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娜,张 蕊
(武警广东总队医院神经外科,广东 广州 517000)
高血压是临床常见的一种疾病,高血压脑出血是高血压一种常见的并发症,该疾病具有病情发展迅速,严重的影响患者的神经功能,导致患者出现偏瘫以及肢体功能障碍等情况,甚至可能导致患者死亡[1-2]。手术是治疗高血压脑出现的方法,而围手术期的护理效果关系到疾病的预后情况,根据以上的情况,本次我们将探讨一种对于高血压脑出血围手术期护理的的有效方法。
选取2015年8月~2017年8月我科室收治的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患者168例作为研究对象,均经过影像学检查确诊,出血量>30 mL。将其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84例。其中,观察组男44例,女40例,年龄(67.3±6.3)岁;对照组男45例,女39例,年龄(68.0±5.5)岁,比较分析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对照组的患者实施常规的围手术期护理,即术前准备相应的救治器械,术后观察患者生命体征以及按照医嘱给药和护理,观察组的患者实施优质的护理干预,具体的护理措施如下:①术前优质护理。由于对于疾病的恐惧和对于手术的不了解使得患者出现恐惧、焦虑等不良的情绪,加上家属的担心会干扰手术的开展。因此在术前向患者说明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治疗的优点,并向患者和家属说明本院治疗该疾病具有丰富的经验。患者经过治疗后可能达到的美好效果,提高患者的家属治疗的信心,还可以例举经过积极治疗后获得满意效果的病友资料,进一步的增加患者治疗的信心。②术后优质护理。术后密切的观察患者的情况,对患者的并发症实施干预。检查患者的头部引流管是否稳定,并调节适当的流速,引流出口的纱布保持干燥,注意引流管是否出现扭曲等情况,保证引流管的畅通,查看引流液的颜色情况,最好相应的记录。插尿管时要保证为无菌操作,坚持定时放尿,定期更换尿管,当患者的意识恢复之后指导患者多饮水促进尿液的排放;做好日常的护理,保持病房内患者的干燥和整洁,灯光柔和,定期的开窗通风,定期帮助患者翻身轻度按摩预防褥疮的发生。指导患者有效的排痰、保证呼吸道的顺畅,预防患者出现肺部感染[3]。
记录两组患者的就救治时间,观察患者并发症的发生情况,比如褥疮、呼吸道感染等。
采用SPSS 22.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患者的平均救治时间为(51.2±6.1)min,对照组为(85.2±9.0)min,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18,P<0.05)。
观察组患者的并发症发生率为8.3%,对照组为17.8%,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n,%)
法,清除脑部的淤血,降低颅内压,改善患者的预后。虽然手术具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术后的并发症比较明显,因此需要在围手术期进行有效的护理干预。
本次观察组的患者在围手术期我们采取优质的护理服务。首先是术前的心理疏导,通过对于患者的心理疏导,提高患者的治疗信心[5],提高患者家属的配合度,使得手术更加的顺利;本次结果发现观察组患者的救治时间明显的短于对照组,说明术前的心理护理可以降低手术所需时间;术后耐心的给予患者护理,通过病房的布置缓解患者紧张的心理,通过按摩等护理操作降低患者的压疮等并发症的发生率,本次观察组患者的并发症发生率为8.3%,明显低于对照组的17.8%,说明术后的优质护理可以降低
高血压脑出血是指非外伤引起的颅内出血,是中老年常见的一种疾病,其疾病具有发病急、病情凶险以及死亡率高等特点,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虽然目前治疗高血压脑出血的方法较多,但是死亡率和致残率仍然很高[4]。高血压脑出血的发病比较急,一般无前奏,发病患者患者会出现剧烈的头痛、呕吐以及昏迷和抽搐等,必须需要专业的医疗队伍才可以救治,家属切勿环路那,报要保持冷静,争取有效的治疗时间。高血压脑出血的治疗分为保守治疗以及手术治疗,因为保守治疗很难将脑部的出血快速的消除,导致治疗效果比理想,因此一般采取手术治疗的方并发发生率,减少患者的负担。最后通过本次的护理分析我们认为: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在围手术期中给予优质的护理服务可以明显的缩短救治的时间以及减少并发症,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1] 陈玲玉.高血压脑出血围手术期的护理[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0,4(11):173.
[2] 唐春梅.87例高血压症患者脑出血的围手术期护理[J].吉林医学,2010,2(12):76-80.
[3] 朱峰珍.30例高血压脑出血围手术期患者临床护理体会[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3,7(24):169-170.
[4] 王荣花.综合护理干预对神经外科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患者的护理效果[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4,20(3):138.
[5] 韩红梅.整体护理干预对高血压脑出血患者负性情绪和生活质量的影响[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9,25(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