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忠霞 高彦伟
稽查办案作为食品监管中的重要环节,是规范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的强力手段,而食品安全标准作为稽查办案的重要手段,应用于稽查办案之中,可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与水平,从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标准的法律地位
食品安全标准的定义目前尚无统一表述,有人认为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要素以及各关键环节所规定的统一技术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三个层次,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该规定既确立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又体现了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相关标准中的唯一性。食品安全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标准在稽查办案中的应用
食品安全标准是稽查办案中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标准是稽查办案的标尺,在稽查办案过程中,对一些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不明确的食品,可以通过食品安全标准结合检验结果这一手段来进行确认,筛选出不合格食品或问题食品,便于监管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实施行政处罚,进而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食品品种的稽查力度。此外,食品安全标准还可以加强对合乎常规的食品品种与人民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的抽检检测力度,以此来充分地发挥其在稽查办案中的导向作用。
严厉打击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例如,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嚴重的,吊销许可证。如此严厉的惩罚,加大了当事人的违法成本,无疑是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种严厉打击。
食品安全标准在稽查办案中的指导作用。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将稽查办案与帮促规范制度相结合,在严厉惩罚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同时,还可以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生产经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保证食品安全。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食品的安全标准不健全。当前食品安全问题违法案件越来越复杂,食品生产过程中逃避检测的手段也向着高科技发展,截至目前,国家卫计委会同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约1200余项,但食品安全标准缺失问题依然存在,例如,我国登记使用的600多种农药成分中除去豁免残留限量的30余种,尚有近200种无限量指标等。
食品安全标准相对滞后。目前我国虽然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一定完善,各种类型的食品安全标准较多,但存在着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相比相对滞后,部分食品安全标准难以满足监管实际需求,使得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处在法律监督的“盲区”,这也是诱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
综上,食品安全标准在稽查办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使食品安全标准能够更好地应用于稽查办案中,有力打击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