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
这里曾是世界的中心,大地的原点。然而今天已经成为各国游客簇拥的断壁残垣。如果说到西方文明言必称希腊,那么说起法律则难以不“言必称罗马法”。作为法律人,无论如何应当给自己一个“罗马假日”,来一场法律历史断层的穿越之旅。
人区别于动物,靠的是理性与立法
罗马城的历史世人皆知。罗穆卢斯喝着狼奶长大,创造了永恒之城。至今,城徽图案仍是母狼哺育婴儿。有人说,这是一个隐喻,喻示着人性脱胎于动物,以这一本能建造伟大。然而人性终于是要战胜动物性,于是罗马有了斗兽场。我们的法律之旅就从这里开始。斗兽场的遗址位于罗马市中心,威尼斯广场的南面,古罗马市场一侧。这里名为斗兽,更多的时候上演的是人与人的搏斗。
当时甚至还出现了专门培训角斗士的角斗学校。由斗兽场来为四所角斗学校提供资金。实际上,这些角斗学校不过是训练营和监狱的组合体,因为绝大多数的角斗士都是来自罗马帝国各个地方的奴隶和俘虏,他们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今天的人们可能很难想象,这里还是死刑的执行地。图拉真时期,每天中午会在斗兽场进行兽刑。死刑犯会在裸体、没有武器的情形下被送到斗兽场和野兽搏斗,最后会被野兽所撕碎。
走出斗兽场,穿过一片断壁残垣,经过台阶沿卡比托利欧山而上,就来到卡比托利欧博物馆。该馆是在保守宫遗址上修建的,这里曾伫立着古罗马最伟大的宗教庙宇——朱庇特神庙。学法律的人都应该在这里驻足。因为2500多年前,神庙壁上曾公示于众一部法典。它又被称为铜表法,因为它是刻在十块铜表上,并竖立于朱庇特神庙供全民遵守。不久,又增加了两块铜表。于是,这部法典便称为《十二铜表法》。
这部立法的重要性毋庸多說。有这部立法之前,罗马的法律还是习惯法,解释权操纵在贵族法官手里。法官的口谕就成了法律本身。平民们自然不服,要求制定成文法。经过长期的斗争,公元前454年,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人民大会制定法典的决议,设置法典编纂委员10人,并派人赴希腊考察法制,至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第二年又补充二表。各表系由青铜铸成,竖立于朱庇特神庙,故被称作《十二铜表法》。这部立法对于私有制、家长制、继承、债务和刑法、诉讼程序等方面都作了规定,并且公之于众,谁也不能任意解释歪曲。更重要的是,这部立法确立了后世民法典体系的雏形。未来影响了全世界的罗马法,亦发端于此。
“也有你吗?布鲁图!”
从卡比托利欧山下来,是古罗马广场的遗址。当时的元老院与执政官就是从这个广场上,根据律法对整个帝国发号施令的。古罗马广场的地下,长眠着恺撒大帝。“恺撒之死”是罗马共和国史上最重要的历史转折之一。公元前44年,那个以“3月15日”著称的日子,当恺撒走进元老院时,阴谋者们把他包围起来,掏出藏在宽袍里的许多把匕首,一齐刺了他33刀。这位55岁的“国父”当场毙命。
据说,恺撒被刺前有许多征兆。前一晚,恺撒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突然之间,走廊里“哗啦”一声,恺撒急忙起身,出来一看,原来是自己的塑像倒在地上摔碎了。这使恺撒更加闷闷不乐。后来才知道,这是仆人为了警告恺撒而故意摔坏的。次日清晨,恺撒的妻子从噩梦中惊醒。她告诉恺撒说,她梦见恺撒的雕像上有许多孔,而且还往外喷着鲜血,有不少人在用这些血洗手。恺撒安慰妻子说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缘故,不必大惊小怪。
不信邪的恺撒披着那件日常穿的红色斗篷来到了元老院。此时有一个陌生人拦住了他,把一个纸卷塞到恺撒的手里,恳求他立即就看。这个陌生人说:“这事和你关系很大,请立刻就看。”可是恺撒却回答说:“和我个人关系大的事,那应该最后办理。”说完就毫不介意地把纸卷放进了口袋。恺撒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封揭发即将刺杀他的阴谋的警告信。一切终将无法挽回。恺撒进入元老院,坐下来听取政事。元老们一边汇报,一边越走越近。有的亲吻他的手,有的拉着他的手,恳求他答应各种琐事。
突然,为首的暗杀者发出信号。人们一拥而上,短刀利刃齐出。据说,受了重伤的恺撒环顾四周,希望有人来救时,却发现刀光剑影中站着的布鲁图,他绝望地说了一声:“也有你吗?布鲁图!”(Et tu, Brute?)说完,他不再挣扎。大红斗篷裹住了他的脸,他跌倒在血泊中。布鲁图是他的养子、宠臣和亲信。年轻时曾在战场上脱逃,恺撒非但没有责怪,还写信给他劝他勇敢,令他非常感动,回来效忠恺撒。在历史学家苏埃托尼乌斯的记载中,恺撒的这句遗言是:“也有你吗?我的儿子!”因此,在西方历史上,3月15日这一天从此被称为“弑父日”。
当恺撒死去后,古罗马广场上集聚了全城的人民。布鲁图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不是我不爱恺撒,而是我更爱罗马。”然而人民不买账。这时,安东尼等人抬着恺撒的尸首,站到古罗马广场高高的演讲坛上,嘶哑着喉咙声泪俱下,控诉刺杀者的私心与阴谋,为死去的恺撒争取人们的同情。他大声说道:“恺撒绝不是一个暴君,他对人民是仁慈的!他在遗嘱中,还交代我们从自己的财产中提出一部分来,分给罗马最贫苦的公民。他生前为我们伟大的罗马立下了不朽功勋,死后又给我们每个人留下一笔遗产,这样的人是一个暴君吗?”愤怒的人群发疯似的向凶手冲去;布鲁图等人只能匆忙逃离,再也不敢在罗马露面。
司法女神的天平与宝剑
让我们离开古罗马广场,沿台伯河一路向西,来到圣天使堡。这里曾是对抗西哥特人和东哥德人入侵的要塞,后来又曾作为监狱使用。最后改建成一座华丽的教皇宫殿。圣天使堡前横跨台伯河的圣天使桥是罗马城中最美的桥梁,桥上有十二尊天使的雕像,每个天使手上都拿着一样耶稣受刑的刑具,这十二尊天使都出自贝尔尼尼之手。
圣天使堡再往西,是罗马法院广场。罗马的法院大多在两条道路的交叉口,最初常是露天的审判法庭。这种广场上的法庭建筑风格被称为巴西利卡。罗马的审判通常在巴西利卡公开进行,案件的胜负取决于双方律师的辩论结果,地方法官以辩论的结果为基础进行裁决。从形式上看,巴西利卡通常为长方形,两端或一端有半圆形的神龛,内部是宽阔的大厅。大厅内通常被两排或四排柱子分为三个部分或五个部分。这种对空间的分割的功能在于,可以同时进行几个审判,如果某个审判索然无味,观看审判的人们可以去看另外一个审判。对于律师来说,这也是一种同台较量的竞争。
在当时,公众演讲是一项重要的技能,律师和政客都是出色的演说家。有着“罗马第一律师”之名的西塞罗,曾在法庭上以擅长辩论闻名。他甚至发明了一种西塞罗式的辩论方式,其主要特征是在结尾处加重语气,以感染和打动为主,而不是注重证据。打动、取悦、说服以及制造一些戏剧性。以这种辩论为基础的审判从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表演。西塞罗曾经为一位名为斯福莱克斯的贵族辩护。他因非法侵吞了犹太人维护耶路撒冷神殿的基金而受指控。西塞罗在法庭上利用了人们的反犹情绪,为那位贵族辩护道:“他们的神殿?不,这些公共场所本來是为了设立我们的露天法庭而预留的。首席检察官大人,让我们想想犹太人对金钱的狂热,我们都心中有数,这些数量庞大的犹太人群体和他们结党营私的趋势,让他们用这笔钱真的好吗?用这些场所来设立露天法庭,不是更有益处吗?”西塞罗一生打了无数官司,辩才无双。最终获得了罗马第一律师的荣誉。遗憾的是,西塞罗并未得到善终。
法律人朋友,如果你来到罗马法院广场,记得去瞻仰那一尊著名的司法女神石像。她神情肃穆,巍然矗立,一手执宝剑,一手持天平,而双眼却被布紧紧蒙着。雕像的背后,刻有一句简洁的古罗马法律格言:“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这位女神的原型来自古希腊的正义女神泰米斯。她手中常持一架天平,象征着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求。这位正义女神与万神之神宙斯结合,生下了女儿狄克。狄克不同于母亲泰米斯,行事作风有如霹雳,经常手持利剑追杀罪犯。
罗马人将这母女二人的形象合二为一,改名为朱斯提亚,也就是今天司法的意思。她一手持宝剑、一手持天平,但双眼却用布蒙上。天平代表“公平”,宝剑代表“正义”,而蒙眼闭目,则表示审判要“用心灵来观察”,避免受表象所蒙蔽。这个形象随着罗马法一起,传遍了全世界。直到今天,几乎在所有的法院前都能看到司法女神蒙着双眼,却“明察秋毫”的形象。
拉斐尔笔下,“上帝与恺撒”的和平相处
在罗马的最后一站,当然是梵蒂冈。这是意大利境内的教皇国,也是罗马教廷的所在地。教皇官邸华丽壮美,从穹顶到壁画无一不是艺术瑰宝。法律人会在这里看到《雅典学院》《三德像》《彼得被救出狱》《皇帝查士丁尼颁布法典》和《教皇格里戈利颁布教令》,每一幅画都与法律精神的发展密切相关。这里要说的,是拉斐尔留下的《皇帝查士丁尼颁布罗马法典》。
公元526年2月13日,查士丁尼大帝一声令下,命法学家特里波尼安组织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编纂东罗马帝国适用的法典。三年后,这部法典编制成册,由特里波尼安呈交给查士丁尼大帝予以颁布。这就是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这一幕被数百年后的拉斐尔重现于教皇朱里二世的官邸壁画之上。
《查士丁尼法典》又称《国法大全》,可谓罗马法的集大成者。大全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以及新律。其中既包括东罗马帝国时期的皇帝敕令,也包括权威的法学家对于法律的解释,还有给法律学生当作法学的入门教材等等。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完备的成文法,标志着罗马法本身已发展到极其发达、完备阶段,对以后欧洲各国的法学和法律发展的影响,如何说都不过分。那句名言人尽皆知:罗马征服了世界两次,第一次是用兵团,第二次则是用法律。
有意思的是,在这幅画作正对面是另一幅著名壁画:《教皇格里戈利颁布教令》。这是另一个值得永铭史册的经典立法时刻——1234年,教皇格里高利九世下令,正式进行官方的教会法汇编工作。他正式颁布了由西班牙教会法学家雷蒙德编纂的《格里高利九世教令集》。这个时刻标志着,有着法理支撑、更为逻辑严密、适于断案止争的教会法,正式登上历史舞台。这一幕亦被拉斐尔记录于笔下。与其面对面对峙着的,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皇帝查士丁尼颁布法典》。于是,在拉斐尔的笔下,上帝与恺撒的法律文明,被面对面的记录下来。这是“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的另一个注脚,更是罗马法律文明两个高峰时刻的片刻永恒——画下它们的拉斐尔,当时还不到36岁——然而,此时离他的生命终点已经不远。
罗马城不大,不可错过的景致却非常之多。法律人既能在那里看到“法律文明还是青少年时的模样”,又可以体会罗马法的恢宏与伟大。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在今天,法律人仍然应当相信那句老话,“条条大路通罗马”。比如,1998年7月17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在罗马通过。联合国得以设立国际刑事法院,打击那些在战争中践踏人权的暴徒、在国际犯罪中逍遥法外的海盗和毒枭。可以说,罗马作为法律世界的心脏,直到今天还在跳个不停,吸引着全世界法律人的目光,和发自内心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