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知行合一问题探究

2018-07-08 07:55万鹏鹏
世纪之星·交流版 2018年2期
关键词:私欲时间差发动

万鹏鹏

[摘 要]本文一是探究“知”与“行”的关系:“合一”是何种合一,如何合一?先知后行还是先行后知?二是简单阐述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对当代大学教育的启示。

[关键词]知行合一;大学教育

一、“知行合一”是最富有王阳明思想特色的一个命题,也是聚讼不已的一个命题

这一命题虽经现代学者之多方阐发,但仍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其中,知行合一之“合一”究竟 是何种意义上之合一,又是如何合一,此问题尤值得关注。

王阳明认为:在没有私欲遮蔽的情况下,真知、良知一定能指导行、成为善行,就如同水一定下流一样。“ 知犹水也,人心之无不知,犹水之无不就下也,决而行之无有不就下者,决而行之者,致知之谓也。 ” ( 王文成公全集 》 卷八)良知一定要指导行,良知与行为合一,是良知的属性,但在私欲隔蔽的情况下,为了 “ 使水就下”,就必须 “决而行之 ” 。 他认为:要想知行合一,就必须致良知,要想致良知就必须灭人欲,三者是同一件事。 三者在时间上是同时的,它们的次序只是逻辑的先后,不是灭了人欲再致良知,致完了良知再知行合一,就象求饱、吃饭、拿筷子端碗 一样,是同时发生的事情。知行合一是结果,致良知、天人欲是原因,知行合一了,那么就一定是致良知了,一定是灭人欲了。 因而王阳明良知行为的合一是指:第一,知行本来合一,良知和善行是一休的,良知一定能指导行为并使之成为善行。第二,知行应该合一,在私欲遮蔽良知的情况下,应该去掉私欲, 恢复知行本休。 但实际他的良知不过是封建道德意识并使之先验化,行也多指封建道德践履,其阶级性与时代性是十分明显的。

劳思光先生在其《新编中国哲学史》王阳明思想一章“知行合一之确解”一节中指出,常人之所以会误解阳明知行合一说,基本原因在于论者未能了解阳明“知”、“行”、“合一”之特殊语言中所指为何,所指不明,一切评论均难免张冠李戴。而在阳明之知行词典中,“知”乃价值之知,是知善知恶之“良知”,“行”则是指意念由发动至展开而成为行为之整个历程言,而“合一”乃就“發动处”讲,取“根源意义”,而不取“完成意义”。劳先生对阳明“知”、“行”之训,确为“确解”,但说“合一”只取“根源意义”而不取“完成意义”,在笔者看来称“确解”恐未安。

笔者认为传统朱子学对阳明知行合一之批评,乃是基于常识知行分际之界定必蕴涵着“知”、“行”之间存在一“异质的时间差”这一预设,而当代为阳明知行合一辩护的学者,则顺着阳明的思路否认这一“异质的时间差”之存在,但却又认为知行之“始”、“成”关系说明知行之间仍有时间差,只不过这个时间差乃是一“同质的时间差”。正是基于这一“时间差”意识,使得劳先生坚持说知行合一只能从根源意义而非“完成意义”上立论。劳先生对“合一”的解释,有泥于阳明“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这一命题之字面义的嫌疑,将知行“固化”为行动的两个不同阶段,而未将这一命题置于阳明“合一”说的整体言说脉络之中加以通盘之考量。笔者主张知行并非同一行动的两个不同阶段,而是同一行动的两个不同向度,故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时间差,知行合一不只是“根源意义”上的合一,作为“主宰发动”这一“根源意义”上的“知”实贯穿于整个道德行动之始终,故亦是“完成意义”上的合一。知行合一同时亦表现为“发动之明觉”这一即知即行的“照察意义”上的合一。

人们通常将“知”字限定在人之“内心的”、“隐秘的”生活领域、心理活动领域,而“行”则严格限定在“外显的”、“公开的”举止行动领域。这两个领域之间界限分明,不容抹杀。而阳明讲知行合一则明确地将“知”、“行”二字的分际加以挪移: 将内心的、隐秘的“知”字下移于外显的、公开的“行”之过程之始终,同时将外显的、公开的“行”字上挪进内心的、隐秘的“知”之中。这一知行二字的“下移”、“上挪”的错位用法,导致了反对者的强烈不满。历史上,围绕知行合一的“辩难”亦多聚焦于此错位用法之辨正上面。

传统朱子学立场坚持知行之间乃存在一由“内”及“外”的“异质的时间差”,劳思光先生认为由于阳明将知、行做了重新界定,“知”是价值之知,是行之发动,故知行合一只能是“根源意义”上的合一。这一看法实际上是认定知行乃是同一行动之不同阶段,知行之间仍然存在一“同质的时间差”。笔者依次从知行合一的义理、知行合一的整体论述以及知行合一作为一种工夫论说三个方面,阐述将知行合一限定在“根源意义”上之不妥。在根本上,知行合一既是“主宰发动”这一“根源意义”上的合一,而且这个主宰发动之为一种要求实现自身的内驱力、意志力,实贯穿于整个道德行动之始终,就此而言,它亦是“完成意义”上的合一。“知”作为“发动之明觉”所拥有的“详审精察”的能力,又始终跟整个道德行动一体而在,故知行又具有这一即行即察的“照察意义”上的合一。而就“知行”之一元工夫而论,知时自有行的工夫,行时亦自有知的工夫,知行合一之工夫乃是贯彻于整个修身活动之始终的。一言以蔽之,知行并非同一行动之两个不同的时间段,而是同一行动之两个不同面向( 一体两面) 。

二、王阳明以“明伦成德”即“致良知”、以涵养德性视为培养“圣人”的根本途径,就具有教育理念、教学方法要求与教学目的密切结合的含义

王阳明的教学方法,就是基于“致良知”的“知行合一”。这是他长期总结自己的教学实践,并结合当时思想、社会以及教育自身存在问题而提出的对老师和学生的共同要求。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是一个比较全面的知行观。它纠正了当时土子记诵、训诂、辞章之学的“荒秽戕伐其心”,以及知行脱节的弊端;反对“离行以为知”、“专讲之以口耳”的烦琐学风,无论对于当时的教育还是当代的大学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目标上都具有合理的、积极的意义。

首先,在教育理念上:知行并进,格物至善,使理论与实践并重。

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立言宗旨,在于防止人们有一念之不善。他说:“今之学问,正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传习录下》,《王阳明全集》卷三),这里王阳明在教育上划分了“心过”与“身过”,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约束其“心过”,即在“心之发动处”去蔽,一念不善即予以克去,从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这样的教育理念强调的是知行并进、格物至善,要将不良的思想“防于未萌之先,克于方萌之际”,不使“一念之不善潜伏胸中”,不让学生的“病痛”滞留于“心”,这种“因病发药”,防患于未然的教育理念,对于陶冶人格至关重要。

其次、在教学方法上:补偏救弊,知行合一,倡导个体的自我完善。

阳明在为我们树立圣人典范的同时,为了我们“成圣”的方法, 那就是补偏救弊,用知行合一来达到个体自我的完善。

王阳明说:“夫学,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如言学者,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然后谓之学,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谓之学孝乎?学射,则必张弓挟矢,引满中的。学书,则必伸纸执笔,操觚染翰。尽天下之学,无有不行而可以言学者。”(<<传习录中汐)由此可见,王阳明以“知行合一”作为学生学习必须遵循的基本方法,内在地具有学习必须与实践相结合的思想。当然,王阳明的实践主要是指道德实践,它是指涵养善性,也包括改过从善。王阳明指出,在勤学作圣作贤的过程中,要勇于“改过从善”。一个人有过当要“悔悟”,因为“悔悟是去病之药”,然以“改之为贵”;如果执迷不悟,或悔而不改,使之留滞心中,还会“因药发病”。(《传习录上》)他在《教条示龙场诸生·改过》中说:“夫过者,自大贤所不免。然不害卒为大贤,为其能改也。故不贵干无过,而贵于能改过。”只要能改过从善,“虽昔为寇盗,今日不害为君子矣。” (《王阳明全集》卷二十六)既往不咎,能改过者仍能取信于人。就学生而言,他固然应该主动改过从善;而就教育者来说,他必须针对学生的思想情况,解除学生的思想顾虑,树立学生改过从善的决心,使其觉悟到“攻我之失”者正是“我师”,从而“乐受而心感之”,最后使学生顺利地改过从善。

最后、教育目标上:心理合一,明论成德,建构善德与善行兼修的理想人格。

王阳明“知行合一”之说的立意之本,在于防止人们有不善之念,完善德性。当然,王阳明的教与学都是着眼于“明伦成德”即德性的完善,因此,以知行合一要求当代大学生,也就是要把“知行合一”贯彻于道德完善的过程,培养出善德与善行兼修,内美与外美兼有的理想人格。

王阳明曾要求教师以“知行合一”教育学生克去一念发动之不善,他的理由是“一念发动处便是行”。何以“一念发动处即是行”呢?王阳明指出,人在诉诸实际行动之前,就有“心之发动”,这就是“意”,而“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传习录中》)。在这里,王阳明还看到了人在某一行为之前,即存在关于这一行为的意念和设想,行为正是由意念、设想转化而来的。他所说的“物”即指“事”,而“事”就是指人的行为。因此,“意之所在便是物”,即是说意念之中还有“行”的端倪,或者洗即是行为的开始。由此也可以推论出,他所说的“格物”、“格者正也”也就是正事,即端正行为。而“致知在格物”,即是说,达到良知途径在于端正人们的行为。就知行关系来讲,这就达到“知行合一”了。在王阳明看来,心之本体在不为私欲所蔽时,知行只是一件事,“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答友人間》,《王阳明全集》卷六)。如有人“乍见孺子将人于井中,必有怵惕侧隐之心”,若顺此心的自然发展,则必奔走往救。这种行为是“恻隐之心”的自然流露,并非另为一件事。这就是他所说的“知是行之始”。而如果此时又有转念,或畏难不往,或因恶其父母而不往,即是有“知”而无“行”。他认为这并非知行本体原来如此,只是其心为私欲所蔽,使其有良知而不能“行”,也就是不能致其良知。所以说,“行是知之成”。

总之,人生之所以美,在于作为主体的人不仅懂得美的内涵,更是懂得用行动去实践美。阳明学说的致良知就是使自身固有的良知转化为行为,使本心不受遮蔽,思想对于个体立即实现出来。致良知是使知行合一的工夫,力行是使知行合一的努力。个体生命的价值是体现在“知行合一”上,无论是普罗米修斯崇高的牺牲,还是俄底普斯艰难的挣扎;无论是屈原九死不悔的求索,还是杜甫老病孤舟的哀怨,都要么是单一的形而上的玄思,要么是孤独的形而下的行动。今天的我们只有再面对生命中的苦与乐,不做冷眼旁观的沉思,不做无知的挣扎,而是要以知为始,以行为成,知行并重。阳明学说在教育理念上要求知行并进,格物至善,使理论与实践并重;在教学方法上,注重补偏救弊,知行合一,倡导个体的自我完善。在教育目标上,注重心理合一,明论成德,建构善德与善行兼修的理想人格。他的这种思想对于当代大学教育有着历久弥新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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