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谢清果
《道德经》第58章河上公以“顺化”为题,点出了上一章在培养了淳朴的社会风气以后,因顺教化就是自然而然的了。本章全文如下: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纵览本章,老子以直观对比的方式,再次强调了统治者培育社会风气的重要意义。那就是“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政治如果能够有全国一盘棋的格局,有整体性、全局性的思维,就不会陷于一时一地一人的得失成败而扰乱了根本。而实质上其内心是期望统治者不能站在与民对立的立场来考虑问题。“闷闷”即不计较荣辱与毁誉,尤其是人民在一定的时空下可能会不理解执政者的用心,而谩骂、怨怼,这是常有的事。此时,如果统治者用高压手段加以抵制,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根本上,只有用效果,用事实来说明,才能赢得民心。这期间当然也要有解疑释惑的功夫,不过,在解释的过程中,一定要有耐心与真心,用最大的包容心去倾听,让人民的不满、不解有个释放的渠道,才能有助于问题的解决。这样坚持下去,人民就不会难治,就会以理解与同情的心境来看待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相反,如果统治者以小心眼对待人民,与人民斤斤计较,用严刑峻法来压制人民的声音。人民的声音固然有时很刺耳,很难听,但不是没有原因的。至少,统治者没有实现了百姓的期待,人民发发牵骚,对统治者何尝不是件好事!统治者应借此反省施政有何过失,如何做得更好。以开放的心态,欢迎人民的监督,而不是把人民贴标签为“刁民”。而“刁民”的出现,本身也是制度性的结果。老子明言没有“察察”,何来“缺缺”?百姓的狡诈是因为政治的苛察。为了逃避政治的打压,只好想出各种办法来对付。久而久之,矛盾越发激烈,以至于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老子有着强烈的民本情怀,从安顿百姓生活的情感与愿望出发,期望施政者能够明白,官员与百姓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没有天生的“刁民”,只有不良的“制度”造成了纯朴之心的割裂。老子直言“大制不割”,完美的制度是不会产生彼此相伤的结果的。因此,凡是有百姓怨言的地方,就应当思考制度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或者制度的实施出现了什么问题。换言之,只有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人民才会乐于与管理者合作。
紧接着,老子提出了千古名句:“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其基本含义当谈社会的安定与动荡之间的关系。祸指官民之间的矛盾,社会冲突激烈的状态,而“福”则指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状态。只不过,老子点出此两者其实是相互依靠与相互转化的。没有永恒的安定,也没有永恒的祸灾。最大的祸灾必将以最大的进步作为补偿。中华五千年的文明,既有汉唐的辉煌,也有晚清民国的战乱,但这一切都无法阻挡历史前进的脚步。详言之,祸灾的产生,往往是太平太久了,没能居安思危。因此许多朝代政权“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晚清至1949年之间的百年屈辱、内忧外患,根源于整个社会沉浸在康乾盛世这个落日的辉煌,夜郎自大,看不到西方工业革命的浪潮,甚至拒绝向世界开放,与世界共融共通。而世界大势,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历经了近代的苦难,我们才从心里意识到,我们需要改革开放,需要在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中发展壮大自己,而不是闭关锁国。而改革开放的近四十年来的突飞猛进,恰好印证了老子的这句名言。
老子在论述了祸福兴衰相倚伏的历史规律后,感叹说,历史是事后的反思,而身陷当下的境遇中,统治者与人民往往难以保持历史的自觉。虽然谁都想趋福避祸,但是祸总是如影随形。最完美最理想的状态只是目标,因为天道本身也如张弓一般,不断地抑高举低。社会治理也是这样的,在除祸避祸中走向繁荣,问题在于谁能够对历史与现实的问题看得更清,看得更准,方法更得力更有效。因此,老子强调,要注意把握好“极”,不及时处理祸,可能祸到严重,腐败到极点,就有可能万劫不复。并不是说,越是祸,就越有机会翻盘,走向胜利。而是说,越是祸,对矛盾的另一方来说可能就意味着胜利,而不是自己的胜利。因此,不能放任祸根蔓延而不斩草除根。这个“极”也可以视为症结所在,只有知这个“极”,充分理解与把握好问题,才能明祸得福,实现转化。要注意没有永远的灵丹妙药,也就是“无正”的意涵。要实事求是,要解放思想,要广开言路,要善于学习,善于反思,不断去探讨解困之道。即一方面要探讨问题所在,把握住问题;另一方面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两者齐头并进,方有可能找到合适的药方。如其不然,则很可能原来正常的、正确的,却在不知不觉中转化为离奇的,忘记了初心,不能奋勇前进,就会走下坡路。原来好的方法在固守中转化为前进的障碍而不自知,从而生机活力被禁锢了,就可能转变为妖灾。而产生这一切后果的原因,归根结底是思想落后,不能与时俱进。即老子所说的:“人之迷,其日固久。”人一旦迷惑太久,没有及时摆脱错误观念的束缚,就不能“动善时”,就会失去发展自己的时机。
为防止统治者从人民的公仆滑向人民的公敌,老子最后语重心长地提出“十六字心法”,与儒家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有异曲同工之妙。
其一,方而不割。方,方正。方正必有棱角,而通常有棱角必割伤他人。圣人则不然,既能坚持方正,又能不割伤他人。按今天的话说,是既能做到原则性,又能坚持灵活性。既有爱心,又不溺爱。这是因为“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圣人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公心,因此他坚持正义、正念,他严于律己,慈以待人,或可以表述为内方外圆。圣人坚持“方”,不仅自己修身,而且能够得到百姓的理解与认同。圣人的方源于其一身正气,圣的不割,乃是因为你一心为民,不与民争,而得民爱戴。
其二,廉而不刿。廉者,锋利也。圣人的过人之处如刀一样锋利,能够快刀斩乱麻一般地处理事情,拨乱反正,虽用狠劲,却能治沉疴。老子曾教诲世人:“夫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斫,希有不伤手矣。”(第74章)圣人替天行道,当怀有敬畏之心,就不敢滥用权力。权力如刀,是双刃的,一面可能会带来噤若寒蝉的效果,一面可能带来烈日炎炎的局面。权力的使用当有如同“虽有荣观,燕处超然”(第26章)。不为权力所局,能够超脱权力的诱惑,视有若无。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则权虽廉利亦不伤民。
其三,直而不肆。肆,放肆。圣人做到方正,做到廉利,相对容易。但是要做此两者的同时,不走过头,却是很难的。一个人能够保持正直,走正道,不受诱惑,不贪名利,不迷恋权势,此时却容易犯另一种错误,那就是“为则败之,执者失之”。内心是正直的,精神是高尚的,境界是超脱的,但是思维方式却走向僵化。以正直为乐,自我沉迷,自我欣赏,有时正以此为资本,对自己的同事却做不到宽容,对他人的一点点私利或者错误可能冷嘲热讽。就好比孔夫子曾经看到学生打瞌睡,骂他是朽木不可雕,泥巴抹不上墙。此时的孔夫子以师道尊严为原则,不分青红皂白地批评学生,可以说是“放肆”了,不过,孔夫子事后能够自我反省,改过,并说出来,这正说明其内心之坦荡。所以说,有理有利有节才是做到直而不肆的内在要求。
其四,光而不耀。光代表能量,是光明,能够照亮自己,也能够照亮别人。但给予别人的温暖也是要适度的,要让人感到舒适、自在,而不要强加给别人。要根据对方的实际情况,为所当为,不为其所不能为。若走过头了,光就不是照亮,而耀眼,由原来的益转变为害了。因此,圣人能注意做到“己欲利而利人,己欲达而达人”。只能起辅助作用,不能替别人做主;同时,也注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总之,要时时刻刻注意,真理往前走一步,可能就变成了谬误。不能让爱成为伤害的理由。能力越强的人,责任越大。因为他的能力用得不好,也可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帮凶。因此,能不慎乎?
综上所述,老子心目中的祸福观有其独特性,这个独特性体现在,老子是从大格局出发,考察的是社会的幸福,全人类、全社会人的福祉,而不仅仅是个人的成败祸福。老子还在第65章中说道:“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国家的福气在于领导人不以智治国。因为智有所困,以智治国,则上下较劲,以智相争,而各种狡诈之风盛行,如此,则人人不能相亲相爱,而相疑相伤。《尚书·洪范》有言“五福”,即:“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寿、富、康宁、好德、终命是一个人幸福一生的理想。寿命长且最终能寿终正寢,财富多,而能身体健康,精神空灵,道德高尚,能时常问心无愧,确实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人生了。然而,这样的人不是生存在空气中,这样的人必须依托健康幸福的社会,离开了社会,人是不会幸福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老子祸福观能够站得高,看得远,从社会建设的角度,为个人的幸福创造良好的环境,其立意真可谓高远。
老子除了对祸福倚伏的辩证关系予以揭示,以及阐发如何保福的十六字心法,他还指出要对“祸”的根源有清醒的认识。他提出“祸莫大于不知足”(第46章),祸根在于人的心志。有些人不能做到老子“弱其志”的要求,而是壮其志,即不断地膨胀自己的欲望,慢慢地只看到利益,而忽视了祸患的可能,这种状态,就是“不知足”。正是“不知足”的心理才让人“心发狂”,即被各种“可欲之物”和“难得之货”所诱惑,于是放弃了自己的道德坚守,而做出了有悖纲常伦理和道义的事情来,终究引火烧身,悔之晚矣。
此外,老子在第69章中说:“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该章虽然字面上是谈战争,但又何尝不能用于人内心的挣扎,即思想斗争。人们常说“胜百万雄兵易,胜心中之敌,难上难”。人的内心时而平静,时而波涛汹涌,而且这一切都发生在看似平静的心灵深处。而“祸福无门,唯人自召”,这个“自召”说到底指的是人的意志是否坚定,是否能够克制住各种诱惑,如果放弃了设防,亦即“轻敌”,认为冒险一次没关系,但有时可能一次的侥幸心理,带来的是终身的遗憾。因此,老子才一再警告“轻敌”是莫大的祸患,因为正是它几乎或者接近于丧失自己的宝贝,即安身立命之所在,可不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