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宽朝
(安徽农业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36)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的重要平台[1]。实验技术队伍是学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主力军,承担着实验教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对外服务等工作[1-2]。然而,由于高校实验室规模的扩展和学生数量的扩大,实验技术队伍学历结构层次偏低、整体素质和能力不足、职称结构不合理、绩效评价不健全、考核机制不完善等现象日益凸显,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实验室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成为影响高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的因素[3]。
高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是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有效杠杆,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其对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引导作用十分突出[4]。因此,新形势下,特别是基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后,进一步深化实验技术队伍系列职称改革,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的杠杆功用,提升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水平,是保障高校实践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协调、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
高校实验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源于1986年的《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1987年底开始试点、1988年全面铺开,巩固和促进了高校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4]。在30多年的实践中,实验技术队伍省级层面职称评审体系日益健全,影响力明显。梳理文献和相关资料发现,辽宁、吉林、重庆、贵州、新疆、福建等6个省区在原有初级、中级、副高级实验技术职称的基础上,开展了正高级实验师的试点评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对省级层面职称评审体系,重点是辽宁等6省区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体系的比较解析,有助于了解当前实验技术队伍职称评审的整体现状。
辽宁等6省区关于实验技术队伍职称评审适用范围的规定略有差异,如福建规定为“在高校直接从事实验(实训实践)教学、实验技术研究、实验器材设计开发、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等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提供实验服务和技术支撑”的专业技术人员,新疆规定为“从事科学实验、教学实验、分析检测、技术鉴定及其相关实验、检测、鉴定方法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吉林界定为“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开发设计、维修与管理岗位工作”,但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实验技术队伍强调的是实验室工作者,可以大致归纳为从事教学实验工作的人员、从事科研实验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大型仪器的服务管理工作人员3种类型。
通过文件梳理发现,辽宁等6省区关于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学历资历的规定基本一致:本科及以上学历,任高级实验师职务5年及以上就可以申请正高级实验师。而福建则进一步实行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策略,明确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亦规定“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且专职从事实验(实训实践)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评正高级实验师。
6个试点省区中,辽宁正高级实验师评审条件参考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开展,对实验教学与管理无明确业绩要求,但其他5省区虽在文字表述或细节要求上有所差异,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规定:
(1) 要求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实践能力,了解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2) 具有组织指导大型实验和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3) 具有较强的实验技术科研能力;
(4) 具有丰富的实验室建设、管理经验;
(5) 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6) 每年系统承担一门及以上实验(训)课程教学工作。
其中,新疆文件规定最为简略,而重庆则对基本工作量明确规定为“系统承担一项实验技术工作,平均每学年完成实验技术工作量(含折算工作量)250学时”。
辽宁等6省区中,关于正高级实验师科研与成果业绩的规定中,福建要求“原则上相当于其他系列正高级岗位聘任要求”,吉林要求“基本条件不能低于省定其他系列正高级评审基本条件”,辽宁参考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开展评审,仅重庆、贵州、新疆3省区文件进行了详细规定,梳理汇总如下:
1.4.1 业绩要求有共性的规定项
学术论文是3省区正高级实验师评审中科研与成果业绩的标准配置选择。但在论文级别、数量等具体要求上存在差异,重庆要求“学术、科研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SCI/EI/SSCI/ CSSCI论文1篇”,新疆规定“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中文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贵州要求“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科研课题项目也是3省区对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科研与成果业绩的共同选项。如新疆规定“承担并组织实施过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的实验工作”,贵州要求“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重庆确定“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1项”。
教学科研成果直接体现了实验技术人员创新性实践工作的效果,因此,3省区也在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对此进行了规定。重庆规定“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1项,其中: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新疆要求“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或地、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或地、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的主要完成人(额定限额内)”;贵州明确要求“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2名或三等奖第1名以上”。
设备研发(制)也被3省区列为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重庆规定“主持研发的实验设备(有授权专利证明)或专用软件(有软件著作权),在3家以上单位推广使用;或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技术推广工作,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有相关部门证明,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单项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经费100万元及以上)”;贵州要求“独立承担重要实验装置的研制(有专项经费,至少有1项投入运转);或根据工作和科研要求,成功设计、加工关键性实验装置或改进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在实验技术装置技术改造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近5年来新增利税300万元以上,在技术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相关专业会议和同行专家鉴定认可的技术文件及论文或实物资料(含公开发行的声像材料)”;新疆规定“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能进行技术改造,并解决了研发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提出并实施了创新性的实验方法、技术路线或设计制作新的实验装置,效果显著”。
1.4.2 业绩要求有区别的规定项
重庆和贵州对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中的教材或专著条件进行了规定,前者要求“实验教材1部或参编通用教材、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后者规定“创见性学术专著或教育部规划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1部10万字以上;或主编出版创见性教材或实验指导书2部共20万字以上,个人累计完成7万字以上”。
重庆和贵州2省区在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中将教学效果作为有效科研与成果业绩选项。重庆规定“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竞赛,获一等奖及其以上(指导教师排名第1)”,贵州则要求“指导本校学生在省(部)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以上”。
贵州、新疆把知识产权指标列入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条件。贵州规定“3项以上发明专利;或9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第一编制人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标准(规程)等1部”;新疆要求“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7项实用新型专利,并且其中3项专利予以实施取得较好效果(1项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视同1项发明专利)”。
重庆等3省区在专业实践技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省(部)级表彰奖励等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科研与成果业绩条件上也有不同的侧重。如贵州规定“在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实践技能等专业技术比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以上”;重庆限定“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高水平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并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成绩突出”,贵州要求“主要从事实验教学的人员,教学成绩显著,取得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担任高级实验师10年以上,获省(部)级表彰奖励”。
实验技术队伍是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主力军,是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实验技术升级、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中坚力量[5]。高校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领域在于教学实验、科研实验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方法创新、管理方法创新、环境设施建设创新等岗位工作的创新,但遗憾的是包括辽宁等6省区在内的各省级层面职称评审文件中对于实验教学与管理业绩的要求多停留在文字性表述上,缺少具有可予以量化和操作的指标,不能对实验技术队伍的基本岗位职责给予科学、量化的评判。若只以科研与成果业绩来作为唯一衡量标准,必然造成实验技术人员无法安心于本职岗位,而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获取论文、项目、成果等能够被认可的业绩。
科研与成果是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创新性工作的集中体现,也是职称评审中的重要指标。梳理分析发现,在高校实验技术队伍科研与成果业绩的评审指标中,省区间对有效类别的筛选差异巨大,同一类别间的具体标准也存在着较大差异。除学术论文、教科研项目、教学科研成果、知识产权、设备研发(制)等一般均作为必选类别外,对教材或专著、教学效果、专业实践技能等是否作为评审选项则不尽一致。评审类别和标准规定缺乏统一,既是不同省区对实验技术队伍认识的主观差异造成的,也是实验技术队伍尴尬现状的直接证明。高校实验技术队伍的科研与成果业绩究竟应该在哪些方面予以展现仍缺少政策层面的支撑。
高校实验技术队伍既包括教学实验工作人员,同时也包括科研实验人员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服务人员,而且对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形式、工作范围都有着迥异的要求。职称评审制度建构时,应该统筹考虑岗位工作性质的特点,建立基于岗位的分类职称评审体系。目前含辽宁等6省区的实验技术队伍省级层面职称评审制度设计中都没有体现分类评审的原则。高校实验技术人员只能“全面开花”“多方发展”,无法集中精力针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进行专业性的创新思考与实践,不利于高校实验技术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实验技术队伍与高校教学科研队伍、行政管理队伍等一样,是高校教学改革、科研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必须转变传统观念,从思想上认可实验技术队伍在人才培养、科研服务、设备管理等工作方面所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积极营造尊重实验技术人员劳动的良好氛围,重视实验技术人员自身发展和创造性工作的有机协同[6]。
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如同对待教师系列一样,加强对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实验技术队伍的管理体制,特别是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厘清现状,以进一步理顺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内涵,依托顶层设计来科学规划实验技术队伍的职称评审工作,发挥职称评审对队伍建设的杠杆效应,实现以职称评审促进高素质队伍建设的目标。
职称评审是高校最为重要的激励机制和导向机制,建设一支水平高、素质强、较稳定的实验技术队伍,是高校实验室建设的关键,必须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7]。
(1) 坚持德才兼备。思想政治素质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关键首位,也是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高校实验技术队伍职称评审工作中必须坚持思想政治条件与工作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术诚信等作为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备重点。
(2) 健全职称层级。长期以来,实验技术职称系列最高仅为副高级的高级实验师,严重影响了实验技术队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辽宁等省区的正高级实验师的评审实践,为开拓实验技术队伍的职称评审空间提供了有益借鉴。《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正高级”,《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确定“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这必将加快高校实验技术队伍专业化进程,拓展实验技术队伍职业发展空间。
(3) 科学设置业绩条件。作为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单元,高校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指标主要包括论文、著作、项目、成果、专利、指导学生获奖以及所创造的产品或所完成的项目可带来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8]。高校实验技术队伍的职称评审方式和指标应科学合理,应做好有效类别的筛选和关键指标的确认,设置更具覆盖面和针对性的评价方式和评价指标,实现评价方式和指标多样化,体现评价指标对创新力和成果质量的评价导向,激发高校实验技术队伍的岗位工作活力,引导实验技术人员的自我发展,提升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质量。
(1) 突出岗位成果。实验技术队伍的职称评审应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作为基础,坚持岗位考核为主,以实验室工作为主要评价内容,重点考查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实验室的工作成果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充分体现实验室工作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重要性,从而制定符合岗位特点和工作特点的、切实可行的评审标准,引导实验技术队伍立足岗位,创新性地实施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9]。
(2) 开展分类评价。高校实验技术队伍根据岗位设置和工作性质主要可分为教学实验、科研实验以及大型仪器的服务管理3种类型[10]。职称评审工作中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岗位的实际工作属性,针对岗位工作实际进行合理界定,从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等方面制定不同的考察评价标准。
在厘清和明确基本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分类评价的指导思想,对教学实验、科研实验以及大型仪器的服务管理3种类型实验技术人员的业绩评价指标进行合理筛选与科学组合见表1。
表1 实验技术队伍业绩成果分类评价表
对于教学实验岗位的人员,应侧重教学实验室工作量的考核和创新实践工作业绩的评价。如根据教学实验所面对学生数量、层次等情况,考量文、理、工、医等各类型实验室的不同特点,科学设定年度教学服务工作量和实践教学工作量目标作为基本岗位职责。
对于科研实验岗位的实验技术人员,应侧重科研实验室工作量的考核和创新实践业绩的评价。如根据科研实验室的层次和服务群体等情况,科学设定年度科研服务和实验室管理工作量作为基本岗位职责。
对于从事大型仪器的服务管理的人员,应侧重大型仪器的管理维护与服务教学科研的效益产出的评价。如根据所承担的大型仪器的管理、维护、服务要求等,合理设定年度管理、服务工作量作为基本岗位职责。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对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起着重要的导向和杠杆作用[11]。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提升高校协同创新能力,高校和相关职能部门应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良机,认真分析当前实验技术队伍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长远性和长效性的角度,审视和建立基于岗位分类评价和立足创新能力评价的高校实验技术队伍职称评审体系,服务高校实验技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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