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角下农村金融精准扶贫思路探究※

2018-06-11 07:16李创吴国清
西南金融 2018年6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贫困人口精准

李创 吴国清

(南京农业大学政治学院 江苏南京 210095)

引言

乡村振兴从十九大开始逐步成为国家战略,贫困问题也一直是乡村振兴关注的焦点。十九大报告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打好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是新世纪以来第15个以“三农”工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从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再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及中央关于“三农”一号文件的出台,乡村振兴一步步上升为国家战略。为了解决长久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贫困人口成为乡村振兴关注的特定主体之一,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成为政府“抓重点”“补短板”和“强弱项”的重要举措。在精准扶贫的具体方式上,中央更加重视资本投入对振兴乡村经济和支持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关键作用。除了依靠政府财政向农村地区倾斜,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也成为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的重点。一号文件中指出,“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但在我国贫困地区,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必须借鉴金融扶贫支持乡村振兴的国际发展经验,并分析我国当前的扶贫现状,探索将金融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一、金融扶贫振兴乡村的相关理论

(一)贫困形成理论

一是资本投入不足。贫困一直是人类生存发展面临的普遍问题,国际上普遍从政治学、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等方面探讨贫困理论,剖析致贫根源。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异化劳动是造成无产阶级贫困的本质和根源。“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即在资本的推动下,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提高,生产过程减少了对可变资本劳动力的需求,产生相对过剩的失业人口,失业造成贫困。马克思从本质上揭示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异化劳动现象,来解释贫困产生的根源——劳动与资本的对立。虽然马克思的制度致贫理论是基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但对我国现阶段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避免资本排斥劳动的现象仍然具有积极作用②目前我国的资本与劳动处于相对均衡状态,资本仍然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产生劳动异化具有本质区别。。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尚处在不平衡不充分阶段,加大资本投入不仅不会造成人口相对过剩,反而会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缓解贫困难题。例如,在我国农村地区,贫困不是由于资本排斥劳动造成的失业,反而是因为缺少资本支持导致的产业发展落后,这也为增加资本投入和发展农村金融提供了理论依据。美国经济学家纳尔逊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也认为,资本稀缺是制约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只有通过大规模投资加速产出增长,才能摆脱“低水平均衡陷阱”,最终缓解贫困。

二是权利、资源分配失衡。世界银行(2009)研究报告指出,扶贫不仅依赖于资本的投入,更重要的是增加贫困人口参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机会,是贫困人口提高自主脱贫的能力。缪尔达尔的“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理论认为,贫困来源于低收入水平,除了经济落后的因素,还应当从教育投资、分配制度、权利参与等方面综合考虑。他的理论分析了不发达国家贫困积累循环的过程,强调通过制度变革、土地权利改善以及制度保障等途径增加收入,对于扶贫方式从保障性救济转向开发性扶贫具有重要意义。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在《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一书中把贫困归因于权利和资源的缺乏,包括以交换为基础的权利、劳动获取财富的权利、以继承和转让为基础的权利等,认为贫困人口获得收入的权利与机会被剥夺了,失去了平等创造财富的机会与能力,扶贫的重点是关注“穷人的福利”。他的理论以权利自由为价值取向,同时关注贫困阶层的福利保障和发展机会。扶贫应当把资源重点分配到发展薄弱地区和贫困阶层,对于现阶段中国农村开展精准扶贫,探索实施土地“三权分置”“土地流转经营、土地抵押权入市”等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贫困人口劳动力素质的缺乏。除了对于资本、权利、分配制度等外部因素的探讨,贫困人口自身劳动力素质低下也是贫困的根源之一。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提出人力资本理论,指出发展中国家教育投资占GDP的比重很低,教育水平严重低下导致高素质人才缺失。贫困人口大多缺乏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亟待提高。因此,舒尔茨认为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的根本方式是增加贫困人口的教育投入,提升劳动力素质,形成较强的人力资本并转化为经济效率,才能彻底改变贫困落后的现状。2018年我国出台推动乡村振兴的一号文件指出,脱贫攻坚要“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人力资本的投资有助于形成“教育投入——劳动力素质提升——社会服务——经济增长——收入增加——贫困减缓”的良性循环,是实现减贫的重要途径。

基于以上相关理论的梳理不难发现,贫困地区落后根源是资本、资源、发展权利、教育机会等的缺失,导致长期陷入产业落后和人口贫困的恶性循环中。在我国农村的发展进程中,乡村产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少资金支持,而且农村金融发展滞后难以较好地满足对于资本的需求;除此以外,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农村在发展机会和资源配置方面严重的分配不均,资源匮乏导致贫困地区的发展诉求得不到满足。将有限的资源精准投入到关键领域是农村扶贫开发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乡村振兴背景下探索如何打破以往发展桎梏,有效投入和利用资本,将各种资源精准投入到“三农”发展的关键环节、薄弱地区和重点领域,是未来农村摆脱贫困实现乡村振兴主要方向。

(二)农村金融减缓贫困机制

通过以上的贫困原因分析,资本对于摆脱贫困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虽然政府强调要通过财政投入和发展农村金融等方式共同解决农村资本不足问题,但是财政投入往往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避免财政赤字扩大,政府负担过重。并且相较于农村巨大的资本缺口,单纯依靠财政支出明显不足。因此,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融通资金和配置资源的作用,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资本短缺问题的长效机制。

农村金融主要通过两种机制作用于贫困减缓。一种是间接机制,即通过深化金融服务来振兴乡村经济,经济增长带来收入增加和分配制度完善,进而起到缓解贫困的作用。另一种是直接机制,即农村金融机构直接将资金投放到贫困人群,为农村产业发展和人力资源素质提升提供资金链上的帮扶,引导就业创业,以达到金融精准扶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成效。

不管是哪种机制,金融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都存在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农村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过程为:农村市场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扶贫成本高昂,金融市场的功能难以发挥,市场失灵,金融扶贫难见成效。政府干预并出台政策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大资本投入力度,促进产业振兴。在政策性干预和引导下,农村金融市场效率提高,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扶贫信贷投放力度更大、对贫困人口帮扶更精准以及产业扶持的效率更高。随着农村金融规模扩大、结构优化和效率提高,逐渐形成投资效应、储蓄效应以及资源配置效应。贫困人口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强,包括农村产业兴旺,人口素质提升,收入和储蓄增加,生产资料积累,投资需求旺盛,带动经济加速增长,贫困缓解,进而达到乡村振兴的良性循环。这种传导机制可用下图表示。

农村金融作用于扶贫和乡村振兴的传导机制图

二、金融扶贫振兴乡村经济的典型模式

(一)美国:“复合信用型”农村金融体系

“复合信用”是指以商业性银行为基础、合作金融为辅助、政策性金融和农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村金融模式,它的根本目标是为农村农业发展解决资金难题。美国的金融扶贫事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体系完善,层次分明,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职能明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商业性银行采用商业化运作模式为农业提供金融服务;农业合作社在政府协调下经营商业银行不愿涉足的小额贷款等业务,主要面向低收入者;政策性金融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服务于不具备信贷条件而受排斥的贫困人员;此外,美国建立起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减少因自然灾害和农作物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避免因灾致贫现象的发生,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基于完善的金融体系的支持,美国的农业生产规模、生产效率和农业现代化程度一直处于高水平。美国城乡富裕程度和发展水平差距较小,农业人口贫困发生率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为发展中国家探索建设农村金融体系、改革金融扶贫机制、振兴乡村经济提供有益借鉴。

(二)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

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是由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创办的、旨在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乡村银行以减缓贫困精准、扶贫人数众多、减贫成效明显等特色,为乡村地区摆脱低收入恶性循环、减缓贫困、促进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孟加拉国模式的成功为发展中国家树立了金融精准扶贫的典范,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经验:

一是只面向贫困人口,精确瞄准扶贫对象。乡村银行成立了以扶贫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基金,在此保障下,只有贫困人口才能获得资金支持,即农民越贫困,贷款的难度越小;小额贷款的利率不仅远远低于民间借贷利率,相较于大银行也处于较低水平,从而减轻了贫困人口的还款压力。

二是对贷款抵押物低限制甚至无限制。相比传统银行,乡村银行不是通过抵押物的方式控制贷款风险,而是采用“五户联保”的方式,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即让组内成员互相监督资金使用,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同时以强制性储蓄的方式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实行前后交替贷款,即前面的贷款还清后才能为后面的人发放贷款。这些措施大大降低了扶贫贷款的使用门槛和风险,惠及大多数的贫困人口,使贷款不良率低于当地任何一家正规金融机构。

乡村银行解决了世界各国农村金融扶贫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高风险与低利率的难题,探索出了农村金融扶贫信贷低门槛、低利率、无抵押的发展经验,已经成为不发达国家完善农村金融和探索精准扶贫效仿的典范。

(三)印度模式:“自助小组——银行”模式

印度是世界上贫困问题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为了缓解贫困和改善农村落后面貌,印度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推出了贫困人员自助小组与银行相连接的就业、融资模式。自助小组是由农村贫困人员自愿加入组成的小团体,所有成员共同将财产储蓄在一起形成共有基金。一方面,小组成员拥有共同使用基金的权利,从而解决了内部成员之间小额资金短缺的问题;另一方面,如果达到银行审核标准,自助小组可以通过共同基金向银行申请贷款,从而进一步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银行与自助小组合作,还可以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准确掌握贫困人口的家庭情况和资金需求,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自助小组——银行”模式不仅满足了贫困人口的资金需求,而且深入了解农村实际情况,带动就业创业,与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实施的信贷人员“包村包片”“扶贫先扶智”的工作思路非常相似,是一种精准高效、标本兼治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四)中国金融扶贫经验

一是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过去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缓慢,承担主要扶贫任务的一直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建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开放以前,扶贫主要通过财政补贴和信用社政策性贷款的支持,更多是救济式的缓解贫困。既不能普遍惠及农村贫困人口,又难以从根本上找到贫困根源。2011年,《中国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将开发式扶贫模式列为重点,并提出到2020年实现7000万人脱贫的目标。农村金融也在政策的引导下将开发式金融扶贫作为主要方式,通过深入剖析贫困地区落后根源和贫困人口致贫原因,采取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和扶贫扶智支持创业的工作思路,乡村产业发展迅速,贫困减缓成效显著,贫困落后的面貌得到根本改善。

二是粗放式扶贫转向精准扶贫。在精准扶贫思想形成以前,我国农村金融扶贫关注的重点是打造普惠金融体系,采用“大水漫灌”的资源投入方式。现阶段,普惠金融在我国农村地区发展迅速,覆盖全面,为农村地区提供储蓄、投资和资源配置等金融服务,为大部分产业项目和贫困人口提供资金支持,是最为有效的资金融通渠道。然而,新形势下粗放的资源投入方式难以适应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金融的发展需要,尤其是过去农村金融扶贫“漫灌式”的资源投入方式,导致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扶贫对象选择不精确以及脱贫计划脱离实际等现实性问题的出现,已经使金融扶贫的边际效用达到历史性最低。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农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扶贫成效显著提升。然而我国探索农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还处在早期发展阶段,缺少相关理论性的指导和长期的建设经验。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借鉴国外精准扶贫的有益成果,并结合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扶贫现状,已经成为未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方向。

三、我国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现状:基于农村商业银行的SWOT分析

运用SWOT分析模型(见表1),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机会、威胁等列举出来,然后把各因素相互匹配,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见表2)。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例,深入剖析其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取得的成就以及遇到的问题,对于探索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具有重要启示。

表1 SWOT分析模型

(一)优势因素(Strengths)

1.“深耕”农村,服务覆盖“三农”。全国农信社系统是各省建立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统称(以下简称“农商行”),业务范围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区域,是唯一的营业网点遍及所有乡镇、“村村通”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在中央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政策的指引下,农商行坚持“深耕”农村市场,服务“三农”领域,在全国各地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成绩显著。在“三农”政策的支持下,各地农商行的存贷款规模在地区内银行业始终保持领先地位,逐渐发展成为占有县域金融市场主要份额、助力脱贫攻坚、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扮演着精准扶贫、振兴乡村、服务惠民的农村金融主力军的重要角色。

2.熟悉农村市场,消除信息不对称。精准不精准,关键在于能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常常面临两大基本障碍: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高风险;二是由于借贷规模小和人口分布不集中导致的高成本。大银行开展农村金融业务具有规模不经济的劣势,所以面向农村的金融服务也比较少。相比于大银行,农商行主要服务县域经济,对当地农村发展状况和农民生活情况有着深刻的了解,能够较好地监测家庭和中小企业的资金变化,从而迅速做出反应,精准把握机会。尤其是在精准扶贫方面,农商行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深入调查和了解是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不具备的。比如,信贷经理往往实行“包片”制度,每个村都有相应的人员负责贷款投放。信贷经理具有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方便进村调查走访,与村民建立稳固联系,分析致贫原因,宣传扶贫政策,即时了解贫困户资金需求。

(二)劣势因素(Weaknesses)

1.扶贫贷款低利率与高风险。农商行面向贫困户的贷款常常是以较低的利率投放出去,金融机构承担着较高的运营成本,却不能以较高的利率经营扶贫贷款业务,导致金融扶贫往往是微利甚至亏本经营。此外,农商行还面临着扶贫信贷高风险的难题。农村贫困人口大多从事传统农业生产,收入受天气影响较大;农产品难以承受价格波动,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贫困户收入结构比较单一,收益相对低且不稳定,还款能力弱。

2.业务范围小与风险分散能力弱。由于主要立足于县域经济,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局限于所在区域,规模经济较弱,业务类型单一,这是制约农商银行多元化经营和跨区域发展的重大阻碍;此外,除比较发达市县以外,各地区农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主要存在组织框架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体制缺乏创新等问题。面对金融市场的变化,农商行有效预防和分散风险的能力总体较弱。

3.逆向选择与金融“脱农”现象严重。商业银行一向喜欢“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碳”。农商行作为支农的关键力量,是资金投放的主要平台。但是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资金投放的“脱农”现象严重。即为了有效的管控风险,商业银行更愿意将资金投放给高净值客户,而不是农村贫困人口。在同行业竞争不利的情况下,很多地区的农商行难以找到自身明确的定位,在精准扶贫方面往往态度消极,既不能准确地发现贫困人口,也不能精准地发放扶贫资金。相比于贫困人口,农村经济实力较好的人更容易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最后往往造成“逆向选择”,即农村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关系的人享受着利率较低的扶贫资金,而众多真实需要脱贫的人求助无门。

(三)机会因素(Opportunities)

1.普惠金融,百姓支持。普惠金融,就是通过政策性的扶持,重点支持传统金融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和农村贫困群体,达到全面消除贫困、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社会公平的目标。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乡村”。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就是让广大农村人口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大银行开展农村金融业务具有规模不经济的劣势,所以面向农村的金融服务也比较少。农商行前身是建国初期各地农村建立的信用社,成立至今,始终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是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关键力量。在广大农村地区,农商行一直有较高的信誉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农商行真正成为农民身边的银行,在未来农村精准扶贫过程中,仍然会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2.乡村振兴,政策扶持。十九大以来,“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央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政投入也更多地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三农”政策对农商行的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③关于全国农信社系统,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完善村镇银行准入条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服务好乡村振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农商行是农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前沿阵地”,大多数政府款项都通过农商行发放到农民手中,也就意味着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这笔资金的时间价值,获得更多收益;政策还给农商行带来更多的客户和业务,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客户资源,积极宣传和推广自己的金融产品。第二,中央强调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④“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制度,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也给银行尽快探讨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入市抵押制度创造了先决条件。第三,农村金融因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作用而受到政策的重视,农村金融体系将不断得到完善。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等“三农”政策的扶持下,农商行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在助力精准扶贫的道路上将有更大的作为。

(四)威胁因素(Threats)

1.金融同业竞争与扶贫政策的矛盾。农商行既是农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前沿阵地”,同时又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实体。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改制后的农商行是以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因此,在做一些政策选择时往往难以兼顾追求利润的目标和精准扶贫的使命,甚至会因为过多参与扶贫政策而在金融同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例如,银行扶贫贷款的利息远远低于正常的银行放贷利率,而银行吸收存款也要支付储户利息成本,因此,为了追求更高的存贷差以及利润,银行往往更愿意以更高的利率放贷,从而降低扶贫贷款的投放力度。此外,农商行作为农村覆盖最全面的普惠金融场所,承担着发放政府补贴、代缴费、代发养老金等业务,而这些业务在农村难以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从而造成柜台资源的严重紧张,服务质量难以跟上同行业水平,以致和追求盈利的目标产生偏差,难以像其他银行一样重点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金融产品。

2.农村产权抵押政策尚不明晰。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对于贷款抵押物的要求普遍严格。在农村贫困人口中,真正符合抵押担保贷款发放要求的人群覆盖面较小。十九大以后,中央出台第二轮土地承包权再延长30年的政策,明确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然而,在金融层面,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至今未全面推开,大多数农民不具备抵押贷款的条件,传统的抵押担保贷款不能有效满足贫困农户的资金需求。为了服务大多数农户,农商行推出的“三户联保”贷款,以互相担保的方式获得贷款支持。这种方式虽然可以起到风险共担、分散风险的作用,却在发放的过程中面临诸多难题。大多数农民对于贷款的观念较为保守,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一旦债务人违约,提供担保的农户要承担偿还贷款的义务;并且,共同偿还责任往往使债务人还债意识不足,拖延还款时间,甚至发生道德风险。因此农户宁愿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获得资金,也不愿意相互联合担保,这就造成大多数农户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感受度明显较低。

表2 农商行精准扶贫的SWOT分析模型

通过以上分析得出,我国贫困落后地区金融扶贫任务繁重,众多问题亟待解决。农村金融机构普遍面临着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制度不健全、定位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脱农现象严重。并且我国传统金融扶贫模式过多强调“普”与“惠”,忽视“精”与“准”,导致扶贫对象选择不精确、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以及脱贫计划脱离实际等现实性问题的出现。受此影响下,农村产业项目持续稳定发展的能力较弱,农民获得信贷资金支持的难度较大,农业扶贫款项发放的精准度较低,金融扶贫依然面临突出的“短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传统金融扶贫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精准扶贫的思考和建议

(一)农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重在“三个精准”

一是精准识别对象。精准扶贫,重在精准,首先要解决“扶持谁”的难题。为了有效避免金融“脱农”和逆向选择的发生,农村金融要紧紧围绕年收入人均6000元脱贫目标,重点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关键工作,严格按照县扶贫办发放情况确定目标人群。通过筛选将建档立卡人口导入信贷系统名单,只要名单内贫困户有资金需求,可以简化审批流程,限时办结,使扶贫贷款的发放由“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

二是精准分配任务。“包村包片”,责任到人,解决“谁来扶”的难题。农村金融要量化精准扶贫贷款投放任务,保证每个村都有相应的信贷员负责贷款投放。信贷人员要根据扶贫农户的家庭状况、收入来源、贫困根源、致富计划等具体情况确定贷款投放额度,设定合理利率,简化贷款发放流程,减轻农户负担;通过调查走访与村民建立稳固联系,了解致富经验,宣传扶贫政策,引导创业就业;采取因村施策和因户制宜的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的贫困群体,采取灵活的信贷扶贫政策。

三是精准落实政策。农村金融要立足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扶贫政策,有效地跟进政府扶贫部门的任务分解,量化精准扶贫贷款投放任务,做到精准施策。通过与当地金融办、扶贫办、农业局等部门建立稳定的联系,定期召开扶贫工作调度会,即时处理扶贫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保障精准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准扶贫必须重在提升脱贫质量

除了为贫困人口“输血”,农村金融还应当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的,帮助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地区彻底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提升脱贫质量,切实解决“如何扶”的难题。“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帮助贫困群体提升脱贫致富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之策。

信贷人员要发挥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深入剖析贫困地区落后根源和贫困人口致贫原因,采用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志智双扶的工作方法。要注重调动贫困人口主观能动性,宣传扶贫政策并提供贷款支持,激发致富信心;引导帮扶贫困人口提升职业技能,发现适合自身经营的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创业,以此脱贫;同时要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立足地区特色产业,鼓励贫困户加入集体合作组织,引导农村产业由分散经营转向规模经营;对于已经脱贫致富的人群,还要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鼓励先富带动后富,形成适应贫困区域发展的信贷扶贫模式。

(三)精准扶贫必须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

一是创新风险管控机制。小农经济下,贷款周期与农作物生长周期密切相关,受自然环境影响大,易发生坏账;信息不对称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较大,一旦坏账发生,抵押物难以变现,金融机构面临严重亏损。因此,必须创新风险管控机制。要重视农业保险的作用,拓宽农业保险功能,提高农民应对自然灾害的抗风险能力;要合理引导农村土地产权入市,提升土地流转效率,增强抵押物的流动性;要完善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和控制机制,提高资本充足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

二是创新资源投入方式。传统金融扶贫“漫灌式”的资源投入方式导致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扶贫对象选择不精确以及脱贫计划不切实际等现实性问题出现,并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金融机构必须对传统的资源投入模式进行深入的反思,严格依照建档立卡情况识别贫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采取灵活多样的信贷政策,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创新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方式。当前的农村产权担保抵押机制存在着政策模糊、约束严格、效率低下等问题。十九大以后,中央出台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应的,在金融层面,农村金融应当准确把握政策指向,创新农村土地产权抵押担保方式,尽快探索出台相关文件,赋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当贷款抵押物的权利;全面推开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使更多农民符合抵押贷款的条件,提升农民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感受度;简化抵押贷款的审核手续和发放流程,创新贷款投放方式,提升贷款投放效率。

(四)精准扶贫必须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

十九大以后的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在我国贫困地区,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弱,农民获得贷款难度大,农业扶贫资金发放精准度低;金融业竞争日益激烈,农村金融定位不明确,“脱农”现象严重。针对这些情况,农村金融要坚守“三农”市场定位,积极响应并落实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着重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质量,激发落后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把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三农”发展的关键环节、薄弱地区和重点领域。同时,为了更好地助力精准扶贫,要继续打造普惠金融。农村金融要进一步结合贫困地区发展需求,加快农村便民网点的建设和完善,合理优化网点布局,并鼓励贫困地区推广网络支付,消灭金融服务盲区,建成面向“三农”、覆盖全部贫困人口的农村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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