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记者 谭畅 南方周末实习生 陈述贤 桂天舒
发起者:危险的裁定让斯坦福和全加州校园的女性不再安全,召回法官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反对者: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核心价值要求,法官凭借证据而非舆论压力来裁决争议案件。
南方周末记者 谭畅
南方周末实习生 陈述贤 桂天舒
2018年6月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一名法官被当地民众投票召回。上一次美国选民罢免法官,发生在四十多年前。
被召回的法官亚伦·佩尔斯基(Aaron Persky),曾审理广受关注的斯坦福大学生性侵案。2015年,斯坦福大学大一新生布洛克·特纳(Brock Turner)在一次聚会后性侵了一名外校女生。2016年上半年,该案在帕罗奥多市开庭,陪审团判定其被指控的蓄意强奸酒醉或无意识的人、性侵酒醉者、性侵无意识者等三项罪名成立。
根据这三项重罪,特纳将面临14年的最高刑,而圣克拉拉县高等法院法官佩尔斯基作出了六个月监禁、三年缓刑的量刑决定。
上述判决被认为对罪犯过于仁慈。受害者的友人、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米歇尔·道伯(Michele Dauber)则指责佩尔斯基有意为白人精英脱罪,“这危险的裁定让斯坦福和全加州校园的女性不再安全”。她在2016年6月发起了一场“召回法官佩尔斯基”运动,历时两年并取得成功。
“我对召回(法官)极度失望。这绝对是个错误,公众被煽动家误导了。”米歇尔·道伯的同事、80岁的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芭芭拉·巴布考克(Barbara Babcock)在给南方周末记者的邮件回复中称,“对于我们的政体而言,召回(法官)是如此奇特、不同寻常。”
过半支持召回:“罕见,但并非 闻所未闻”
法官被民众投票罢免,这种情况在美国大部分地区都不会发生。不幸的是,佩尔斯基是一名加州法官。
美国有联邦和各州两大完全独立的法院系统。联邦法官由总统任命,经参议院批准,实行终身制(专门法院除外),但他们仅占全国法官总数的2.8%;分布于美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3万多名州法官,通常由选举或任命方式产生,绝大部分有固定任期,仅有3个州规定法官终身任职。加州实行法官任期制。
一个任期结束后,州法官一般可通过任命制连任、党派选举、非党派选举、连任选举等方式寻求连任。
“美国的选举非常复杂,一张选票有几十个人到几百个人不等,你比较关注的可能就是最上面的选州长、选总统,顶多再关注一下国会议员。你不会关注到后面的法官是谁。”留美法学博士研究生游天龙说,“大家多数情况不选,不选就默认法官连任了。”
“也有部分州法官因为各种原因未能连任成功,他们并不像我们原来想象的那样‘超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禄生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大法官Penny White曾在推翻一个死刑判决之后遭到民意反弹,最终连任失败。
不过,法官佩尔斯基所遭遇的,并非连任失败,而是在任期未结束时被召回。
“(对某个法官有意见)通常不用召回,你在下次选举时选别人就好了。把A在任上赶走,和下次选B来替换A,是两个不同的事情,前者惩罚的意味更明显。”游天龙说。
美国的50个州中,仅有9个州可以通过公众投票来召回当地法官。加州属于这少数的九分之一。
“每次说到公投,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加州。我们康州就没有召回法官的制度。”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高级研究员韩苏琳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加州地广人多,民众参政热情也高,“他们觉得要对官员包括法官要有一个问责制。你看他们(要求召回佩尔斯基)的申明,说我等不到下一次选举的时候了,我现在就要采取行动。”
资料显示,现年56岁的佩尔斯基曾是一名检察官,2002年竞选法官失败,2003年被加州州长任命为圣克拉拉县高级法院(为初审法院)法官。2016年6月,斯坦福大学生性侵案判决引发强烈争议时,他刚获得为期六年的连任——因为此前没有同一岗位的其他候选人,他自动胜出。
“召回是我们唯一的选择,除非想让他干到2022年。”作为请愿者,米歇尔·道伯开始广泛游说,她告诉媒体和民众:“尽管召回法官是一件罕见的事,但并非闻所未闻。”
召回法官的大致流程是:先由请愿者提交申请,通过后向公众分发召回请愿书,并收集签名;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收集了足够有效签名,就能在特定日期进行召回投票。
加州宪法规定,罢免上诉法院和初审法院法官,必须有相当于选举该官职的上次选举的20%选民的签名。佩尔斯基并非上次选举出来的法官,要罢免他,所需签名数得达到上次选举中以最低票数当选该县官员的选票数的20%。
这意味着,米歇尔·道伯要在160天内,在圣克拉拉县收集约6万张有效签名。
2018年1月,在对“召回法官佩尔斯基”运动提交的94539份签名进行随机抽样后,圣克拉拉县选民登记处确认其中有足够多的有效签名。召回投票被纳入加州中期选举议程。
6月5日是加州选举的初选日,圣克拉拉县的选民同时要对是否同意召回佩尔斯基进行表决。投票结果是,105561票支持,70497票反对,支持召回者超过半数(60%)。佩尔斯基成为加州自1932年之后首位被罢免的法官。
法律界集体反对:“这是一份合法判决”
对布洛克·特纳处以缓刑,来自当地缓刑部门的建议。
“判处徒刑会对他产生严重影响。”2016年6月2日,佩尔斯基在法庭上宣读判决时说,“在任何案件中,情况都是如此。将一个年纪轻轻的罪犯投入州监狱,情况更是如此。”
这惹恼了陪同受害者上法庭的米歇尔·道伯。“他从来没有告诉特纳,你被判罪是因为你做了坏事。”据《赫芬顿邮报》报道,米歇尔·道伯为了让民众们相信佩尔斯基不是一名称职的法官,开始搜集更多他的“坏判决”,并通过媒体公开了其中4起。
这些判决的共性是,对向女性施暴的男性处刑较轻。支持召回的人们认为,佩尔斯基怀有偏见,不能作出公正的判决。他们在“召回法官佩尔斯基”网站主页上写道:“法官佩尔斯基不能理解案件中真正的受害者……我们需要的是能严肃对待针对女性的暴力的法官。”
加州司法工作委员会在收到大量投诉和请愿后启动了调查。2016年12月,该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没有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佩尔斯基在处理斯坦福大学生性侵案时存在偏见、滥用职权或其他不法行为。
而进入公众视野的另外4起案件,该委员会表示,佩尔斯基的判决要么是检察官与律师辩诉交易的结果,要么与缓刑部门的建议相一致,或两者兼具,“与佩尔斯基法官处理的其他案件相比,公众指认的案件并不支持有偏见的结论。”
起诉布洛克·特纳的检察官杰夫·罗森(Jeff Rosen)对过轻的判决义愤填膺,但他同样认为判决没有越界,并公开反对召回法官运动:“这是一份合法的判决,且没有法律依据来提起上诉。加州大多数法官都会这样做。”
事实上,召回法官运动虽然获得了大量民众支持,但对立面几乎是整个加州法律界。
圣克拉拉县律师协会和退休司法人士组织、加州法官协会、加州九十多位法学教授、四百多位公共辩护人和检察官公开反对召回。他们对斯坦福大学生性侵案的判决或有不同看法,但取得了一点重要共识:罢免佩尔斯基将开启一个危险的先例。
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邮件采访的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芭芭拉·巴布考克,2017年10月与其他90位加州法学教授联名签署了一封公开信:“我们这么做,是因为这场现在已开始正式收集签名的召回运动,威胁到了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基本理念,而我们都以此理念教育我们的学生。”
公开信认为,召回机制应用于且仅限于以下案例,即法官在法庭上由于腐败或无能或存在偏见而造成了系统性的不公正,而“这些标准都不适用于法官佩尔斯基”。
“这场召回运动起源于布洛克·特纳案的判决……我们欣赏一些人(包括这封信的部分签名者)作出不同选择,但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核心价值要求法官凭借证据而非舆论压力来裁决一件争议案件。”法学家们呼吁人们不在召回请愿书上签名。
“放弃司法独立是 更严重的错误”
随着投票日临近,反对召回法官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帕罗奥多市日报》曾在2016年6月6日率先发表评论称“应该开除法官佩尔斯基”,但在2018年5月10日的社论中却表达了完全相反的态度。
“我们是第一家呼吁罢免法官佩尔斯基的报纸,我们至今依然认为,六个月监禁的判决忽视了罪行的严重性。……(现在)决定是否召回佩尔斯基,选民应该问两个问题:他的判决合法吗?如果合法,我们应该怎么办?”
上述社论认为,面对一个经检验合法,但依然犯众怒的判决,合理的应对方式是改变法律,而非召回法官。
斯坦福大学生性侵案宣判不足半年,加州州长就签署了两项法令,提高了性侵案件的最低量刑,同时扩展了对“强奸”的定义。
“对于希望变革的人们而言,变革已然发生。布洛克·特纳式的判决不会再出现。在佩尔斯基是否应被召回的问题上,我们现在改变了看法。”社论呼吁选民在召回投票中投出反对票:“虽然对特纳的判决是一个严重错误,但放弃独立司法原则是一个更为严重的错误。”
沉默多时的法官佩尔斯基在5月开了一个记者见面会。“我认为法官通常应该接受对他们裁判的批评。这是合法的,也是一个绝对正当的民意渠道。我们应该坐下来,我们应该听取,我们应该接受它……”他在见面会上说,“但召回走得太远了。召回如果成功,将威胁到我们司法系统的统一,这要求我们做出回应。”
佩尔斯基接受了美联社的专访,但在采访中拒绝解释仅判布洛克·特纳六个月的原因。他一再强调的仍是司法独立:“召回的问题在于,它将迫使法官们接受民意的统治而非法治。”
局势没有逆转。投票后隔天,支持召回者在庆祝他们的胜利,反对召回者则声称:“胜利不及行正确之事重要。”
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教授约翰·普法夫(John Pfaff)在推特上连发8条推文,阐释召回法官的不利影响:“对佩尔斯基的召回未必会导致更多的法官召回,但肯定会让法官在常规连任选举临近时更紧张——而紧张的法官往往是严酷的法官。”
由法官召回制度出发,约翰·普法夫还进一步质疑法官选举制度的合理性。他援引了一项研究:通过分析上世纪90年代宾夕法尼亚州22095个案件的量刑数据,研究者发现,周期性的法官选举至少造成了2777年的额外监禁。研究者称,这可能表明,法官会在选举临近时作出趋于严苛的判决以迎合选民。
米歇尔·道伯没有答复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请求。召回法官运动进行的两年中,她接受过很多采访,但极少直接提及反对者一再强调的“司法独立”。
例外发生在成功召回后,6月13日,她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谈到司法独立,法官佩尔斯基是选举产生的。没有民选官员完全独立于选民这种事。”同时,她未多加论证地简单表示,不认同这次召回将使法官在未来判决时更严苛。
“不是天天都有 法官被罢免”
“西方有轻刑化的趋势,但是民众往往要求重判,这和中国也有点类似。”国内一位研究宪法与行政法学的学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司法需要回应民众意见,但回应的方式不尽相同,“2003年我在英国时,英国的上诉法院连续撤销了十几个判决,并且带着斥责的口吻说下级法院对刑法的适用太轻了。上诉法院还告诫,如果总是枉顾公众的意见,司法本身会失去公众的信任。”
这位学者发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很多时候也有多数主义的倾向,甚至有时会把民意调查数据写入判决书,“不是针对个案,而是某一类案件,比如智障人群犯了骇人听闻的罪行能否适用死刑,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能否适用死刑。”
除了司法如何回应民意,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民众如何监督司法,有没有权力罢免法官。
“对于联邦系统,美国宪法规定民众是没有权力罢免法官的。在州层面,采用选举制产生法官的地方往往会规定有一个罢免程序,这是美国司法制度很有特色的一部分。但这容易给人造成困惑:如果民众能够随便罢免法官,那么法官的判决还有什么独立性可言?”上述学者强调,罢免法官在程序上有较多限制,以确保类似事情不会经常发生,“如果经常出现法官被投票罢免,那么整个西方法制的基石就会被破坏。”
“程序门槛很高,要收集几万个签名,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一般情况下没人愿意做这种事。(这次)是特殊情况下激起公愤了,老百姓火了,这时通过投票召回法官制度,能够立即做出反应,而不用非等到法官任期或固定投票年限结束。我想这也不是坏事。”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高级研究员韩苏琳认为,召回法官佩尔斯基不是一个“对或不对的问题”,“这么多年,加州民众对权利的行使还是很慎重的,不是天天都有法官被罢免掉。任何地方在司法制度上,总要在(法官)更独立或更多接受监督、回应民意之间做出选择,这是加州自己的选择。”
1913年,旧金山法官查尔斯·韦勒(Charles Weller)对一名袭击少女的罪犯降低了保释金,引起当地女性保护团体的强烈抗议,成为加州历史上第一位被投票召回的法官。
佩尔斯基被召回,在加州是第二例。米歇尔·道伯认为,召回佩尔斯基与1913年召回法官查尔斯·韦勒的情节有相似之处。
除了加州,美国只有威斯康星州启动过召回法官投票程序。1977年,麦迪逊市法官亚奇·西蒙森(Archie Simonson)在审理一起高中生参与强奸案时说,犯罪者有性反应是“正常”的。西蒙森因不当言论被罢免,这也是距佩尔斯基被召回最近的一次成功案例。
韩苏琳说,美国历史上法官召回的案件,往往是激起了民众愤怒与恐惧的案件,“不会是因为哪个合同纠纷判得不公平,而是对犯罪分子要不要严打、严判”。虽然西方的司法传统尊重法官的专业性,但在这些和民众个人安全紧密关联的案件中,法官裁判可能会激起公众的负面反应,而在加州,法律给予公众表达不满的工具。
“(佩尔斯基事件)可能是黑白最不分明的一个案例,法官的罢免不是因为其个人行为不检点,而是因为多数选民反对他的裁决。(民众投票召回他)实质反映出他们对于政府决策方向的选择,是民众直接参与地方治理的另一种手段。”韩苏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