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郑在欢
老北京的天桥,我没见过,但想来那里应该是闲人最多的地方。说是闲人可能也不闲,只是走到那个桥上,就变得闲了,看到杂耍卖艺,算卦卖药的,免不了好奇心作祟,驻足观望一阵儿。在我的理解里,小说,大概就是永不消逝的天桥。
小时候我们去放羊,本来是不用的,放羊是大点的孩子要承担的工作。我们去放羊,就是因为有一个大点的孩子,他要完成这个任务,但他一个人太过孤单,他让我们也跟着去的一个办法就是,他会讲故事。他讲牛郎织女,和任何书上说的都不一样,他讲自己的叔叔遇鬼,和他叔叔讲的都不一样。在大人看来,他在“顺嘴胡淌”,我们不管,就是爱听。我们不顾大人的反对,强行牵着自家的羊装模作样跟着他,到了地方把羊拴好,就带着点期待听他瞎扯,看他今天又有什么新货。他没那么多故事书可看,大部分时间是自己编的。为了进入状态,他会先扯点别的,故事在不觉中开始,我们也听得越来越起劲。有些路过的大人,看我们一脸专注围着他,也过来听两耳朵,大人会耽误赶路,我也因为听得入神,有一次没看住小羊,让它们误食喷了农药的植物而死,回去被奶奶好一顿骂。
这整件事就是小说创作的过程。从我说“小时候我们去放羊”开始,到那个讲故事的孩子,他没有直接开始自己的故事,而是“先扯点别的”,虽然现在他没有从事写作,但他具备小说的素质,他知道“先扯点别的”是关键一环。
小说是什么?从写作开始,我一直时不时会想这件事,每次得出的结论都不太一样。现在我的感觉是,小说就是借着给你讲故事的名义“扯点别的”,小孩子知道你在扯,还是愿意听,更妙的是那些赶路的大人,他们已经过了务虚的年纪,还是喜欢扯。相比喜欢奇幻故事的小孩,大人更喜欢吹牛嘛,吹牛可能会让人讨厌,可他们会为一个小孩的故事停下脚步,这就是小说具有魔力的地方,它让正在说话的人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即使那些所谓有“正事要干”的成年人,也会因为一段讲述驻足倾听,这时候你就要问了。
有没有正事?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何而来,为了“正事”吗?这种事一直在变,小时候的正事是学习,大了开始工作,结了婚要养家糊口,这些事情和你到底有多大关系。所有这些事情和人的关系,都只是扮演,你在用尽力气扮演从众的角色。演得好,你会有成就感,因为你在扮演的时候完成了一部小说作品,可能还会成为别人口中的小说。演得烂,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在干什么,你会说你白活了。而小说,是在直接创造这种成就感,你讲了一段好玩的故事,有人因此停下脚步去听,你就成功了一次。重复这段讲述,或者写下来,这就是你的人生。没有人可以质疑。蒂姆伯顿有一部电影,叫《大鱼》。那就是一个灵活掌握了小说这种技能的男人成功一生的范本,他一辈子都在讲述传奇故事,总有听众兴趣盎然。他比较狠的一点是直接拿第一人称去讲,这只是作家一个司空见惯的手法,他用在现实的讲述里,虽然讲的是奇幻故事,但到他死的时候,没人敢去质疑,当然质疑也没有什么用。他早就成功了,通过自己的讲述,把这些故事印在每一个人的脑袋里。让这些听众在他的讲述中入神、惊叹、质疑,可能还有反思、诘问,再然后是触动,想要再听一遍。只听他讲,别人可讲不出那个味道。遗憾的是,他不是作家,虽然他掌握了小说这门手艺,他死了,他创造的故事就成了绝版,印在每一个知情者的脑中。后人可以去演绎,去延伸,但那已经不是他的故事,只是他留下的故事,因为他不是作家。而作家,是会把小说写下来的人,作家不在了,他的故事还在,如果足够好,当然也就会存在得足够久,影响足够多的人去意识到小说的魔力。这就是作家“鸡贼”的地方。
这也是作家的贡献。
作家的贡献是什么?现在有一种论调,对文学普遍悲观,会觉得随着科技的进步,文学已经成了古董货,没人看书了。如果你也这么认为,你当然不会知道作家的贡献是什么,我上面说的也就白说了。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小说都是人类世界里的硬通货,路边讲故事的小孩,电影里虚构自己人生的父亲,这些人都因为掌握了小说这门技术而获得成功。科技、政治、历史,这些都是人为了达到内心和谐而制造出的浮光掠影,人真正在乎的,是内心中可供言说或者不可言说的感受,所有这些感受都是通过小说的方式给的。当一个人的讲述可以让路人停下来,他就是这种感受的产出者。作家把小说写到纸上,他们是专注产出这种感受的人。
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小说是什么?我们现在讲的小说,更多是指纸上的小说,我的意思是,小说无处不在,当一个人开始说,那小说就开始了,有人停下来听,小说就成功了。纸上的小说呢,很明显这似乎是一种更专业的小说,所谓专业,不是指小说的内容,而是小说的生产方式。当小说被写下来,我们该如何评判。
按照上面的说法,很自然得出这个结论,对于被写下来的小说,最直接的检验方式就是:能不能让人翻开书之后沉进去。
能让我沉进去的小说不多,当然也不需要太多。小说被写出来,就是其作者希望在目光之外也能找寻自己的同类,哪怕是死后,依然还可以继续找寻,通过找寻,把自己对世界的理解传递下去。这种理解里,首先是审美。这也是能让读者沉进去的第一要素,一段话,为什么要听这个人讲而不是那个人,这是审美在作祟。审美的构成是不可解的,那种说我的小说写作是受某某大师影响,或者我从某某派系汲取灵感的作家,基本可以判定是不知道小说从何而来的作家。审美的构成有太多不可测因素,比DNA复杂多了。但总是沿着这样一个路径,从被迫接受到打破桎梏,从认识到认知,从自发到自觉,从只是单纯喜欢到开始创造。审美是修炼而来的,而修炼的过程中,也有惯性残留,也有不可控因素,你不能完全将审美修炼成预设的样子。举个例子——像举个例子这种事,就是审美的惯性残留,但我没办法,还是要举个例子,你小时候喜欢坐的真皮沙发,那种触感构成了你对皮质物品的审美。人最大的局限就是只能推己及人,你只能在自己的认知里打转。审美是有残缺的,正是这种残缺构成了审美的独一性,独一性决定了作家是否能够在小说这门艺术上取得足够大的成功。在我的感觉里,如果一篇小说能给读者带来陌生感,那一定是因为审美上的独一性,有了陌生感,小说起码在审美这一个维度上取得了成功。具体到小说层面,就是语言和结构。
当然仅仅语言和结构还不足以构成一篇成功的小说。只有陌生感,读者怎么进入你的小说呢,怎么和你共鸣呢?这应该是小说最重要的一环,我称之为通感。人类从直立行走到独立思考,有没有一条纽带延续我们的基因,如果有,那就是通感。从母亲知道保护自己的孩子开始,人类把最基本的情感传递延续下来;饿肚子的时候,发明了工具;有余粮的时候,开始计数;恐惧产生了图腾,开始怀疑,就有了宗教。人类的小说创作从壁画开始,慢慢延续下来,能够一直传递下去,就是因为这种通感。我们现在看到古老的图腾,依旧会有肃穆的感觉,看到魔鬼的画像,仍然会恐惧,提到龙,还是感觉到力量。曾经的小说靠集体创作,因为所有人有感的就是那几件事。现在呢,人的关系越来越复杂,感情也越来越复杂,我们被迫学习的东西越来越多,脑容量越来越大,可是通感,依然还在。不同的人创作不同的小说,只有那些能够洞察了人类通感的作家,把局限缩小而不是放大的作家,才能够争取更多的读者。具体到小说层面,就是你不能写得让人看不懂,你要力争让所有人都看得懂。如果你让人看不懂了,那就是你被乱象迷惑,你不知道为什么写小说,你丧失了抓住通感的能力而沉浸到异质的审美中去了。
这不冲突,但是有先来后到,首先是通感,然后才是陌生感。这两者是构成一篇成功小说的必要因素。因为什么呢?对于小说创作者来说,这是很悲催的一件事,但必须要学着接受——太阳底下无新事,在耶稣诞生之前,《圣经》就这么说了。“已有之事,还会再有,已行之事,后必再行”,我们只是循环而已,“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我也不是太懂,就是觉得有道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了,所以千万不要试图搞点新鲜事出来,一旦抱着这样的出发点,就有可能丧失通感。所有的感受都有人感受过了,但依然要继续秉持这些感受,并最大可能去确定人最在乎的感受。这是作家的功课,然后才是陌生感,陌生感让通感焕发新生。当然,说到这里,我不想得出一个“旧瓶装新酒”的简单结论,虽然这样理解也未尝不可,但这就丧失了写作的意义。作为一个作家,我可不想用前人的古话给自己壮胆子。太阳底下无新事,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之所以再说,是我想让你停下来。就像我喜欢的相声,老艺术家们总爱说一个老梗,这个梗也解释了小说这门艺术的优雅之处,如下对话,百听不厌:
“相声是一门语言的艺术。”
“是啊,说学逗唱,都跟嘴有关。”
“相声使人发笑。”
“不笑怎么办?”
“不笑?不笑我也不能下去咯吱你啊。”
说学逗唱,都和嘴有关,语言即世界,小说家的优雅是我讲个故事,你路过停下,你走,我也不能拽你回来。
我就站在这,等你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