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正阳
(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河北 保定 075051)
贫与富,好比光与暗,白与黑,是同一群体的两种不同的表现,是相对的,不能孤立而存在的。贫困是个世界性的问题,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美国也是有贫困的问题的,早在1964年就打出了“向贫困开战”的反贫困口号,并投入了数十亿美元,但是,贫困情况并没有减轻。我国也不例外,我国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开始了反贫困的工作,将近三十年过去了,贫困的情况仍不容乐观。
贫困是指群体由于资源环境、地理位置、人力资源等的各种限制条件,使得其所获得的生活物质,无法达到正常生活所需物质水平的一种社会现象。贫困是个模糊不清的概念。所以,需要一个指标来表示贫困的标准,即贫困线。
我国在1978年的贫困线是100元,到了2016年,贫困线约为3000元。贫困线的提升,一方面说明我国的反贫困工作的效果不错,贫困人口的收入情况有所改善。另一方面,我国贫困情况会出现减了再增加的现象,即原本处于贫困线附近徘徊的非贫困人口,会因为贫困线的提升而进入贫困的行列。当然这么做,也是有利的。为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这样做使更多的准贫困人群能够更好地享受的国家的政策,真正的实现脱贫。
反贫困是世界性的问题,也是难题。那么进行反贫困的工作,政府的干预是必不可少的。
主要从“物力”和“人力”两方面进行说明:“物力”方面,地理环境,资源匮乏,地理位置偏远。贫困人口大多都分布在地理外置经济发展中心较远的地理环境差的地区。这些地方由于交通不便利,生活环境落后。出入不方便,与外面交流不畅,致使当地人口的学问水平不高。所以,需要政府出资出钱,搭桥修路。资源匮乏,贫困地区本身就没有多少可用的资源,更别提靠当地的资源来脱贫了。资源匮乏,也包括卫生资源的缺失,这有很大的隐患。所以,政府要调动资源,进行资源的合理再分配。
“人力”方面,技术的缺少,青年人口的外流。技术的缺少,这是贫困的主要原因:土地利用率底下,生产效率偏低,同等投入下,收获差距较大。贫富两地收入差距,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地在扩大。这个吸引力使得大部分贫困地区的青年,对之趋之如骛。导致城市人口增加,城乡差距加大,增加了城市居住问题、环境问题等等的负担。同时,使得贫困地区有限的年轻生产力更加的有限,这也是限制贫困当地发展的一大问题。因此,需要政府出面,改善城乡的现状,促进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经济发展政策向贫困地区转移,将有限的生产力变为充足的生产力。
从中国进行扶贫工作以来,我国的扶贫都是由政府扶贫和社会扶贫两部分构成的,在实际中,始终是政府为扶贫工作的主要导向,社会为辅助的作用。因此,政府扶贫为主,社会扶贫为辅的模式,一直延续到现在。为此,把财政扶贫资金分为政府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政府扶贫资金,是政府为了帮助贫困地区政府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直接拨款救助的资金,政府还为了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的知识文化水平,出资建立了许多的“希望工程”。这类资金一般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收入。而社会扶贫资金的来源就相对较广,社会捐赠是一种来源,但是他的来源是社会各地各阶层的无私捐赠,来源广,资金非常散乱的分布在国家的各处;而引进外资是另一种来源,然而,这种的来源是外国投资者的投资,而非免费的,并且,这类资金世界上各国的都有,分散。
因此,财政扶贫资金的来源非常广,非常分散。就会导致资金的管理不方便。不利于资金的聚集再分配和资金的分散。
财政扶贫资金按照不同的使用用途、资金的来源等等的标准,可以分为各种各样不同的种类,比如财政扶贫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发展资金、少数民族资金和项目管理费。这是按照使用用途的不同的分类。这些项目下面还有更加细致的分类。因此审计工作要实现全方位的覆盖,难度很大。而且审计还要及时有效,这就要求再有限的时间里做完审计工作。但是,如此庞大的财政扶贫资金的分类体系,很难做到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好。而且扶贫资金在拨付的过程中,链条太长,涉及部门也是非常庞杂,这也为审计工作在有限时间内,做到及时有效增加了不少的难度。
审计工作的效率不尽人意,因为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与我国所做的传统的审计工作不同,其开展次数少,从事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人员经验较少,相关的能力不够纯熟。而且扶贫资金的运转,涉及的部门,手续都相对较多。审计工作想要获得第一手的资料也增加了不小的难度,影响了审计的效率。
财政扶贫资金从申请到拨付到户,这其中手续之多,链条之长,涉及部门之多,难以想象。换言之,财政扶贫资金到达贫困户的手中之前,要几经周转。一笔财政扶贫资金要多次被人过手,这有可能导致:其一,被歹人所利用。因扶贫资金手续较多,过程较长。很容易出现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虚报、冒领、套取、挪用等单位和个人。监管力度不严,是导致的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试问如果监管到位的话,谁还会往火坑里跳呢?其二,扶贫资金时滞性太长,扶贫资金从申请到能够使用,所经历的时间快过长久,耽误贫困户使用资金的时间。管理不到位,大大增加了扶贫资金周转的速度,影响到达贫困户的时间。
扶贫资金到贫困户手中,由于贫困户文化不高,市场目光相对比较短浅。同等数量的资金在贫困户手里的利用率就比经济发展中心地区的利用率要低得多。当然,资金的回报率也就不会高。甚至,出现负回报率,使资金回收成为难题。
财政扶贫资金分散,不易管理。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总调度的部门,专门进行资金的管理与调度,再在各个地区建立分部门,进行当地扶贫资金的聚集,部门均有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总部门负责调查国家贫困现状以及需要投放的资金量,并下达命令给分部门,执行投放命令。并且在某些地区资金不足时,总部门可以在分部门之间进行资金的转移。
这样大大提高了资金的分配效率,对资金的管理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滥用、侵占扶贫资金的情况下降。
审计工作要想改变现状,就必须根据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结合真实的国情给出相对有效的解决方法。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其一,国家应加大投入培训资金,增加审计人员的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知识的储备量,提升相关技能。这样可以减少审计工作中的失误率。相关技能的提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当然,在培训在职人员的同时,也要注意“新血液”的注入。培养相关审计工作的新成员,一方面,可以有效的缓解审计工作的紧张;另一方面,“人多好办事”,从事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人员增加,个人所负责的部分就相应的减少。节约时间成本的同时,也可以提升效率。其二,加强与财政扶贫资金拨付过程中相关部门的合作,有效的缩短了审计工作人员获得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手资料的时间,大大提高效率。同时,也有助于监控的进行。
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情况,由于拨付链条长,而出现监管的不到位。涉及的部门太多,信息隐藏性太高,对于监管造成严重的阻碍。因此,进行及时的公示公告,对于促进监管有很大的作用。将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社会进行公开,在网站上或者通过媒体告示公告资金扶持的对象的名单及金额。并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这样既可以让贫困户提前知道自己的扶贫资金金额,也可以给各个涉及的部门一个提示,这些钱你不能碰。社会公众的力量是强大的,但是,也必须要有法可依才行。国家和省财政部扶贫资金的管理中要有明文规定,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政策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厉的处理。对于那些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一直很不乐观,针对此情况,贫困地区,应该请专家指导,开指导大会,提升贫困户的技能,专家亲自指挥,授人与渔。提升资金的使用率。促进贫困地区真正有效的发展。
我国的扶贫是一项大工程,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政府的介入必不可少。从转款专管、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技能,增强使用效率这几个方面入手,对扶贫资金和扶贫效果进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