永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阶段问题探析

2018-07-13 05:00陈火亮
农民致富之友 2018年16期
关键词:权证领证承包经营

陈火亮

2013年中共中央作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战略举措,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福建省永安市被农业部列入第二批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被省委、省政府列为重大改革工作任务,先行先试,2014年市委市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选取了燕西街道青松村、大炼村作为先行试点村,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推进,2016年扩大试点范围,全面铺开,2017年全市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工作,2018年确权档案承包证载面积数据库质初检已完成,经省、市验收,已具备颁证条件。如何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突破最后一公里,实现土地确权工作政策圆满落地,下面就如何做好土地经营权证颁发最后阶段应注意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1 思想高度重视,克服麻痹心理

开展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是深化农村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性任务,事关我市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必须干好的工作。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过程中,要克服对颁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可能引发矛盾问题估计不充分的的问题。对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容不得半点马虎,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轻视的思想,防止问题简单化,片面化。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对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进行梳理,确定短期工作目标和长期工作目标,逐一实现。

2 开展培训工作,强化责任担当

工作人员必须要熟悉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具体流程、工作制度等,确保工作无误。乡镇(街道)在开展实施权证发放前,应立即安排业务部门做好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和督查各村进度,及时组织挂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文书进行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把工作落实到了每一个人,每一个村民小组。通过会务培训,实现两个目的: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做好确权发证工作就是为农民群众服务的使命感和担当意识。二是熟悉业务流程。防范因程序不清楚,而造成工作失误,给确权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正确组织实施,确保发证到户

3.1 核对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工作对农民群众而言十分重要,土地是农民揣在手里“活资产”,经营权证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在进行确权登记的时候必须要做到准确无误。乡镇(街道)在领取经营权证时,要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衔接,派专人专车领取,每本经营权证都要登记造册,权证编码要核对清楚,与户主信息核对一致,清点核对无误后,再领取登记清册签字按手模,并按组别扎好,确保权证无遗漏;乡镇(街道)与村级组织也应按此要求做好交接手续,村级组织领回权证,要做到专人专柜保管,做好防盗措失,并尽早发放到农户手中,防止因保管不当造成丢失, 以免影响发证进度。

3.2 建立权证颁证台帐,及时发放权证

必须要积极、认真组织村组负责人及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精准发放到组、户,同时要做好领发交接手续。农户领证时须认真核对证内信息 ,信息核对无误后,须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清册》上签字(按手模)确认领取,领证原则上要求由户主本人或户成员领取,如该户及成员因特殊原因不在本村,无法领取,可由本人提出委托,由其亲属代为领取,并在清册上签上代领人名字,确保农户承包经营权证精准发放到户。

4 强化项目考核,落实工作督导

为了促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开展,必须要制定出台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100分制专项目标考核,并纳入当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使其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考核方法如下: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市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经费,从项目补助经费中支出。对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得分在80分以下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程序,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5 做好发证后续管理工作

5.1 在颁证过程中,要做到两个严禁

一是严禁颁发有问题权证发放给农户若发现农户承包经营权证内容有瑕疵,如成员信息漏登或少登、地块、面积信息要素不符,编码差错的,应指导该农户按要求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变更申请表》,并回收“问题证”,上交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销毁,并重新制作变更后的新证,严禁颁发“问题证”,防止因信息不符引发的纠纷。二是严禁乡镇(街道)、村组以各种理由保管承包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将权证发放到农户。

5.2 做好宣传工作

有条件的地方,应收回二轮承包经营权证,防止因农户间产生纠纷,把二轮承包证作为依据,导致无法调解的情形出现,如确实无法收回,要宣传到位,告知本次的经营权证是对二轮承包证的完善和延续,如产生纠纷,以本次新证为主依据,二轮承包权证自行废止。

5.3 信息变更管理

农户在领取了经营权证后,要求变更信息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变更:第一,二次确权面积公示期间没有分户要求,本次领证时要求分户的,不予变更。第二,领证时,户主死亡的,不予变更。第三,确定新出生人口信息予以变更的时间节点,时间节点前的予以变更,节点后的不予变更。第四,对因差错造成成员、地块信息不符事实清楚的,应当予以变更。第五,结合本地区、乡镇的实际,确定予以变更的情形。

综上所述,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是农村土地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重要途径,在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工作规划,做好宣传,提高农户对土地确权颁证的认识,强化工作考核与管理,确保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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