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庞师傅33岁的儿子去年因车祸突然去世,小庞生前没有结婚,没房产,一直在外地和朋友经营一家饭店,对于儿子的财产问题庞师傅夫妻并不清楚。可就在小庞去世后不到一周,他的两个朋友拿着小庞的借条找到庞师傅。庞师傅一看吓坏了,因为儿子一共欠了30余万元的债,对于庞师傅这样的工薪家庭来说,这笔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庞师傅不太清楚,子债是不是一定要父亲偿还?
答:依照民法理论,债权是相对权,仅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未经合法转移,只能由债务人本人承担,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债务人的亲生父母在内都没有责任和义务为子承担。所以“子债父还”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虽然子债父亲不用承担,但因为债务人和父亲毕竟是父子关系,且债务人未婚的情况下,其遗产自然由其父母继承。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负有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继承人实际获得的遗产价值为限。”如果欠债人死亡,他的继承人在继承了遗产的前提下,才有还债的义务,而且还要在其继承的遗产价值的范围内来偿还。如果欠债超出了遗产的实际价值,超出的部分则没有义务清偿。如果庞师傅放弃对儿子遗产的继承,对于儿子的债务,他们就没有偿还责任了。当然,如果他们心甘情愿为儿子还债,法律也不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