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下发通知,印发《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共享交换数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届时,各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将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共享使用。
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信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信息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交换,其他信息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交换。
此次制定《标准》旨在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住房城乡建设部项目建设,促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标准》适用于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与各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有关部门信息系统间的共享交换数据。
根据《标准》,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规定,将全省相关数据进行归集,并实时动态交换至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便在全国范围内共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