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过程有深意

2018-06-25 17:22启贺
曲艺 2018年5期
关键词:天津人纠纷派出所

启贺

《纠纷》这段单口相声是马志明的代表作,而这段相声又是他由创作到表演谈论得最详细的作品,从中让我们深刻地感觉这段作品构思的独具匠心。

这段作品的灵感来自马先生经常去做客的天津市和平区某治安派出所的见闻。有两个人为了唾沫星子崩到对方身上却不道歉而引起纠纷,互相揪着衣服到派出所评理。此时,派出所的民警运用“冷处理”方式解决了这起纠纷。这件事便成为了马志明创作相声《纠纷》的素材。他又借鉴了马(三立)老早年的一段小垫话,经过半年的重新修改完善作品成型。这个段子在1987年第五届“津门曲荟”上一经表演,便轰动津城,成为天津乃至全国脍炙人口的经典段子。相声中所塑造的“丁文元”“王德成”成为又一马氏相声人物画廊中的典型。

马志明平时最爱看北京人艺的话剧,并从中吸取营养,将话剧表演借鉴到自己的相声表演当中。在人物塑造上,《纠纷》对于“丁文元”“王德成”这两个人物的性格心理进行了深刻的开掘,挖掘其性格形成的社会历史原因,运用小说笔法,犹如写话剧剧本一般,为这两个人物作了小传:

“丁文元”是1962年生人,在文革中长大,受一些坏作风的影响,对于“玩闹”的“英雄”行为很羡慕,大有跃跃欲试之意,所以当被轧脚后,不依不饶,出口不逊,归派出所认为是出风头,显自己“英雄”,自我感觉良好,没碰过“钉子”没有法制观念。

而“王德成”呢?比“丁”大几岁,小学时受过几年正常教育,只是放松学习,法制观念差,人比“丁文元”见识多一点,但没礼貌,本来轧了人家脚也知不对,但见“丁”态度蛮横,张口骂街,又不愿“栽面、认输”,况且见“丁文元”岁数小,也不足畏,就与“丁”口角起来。但去派出所并非“王德成”本意,他有妻儿,有负担,本想说几句出气的话就尽快了结了,可是“丁”一激,火头上也就去了,所以到了派出所二人的神态是不同的。

……

这两个人:“王德成”思想活动比较复杂,因为他大几岁,又有家庭负担,首先觉悟了,认识到这场纠纷的无聊,并且为了尽快地了结,再后来和民警交涉当中,千方百计地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让事态扩大。而“丁”则不同,自始至终都是糊里糊涂,并没有什么主见,脑子一热就变,这种人既单纯又危险。“丁”很有代表性,反映了一些青年的无知。(该段及以下引文均摘自《笑匠杂笈—— 马志明表演相声选集》)

“丁文元”“王德成”身上集中了那个时代一类小人物的特点:既有国民劣根性,又深受文化大革命贻害,思想空虚、文化素质不高、是非观念淡薄,但又并非是十恶不赦的坏人。马志明将这两个人物塑造得有血有肉、形象丰满。既有天津人不能在人前栽面、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缺点,又有知错就改、豪爽朴实热情的可爱之处。他们为了自己所谓的“自尊”干出一系列荒唐可笑的事,最后“在派出所里私了”,以由一对“冤家”最终成为“朋友”的喜剧结尾收场,作品集中反映了天津人的优缺点,为天津小市民绘制了一幅精神肖像画。

天津位于燕赵之地、九河下梢。这里的人自古就有一种豪侠气质,待人热情豪爽,性格率真朴实。讲排场好脸面,天津话叫“不能栽面”。俗话说“借钱买海货,不算不会过”,这里面既有天津人对吃的讲究,又透露出其好充门面讲排场的缺点。天津人自古没有暴力倾向,往往只是逞一时的口舌之勇,“卫嘴子”便是对天津人的戏称。有矛盾天津人往往试图以语言的气势压倒对方:“拽我车?拽我车我抽你信吗?”(看见了吗?天津人就是这么实诚,动手之前还跟对方商量。)此时如果对方“认栽”,则紧张气氛立马烟消云散,大家各走各的,假如双方互不示弱那就难免一场纠纷了。相声《纠纷》中的这场纠纷就是因为同是天津人的两个人性格上都存在“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缺点,针锋相对互不谦让,才使鸡毛蒜皮的小事矛盾升级,非要闹到派出所解决不可。到了派出所以后,两个人虽然嘴上不依不饶说得邪乎,但始终没有肢体冲突,只不过是斗嘴而已。面对民警的不理不睬甚至有意夸大二人事件性质的“冷处理”手段,俩人有了思想压力,没想到逞一时口舌之勇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丁文元”旷工一天,“王德成”耽误了给妻子看病的时间。此时俩人自己也觉得不值,赶快找台阶“私了”来完结这场“吃饱了撑得”的闹剧。派出所的民警同志出于工作经验,是深知这类人的心理的,将计就计解决了这场“无原则性纠纷”,他的身上集中展现了天津人的幽默机智。这三个人物虽然都是天津人,但是性格迥异,个性鲜明。马志明生于天津长于天津,对天津社会生活形形色色的形象、事件、人物有长期的、经常的、反复的推究、考虑和判断,对这些对象、事物的性质、价值和意义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价,在此基础上,才有十分敏锐的(有时似乎是灵感式的一味妙悟)观察、感受、体验、选择、提炼和集中,捕捉到了有意义的形象并使形象的意义步步加深。正如《文心雕龙》中所说的:“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理,驯致以怿词”。有如此功夫才使这段《纠纷》入木三分,发人深省,成为马氏相声中又一“津味”十足的精品。正如薛宝琨在《“包袱”的艺术辩证法》中所论述的那样:“任何精湛的艺术都不是掠取生活的表面现象,任何感人的形象也不是只传达人们一时短暂的某种浮泛情绪,而是深入生活的底蕴,揭示潜藏在艺术形象内部的生活潜流。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里,表现无限丰富的社会内容,创造深刻隽永的艺术典型,犹如一枚味道醇厚的橄榄一样,把生活的丰富性寓于单纯的艺术形象之中。”

马先生對于“丁文元”“王德成”这两个人物是充满感情的,并非冷漠地谴责或抨击,而是善意的规劝与讽喻。喜爱其知错就改、豪爽朴实热情,批评其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劣根性。“最后用一句‘这不吃饱了撑的吗?作为全段的结尾(底包袱)贯穿整个作品。既通俗又实在,留给听众回味的余地,以加深对作品主题的印象。”同时,为我们进一步认清文化大革命给人们带来的精神上的摧残,将改革开放初始阶段如何正确引导教育这一类青年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促使人们回味、思考,这也正是这段相声思想深刻之所在。

具体到《纠纷》这段相声,在表演上更近似于“独脚戏”,由演员一个人在舞台上跳进跳出于“丁文元”“王德成”“民警”“叙述者”四个不同身份中。马志明对人物声音的设计贴切自然,巧妙地运用不同的嗓音口吻来区别人物“小细嗓、满口齿音字、很有股冲劲”的“丁文元”,“粗嗓子、语速慢、瓮声瓮气”的“王德成”以及“沉着、冷静”的“民警”,将“丁文元”的无知蛮横、“王德成”的憨直粗鲁、“民警”的胸有成竹表演得淋漓尽致,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这显然是借鉴了话剧表演以及独脚戏运用声音化装塑造人物的手法。“丁文元”的“小细嗓”已经成为马志明独具特色的声音形象而脍炙人口,甚至被人们争相模仿。

为了突出“丁文元”“王德成”的不同性格,马志明借鉴了话剧台词具有极强动作性的特点,运用洗练的语言将丰富的潜台词传达给观众,收到了画龙点睛、以少胜多的效果:

从民警问话这一段可以看出来:

民警拿起笔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王德成。(声音较低)”

“多大岁数?”

“三十一。”

“你哪个单位的?”

“我?(坏了,要通知单位)我……那个……煤气站的。(含混不清,不敢说明是哪一个煤气站的)”

“家在哪住?”

“(回答尽量往远处说,少找麻烦)那个……丁字沽……十二号楼……四门儿……301。”

民警也不深究,见他支吾回答,已了解了他的心理活动。微露一丝笑容,才决定用“蹲蹲性”的办法来处理这个纠纷。回头再问“丁文元”民警就不再重复对“王德成”的几句问话了,为什么?因为此时的“丁文元”在派出所里并没有老老实实地等待询问,而是东张西望,头一次进派出所很新鲜。民警就不再问“你叫什么名字?”而是改用“哎!嘿嘿!你呢?!你?”既代替了“你叫什么名字?”又有批评“丁文元”当时态度的意思。“丁文元”一听民警叫他,心里说:“该我的了,准是先问姓名呗。”忙随口回答:“我,丁文元儿。”用得是口语化的儿话音(小辙)“元儿”。因说得太快,民警又问一句:“什么?”“丁文元哪!”才改用大辙的“元”回答。民警问他:“你多大了?(省去岁数二字)”“二十六啦。”民警看他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作风像个盲流,问:“你有工作没有?你上班不上?”丁文元一听像是受了委屈,这不小看我嘛!才说:“我天拖的!”意思是:“我可是个大厂子的,别瞧不起我”,意犹未尽,赶紧又添上自己的工种“……天拖保全儿!(我是保全工!告诉民警我不单是大厂子的,而且还有技术。)”“你住哪?”“丁”毫不含糊地说出自己的家庭住址,大有好汉做事好汉当的气势:“住南市瑞福里四号(表示就在市中心住,你可以找我去)”。

……

例如:在派出所找民警要窝头这一情节,这也是我创作《纠纷》比较满意的一个“包袱”。“您这派出所中午不是给窝头吗?”这一句话来得突兀,使民警一愣,只一笔就勾画出了“丁文元”的“可爱”形象。民警听了苦笑一下,把对这一类青年人如何教育引导的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

对于《纠纷》中的“民警”形象塑造,马志明采用了侧写,以虚带实,详略得当,为我们勾勒出一个既懂政策又有幽默感的民警形象:

《纠纷》中的民警这个人物,虽然戏不多,但他是这个节目的关键,我采取侧写的手法(“丁、王”二人是实写,民警是虚写),使观众和听众很清楚地了解民警是如何娴熟地运用“蹲性、降温”的方法对症下药,很圆满地解决了这起“无原则的纠纷”。在表演中,民警并不是一直扳着面孔对二人说教,而是自始至终给观众一种深邃的幽默感。从作品到表演都不能使观众认为民警在搞恶作剧,而是一位非常热爱自己工作,负责任,能力很强,处理各种问题都有一定方法富于幽默感的好干部。

在相声结尾尤其可以看出这位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的机智:

“同志,我跟你说:我们俩呀,本来认识。今儿早起来呀,是逗着玩儿,逗逗呢,急啦!上脸儿啦!上你这儿来给你添了麻烦!您看呢,咱怎么解决都行,咱别分局啦!算了吧!”

“算啦?哎呀!这问题还没谈呢,怎么能算了呢?再说啦,你这脚轧得这么重,啊?你得医院看看呢,照个大相啊,轧得挺重啊!”

面对“王德成”有意识大事化小,希望尽快解决两个人问题的急切态度,“民警”故意站在“丁文元”的角度夸大其脚伤的严重性,有意识促使“丁文元”为“王德成”辩解。

“哎,不重,不重!不是他轧的!大概齐是我自个儿踩的!这一上午在这儿也活动开啦,挺好!没事儿啦!”

“哦,不是他轧的?他没轧你脚,你怎么张嘴就骂街呢?你一个年轻人呢?这样不对!‘五讲四美你没学过吗?”

面对“丁文元”为“王德成”的辩解,“民警”又故意站在“王德成”的角度上批评“丁文元”,有意识促使“王德成”为“丁文元”辩解。

“哎,同志!我给证明一下啊,他没骂街,没骂街。他那叫‘口头语儿!带出来的!我们俩相好啊,这不能算骂街!”

“哦,他没骂街,你也没轧他脚!他也没骂街,你们俩上这儿干吗来啦?啊,你们这不是无理取闹吗?你们知道无理取闹什么问题?”

当二人满以为互相替对方辩解以后,能尽快解决问题,将大事化小,可没想到正中“民警”下怀,“民警同志”正是要使两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从而认清这件事情当中两个人的错误之处,并加以批评教育,圆满地处理了这起无原则的纠纷闹剧。纵观通篇作品,马志明没有让“民警”采取自我独白式的阐述如何处理这起纠纷的策略手段,而是通过三人的对话充分展现了“民警”娴熟处理问题的技巧而又不乏天津人的幽默。正如《白雨斋词话》中所说:“意在笔先,神余言外……若隐若见,欲露不露,反复缠绵,终不许一语道破。”

马志明继承了马氏相声观察生活独具慧眼,揣摩人物细致入微,通过精雕细刻来塑造典型人物的特点。他将生活中司空见惯的语言加以提炼加工,选取了具有浓郁天津特色的方言,如:“怎(něn)么地啦?”“轧你脚?活该!应当轧你嘴!”“拽我车?拽我车我抽你信吗?”“我天拖保全儿啊!”“他那是胡吣。”“你甭闹欢啊,这儿打得起来吗?动了手吗?耶—— 待会儿出去,我给你拿拿龙!我好好管管你!”等等,生动鲜活,收到了非常强烈的喜剧效果。原天津政法委干部刘学仁曾在1996年12月25日星期三《今晚报》第二版中撰文,这样评价《纠纷》:

经过长期的生活积累,志明在继承革新的基础上,努力表现时代风采,功力日趋深厚,演艺日渐成熟,创作欲也越发强烈。他自编自演,通过不同声音的设计,把一个《纠纷》编得有品位,演得有情节。整个作品和表演,反映小人物,得自大境界,入其俗而不流于滑,似可看出志明大俗大雅的風格已经形成,堪称是一部传代之作。整个故事的叙述平白入话,笑料迭出,通过善意的劝讽,不露痕迹地表现出一个在人际交往中倡导胸怀宽容的社会大主题,使各段年龄、各种职业、各个层面的观众都能够在欢娱中怡然接受。

如今这段《纠纷》正如刘先生所预言的那样,已经成为马志明的一段传世之作。

《纠纷》的意义在于它生动地记录了被“阶级斗争”理论淬火后的人际关系,形象地阐释了“你横我比你还横”的社会历史事实。到派出所“蹲蹲性子”在今天看来虽不合法,但确是至今犹可警戒的曾经发生过的某些往事影痕。这无心所插之“柳”同样具有玩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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