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玲
侨务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坚持联谊、引导、服务为核心的侨务工作方式是培育好、保护好和发展好侨务资源的根本办法。党的十九大针对中国侨务工作,描绘了新蓝图、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全球侨情变化,对包含为侨公共服务工作在内的侨务工作要敢于变革、敢于创新。福建侨务部门的工作对象不仅是闽籍华侨华人、归侨侨眷,而且扩大到凡是来闽创业、生活的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工作对象的扩大,工作方式、工作内容等相应的也发生了变化。
一、以创新运行模式为驱动,着力打造全链条服务平台机制
省级侨务部门可以充分运用“侨梦苑”的有利条件,建设“侨梦苑”为侨公共服务工作这个统一的平台,不仅可以发挥侨务优势,而且可以整合各方资源。基层侨务部门成立基层侨务部门为侨公共服务的平台,可以积极推动在归侨侨眷集中居住的危房改造小区、旧场部等建立活动中心。省级与基层为侨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从而华侨华人提供更加精准贴心周到的综合服务。建立政府主导、侨务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全链条服务工作网络和平台机制。
(一)成立协调机制
成立为侨公共服务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协调解决为侨公共服务工作中涉侨政策法规执行标准不一、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从顶层设计上解决华侨华人在创新创业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省级为侨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大力完善省级为侨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设立华侨华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开设华侨华人办事绿色通道,负责组织协调涉侨行政服务,重点突出侨的特色和个性要求,为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创业发展提供政策法律、创业指导、人才引进、事务代办、商务洽谈等一站式服务。创办若干个华侨华人创新创业服务基地,组建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人才项目专员等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到创新创业服务基地联系对接和分工协作机制,发挥政府职能与借助专业化服务优势相结合,为华侨华人创新创业提动多元化、专业化的承载实体和功能平台。
(三)推动基层为侨公共服务平台的创建
把为侨公共服务平台设在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聚集度较高的社区、园区(开发区、高新区、经济区等)、校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场区(华侨农场等)等区域。进一步推动平台建设,有效提供符合服务对象特点和需求的服务内容,达到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综合利用、共建共享的目标,形成完善的工作网络,具备规范的整体架构。按照“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活动”的规范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社区建立为侨公共服务平台,政府侨务部门要引导支持侨胞加强自我组织、服务、管理,将为侨服务平台打造成侨胞的温馨家园。同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城乡社区关怀、居家养老、便民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基层文化活动等项目纳入为侨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可以承接相关有侨的特色的活动。结合侨胞自身的特长,有条件的,可以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和建设,让侨胞承担应有的责任,实现社区和侨胞的双向服务。
(四)实现省级、基层为侨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联动
为归侨侨眷、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支持、事业扶持、工作保障、居留便利、家属安排等必要的公共服务方面,省级为侨公共服务平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与参与。基层为侨公共平台可以除了省级平台的任务外,还要为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协调解决居家养老、便民服务、精准扶贫等。省级、基层为侨公共平台实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统一口径,更好更方便的实现了为侨公共服务。
二、以强化政策支撑位重点,着力营造护侨惠侨的良好环境
切实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持把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政策环境作为推进为侨公共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动相关涉侨法律和惠侨政策的细化和落实,为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营造护侨惠侨的良好氛围,吸引海外创新人才、项目和资金加速聚集。
(一)完善为侨法律服务架构
一是推动《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落实,主动对接省人大等部门,推动开展《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华侨权益保护的全国立法做出有益探索。为使《条例》更具操作性,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对接,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二是组织开展涉侨政策法规解读,宣传普及侨法,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防范法律风险。
(二)打造惠侨利侨政策高地
在大力推行现有的福建“百人计划”、“海外招才引智联系点”等各类人才计划基础上,精准面向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引进,把侨务工作从招商转变到引智模式上。同时,聚焦华侨华人回国创业人员的特殊需求,充分发挥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新区以及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六区”叠加的有利政策条件,开展海外人才永久居留、出入境等便利服务试点,可以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形成汇聚人才、鼓励创新、助力发展的政策扶持工作机制,为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安居乐业提供优惠便利的条件、优质高效的服务、优良事宜的环境。
三、以优化服务内容为抓手,着力构造全方位综合服务机制
为侨公共服务的机制研究是政府侨务部门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落实政府为侨公共服务责任,提升为侨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
(一)开设涉侨行政服务窗口
政府侨务部门要把握住依法行政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原则,协调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基层社区等推动其在各自行政大厅开设涉侨行政事务办理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按照涉侨法规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全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进行合理编制,同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要求。对涉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要全面梳理并建立台账台册,并且根据工作实际对目录进行实时动态调整。根据各地市实际需要,有条件的在行政服务大厅单独开设专门涉侨公共服务窗口,或者把涉侨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综合事务窗口受理。各地市侨务部门要加强业务监督,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窗口的工作进行指导,有条件的可以指派侨务干部参与窗口轮值。实在不具备设立常设窗口条件的,可在涉侨事务办理较为集中的特殊时期(比如高考前夕,需要办理“三侨生”身份证明),开设临时窗口集中办理。
(二)优化行政服务流程
要进一步梳理规范纳入窗口办理的涉侨公共事项,同时尽可能的简化办理程序,对不必要、不明确、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和程序要求采取坚决取消的态度。政府侨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获取信息共享等相关材料(比如身份证信息等),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對办事指南和申办表格进行认真逐项编制,明确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实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为了方便群众查阅和索取相关信息,可以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开展示。
(三)完善网上服务渠道
政府侨务部门对涉侨行政事务要积极推行网上查询、受理、办理,办理审批业务实现全程电子化,对全程在线咨询服务进行进一步完善,可以依托现有的政府官网、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微信、手机APP以及政务外网等互联网络和信息平台,不仅整合了现有的资源,而且提高了为侨办事效率。实现了窗口职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功能相统一的7*24小时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全流程相统一融合,侨胞通过网上(掌上)就可以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实现网上在线审批与网上政务服务,让信息“跑路”代替创业者“跑腿”,有效提高办事效率。(作者单位为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