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爽 刘艳平 季晶晶 孙晶
【摘 要】在大学生普遍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微信主要群体是大学生这两个方面的基础上,建立了大学生法律事务微信平台。这个平台借鉴并吸收了国外法律实务领域对“互联网+”的反应。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平台进一步促使在法律相关领域之内,大学生对其进行了深度的互动交流,提高了大学生的法学素养,并且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强化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以及法律意识。
【Abstract】The college students are generally weak in law consciousness, and the main group of WeChat is college students. On the basis of these two aspects, a legal practice WeChat platform for college students is established. This platform learned and absorbed foreign legal practice field response to "Internet +". The university student legal practice WeChat platform has further promoted the deep interaction between college students in the field of law and improved their legal literacy. And for non law majors, it have strengthened their self-protection ability and legal consciousness.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平台;建设问题
【Keywords】college students; legal practice; WeChat platform; construction problems
【中图分类号】D9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8)04-0087-02
1 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平台建设的必要性
自从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将“法治中国”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重要讲话和批示[1]。在这些重要讲话和批示当中,最重要的内容是:提出了对应法治中国建设方面的新目标,指出法治中国的新途径。我们能够看出,习近平总书记将“依法治国”贯穿到了治国理政思路中来[2]。在社会生活当中,法律的地位不断增强,作为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的有关知识需求更是不断提高。目前,大学生贷款诈骗、校园暴力等问题时有发生,并且大多是由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所引起的。在这种形势之下,如何通过一种大学生群体能够乐意接受的途径,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已经成为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时,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普及,微信公众平台每天能够不断积累大量的信息,优质的资源源源不断,其已经成为互联网用户得到信息的重要手段,在大多数大学生当中,微信用户占了很大比例,并且不断上升,这就给大学生法律事务微型平台提供了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 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平台的特点及创新
2.1 微信公众平台的建立,能够及时更新、推出典型案例
在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中,能够充分利用它传播的及时性、覆盖性以及便捷性,并且有效利用语音、图片以及文字的形式,及时的更新法律方面的热点问题,实时跟踪法律事件[3]。当进入到微信公众平台的时候,小编将会帮助你对典型案例以及最近关注的法律热点进行详细的分析,让访问者能够在第一时间对案情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了解,更好地理顺案情的过程以及原因,并且进一步对访问者的法律学习技能进行强化。
2.2 微信公眾平台的建立,促进法学专业学生进行深度互动交流
对于微信公众平台的传播,有着人性化、贴近生活的特点,大大满足了学生的通讯需求。当微信公众平台对法律适时进行公布之后,大学生就能够脱离空间的束缚,随时进行讨论,并且充分发散思维。这样,不但可以在琐碎的学习时间内进行充电,还能够对自己法律案例的分析能力进行不断深化,及时对校外的司法实务信息进行了解。这样就会使法学专业的大学生的专业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2.3 微信公众平台能够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强化自我保护能力
在微信平台中,它传播的内容主要来自生活,有着真实性的特点。学生在对法律案例进行讨论和思考的过程中,将会紧密联系到实际当中。从法律案件的分析中来得到教训,并在自己的实际生活内得到警示和充分运用。对于大学生来说,他们将不断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防患意识等。
3 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
3.1 微信平台网络环境复杂性
虚拟的网络淡化了学生现实生存的规律。在微信平台网络环境下,基本属性就是虚拟性。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的特性存在差异性。大学中可以从不同的空间扮演不同角色,进而淡化了大学生的现实生存能力,无形中提高了大学生侵犯他人权利的风险[4]。除此之外,网络行为主体的隐匿性特点在大学生向后自由的过程中,不必考虑自己言行强加控制。在这种状况下,言论的随意性较大,严重的时候回变为对他人的恶性攻击。微信网络空间开放性给一些不良的信息带来一定的散播温床,严重影响了学生的道德判断水平以及法律规范意识。
3.2 高校法治教育欠缺
从实际状况来看,高效法治教育缺乏主要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第一,高效法治教育内对于互联网领域的法治教育缺乏,学生难以掌握基本的网络法律知识。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课堂教学是其得到网络法律知识的重要渠道,法治教育内网络法律知识教学缺乏直接造成了大学生网络法律知识匮乏,很难应对微信平台的网络环境;第三,法治教学过程中缺少实践。在高校内,法治教学主要是进行理论方面的教授,缺乏对应的实践环节,实践环节的缺乏让大学生难以掌握法律知识的理解以及掌握。缺乏实践对培养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较为不利。
4 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问题的对策
4.1 加强微信公众平台执法力度
随着互联网发展越来越快,微信平台已经成为大学生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目前,我国对微信平台的管理还比较滞后,在发展过程中,一些问题不可避免的出现。微信平台甚至成为了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调查显示,一般以上的调查对象对自己的网络行为失范归为法不责众。所以,建立良好的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小不断完善我国的网络立法,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执法力度。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网络执法力度的不断加深,一些网络违法案件也说明了法律在网络空间的权威。但是,在微信公众平台中,完整执法存在着无法可依、技术之后等为题。为了提高网络安全执法力度,需要不断健全对应的法律规范,提高完了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除此之外,微信凭条还需要加大投入经费,加强科学技术的制度,以技术手段,提高科技防范。
4.2 加强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平台的网络信息监管力度
微信平台已经成为了大学生获得信息,发表个人意见的一个自由广阔的平台,但是也为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所以,怎么最大程度上发挥互联网在大学生获得法律实务方面知识的优势,规避不良信息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侵蚀已经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政府要对微信公众平台的法律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及监督管理,减少虚假信息以及新闻。其次,加强对微信平台的监督管理,对报道的相关法律案件,一些媒體重点放在对案件情节的描述上,对处理后果管制较少。政府需要强化对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范新闻报道,降低对大学生法律方面的负面影响,营造健康的传媒环境。最后,强化对网络不良信息技术的屏蔽。微信平台已经成为当今大学生重要的社交软件进和获取信息的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强化对微信社会管理成为了社会的共识。所以,政府需要强化对微信平台安全技术的研发,重视对网络不良信息的过滤技术,创新不良信息过滤方法。
5结语
在学习方面,大学生的负担并不轻,特别是对于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说,怎样在学习书本之外,能够进入到实践活动中来越来越重要。大学生法律实务微信公众平台能够给大学生提供一个很好的实践平台,让他们摆脱空间和时间等方面的限制,不断锻炼自己的法律意识等,进而对法律知识和法治生产有更深入的理解。
【参考文献】
【1】魏清沂, 武晓红. 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应用研究——立足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培养的思考[J]. 卫生职业教育, 2012, 30(13):11-13.
【2】邵培樟.面向非司法系统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以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法学专业为例[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2(03):17-31+186.
【3】郑玉敏. 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以东莞理工学院为例[J]. 东莞理工学院学报, 2010, 17(2):86-89.
【4】柳埼,鲍韵,易军.青少年网络法律素养的培育[J].中国青年研究,2014(12):10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