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2018-06-30 04:56杨红玉
卷宗 2018年18期
关键词:法治信息化制度

摘 要:行政审批是国家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然而近年来,却出现了行政审批“万里长征图”的闹剧,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总是在提及和推进,但是成效并不显著。如何缩减行政审批“万里长征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六个方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治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规范中介组织及其服务,健全和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构建信息化政府服务模式。

关键词:行政审批改革;法治;制度;信息化

行政审批一般包含批准(许可)、否定和备案三种行为和审批、审核、核准和备案四种形式。然而目前过多的行政审批早已经违背当时设立的初衷,经过思考和探讨,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1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治化

法治的核心是规则之治,法治提供的是一种稳定的预期,法治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言是为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行使规定清晰的边界,即“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根据行政审批应由行政机关行使的原则,对行使行政审批权的主体资格进行清理,未经法律、法规授权的企事业单位不得行使行政审批权;根据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清理,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由下级人民政府审批的事项,上级部门不再保留,应下放到下级;“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进行清理,凡是行政审批职能交叉、重复的,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修改,原则上只能确定给予职级最相近的一个部门行使;”[1]按照不断改革和完善的精神,对虽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审批事项一般予以取消。

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政府管理职能是朝着市场化方向运行的,因此行政审批制度要重视发挥市场的作用,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除对涉及经济发展、社会安全长远规则和合理布局的公益性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继续保留由政府审批外,其他审批事项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凡是能由市场调节的、能由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要坚决推出,加快构建统一的“一站式”服务体系。

3 规范中介组织及其服务

中介服务已经成为制约行政审批效率的“短板”,要认真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服务的中介组织,鼓励引导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第一,引导相关中介机构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配合相关审批服务,并对其服务效率、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2]第二,打破中介垄断服务,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取消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和限额管理规定,切断与行政审批部门的利益关联。第三,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全方位监管体制,制定中介服务组织行为规范和准则,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为行政审批服务。第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和完善社会组织发展相关配套政策,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4 健全和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为推进纵深改革并避免反弹,克服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应从以往的政府自我改革转变为权力机关主导改革。可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设置一个统一的行政审批改革机构,由该机构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资源,主导、统筹、推进、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着力创新审批服务的运行机制和方式方法,将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度或注册制度替代审批制度,凡能依法核准的就无须报政府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时限,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和定期会签制度,提高效率;参考国外经验,建立许可证拍卖制度、项目招标制度。

5 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

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注重行政体系内部中央向省级、向市县放权,下方地方和基层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实施监督制度,对于违法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加以清理和撤销:一是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建立法律监督,依法明确审批的权限。二是依托责任清单的建设,明确监督的主体和责任人,坚持谁审批谁负责。三是实施动态监管,不仅注重行政审批设定的监督,也要关注行政审批中和审批的事后監督。同时注意发挥外部监督力量和互联网手段。

6 构建信息化政府服务模式

加快审批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办事,强化互联网思维,打通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改变各自为政的“碎片化”服务方式,着力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除涉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共享需求并上网运行,推动各部门各地区业务专网应用迁移和网络对接,逐步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咨询、查询、申请、受理、审批以及联网核查、绩效监察,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服务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有机融合的政府服务模式。

行政审批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利益关系,需要克服各种困难,各方面不断探索,综合配套,整体推进,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郭小聪.政府经济学-第四版[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2]龚露露.政府职能视角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安徽省为例[J].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7, 26(2):66-68.

作者简介

杨红玉(1997-),女,河北沧州,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在读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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