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环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当下我国环境污染问题却十分严重,原有的排污收费制度不能有效通过价格机制引导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对此,自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将代替已经实施了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这意味着绿色税制真正开始在我国实施。基于这一政策背景,本文就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政策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税收政策;评析及建议
作为排污收费制度继承者,环境保护税同样秉承著“谁污染谁交税”的原则,即哪个企业向环境排放了污染物,哪个企业就是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因而所有有关化工、火电类的企业就都成了环境保护税的纳税大户,由此来说,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本文基于这一背景就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政策进行评析。
一、环境保护税的概述
(一)环境保护税的概念
环境污染大量存在的原因在于其可以节省大量的污染物处理成本,从而获得经济利益。环境保护税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因此也被称为庇古税,庇古认为环境污染中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其会影响社会资源的最优化,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就是由政府通过一定的手段来进行外部纠正,而收税或者补贴是政府的常用手段,可以通过税收手段增大企业成本,最终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西方发达国家十分认同这一观点,既然市场经济主体可以从环境污染获得经济利益,那么可以利用税收手段来拉平这一利益差,进而缓解环境的恶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其实就是一种经济调控措施,即利用收到的税收将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成本转化成市场价格,其目的就在于间接地改善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
(二)环境保护税的主要特征
相较于其他的财政收入来源,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而环境保护税这一绿色税制服务于整个环保事业,它有着普通税收所不具有的特点:(1)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实施环境保护税,它会使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不得不放弃部分经济利益来注重环境保护;(2)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专家手段,环保税收几乎不能够转移到其他个体或企业中;(3)环境保护税会影响不同的生产要素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4)这一税种一定程度上会提高人们保护环境的积极性,抑制破坏环境的行为。
(三)环境保护税的意义
1、对于企业来说。企业的目的在于盈利,其在环境中排放污染物的初衷就是为了减少生产技术成本。而当环保税法实施后,企业为了减少额外要交的环境保护税,就必须改变生产模式,尽量减少污染物的生产排放,企业不得不进行生产技术以及效益的提升,这样一来,资源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因此,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对于企业而言有着积极的影响。
2、对于消费者来说。税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费用之一,表面来看其对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但是在产品价格可波动的情况下,企业依旧可以通过提高价格转嫁压力,将税收造成的压力交给消费者,最终或将由消费者来承担该税收负担。但是,在商品价格提高后,市场需求同样可能发生变化,消费者会去寻求较为清洁、价格较低的商品来替代,如此一来,环境保护税的开征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观,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3、对于社会来说。环境保护税对于企业的影响以及对于消费者的影响最终都将体现在社会资源的利用上,可以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这同样有利于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以及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最重要的是,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也将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使得浪费资源者和污染环境者能够自主减少环境污染,为环境保护事业献力。
二、环境保护税的影响
(一)对企业的影响
环保税遵循的原则就是谁污染谁交税,这也就意味着少排污可以少交税,这一原则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减排动力。
在实际征税过程中,对于危害程度相同的污染物来说,一般按照多排多交税来安排,但是污染物的危害程度不可能都一样,这时候就需要建立有差别化的污染量值,即要对那些高污染物多征税。这类政策对于企业的技术水平就有着一定要求,如果企业不进行改良,减少高污染物的排放,那对于企业的经济利益会有很大的影响,以同样排放大气污染物为例,作为高污染物的甲醛要交的环保税是普通烟尘的24倍。再者,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排放污染物低于规定的百分之三十就可减按百分之七十五来收税;低于百分之五十,减按百分之五十收税。这一征收机制将直接影响企业发展思路,于企业而言,达到节能减排意味着获得经济利益。
鉴于我国刚刚建立绿色税收制度,距离形成一个完整的绿色税收制度体系还有很大的距离,因为我国一直以来就没有所谓的绿色税收,即专门针对环境污染的税种。这就导致环境保护税很可能流于形式,对真正的环境污染问题难以纠正。因此,需要政府增加相应措施以保证环境保护的成功,政府措施与环境保护税共同合力提高保护环境的社会意识,进而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意识。
(二)对地方的影响
企业对于地方经济来说起的作用不可想象,因此在实际征税时,可能出现偏差。对此,不同于原有的排污费收入由中央分享10%,环保税采取的办法是将该税收收入全部留给地方财政,将其与地方政府利益直接挂钩,积极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再者,环保税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定底线,地方可以适当上浮,相当于给予了地方极大的自主权,企业具体收税额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地方。从大局来说,这就需要地方政府详细全面了解本地区的环境污染物负载能力以及环境污染物排放现状,再对应确定出环保税额。而上浮无限最低保底的政策,从理论上来说可以满足不同地区的实际需求。
事实上各省份也是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来出台符合本地区的税额标准:环境问题越严重的地区环保税额越大,环境问题较小的地区环保税收额则较低。例如新兴的京津冀地区,其环保问题极为严重,因而税额相对较高,北京市按照国家底线的10倍来确定税额,河北省则是采用国家底线的8倍税额,环京13县污染物的税额也基本都在这一水平。反之,经济发展明显欠缺、环境问题不大的辽宁、吉林、江西、陕西等省份基本执行了最低标准,因为这些地区本身并没有吸引企业来投资的能力,其环境问题大都也不是由企业排放污染物造成,所以实行最低标准在一定上程度可以吸引来企业投资,至于企业投资增加后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是否需要提升环保税额的标准,应根据后续具体情况再确定如何采取应对措施。除上述这些税额高低不等的省份外,另有一些存在排放污染物企业的省份采取的是适中税额,例如江苏、四川、云南等省份。
(三)对执法力度的影响
从排污费到现在的环保税,其差别不仅仅是几个字,它是一种从“费”到“税”的转变,这是制度的改变。收费与收税都是政府要求,但是“费”一般带有着商量的意味,其由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收取;“税”则不一样,它是国家在行使权利,强制硬性的权利,它比“费”更加刚硬,背后是整个国家机器的一系列处理机制。
在环境保护税尚未实施之前,政府对于企业的排污费的拒不缴纳情况基本是没什么有效办法的,《排污费条例》上對于这些情况的处理并不严厉,就是规定3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但是,出于企业在地方的经济地位,地方政府基本不会按照规定执行,而且在实际执行中这些条例对于企业的威慑力也不是很大。
环境保护税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会引起某些企业的不满,进而出现偷逃税行为,但是“税”与“费”的违法责任相差胜远,有关偷逃税行为的责任不仅在税收征管法中有明确规定,刑法中同样有规定。一旦认定了企业偷逃税,那么其将会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执法力度的强化,法律责任的加重,都将加大纳税人的违法成本,从而能够更有效地制约其违法行为。
三、结语
最初的经济飞速发展建立在环境污染的代价之上,而现在的问题是环境污染不仅限制了经济的发展,还挤压着人类的生存空间,各国都迫切地需要一条有效的途径来解决环境问题,而大量国外的案例都证明了征收环境保护税是一个有效手段。因此,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有其理论与实践基础,这是利用经济手段来抑制企业从环境污染得到经济利益,进而抑制环境污染,这对于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将起到显著作用,最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税收制度。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广东 东莞 523000)
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6.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2017.
[3]杜万平,许娇.国外环境税问题研究发展[J].审计与经济,2012,(27).
作者简介:蔡佳红(1988—)女,汉族,福建省晋江市人,助教,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