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内部控制中的制衡性原则

2018-07-09 04:15宋新军
财会学习 2018年16期
关键词:业务流程审计工作设置

宋新军

摘要:制衡性原则是内部控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则。如果不能运用好这个原则,内部控制的工作就难以展开。认真遵循制衡性原则,在关键业务中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确保内审机构或人员具有良好的独立性。在企业组织架构、机构设置、职责分配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关键词:内部控制;制衡性原则

一、内部控制应重视制衡性原则

企业在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时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在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时,如果未能很好的考虑到制衡性原则,出现违规或舞弊的风险会较大。

二、企业内部控制中容易出现的制衡性问题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也日趋完善。但企业在运用制衡性原则时,容易陷入两个极端,过度的制衡会降低企业的运营效率、影响企业的发展,但长期忽视制衡性原则,也会带来很大的舞弊与违规风险。

在讨论企业内部控制制衡性原则时,我们需要考虑股权架构的设置方面。股权架构的设置,直接影响公司权力的分配。如果股权较為分散,且股东间各自为政和勾心斗角,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良好环境已不存在,此时的制衡已成为了内耗。

企业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在运用制衡性原则方面经常会出现下列一些问题。

(一)不相容职务未实施严格分离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环节。如果上述每一环节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当某项经济业务活动的不相容职务未实施严格分离时,可能会造成该项业务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规或舞弊的风险。

(二)内部审计工作缺乏相对的独立性

1.当企业利益与内部审计人员的利益一致时,审计作用会有所降低。当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一致时,内审人员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往往对企业不正常行为采取默许的态度。如内审人员对企业通过变通报销费用发工资或绩效的行为不予以提醒,对企业虚增成本费用、少计收入、偷漏税款等做法予以默认等。

2.企业内部复杂的人际关系,会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入感恩。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时不可避免会受到复杂人际关系的影响,如人情关系、层级关系等。在遇到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时,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审计质量可能会有所降低。

3.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限,进而限制了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一个部门,一般情况下在管理层的领导下工作,不可避免受到管理层内部不同领导的影响。加之内部同事的影响,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不明确等,使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大打折扣,工作相应也会受到许多限制。

三、如何贯彻内部控制中的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中的制衡性原则要求一个企业在完成某项关键工作时,必须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同时要保证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较高的独立性。但是,制衡性原则的运用需要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根据控制点风险的轻重缓急,逐步将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在制衡性原则的具体贯彻过程中,企业可以从下列方面着手:

(一)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作用的基础,包括股权架构的合理性、监事会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方面。治理结构的优化,对于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广义来讲,公司治理是指有关控制权和利润分配权的一整套内外部制度和文化的安排,这些安排对于公司目标、控制的实施环境、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企业内部分配等具有决定性作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一个由法律保障、章程和合同约束、制度严谨的制衡机制。有效的公司治理可以为投资者监督和激励管理层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良好的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合规性的监督。

(二)正确处理企业的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问题

企业机构设置是指为了达到企业的战略目标、实现企业的良性运转与发展,根据不同分工设置的不同部门。如总经办、销售部、采购部、生产部、财务部、人事部等一些部门。

权责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其经营战略、生产经营的特点、组织结构的设置和内部控制的要求等,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各部门或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的过程。

在设置相应部门时,应做到责权利的相互匹配,使相应部门可以有效的行使职责。

(三)重视企业的业务流程监管

企业业务流程在日常运营实施过程中,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对业务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具体程序包括且不限于穿行测试、重点检查等,以确保有关业务流程节点的控制可以有效执行。

同时,在内部审计部门对企业业务流程监管过程中,可以发现业务流程不合理的环节。对于不合理的环节,内部审计人员应与具体实施人员沟通落实。确认相关不合理环节后,对其提出修改申请,经审批后,对相关环节的控制予以改进完善。

四、结束语

制衡性原则是内部控制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企业在运用该原则时,应当兼顾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防止出现制衡过度和制衡缺失的情况。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完善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制衡性原则的运用也是如此。在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应当定期对关键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的控制点制定较为完备的内控制度,同时需要充分运用制衡性原则。制衡性原则的良好运用,可以协助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企业实现长远且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宋海波.内部控制对于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要求[J].新疆财会,2010(5).

[2]白爽利.试论现代企业内部控制[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7(2).

[3]卢洁.我国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构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3).

(作者单位: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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