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自主治理理论的产业联盟主体选择问题研究

2018-06-19 09:41周东
科技经济市场 2018年1期
关键词:自组织

周东

摘要:产业联盟作为一种中观经济组织形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组织起来‘”;通过特定的机制,有效提高各经济主体的竞争优势。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态一产业联盟,如何有效、长效地选择联盟成员,关乎联盟的成败与未来。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在大量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推出独具一格的自主治理理论,为产业联盟主体选择问题的分析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建议和支持。

关键词:产业联盟;自主治理;自组织

1 产业联盟概念和主体构成分析

1.1 产业集群到产业联盟

产业集群自古有之,但产业联盟的雏形却起源于上世纪。根据不同时期产业集群存在的状态,可以将其分为初级和高级两种不同的形态,即地理产业集群和虚拟产业集群。马歇尔以古典学派的劳动专业化理论为基础,通过研究工业组织,认为聚集能够使企业因技术外溢、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间投入品的共享而获得好处。韦伯从区位选择的角度出发,提出产业集群正是决策者权衡集聚成本与收益的结果。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趋势明显加快,虚拟企业应运而生。通俗地讲,虚拟产业集群就是当市场出现新机遇新挑战时,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先机,共同开拓市场,提高自身竞争力而组织、建立起来的实现技术共享、费用分担、共同开发的企业联盟体。

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更高级阶段一产业联盟,不仅突破了地理区位的限制,且显著区别于虚拟产业集群,更加注重自身的组织性、稳定性。我们可以大致认为,产业联盟实际上是指地域分散、产权独立、处于同一生产链或存在密切关联的企业或组织,通过一定的契约建立起来的相对稳定的经济组织,是产业集群演化的新阶段。

1.2 产业联盟的主体结构及特征

产业联盟是由产权独立、地域相对分散的经济组织构成,本质上是一种具有契约性质的经济组织。联盟内部的企业成员是相互独立的经济实体,在不同的区域内开展自主经营活动,这种方式克服了资源的空间局限性,发挥了资源和知识分散的优势和灵活性,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除了联盟成员的独立性,地域分散特点之外,产业联盟还具有固定的共同机构、中间组织、组织形态呈关联泛边界化等特点。

1.3 自主治理与产业联盟

如何将地域分散、产权独立、同一生产链上的不同的经济组织或强关联组织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稳定、高效、长期,最终实现不断自我强化、自我发展的竞合机构,是产业联盟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自主治理理论从理性人策略选择的角度,阐释了集体选择的内生逻辑,产业联盟内部成员作为“理性的经济个体”,同样存在组织与选择问题。

2 产业联盟主体选择机制

2.1 影响理性人策略选择的三个内部变量

奥斯特罗姆采用理性人的模型来研究公共选择问题。她认为这里的理性人并不是传统集体行动理论模型下的完全理性人。人们选择的策略会共同与外部世界产生结果,并影响对未来收益与未来成本的预期。个人规范不是孤立的,个人规范与社会规范、他人规范相互作用。当个人规范与所处的社会规范、他人规范相冲突,个体行动将会受到制约。奥斯特罗姆的理性人策略要讲的就是对未来的收益高于对未来的成本,即较低的贴现率。简言之,奥氏理性人策略选择受到预期成本、预期收益、内在规范的影响。

2.2 预期成本选择机制

(一)资源投入

产业联盟形成后是否有市场竞争力,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是否选择了正确的合作伙伴,使联盟内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提升核心竞争力。一方面,龙头企业根据明确的市场目标与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综合评价备选企业,尽可能寻求适合联盟发展目标的优势企业。另一方面,备选企业基于理性人的市场考量,对于加入联盟的预期成本进行精心计算。资源投入是企业加入联盟后作为组成单元最主要的一种参与形式,联盟的运转依赖成员的资源投入。

(二)风险承担

现代科技的进步与技术转移的加快,企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生产要素的投入,企业生产要素的高投入带来了企业生产成本风险的增加。企业不得不寻求其他方式解决这一问题。通过产业联盟的方式确实可以有效降低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单打独斗带来的风险,但产业联盟自身也存在风险,加入联盟意味着承担联盟的整体风险。产业联盟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有联盟目标不明确、核心竞争力不强、缺乏组织性等,外部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需求变化、第三方竞争等。

2.3 预期收益选择机制

(一)资源共享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業作为资源的载体,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稳定性与不易流动的特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不断面临新的问题,资金短缺、科研乏力、市场壁垒等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单靠一个企业难以解决这些问题。产业联盟作为一种相对于企业自身的外部力量,恰好可以有效整合各个不同的企业的资源,实现企业间的资源共享、相互协作、优势互补。这种通过外部力量将资源进行共享的方式,并不是简单的将分散的资源进行罗列,而是根据企业的特殊性、差异性,进行有针对性的资源整合、优化,实现1+1>2的效果。

(二)知识技术转移

产业联盟一定程度上是一个集知识、技术、管理于一体的广泛资源整合与学习平台。联盟成员可以在这一平台内广泛学习伙伴成员的先进技术、知识,进而转化、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联盟成员还可以学习到伙伴优秀的管理模式与管理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与管理能力。联盟成员在学习其伙伴的同时,其他成员也在学习,联盟成员间的相互学习,促进了联盟内部的知识、技术转移,知识与技术的转移实现了规模效应与范围效应。

(三)拓展新市场

新市场的拓展对于整个产业的发展与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拓新市场意味着巨大的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力投入、技术投入等,同时,高投入意味着高风险。单靠一个企业,很难有实力与意愿去开拓新的市场,这就意味着企业必须采取联合的方式,有效整合现有的资源,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技术集中挖掘具有市场潜力的新事物。

(四)内在规范选择机制

人们选择的策略会共同在外部世界产生结果,并影响未来对行动收益和成本的预期。个人所具有的内在规范的类型受到处于特定环境中其他人的共有规范的影响。如果这一规范成为与他人共享的规范,那么采取被其他人认为是错误的行动所要受到的社会非议便会对他形成制约。

产业联盟的外在性突出表现是产业联盟的知识溢出效应,但这种溢出效应只存在产业联盟内部成员之间,外部企业无法成为溢出效应的知识接受者,这是产业联盟存在的内在逻辑。产业联盟由行业龙头企业组建后,联盟内部的先进技术与知识由高到低传播、扩散,处于不同产业链的企业尤其是处于产业链下游的企业,可以学习联盟内行业领先的伙伴,享受联盟内部知识溢出效应带来的好处。

“理性”的企业为获得产业联盟的某种外部性,即知识溢出效应,根据自身所处的市场结构位置,距离核心知识的空间距离,预判加入这一社会网络组织的成本收益比,作出理性的选择。

3 产业联盟从无序到有序的“自组织”发展模式及特征

产业联盟一定程度上来讲,产业联盟的发展与演进过程与系统的白组织演进机制颇为相似。何谓系统?即组成系统的各要素、要素和整体、整体和环境之间两两互相作用的有机整体。系统呈现出特定的结构和功能特征,具有开放性、目的性、整体性。

产业联盟、联盟成员以及环境构成了一定的系统,其发展演进脉络遵循系统的规律。通过预期成本、预期收益、内在规范等选择机制,联盟成员完成了联盟组建的关键一步,组建后的联盟大致呈现两种形式、四种类型的联盟模式。“白组织”的联盟主体选择逻辑始终贯穿联盟发展、演进的整个有机过程之中。

3.1 两种形式

(一)横向联盟模式

横向联盟模式指的是同一产业中处在同一环节或上下相差不大的环节之间建立的合作模式,在实践中表现为联合研发、联合生产、联合销售。横向联盟在组建和运行过程中,成员的角色也在不断转换,处在同一行业同一环节的企业根据加入联盟的预期收益、成本、内在规范,适时选择加入或退出联盟。

(二)纵向联盟模式

纵向联盟是区别于横向联盟的一种联盟形式,主要从产业链的角度阐释垂直方向的分工与协作。从纵向联盟企业的存在形式来看,纵向联盟模式是联盟企业在相互协作与分工的过程中呈现的一种垂直分布的状态。纵向产业联盟与横向产业联盟类似,在组建及运行过程中同样存在联盟及其成员的预期收益、成本、内在规范制约,选择一退出机制仍在联盟组建一运行的整个过程中发挥作用。

3.2 四种类型

(一)市场导向性

产业联盟在我国是舶来品,但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大陆地区产业联盟的发展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市场导向性产业联盟本质上是为实现共同的市场目标,通过共享基础设施及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方式降低生产和投资成本,实现联盟的规模效益。

一般而言,市场导向性产业联盟实践中更多地体现在横向产业联盟中。新技术和新产品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联盟的方式快速找到一条产品市场化的渠道。此时,组建联盟就要充分考量联盟组建的合理性,即联盟组建的预期成本、收益,联盟成立后运行过程中是否良性运转,是否有吸引更多潜在优质企业加入联盟的优势。

(二)研发合作型

现有实践表明,研发型联盟是最早的产业联盟形式。基于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的要求,两个或多个企业以研发共性产品或技术为目标,组建一种资源共享、风险共担、收益互享的联盟就是研发型产业联盟。 产业联盟要解决的是产业共性问题,而单个企业对于产业共性技术问题的研发难免造成重复建设,进而造成研发成本与风险的增大。研发联盟恰恰可以解决这一问题,联盟整合各成员企业的优势资源和核心技术,降低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先导位置,有效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

(三)技术标准型

技术标准型产业联盟具有典型的自身特征,行业龙头企业往往在这一联盟中扮演重要角色。行业龙头企业以推进相关产业技术标准化为目标,联合行业内其他企业,共同制定有利于联盟的某种技术标准,并努力使之成为全行业主流。

对于相关企业而言,加入由行业龙头发起的技术标准联盟,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既可以参与制定有利于自身的技术标准,也可以在将来创新技术标准走向市场时占得先机;同时对于发起技术标准联盟的龙头企业而言,并不意味着为了扩大联盟影响就可以把联盟的边界无限扩大,联盟及其成员同样遵循选择一退出机制。

(四)产业链合作型

产业链合作型产业联盟是由处在同一产业链上不同节点的企业协调合作形成的,其目标旨在打造具有强竞争力的产业链条。除了少数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超大型企业外,一般企业并不具有囊括整条产业链的能力,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或一个企业的实力,很难完成整条产业链的运作,因此,通过企业联合的方式,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研发一生產一销售一系列完整的产业链条,可以极大地提高整个产业链的市场竞争力。

4 产业联盟若干问题思考

产业联盟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从其产生到发展不过半个世纪,但已经焕发出巨大的生命力,在知识经济与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产业联盟仍然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为我们研究产业联盟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尤其表现在产业联盟在组建乃至后来的运行中,作为系统的联盟以及联盟成员之间的主体选择问题,我们都可以看见奥斯特罗姆所提到的理性人选择机制在起作用,预期成本、预期收益、内在规范成为产业联盟主体选择机制中一个绕不开的命题。

然而,联系实践我们发现,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理论下的产业联盟主体选择机制也会出现问题,并不是所有遵循此理论的产业联盟都可以达到善治。首先,实践中通过主体选择机制组建的产业联盟稳定性一般很难保证,成员根据加入联盟的收益选择是否实时退出联盟,一旦发现自身所得与预期收益不相符,极有可能随时退出联盟,此时联盟“白组织”在发挥作用。其次,通过白组织组建的产业联盟,其初衷可能是为了完成某个项目,一旦项目完成,联盟失去存在的意义,联盟面临解体的风险,现实中这样的案例大量存在。最后,政府在联盟的运行发展中缺位。政府往往在联盟建立之初给予引导,有时在联盟的组建过程中占主导地位,联盟成立后,政府慢慢让位于联盟成员。然而,从联盟建立直到解体,决策者并没有给予联盟一个清晰的定位,联盟是什么?联盟成员之间责任如何划分?这些并没有一个法律上的明确定位,造成了“组建易,解体更易”的困境,也是联盟不能长久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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