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及其影响因素*

2018-07-12 02:45刘晓刚张文慧杨赛霓
灾害学 2018年3期
关键词:珠海市被调查者适应性

刘晓刚,张文慧,3, 杨赛霓,3

(1.北京师范大学 环境演变与自然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875;2.北京师范大学民政部-教育部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地理科学学部,北京 100875;3.北京师范大学 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875;)

珠海市是珠三角地区中海洋面积最大(6 135 km2)、岛屿最多(146个)、海岸线最长(604 km)的城市,也是珠三角地区自然灾害较为敏感的城市之一。2012-2016年,珠海共发生24起地质灾害,81次气象灾害,8次海洋赤潮(总计11.63 km2)[1]。全市有35处滑坡隐患点,142处崩塌隐患点,18处地面沉降隐患点[2];年均发生3.7次台风,10次暴雨和60日雷暴[3]。据2012-2016年统计数据计算,全市自然灾害共造成275.03 khm2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7.472亿元人民币。而在社会影响方面,每年自然灾害制约了家庭适应性行为决策,不利于全市自然灾害防治政策的实施。探究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及其影响因素,不仅能丰富自然灾害适应性研究的理论内容,也可为珠海市制定自然灾害防治政策提供参考。

1970年以来,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研究着重探讨家庭在农村和城市两种空间内的适应性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对农村地区的研究主要考虑了自然环境、地理区位、家庭特征、社会资本、经济条件、农业生产、家庭的收入损失风险、自然环境感知、应急管理能力、宏观经济政策、灾害应对制度框架对家庭适应性行为的影响[4-5]。我国的一系列研究发现种植面积占比、基础设施供给,农户风险类型、家庭规模、生产特征正向影响了农户的适应性行为[6];家庭物质资产、非农就业比重、社会网络、受教育程度、灾情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政策知晓度、参加培训、农业的依赖程度、村的区位特征、村的生态环境、绑定式社会资本影响了农户应对灾害的措施、决策和行为[7-10]。

对城市地区的研究则重视描述城市个体或者组织的自然灾害认知和行为,如从暴露度、可能性、脆弱性、危害程度、风险信息源的可靠性、知识和教育水平、年龄、性别、社会文化等方面理解居民适应性[11-12]。我国学者的研究多关注上海这类超级城市,如常住居民与外来流动人口之间在脆弱性、灾害风险认知方面的差异性 、提升适应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方式等[13-16]。

现有研究主要分析了农村地区家庭自然灾害适应行为及其影响因素,描述了城市地区居民自然灾害认知及其影响,但很少从量化的角度探讨城市地区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的影响因素。为此,本文在目前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研究的基础上,利用珠海市自然灾害影响及其适应性的实地调查数据,描述家庭自然灾害的认知、态度及行为特征,估测自然灾害认知、态度及行为对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的影响强度,并给出提高家庭自然灾害适应能力的政策建议。

1 研究区域与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域

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数据主要来自珠海市香洲区的实地调查。香洲区是珠海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金融中心。2016年全区国土面积为550.84 km2,常住总人口83.6万人,户籍人口58.5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1 056.52亿元[17]。香洲区地属低纬亚热带季风区,年均气温为22.4℃,年均降雨量为1 700~2 300 mm,年均相对湿度为79%,夏秋季有台风侵袭[18]。

1.2 研究方法

1.2.1数据来源

本研究根据自然灾害适应性的属性和维度编制了《自然灾害影响及其适应性调查问卷》,调查珠海市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中的认知、态度及行为情况。本次调查采取实地调查方式,主要面对珠海市香洲区湾仔、拱北、吉大、香湾、梅华、前山、翠香街道办事处及南屏镇8个区域的住户发放调查问卷。

表1 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取简单随机抽样方法选取调查样本。共发放了1 250份调查问卷,收回1 204份调查问卷,问卷回收率为96.32%。经剔除筛选后,共得到1 080份有效问卷,问卷有效回收率为89.7%。从有效问卷数量和有效问卷回收率看,本次调查达到问卷调查的最低样本量和有效回收率要求(表1)。

1.2.1分析方法

根据实证研究方法的逻辑,本文运用SPSS24.0统计软件从描述和推断两个层面分析珠海市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及其影响因素。

2 描述分析与变量定义

2.1 描述分析

2.1.1家庭对自然灾害的认知

本文通过询问被调查对象“您家最为关注的5类自然灾害”来了解家庭对自然灾害的认知度。数据显示,在调查的10类自然灾害中,被调查对象响应最多的是台风、暴雨、洪水、地震和雷电,分别占总响应次数的18.7%、16.9%、15.8%、10.4%、10.4%。其中,台风、暴雨、洪水和雷电是珠海市常见的气象灾害,说明被调查对象较熟悉与自身密切相关的自然灾害(图1)。

图1 珠海市家庭最为关注的5类自然灾害

2.1.2家庭对灾害应对的态度

在家庭对灾害应对态度方面,本文重点调查了家庭及其成员对自然灾害应对措施、自然灾害应对能力、住地团结程度各因素,以了解影响家庭及其成员对灾害防治的满意度。调查数据显示,41.6%的被调查满意住地的灾害应对措施,42.3%的被调查者满意住地的灾害应对能力,表明被调查者对住地的灾害应对措施及能力满意度不高(表2)。

2.1.3家庭对自然灾害的应对

家庭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有非工程行为和工程性行为。非工程行为是家庭寻求保险、政策、制度及金融等方面支持的行为,而工程行为则是家庭构筑、改造、新建或扩建房屋、仓库等构件,以抵御或者减轻自然灾害风险的行为。在非工程行为中,27.2%的被调查者学习了灾害应对知识或者参与了灾害应急演练,52.4%的被调查者向家庭成员传授了灾害应对措施,19.6%的被调查者制定了家庭应急计划,42.3%的被调查者准备了应急物资,27.40%的被调查者购买了商业保险。这些数据表明被调查者比较倾向在家庭内部传授灾害应对措施及储备应急物资,而不太乐意采取其它的非工程行为(表3)。

表2 家庭对住地灾害应对措施及能力的满意度

除了表3内的非工程措施外,被调查者也积极寻求其它渠道的支持。66.3%的被调查者向亲戚朋友寻求帮助,29.8%的被调查者申请银行信贷,28.7%的被调查者求助其它社会组织,27.1%的被调查者选择政府救济。而在救助方式的有效性上,56.1%的被调查者认为经济救助是最有效的救助方式,20.4%的被调查者愿意接受物资支援,3%的被调查者乐意接受应急措施培训,还有3%的被调查者认为政策性迁移是规避自然灾害的最有效方式。

在工程行为中,46%的被调查者加固了房屋。其中,安装安全家电、加固屋顶和加固门窗分别占加固项目响应频次的29.1%、26.1%、23.3%。但从表4数据可以看出,被调查者采取工程性行为的比例依然偏低。

表3 家庭应对自然灾害的非工程行为

表4 家庭应对自然灾害的工程行为

表5 自变量类别及其赋值说明

表6 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与自变量的交叉表

2.2 变量说明

2.2.1变量定义

本文探索的是珠海市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的影响因素及其强度,其中的因变量是家庭是否采取适应性行为(应对措施),自变量分为个人特征、家庭特征、自然灾害、认知方式、个人态度五个变量维度。自变量名称及赋值如表5所示。

2.2.2变量描述

由于本文的因变量和自变量多为分类变量,可以建立交叉表来描述因变量和自变量的交互关系。表6显示,在个人特征中,男性比女性更可能采取灾害应对措施;45~64岁的被调查者采取应对措施的比例最高;初中、高中及中专学历的被调查者采取应对措施比例较高;务工和私营性质的被调查者采取应对措施的比例高于其它被调查者。在家庭特征中,年收入在5~10万元之间的被调查者采取应对措施的可能较高;以经营收入为主的被调查者更愿意采取应对措施;在自然灾害因素方面,经历过自然灾害、关注气象灾害及农业受损的被调查采取应对措施的比例普遍较高;在认知因素上,使用广电网络、学习应对知识时间在五年以上的被调查者更可能采取应对措施;在个人态度因素上,对住地灾害应对措施和应对能力满意的被调查者较为愿意采取应对措施。

3 模型构建与实证分析

3.1 模型构建

考察珠海市家庭是否采取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本文构建了二元Logistic模型来拟合调查数据。Logistic模型的数学表达式为:

(1)

式中:p为家庭采取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的概率,1-p为家庭未采取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的概率。p与1-p的比值是家庭采取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的概率与家庭未采取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概率的比值。Bi是回归系数,表示自变量变动带来的对数发生比的变动量。Xi是自变量,表示影响家庭适应性行为的变量。u0表是随机扰动项。其中,X1表示被调查个人特征,如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及职业等。X2表示被调查家庭特征,如居住年限、家庭年收入、收入来源等变量。X3表示家庭经历过的自然灾害情况,如是否经历过自然灾害、经历过的自然灾害类型、经历过自然灾害的次数等。X4表示家庭对自然灾害的认知,包括家庭认知自然灾害的途径、学习自然灾害应对措施的时间等。X5表示被调查对自然灾害应对的态度,包括住地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及应对能力满意度、住地社区团结程度等。

3.2 实证结果

本文采取逐步回归的强制进入和条件参数估计似然比检验方法估测个人特征、家庭特征、自然灾害、认知方式、个人态度对珠海市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的影响系数,并对模型进行了检验。模型回归结果表明,似然比值(-2Likelihood)值为1 137.878,考克斯-斯奈尔R方(Cox & Snell R Square)值为0.164,内戈尔科R方(Nagelkerke R Square)为0.236,表明各自变量与家庭适应性行为有中度关联;卡方(Chi-square)值为193.236,达到了显著水平,霍斯默-莱梅肖检验(Hosmer and Lemeshow Test)值为4.101,未达显著水平,表明模型的拟合度好,回归结果可靠。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

表7的数据表明,个人特征中,被调查者的年龄、教育程度和职业类型均未对家庭的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产生显著影响。但被调查者的性别却对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产生正向影响。模型数据显示,男性被调查者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女性的1.021倍,表明男性被调查者较易采取适应性行为。其原因可能为:①男性大多是户主,在家庭适应行为决策方面有最终决定权,比女性更倾向主动应对自然灾害;②除了非工程性措施外,大部分工程性适应性行为比较适合由男性来承当。

家庭特征中,被调查家庭的年收入、家庭收入来源没有显著的影响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但居住年限显著的影响了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1~10年居住年限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20年以上家庭的1.608倍。从自然灾害适应性的学习曲线问题可知:①居住年限较短的家庭还未建立对本地自然灾害的适应性机制,在遇到自然灾害时,这些家庭比较乐意采取适应性行为;②当家庭居住年限不断变长后,家庭已逐步建立了固定化的灾害适应性行为,一旦面临自然灾害威胁,其仅需根据灾害的强度对固定的机制进行灵活变动,不需要高频率的采取应对措施。

自然灾害因素中,地质灾害、火灾未能显著影响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而其它变量均显著影响家庭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决策。经历过自然灾害的家庭选择适应性行为概率是未经历过自然灾害家庭的0.342倍;经历过气象灾害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未经历过气象灾害家庭的0.548倍;农业减产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工作耽误的家庭的高1.644倍,经营受损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工作耽误的家庭的1.801倍。

表7 二元Logistic模型回归结果

认知方式中,除纸质媒介外,其它变量显著影响了家庭的自然灾害适应性行为。其中,通过广电网络学习自然灾害应对措施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未通过广电网络学习自然灾害应对措施的家庭的0.512倍;学习过自然灾害应对知识和措施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没学习过的家庭的1.2倍;通过多种宣传手段了解灾害知识和措施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通过单一宣传手段家庭的低0.82倍,表明家庭接触的宣传方式多,更能全面掌握自然灾害的应对知识和措施,也更能适应自然灾害。

个人态度中,满意住地自然灾害应对措施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不满意住地自然灾害应对措施的家庭的1.604倍;满意住地自然灾害应对能力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不满意住地自然灾害应对能力的家庭的1.343倍。此外,认为本社区比其它社区团结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认为本社区不团结家庭的0.387倍。这也说明住在团结社区的家庭不但能向其它家庭提供相应的灾害援助,还能因社区的和谐环境而主动采取应对措施。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珠海市1080份问卷的调查数据,描述了珠海市家庭对自然灾害认知、评价及应对现状,估测了个人特征、家庭特征、自然灾害因素、认知方式、个人态度对家庭适应性行为的影响强度。具体的研究结论总结如下。

(1)珠海市家庭最为关注的自然灾害是台风、暴雨、洪水、地震和雷电,分别占总响应次数的18.7%、16.9%、15.8%、10.4%、10.4%;珠海市家庭对住地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和能力的满意度不高;珠海市家庭采取最多的非工程应对措施是向家庭成员传授灾害应对措施和准备应急物资,分别占被调查者的52.4%和42.3%。

(2)个人特征中,男性被调查者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高于女性被调查者。家庭特征中,1~10年居住年限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是居住20年以上家庭的1.608倍。是否经历过自然灾害对家庭选择适应性行为亦有显著影响。

(3)认知方式中,学习时间对家庭选择适应性行为有显著影响,说明参加过各类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学习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均高于未学习过自然灾害应对措施的家庭。

(4)个人态度中,满意住地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和自然灾害应对能力的家庭采取适应性行为的概率显著高于不满意的家庭。

因此,从珠海市家庭自然灾害适应现状及影响因素看,可以从应急宣传、社区建设、应急能力三个方面来提高珠海市家庭自然灾害适应能力。具体的政策建议为:

(1)优化宣传渠道,拓展家庭学习灾害应急知识的空间。宣传能动态发布灾害风险趋势,也能提高家庭及其成员的灾害风险感知能力[19]。应急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及社区居委会可根据家庭及其成员了解和学习自然灾害知识及应急措施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络、手机APP终端、H5信息平台等网络通信技术,主动、及时向家庭及其成员传播自然灾害应对知识和措施,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拓宽家庭及其成员了解自然灾害信息和知识的渠道。

(2)强化社区建设,营造自然灾害互帮互助的社会机制。各级政府应积极支持社区开展各种增进家庭互动的活动,推进家庭之间的相互了解,营造和谐、团结和温情的社区环境,增强家庭及其成员对社区的认同度。社区也要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充分利用社区的各种宣传和组织手段,传播自然灾害应对知识和措施,举办社区自然灾害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家庭自然灾害适应能力。

(3)推动应急建设,提高住地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政府在加强城市基础的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的同时,也要提高社区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加强城市自然灾害前瞻性风险管理[20]。一方面,政府需结合全市灾害应急管理规划,合理分配灾害应急资源,优化社区自然灾害应急资源配置。另一方面,政府也要聚合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等组织的力量,建立社区自然灾害应急志愿者队伍,增设社区自然灾害应急设备及设施,强化社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为家庭规避自然灾害风险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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