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锦芳 内蒙古工业大学
由于目前相关的会计法规没有对环境成本的定义、核算范围、计量、帐务处理及环境成本信息披露规范化,导致企业产生环境成本后的会计处理无法可依,环境成本核算的内容、范围也非常有限并且在会计处理上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例如在会计实务中,企业购建的环保设施、设备与其他生产设备一同纳入到固定资产账户中处理,且由此产生的折旧成本,减值等也混入到企业的其他成本当中,并没有对环保设备及其成本单独建账处理。企业处理废弃物的费用, 绿化美化费用,排污费,罚款支出等分别列入到企业的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当中,和其他成本费用混在一起处理, 没有建立单独的环境成本账户进行核算,不能够完整的体现企业的环境成本,不利于企业的环境成本控制。
例如企业目前只将已经明确由企业本身承担的成本费用,体现在企业的会计损益中。例如企业购建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费用,处理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费用,污染物的回收利用,企业的绿化美化费用,缴纳的排污税费及碳排放成本等。而企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环境损失,产生的环境成本却没有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由企业承担,而是最终由社会承担了这部分环境成本。例如企业生产导致的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进而对周边的生态、经济、人体健康等产生影响而造成的环境成本。
由于内外部环境成本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如果没有把全部的环境成本纳入到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会使企业产生一种错误的认知,认为加大环保投入就是加大成本,影响企业效益,使得企业不重视环境成本,消极应对环保问题和环保投入。
会计核算应当包括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环节。因此,对于环境成本的核算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也应当从这几个环节入手。首先确认环节,确认是对环境成本认定的过程,因此要明确环境成本的定义、特征、核算内容、核算范围;其次计量环节,计量是对环境成本进行金额确定的过程。内部环境成本的计量相对容易, 但有些外部环境成本并不直接表现为货币形式,计量相对复杂,需要采用其他的计量属性及计量方法,例如采用环境经济学中对环境价值的评估方法等;再次记录环节,需要单独建立环境成本及其他相关帐户,对成本的发生,归集,分配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化;最后报告环节,即环境成本的信息披露环节,建议单独建立环境成本报告制度,这样企业产生的环境成本,及增加环保投入而带来的环境效益能够非常明确的体现出来。
结论:我们可以看到建立和完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刻不容缓,但由于核算涉及到的环节较多,某些环节较为复杂,例如计量环节,由于环境成本产生的原因不同,计量方法的不同,使得计量更为复杂。因此,希望能够逐步加大这方面的研究,早日建立并完善环境成本的核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