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地·确权·确利
——让土地“活”起来、农民富起来

2018-06-19 07:02发自北京西城
清风 2018年5期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经营权

文__本刊记者(发自北京西城)

策划人语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确权是中央高层和业内的共识。近年来,我国拉开了多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大幕,历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及土地确权,至今一些地方已经完成了土地确权工作,可见中央对土地确权是何等高度重视。

土地确权事关民生,意义重大,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表示,短期来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可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长期来看,有助于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

对农民而言,土地确权确定、厘清了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说白了,就是“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有媒体形象地指出,土地确权是给农民承包地“上户口”“发身份证”,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把农民的土地权利“固化”到农户,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增加财产收入,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从而真正让土地“活”起来,让农民富起来。当然,也要谨防中央的好政策被一些地方干部“念歪了经”,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之机损害群众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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