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当担新使命 新征程书写新辉煌

2018-07-09 17:39蓝学敏
装饰装修天地 2018年22期
关键词:营商环境放管服

蓝学敏

摘 要:面临消防部队改制,如何做好当前环境下的消防监督工作已经成为新的改革课题。在这次改革“大考”中,如何当好“优秀考生”,交出合格答卷,最现实的平台是本职岗位,最有效的途径是履职尽责,除持之以恒自我革命,把消防监督“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之外,我们别无选择。改革没有捷径可走,找到改革方法论至关重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也是如此。 对此,本文主要结合深化消防监督“放管服”改革,优化“惠商安商”的营商环境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消防改革;放管服;营商环境

1 消防监管下营商环境的发展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空前重视,曾在不同场合对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也为当前社会营商环境如何推进消防安全管理指明了方向,划定了“红线”,优化消防监管下的“惠商安商”的营商环境在于深化“放管服”制度改革,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逐步形成;转变政府职能,便民利企的新型政商环境初见成效;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惠商安商的消防安全环境日趋完善;完善工作机制,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稳步构建。

2 消防监管下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消防监督简政放权的“含金量”不够高,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还不到位;一些惠企政策落地存在障碍,中小微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涉企收费依然较多,中介服务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功能建设滞后,只管“引进”不管“服务”,导致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先上车后补票”现象严重,造成消防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存在,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足,“不想改不愿改不能改”思想根深蒂固。

3 進一步优化消防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分析

3.1 促进审批公开,敞开消防服务通道

3.1.1 健全服务窗口体系

消防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工程审图人员进驻政务大厅办公。依托受理窗口设立重大项目预约服务和“一对一”全程服务。实行受理窗口接待首问负责制,畅通消防互联网站、96119热线电话等渠道,将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填报要求、受理条件、办理程序、许可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在政务大厅和互联网平台全公开,做到咨询“一口清”、查询“多网通”,为保障企业“最多跑一次”创造条件。推行一站式咨询受理、审批,与相关部门做好“并联审批”,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1.2 下放消防审批权限

市区须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由市消防支队受理、审批;属于消防设计备案和验收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当场办结。

3.1.3 主动通报相关部门

对已经办结的消防审批事项,将办理结果同时抄送与项目有关的同级部门办事窗口,畅通后续办理。对“放管服”改革期间出台的简政放权措施,主动通报以消防审批文件作为前置条件的部门,打通政策“肠梗阻”。对于其他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中依法确需消防证明材料的,与相关部门对接确定证明方式,不让企业来回跑腿。

3.2 调整审查方式,加快消防审批进度

3.2.1 把脉“零障碍”,实行容缺受理

申请单位申报消防审批事项时,在主件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予以容缺受理,主件资料送入实质审查流程继续办理。消防窗口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提交方式、提交时限等要求,并填写《容缺受理告知书》。补正材料由申请人于5个工作日内连同《容缺受理告知书》送至消防服务窗口,待审批事项办结后领取消防审批文件;逾期未报送的,出具结论为不合格的意见文书。

3.2.2 推行“预审核”,提前介入服务

涉及市级“十百千”重点的建设工程,对符合其他受理条件但暂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如有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或发展改革部门立项批复等书面合法性证明材料,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技术规范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待工程取得规划许可后,如前期预审意见提出的要求基本落实,5个工作日内换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2.3 推进“承诺制”,顺应图审改革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项目抽查的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16个工作日。为响应国家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鼓励工程项目单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消防部门在条件成熟的领域逐步减少直接技术审查,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符合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的许可条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其设计员签署《消防设计合规担责承诺书》的项目,消防部门只作形式审查,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对于不属于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范围的装修工程,如其消防设计不影响自动消防系统设置及功能使用,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其设计员签署《消防设计合规担责承诺书》,消防部门只作形式审查,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对实行形式审查的项目,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抽查结果文书。

3.3 放宽审批事项,便利小微企业的开办

3.3.1 “小工程”“小场所”免办消防手续,消防审批不越界

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工程,自行落实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免予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数不超过50人且设在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首层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免予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审批手续。

3.3.2 优化执法程序,护航企业安全发展

创新日常监督模式,减少干扰。对于聘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具有五年以上职业经历并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相关企业,消防控制室值守人员达到六人并均持证上岗三年以上,防火检查巡查队伍比较健全的,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方式,以检查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为主,不搞重复检查,促进企业更好落实主体责任。

3.4 引进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

3.4.1 完善沟通机制,促进监督公开

根据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通过电话回访、上门探访等形式,了解消防服务需求,适时调整消防服务安排。定期组织社会监督员点评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消防监督工作。定期组织重大项目相关单位进行座谈,沟通项目遇到的技术问题,了解消防审批人员服务能力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3.4.2 健全诚信体系,惩戒不良行为

以督促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目标,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消防技术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平台,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定期予以公布,并通告发改、工信、住建、工商、银行、证监、保险等行业部门,建立信息链接,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4 结论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争做改革“排头兵”就是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积极为辖区企业单位出谋划策,从源头上防控火灾隐患,切实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消防安全环境,以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助推当地经济发展。总之,戎装虽脱,本色不改。面对改革,我们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没有变,“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消防部队就是要以人民需要为第一要责,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安全指数、幸福指数。

参考文献:

[1] 魏宁,陆铭,王小军.坚定维护核心 抓好党管武装 落实改革任务 努力推动新形势下我市国防动员事业创新发展[N].新余日报,2017-04-01 (001).

猜你喜欢
营商环境放管服
淄博市淄川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老工业区转型
以壮士断腕精神把“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准入规制与经济增长:基于跨国面板数据的分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放管服”
营商环境视野下的自贸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探析
推进“放管服”改革释放更多制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