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新政,将在全省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报告制度及负面记录清单,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中小学教师主要报告是否存在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行为,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的行为,是否存在接受家長礼品礼金的行为,所有班主任须同时报告本班学生座位安排和调换规则等;高校教师(含中职学校教师)主要报告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及滥用学术资源的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是否存在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等。
山西省教育厅表示,凡拒绝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相关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记入教师负面记录清单,对未组织报告或在报告中弄虚作假的学校追究责任。对严重违反国家师德规范的行为,按《教师资格条例》撤销教师资格。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