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江 刘向智
2018年4月3日上午,东城区法院集中向16名案件申请执行人发还案款7万余元。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发还的案款全部是通过法院系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查询到的。
2016年9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汪霄陆续收到了杨某等16人与北京光彩正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的执行案。
2016年1月,杨某等人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5月5日,仲裁委做出裁决,公司应给付杨某等劳动报酬3000元-5000元不等,但该公司一直不履行义务,杨某等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收到案件后,汪霄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但被执行人未到庭谈话,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已不在经营地经营,经过查询,被执行人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存款、车辆和房产,案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他们也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最终因无法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涉案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采访中杨某告诉记者,当时执行法官也尽力帮助我们查了,但是那个公司没有钱,我们拿到终结执行裁定书(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的时候以为自己的钱要不回来了,后来我们当中的一些人就离开北京了,有的人也没再保留手里的法律文书,因为对“要回工资”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2018年3月,当他们接到东城法院执行法官电话的时候,非常惊讶,甚至刚开始还有人认为是诈骗电话。“您是申请执行人某某某吗,通知您到法院来领取执行款”“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怎么还领案款?”“案子虽然结了,我们还在继续执行,现在案款执行回来了,您带着相关手续过来领取吧。”……一阵沉默后是申请人高兴的赞叹:“真的!没想到这钱你们真的执行回来了!太牛了……”
据东城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晶介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会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并定期对该类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当查询到可供执行财产时及时予以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都希望法院快速执行完毕,自己尽快拿到执行款。”刘晶副局长介绍说。
“对于执行不了的案子,他们往往最怕法官说‘你的案件没有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法院将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当事人心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是结案,结案就是案子没人管了,自己的钱肯定要不回来了。随着执行工作改革和信息化推进,以后的当事人不再需要有这种顾虑了。”刘晶副局长如是说。
前述杨某等人的案子就是按照“终本”执行程序报结后,依照规定将案件录入了终本信息库,查控系统对信息库内的案件被执行人财产定期进行“回头查”。
前不久,东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指挥平台接收到终本督办信息,反馈查控系统查到该案被执行人北京光彩正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有银行存款。东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向承办人汪霄法官发出查控措施提示,执行法官当即前往银行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存款。
到此,被当事人认为“不可能”追回,甚至放弃的工资,在“终本案件”查询系统的帮助下,终于被执行法官要回来了。从今以后,执行法官的手里也又多了一件打击“老赖”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