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生产用药方面,以前存在一种药剂名称有数十甚至数百上千种商品名的现象,现如今,国家明文规定,农药名称只能用通用名。但在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药液浓度、单位面积药剂用量、用药剂量方面,基于多方面的原因,表达方式仍然多样,农民在量取农药进行喷雾时也存在或多或少的错误现象。为此,笔者从用药量的计算和制剂的量取两方面进行了疏理,以供农民参考。
一、用药量的计算
(一)有效成分含量
1. 定义
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多少称“含量”。
2. 表示方法
①固体制剂有效成分含量。以百分数表示,如“20%”即表示100克制剂中的有效成分含量为20克。
②液体制剂有效成分含量。有两种表示方法:以百分数表示;以质量浓度表示,单位为“克/升”,如“200克/升”即表示1升液体制剂中的有效成分含量为200克。
(二)药液浓度
1. 定义
药液中有效成分含量的多少称“浓度”,单位如毫克/升、倍液。
2. 关于“倍液”的表述
一要注意“倍液”指的是“制剂”稀释多少倍,不是指有效成分;二要注意所谓稀释多少倍,对于以质量浓度表示含量的液体制剂,一般是体积对体积的概念(即1份体积稀释到多少倍体积),对于固体制剂以及以质量分数表示含量的液体制剂则是质量对质量的概念(即1份质量稀释到多少倍质量),但鉴于水的相对密度就是1,用多少升与用多少千克是一回事,50克药剂的1000倍液,可以说对水50千克,也可以说对水50升;三要注意稀释100倍及100倍以下时,对的水要减去药剂所占的1份,如50倍液是1份药剂对49份水,若是对50份水,药液浓度偏低达2%左右,而稀释100倍以上时这个误差可以忽略不计,何况取水量本身也总会有点误差,如200倍液,用1份药剂对200份水即可。
(三)单位面积药液用量
农药标签或使用说明书上给出的施药剂量往往是一个范围,一般情况下取其中值;如有害生物尚未严重发生、尚无明显抗药性、施药又掌握在其敏感的生育期或气象条件适合药效的发挥时,则取其下限;如有害生物严重发生、有一定抗药性、不在或不完全在敏感的生育期或气象条件下完全适合药效的发挥时,则取其上限。常规施药不要低于下限,也不要高于上限,以免影响药效或提高用药成本及加大药剂的副作用。
單位面积药液用量(对水倍数大于100倍的,可忽略药剂用量的情形,相当于用水量)主要根据喷雾机械性能与作物情况调整,有时也与药剂性质(如内吸药剂可粗放喷雾而减少用水量)、防治对象有关,不是每亩50升的固定值。
(四)用药剂量
1. 定义
单位面积施用多少有效成分称用药的“剂量”,单位如“克(有效成分)/公顷”。
2. 计算
用药剂量为药液浓度与单位面积药液用量之积。
①对于用“倍液”表述用药情况的计算,不涉及施药面积,或者要用多少制剂算出加多少倍的水,或者要用多少水算出须用多少制剂。
②对于“克/公顷”表示的用药剂量,只要知道所用制剂的含量就可以方便地计算出每公顷制剂用量。计算公式为:用药剂量[克(有效成分)/公顷]/制剂质量分数[%(有效成分)]=制剂用量(克/公顷),或用药剂量[克(有效成分)/公顷]/制剂质量浓度[克(有效成分)/升]=制剂用量(升/公顷)。如某20%制剂用药剂量为30 克(有效成分)/公顷,则制剂用量为150 克/公顷。无论施药农田大小,照面积计算即可。如果在药械的药液箱内直接配药,则按该箱药液施用多大农田面积计算即可。
3. 表达方法
当前,对用药剂量或药液浓度主要有以下两种表达方法:
①对一般大田作物。用药剂量以单位面积施用多少有效成分表示,单位为“克(有效成分)/公顷”,故同一种有效成分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多种制剂,或者不同喷雾器(单位面积用药量采用不同的喷雾器对水量不同,但只需保证单位面积用药量即可)、单位面积不同药液用量,其用药剂量都可以统一起来。
②对果树林木。不同地块树冠大小、种植密度差别悬殊,因而单位面积药液用量及其药剂用量无法一致,只有药液浓度是一样的,此时药液浓度往往变相地以某制剂多少倍稀释药液表述。对于果树林木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用量,与此类似,或用药液浓度表示,或用稀释倍数表示。如施用20%固体制剂1000倍液,即相当于药液浓度为200毫克/升,可按如下方法计算:
1克(制剂)×20%/1000克(水)=0.2克(有效成分)/1000毫升(水)=200毫克/升
4. 配制不同浓度药液所需农药换算表
准确核定施药面积,根据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推荐的使用剂量或蔬菜、植保技术人员的推荐,计算用药量和施药液量。配制不同浓度药液所需农药药量可参考表1进行换算。
例1:某农药使用浓度为3000倍,使用的喷雾机容量为30升,配制1桶药液需加入的农药量为多少?
先在农药稀释倍数栏中查到3000倍,再在配制药液量目标值的表栏中查30升的对应值,两栏交叉点10.0克或毫升,为查对换算所需加入的农药量。
例2:某农药使用浓度为1000倍,使用的喷雾机容量为12.5升,配制1桶药液需加入多少农药?
先在农药稀释栏中查到1000倍,再在配制药液量目标值的表栏中查10升、2升、1升的对应值,两栏交叉点分别为10.0+2.0+0.5(1升表值为1.0,则0.5升为0.5),累计得12.5克或毫升,为查对换算所需加入的农药量。
例3:某农药使用的浓度为1500倍,使用的喷雾机容量为7.5升,配制1桶药液需加入多少农药?
本例中所使用的农药液度和喷雾剂容量都不是表中的标准数据,对于此类情况可以直接用下列公式计算:
所需的农药制剂数量(克或毫升)=[配制药液的目标数量(千克或升)÷农药稀释倍数]×1000
则本例中所需加入的农药量为(7.5÷1500)×
1000=5(克或毫升)。
上述公式对例1和例2同样适用。
例4:已知有效成分用量求药剂使用量。
5%某药剂有效成分用量为45克/公顷,每亩用水量按45升计算,问一药桶水(15升)应加多少农药?
农药用量(毫升)=(公顷有效成分用量×100×每桶用水量)÷(15×农药含量×亩用水量)=(45×100×15)÷(15×5×45)=20,即应加农药20毫升。
例5:已知每亩制剂用量求稀释倍数。
15%某药剂每亩用药量为90毫升,用水量按60升计算,问稀释倍数是多少?
稀释倍数=(亩用水量÷亩用药量)×
1000=60÷90×1000=667
即稀释倍数应为667倍液。
例6:已知有效成分用量求稀释倍数。
40%某药剂有效成分用量为54克/公顷,每亩用水量按90升计算,问稀释倍数是多少?
稀释倍数=(亩用水量×15×农药含量)÷(公顷有效成分用量×100)×1000=(90×15×40)÷(54×100)×1000=10 000
即稀释倍数应为10 000倍液。
二、制剂的量取
有的厂家为方便用户,对固体制剂或液剂都采用小包装,根据药效高低最小包装净重只有10克(毫升)或5克(毫升),甚至更少,也有的恰好为1亩用量。故用量即以1个或若干个小包装计,如小包装本身或内袋材质是水溶性薄膜,则配制药液时可以连同包装一并投入水中,省去了量取制剂的麻烦。
国外有的厂家设计出了具有量取功能的较大包装(数百克或数百毫升),可以分批次取出一定量的制剂,很是方便。
1. 量取乳油、水剂等液态农药制剂
①量取方法。以质量浓度表示液体制剂:最好使用体积量具,如量筒、量杯、吸液管等,有的液体制剂附送量杯,套在药瓶“肩”上,可以利用;药瓶上有体积刻度的,可以参照着量取,但这样取药体积不太准确。不要随意用药瓶外盖量药,既不准确,又会污染包装。以百分数表示的液体制剂:量取药剂时应用称重法。
②量取时应注意的事项。在倒取瓶状液体农药时:药瓶的内外盖开启后,要倒过来放在配药台面上,以免盖子下侧面所沾有的药剂污染台面或将台面上的脏物带到药瓶内;向外倒药时尽量不要让药剂流到药瓶外侧;操作时标签冲手心,以免被不慎流出的药剂污染;取出所用药剂后立刻盖好拧紧内外盖。对乳油等含有大量有机溶剂制剂的量取,不要用如聚氯乙烯材质的器具,以免发生塑料“溶胀”现象。对悬浮剂,量取时先检查是否上有清水层或下有沉淀层,必要时摇匀或搅匀,再依据其规格按质量或体积量取药剂。量取时避免把药液流到筒或杯的外壁,量杯的上口大,药液不易流到外表,在化工业和医疗业的器材商店都有这种塑料量杯或玻璃量杯出售。用量筒或量杯量取药液时,要使筒或杯处于垂直状态,否则量取的药液体积会发生偏差。在倒取灌装液体农药时应小心避免飞溅和溢出(如有必要,使用漏斗灌注)。不要用管子汲取液体农药。
2. 量取可湿性粉剂、颗粒剂等固态农药制剂
①量取方法。量取农药时,要使用稱量器具,如“感量”0.1克的台秤。取药可用小塑料勺,在台秤上可用烧杯或蜡光纸盛药,也可将制剂最小包装放在台秤上用“减重法”量取。对小包装农药也可采用等分法量取农药。
②量取时应注意的事项。量取药剂应尽量做到精准,不可存在“差不多”心理,以免最终影响施药剂量。在一次施药时最好用掉最小包装的整包药剂。从包装内取制剂时,开口应尽量小并且在取出所用药剂后能方便地将开口封好;操作时要尽量稳、准,不要撒落他处;不能取出太多再往回倒;不要污染药剂包装外侧,要保持标签完整。在称取粉剂和可湿性粉剂时,避免粉尘飞扬。倒药时,人应站在上风口,以便让风吹走农药粉尘或溅出的农药。使用口袋或带有标记的口袋称量粉剂时,不要以手代勺。在倒取超低用量农药时,应在避风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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