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勇虎 李琳琦
(1.黄山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黄山 245041;2.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秀才属于乡村中的下层士绅。晚清乡村社会活跃着为数众多的这样的下层士绅,他们亦绅亦商,既为地方社会提供教学、法律和其它公共服务,又从事商业经营、金融借贷等活动,并从中获取相应的经济收入。揆诸近代士绅研究论著,士绅收入研究仅有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费成康、王寅通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等少数成果,且多以方志资料为主的宏观描述,利用文书档案对近代士绅活动及其收入的个案研究尚未及见。遗存光绪年间徽州秀才胡廷卿的收支账簿多达28册*胡廷卿收支账簿原件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收录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卷》第14至18卷,花山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其中,光绪七、九、十一至三十四年间所立《收支总登》、《进出流水》、《进出总登》等收支账簿22册,光绪十一、十七、二十二、二十七、三十一年所立《春茶总登》、《采售茶总登》等采售茶叶账簿5册,另有《光绪二十六年祁门胡氏祠会〈收支总登〉》1册,合计28册。需要说明的是,王玉坤的论文《近代徽州塾师胡廷卿的家庭生计》(《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和《清末徽州塾师胡廷卿的乡居生活考察》(《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只是研究了塾师胡廷卿的收支情况,并未从本文的角度研究相关问题。,详细记录了其乡居期间教学、行医、祀会管理,以及生产、销售红茶,投资茶号从事茶叶贸易等经营活动,较为细致地呈现了晚清乡村士绅谋生方式及其收入变化的实际形态,为晚清士绅研究提供了第一手珍贵资料。本文即以这批收支账簿为依据,试从一个乡村秀才多样的收入构成中,展现下层士绅在乡村社会生活中的复杂多面性,对于管窥晚清士绅的生活图像,进而透视乡村社会变迁,具有一定价值。
士绅是通过科举考试的功名获得者。胡廷卿虽有秀才功名,但因学衔较低,只能属于下层士绅。士绅地位不仅意味着社会身份,也是一种谋生之道。*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第5、89、101页。
据光绪十四年《祁门胡氏族谱》*光绪十四年《祁门胡氏族谱》,胡廷琛纂修。原件藏黄山学院图书馆。记载,胡廷卿名“兆祥,字廷卿,号和轩,邑增生。生道光乙巳(1845)”。家居安徽省祁门县十二都贵溪村。账簿多处记载有胡廷卿参加科举考试等信息,其中光绪十四年账簿记载了胡廷卿启程参加乡试前,亲友族人设宴“乡试饯行”、赠送程仪,以及试后回家的日程等内容。*《光绪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进出总登〉》第15卷,第26—29页。光绪十四年参加乡试的经历表明,胡廷卿至少应有秀才的功名。又据民国十三年《胡氏支谱》记载,民国癸亥年(1923)胡廷卿寿登八秩,暨泮水重游,县长徐公赠“泮水耆英”匾额*民国十三年《胡氏支谱》,胡承祚纂修。原件藏黄山学院图书馆。,也印证了胡廷卿秀才身份。
“对绅士来说,教学是出仕外唯一能令人满意的出路。”*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第5、89、101页。胡廷卿仅有秀才功名,难以出仕,塾师职业也就自然地成为其首选。他初在秀峰书舍任教*《光绪九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总登〉》第14卷,第114、118页。,后受聘白杨院。*《光绪十五年祁门胡廷卿立〈进出总登〉》第15卷,第125页。白杨院在村北五里,为村中高级学府,“历代科甲,尽出于此”。*胡景宪:《寻源轩文存》,皖内部资料图书2007年,第18页。账簿存在多处送达关书(聘书)的记载,如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十八日,建民、景和送关书来”。*《光绪二十六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总登〉》第17卷,第40页。显然,胡廷卿受到了贵溪村胡氏族学的正式聘请。胡廷卿教学效果颇佳,门下多名学生科考取得佳绩,并送来“谢金”酬谢。例如,光绪九年腊月二十七日,“收日华先(生)令侄宽林入泮谢金,洋捌元。”光绪十二年十一月“廿七日冬至,承霭庭先(生)令郎入泮,送来谢金洋拾元。”*《光绪十二年祁门胡廷卿立〈进出流水〉》第14卷,第373页。光绪十六年“腊月念四,收王泽湘先(生)送来本洋四元,令郎入泮。”*《光绪十六年祁门胡廷卿立〈进出总登〉》第15卷,第229页。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初二,祁门红茶创制人胡元龙“令郎入泮送亦洋贰元,又盒六种。”*《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洋蚨总〉》第16卷,第381页。可以看出,胡廷卿的教学效果在地方享有一定的美誉。
塾师当以束修为主要收入,胡廷卿自不例外,历年账簿详细记载了每位学生交费时间及金额,甚至摘要登录关书中学生姓名及学费金额,如癸卯年关书、甲辰年关书等。*《光绪二十八年祁门胡廷卿立〈各项謄清〉》第17卷,第349页。其中,光绪二十六年至民国四年胡廷卿束修收入如表1。
张仲礼认为,塾师分为有绅士身份塾师和普通塾师两类。其中,绅士身份塾师年收入平均100两银子,而普通塾师平均不足50两。*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第5、89、101页。胡廷卿拥有秀才功名,属于有绅士身份的塾师。表1可见,胡廷卿塾师收入最高68元,最低24元,年平均收入47.18元,约等于43.25两银子。*按60000文约等于50两银子标准(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第100页),洋钱47.18元折算为43.25两银子。仔细统计光绪七年至二十五年历年胡廷卿的束修收入,最高年份为光绪九年51.2元*《光绪九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总登〉》第14卷,第183—184、132、165页。,其他年份均在30—50元之间。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为民国元年至四年,束修金虽有下降,但仍处于62—24元之间,与前述束修金收入水平基本相同。账簿束修收入的记载表明,胡廷卿束修年收入略好于张仲礼所言普通塾师的收入,但达不到绅士身份塾师年收入平均100两的水准。
表1 光绪二十六年至民国四年胡廷卿束修收入简表
资料来源:《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卷)第18卷,第18页。需要说明的是,王玉昆《清末徽州塾师胡廷卿的乡居生活考察》将宣统二年修金68元误记为58元。
事实上,胡廷卿教学收入较低并非个案,而是晚清塾师的普遍现象,其收入仅仅能解决温饱问题。*金林祥主编:《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6卷《清代(下)》,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5页。因此,一旦家庭出现重大开支时,例如长子、幼子的结婚开支,胡廷卿塾师收入明显不敷。其中,长子阳开光绪十年五月初三定亲,仅“聘金”一项即达32元,*《光绪九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总登〉》第14卷,第183—184、132、165页。而本年胡廷卿束修收入47元;*《光绪九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总登〉》第14卷,第183—184、132、165页。幼子云鹄光绪二十四年的婚礼及采仪、聘金等开销多达96.665元,*《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洋蚨总〉》第16卷,第438页。而胡廷卿束修收入仅有区区27.5元。*据《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洋蚨总〉》统计。显然,教学收入不足以“维持士绅的体面生活”,必然迫使胡廷卿借助其他手段开辟财源,谋取收入。
胡廷卿在教学之余,为村民提供合八字、合婚、择期及治病等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喜包钱。据账簿记载,胡廷卿自光绪七年以后的历年中均有喜包钱收入,尤其光绪三十年后,年过六旬的胡廷卿喜包钱收入大增,成为束修之外又一经济收入来源,如表2。
表2可见,收受“喜包”事由为合八字、合婚、择期、回书及治病、中资等。各类喜包中,为村民治病而收受喜包的频次最高。据民国《胡氏支谱》记载,胡廷卿精通医学。因此,治病喜包频次较高,可能与贵溪村缺少专门医生,胡廷卿能够满足村民求医治病的需要有关。喜包频次最少的为中资。据账簿记载,中资主要为胡廷卿为茶号书写招牌,或者为村民间土地买卖充当中间人而获得的酬劳等收入,反映了知识精英在乡村社会的文化能力和一定的社会地位。
然而,推算八字、看日子、择期、合婚等,属于历史人类学所谓的职业礼生行为。*刘永华:《亦礼亦俗:晚清至民国闽西四保礼生的初步分析》,《历史人类学学刊》第2卷第2期,2004年10月。王振忠认为,在徽州,无论是称呼还是实际所为,都尚未看到那种职业性的礼生,而最为活跃的则是识文断字的“先生”(或曰“斯文”)。因为“先生”或“斯文”的文化资源,可以满足村落或宗族日常生活中诸多应酬的需要。*王振忠:《明清以来徽州村落社会史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1年版,第163、180页。因此,胡廷卿的上述行为实为塾师先生满足村民精神生活需要的表现。然而,胡廷卿为村民合八字、合婚、回书、择期等,不仅收取报酬,如表2,而且存在一定的价格标准,例如光绪三十年账簿记载:
正月十四,收田坑海林弟喜包钱200(文),为合八字。
四月□□,收板溪送喜包钱200(文),为择期。
……
五月廿二,收三余送喜包钱200(文),为择婚期。
表2 胡廷卿晚年“喜包钱”收入简表
资料来源:《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卷)第17卷,第414、431—432、456—457、472—478、494—499页,第18卷第5—6页。
中秋后,收喜包钱200(文),为合婚。
……*《光绪二十九年祁门胡廷卿立〈各项謄清〉》第17卷,第432页。
众所周之,行医、合八字、择期等行为,均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因此喜包钱是胡廷卿凭借其文化知识谋取的收入,仍属于士绅收入。
不过,对照光绪三十年前后的喜包收入,还是可以发现,两个阶段存在明显变化。例如,光绪十一年收喜包仅有1次,钱100文。十二年2次,钱200文及鸭蛋等物。十三年3次,钱300文和猪肉等礼物。十四年2次,钱200文及猪肉、鮺鱼等礼物。可以看出,前期阶段不仅收受喜包频次较低,而且以食品为主,说明胡廷卿并不以此为谋生手段。而光绪三十年后喜包钱收入不仅频次较高,且以现金为主,成为胡廷卿主要经济收入之一。其原因与胡廷卿分家析产有关。光绪三十年,胡廷卿以长子去世和自己年过六旬为由决定分家。*《光绪三十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帐簿〉》第17卷,第442页。分家析产后,茶园地均分子孙,胡廷卿失去了茶叶经济来源,仅依靠束修和喜包钱生活。如前所述,束修收入不丰,喜包钱自然成为胡廷卿经济生活主要来源之一。不难看出,胡廷卿谋生方式及收入来源,随着家庭结构、财产构成的变动,出现了相应的调整和变化。
士绅大多经理地方或宗族事务,胡廷卿作为居乡士绅,也经理家族事务。不过,其服务方式及其所获报酬,与文献资料记载大为不同。
从账簿记载来看,胡廷卿经理的家族事务主要表现为家族祀会管理。据“祥记所管各祀会”条目,光绪十五年至民国四年,胡廷卿所管的祀会分别是庆余粮局、久公祀、杞年公祀、德祀、懋祀、贞一会、宗祠、普济会、地王会、观音会、常丰粮局等。*《光绪三十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账簿〉》第18卷,第10—11页。这些祀会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以神灵、佛道为祭祀对象的祀会。文献记载,祁门县“最重神道,岳帝、祖师、地藏、五显、土地莫不有会”,*(清)刘汝骥:《陶甓公牍》第12卷,《官箴书集成》第10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神灵祭祀在祁门各地较为普遍。显然,普济会、地王会、观音会、贞一会、社会等是祭祀地藏菩萨、观世音菩萨、玄武大帝、土地神等神灵的祀会组织。二是以始迁祖、支祖为祭祀对象的祀会,如宅祀、杞年公祀、德祀、懋祀、机祀等为胡氏家族祭祀本宗、本支、本门祖先的祭祀组织。*胡景宪:《寻源轩文存》,皖内部资料图书2007年,第6,6、9页。三是社仓、义仓、义学性质的常丰粮局、庆余粮局、义田粮局、约会、文会等,其主要职能为代纳粮赋、粮食救济、助学和奖励科考等。*胡景宪:《寻源轩文存》,皖内部资料图书2007年,第6,6、9页。
士绅胡廷卿能从祀会获得两种津贴,一是祀会对胡廷卿父子参加科考的津贴。例如,光绪十四年胡廷卿参加乡试,“收常丰粮局乡试钱六千文。收庆余粮局乡试费,洋拾壹元。”*《光绪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进出总登〉》第15卷,第26—29页。胡廷卿长子阳开,自光绪十二年至二十九年一直参加科举考试,也得到了家族祀会的津贴,如光绪十五年常丰粮局发放的考费:
新正月初五,付钱300文,阳开县考。
二月初三,付钱300文,阳开府考。
二月十八,付钱800文,阳开、柳根院考。*《光绪十五年祁门胡廷卿立〈进出总登〉》第15卷,第143页。
二是祀会对本门学童学费的津贴,如光绪二十五年账簿的记载:
菊月廿七,收庆余粮局发学俸亦洋九元,计九名:元海、金海、义开、壬开、神开、云胜、荣根、禾上、开炜。
众共发十三名。夏开、莲、新喜、厚根。*《光绪二十五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总登〉》第17卷,第9页。
此外,胡廷卿以士绅身份在祀会祭祀中充当“礼生”,并获得“礼生亥(猪)”收入。历年“礼生亥”收入如表3。
表3 胡廷卿礼生活动简表
据相关研究,徽州祠祭、墓祭、会祭、丧葬、冠礼、婚礼以及迎神赛会等各种场合,都要用到礼生。*王振忠:《明清以来徽州村落社会史研究》,第161页。礼生,又称赞礼生、奉祀生、主礼生,他们参与神明崇拜、祖先祭祀、婚嫁丧葬等礼仪实践,其中尤在祭祀中最为突出,承担赞相礼仪的职能。*⑤刘永华:《明清时期的礼生与王朝礼仪》,《中国社会历史评论》,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245、257页。表3中,宅祀、宅四公祀、宗祠及承纶堂为胡氏家族祭祀始迁祖及支祖的会祭组织,属于祠祭,而“三元会”、“五福会”则是胡氏家族祭祀越国公汪华的会祭组织*胡景宪:《寻源轩文存》,皖内部资料图书2007年,第13页。,属于会祭。显然,胡廷卿主要在祠祭和会祭中充当礼生。
从表3可以看出,充当礼生的胡廷卿参与分胙,并有一定数量胙肉祭品回赠。但是,祭祀中的礼生多属临时性质,一年仅有一次,此时的胡廷卿可谓“非职业性礼生”。就“礼生亥”的经济价值而言,一斤猪肉时价100文*《光绪十一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总登〉》第14卷,第219页。,一年收入仅约百文之间。显然,“礼生亥”的象征意义大于经济价值。由于民间礼仪是中国王朝礼仪复制、模仿的结果,充当祭祀的礼生必须知礼,熟悉王朝礼仪规范。因此,“礼生亥”的回赠,实际上反映了地方社会对胡廷卿熟悉祭祀礼仪,以及其在乡村仪式中领袖地位的确认。
但是,祀会运行、管理中,胡廷卿等士绅并不以经济收入为首要目标,反而以公匣制度加强对祀产的监督、管理,树立士绅清正廉洁的道德形象。公匣,又有祠匣、祀匣、契匣等不同称呼。*刘道胜:《明清徽州宗族文书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38页。明清以来的徽州家族为加强祀会公有财产的管理、监督,多配置公匣以保存结余资金和契约凭证。据账簿记载,祀会上、下首人在交盘之际,需交接公匣,如胡廷卿接手善祀祀会之时,所见祀会“契匣二个,契匣锁匙二个,在云智家。”*《光绪二十六年祁门胡氏祠会〈收支账簿〉》第17卷,第206、139、207页。说明匣与匣锁分离。祀会运行中,需提取匣内资金时,必须多人在场,账簿记载“六月廿七,收开匣挡出英洋八元。柳根、应麒、海林眼同,封皮应麒写。”*《光绪二十六年祁门胡氏祠会〈收支账簿〉》第17卷,第206、139、207页。待第二年交接时,胡廷卿在“辛丑廷卿所点善祀器皿”清单中记录“契匣在应麒,铁锁匙家收,加铁锁一把。”*《光绪二十六年祁门胡氏祠会〈收支账簿〉》第17卷,第206、139、207页。由此可以看出,祀会公匣从接手、打开,到交予下首,均极为谨慎,表明胡廷卿等士绅在处理祀会公有财产时,各环节中均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突显士绅清正廉明的道德形象,树立士绅在乡村社会的道德权威。
概而言之,胡廷卿因科考功名而获得士绅身份,并以此为村民提供教学、医疗、合八字、择期及祀会管理等服务,满足了村民教育、医疗和文化等需求,既获得了经济收入,又收获了士绅知礼、清正廉明的道德形象。前者保证了士绅的基本生活,后者既维护了士绅地位,也为其获得稳定收入提供了可能,两者相辅相成。
士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又称之为商绅。胡廷卿在教学之余又从事茶叶种植、生产、销售,并投资入股茶号成为茶号股东,属于典型的亦绅亦商的绅商。账簿详细记载历年茶园管理、采摘、销售等细节,完整地呈现了茶叶种植、生产、销售等所有环节,从中可以看出近代绅商商业经营的若干特点。
据账簿记载,胡廷卿在本村不断购买茶棵园地,历年购地及继承祖业的茶棵园地如表4。
表4 胡廷卿茶棵园地构成简表
资料来源:《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卷)第16卷,第431页;第17卷,第282—283、292、353、443—444页。
由表4可知,胡廷卿自光绪十一年始,相继购买了汪郎冲、徐家坞等四处茶棵园地,加上承祖阄分的祠背后、小弯等二处,共有六处茶棵地之多,是为小型地主。
胡廷卿每年均需雇佣本村农民为其茶园地耕锄、采摘鲜茶叶,并雇佣制茶工人为其生产红茶,如账簿记载制茶工的工钱开支:
(光绪二十三年)做红茶工钱1440文。*《光绪二十二年祁门胡廷卿立〈春茶总登〉》第16卷,第291页。
(光绪二十四年)支洋二元,新根做茶工并前母子五工,仍存钱200。*《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总登〉》第16卷,第317页。
(光绪二十五年)支洋二元,秋福做红茶工钱,仍存钱280(文)。*《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洋蚨总〉》第16卷,第383页。
(光绪二十七年)做红茶工钱2100文。*《光绪二十七年祁门胡廷卿立〈采售茶总登〉》第17卷,第234页。
胡廷卿生产的红茶为光绪初年新创的茶叶品种。据文献记载,祁门县向为传统茶区之一,但以枝茶为主要品种。枝茶,又名安茶、软枝茶,属于绿茶品种之一,畅销于两广和东南亚地区。*《祁门县志》,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184、702页。由于枝茶只限于两广和东南亚地区,市场空间狭小、单一,茶叶产量受销量限制,难以有较大的发展,一年少则500担,多则2000担即可满足市场需求。此外,枝茶生产存在周期漫长的缺陷,茶叶制成后需要存放三年以上的时间才可上市销售,生产周期的漫长增加了资金成本,也不利于茶叶的销售。*倪群:《安茶漫谈》,政协祁门县委员会编:《祁门文史》第5辑(茶叶专辑),2002年2月,第56页。
销售市场的局限和生产周期较长的缺陷,迫使贵溪茶商改制新品种,以取代枝茶。由于枝茶生产与红茶制作工艺有相似之处,经贵溪茶商胡元龙的改制,终在光绪初年获得成功,祁门红茶遂成为中国著名茶叶品牌。祁门红茶创制人“胡元龙,字仰儒,南乡贵溪人。清咸丰年间,元龙在贵溪垦山千余亩,兴植茶树,建培桂山房,自制干茶,年产50担。后因绿茶滞销,特考察红茶制造之法。光绪元、二年,筹建日顺茶厂,雇宁州(今江西修水县)茶工舒基立,按宁红制法改制红茶,获得成功。”*《祁门县志》,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184、702页。胡元龙为胡廷卿叔父,账簿中多处记载二人的经济往来,故而族谱有关胡元龙的记载更为具体,“元龙原名昌期,字仰儒,号云谷,生道光丙申。咸丰初,贼纷扰境,随邑侯唐公防堵。同治二年皖南道叶公委带民团,奖给六品顶戴,旋保尽先拔补把总。”*光绪十四年《祁门胡氏族谱》。同治《祁门县志》的记载也证实了胡元龙的官职身份,“胡元龙居贵溪,以团防保举把总,加六品顶戴。”*同治《祁门县志》卷22《选举志·荐辟》。胡元龙因军功而获得官职,又从事茶叶生产经营,显然也是一名绅商。
在胡元龙的示范下,贵溪村茶叶生产逐渐红茶化,村中开设有太和丰、胡日隆、永兴祥、源利祥、胡日兴、胡怡丰、永昌栈等多家茶号,收购毛茶、精制红茶。*胡景宪:《寻源轩文存》,第33页。说明绅商不仅在祁门红茶新品种的创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
在此市场背景下,胡廷卿亦雇佣制茶工人,生产红茶,所制红茶全部进入市场销售,历年的红茶销售及收入如表5。
表5 胡廷卿历年茶叶产量及销售收入表
资料来源:《徽州千年契约文书》第14卷,第56—57页;第16卷,第294—295页、第317页;第17卷,第284—285页。说明:1斤=16两
表5所见,在胡廷卿21年的红茶销售历史中,光绪八年至二十三年,产量始终不高,尽管光绪十九年红茶单价达到历史最高的4角2分,但售茶收入却在20元以下。结合表4可以看出,产量不高、收入较低可能与茶园面积不大有关。光绪二十四、二十五年胡廷卿相继购买了枫树坦、东岸园地等几处茶棵地,茶园面积进一步得以扩大,茶叶产量自然有所增加,所以光绪二十五年产量、收成均最高。与此同时,光绪二十三年至三十年的茶叶售价基本维持在每斤2角3分至3角2分之间,茶价大体稳定,没有出现价格大起大落,或者低于2角以下的现象。因此,产量增加,加之价格基本稳定,势必带来茶叶销售收入的增长。
表5还反映出胡廷卿家庭茶园所产红茶几乎全部进入市场销售,这与国内外茶叶市场价格走势有关。十九世纪中叶以前,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出口茶叶的国家,而茶叶又是唯一不与西方工业品竞争的产品,所以随着西方各国饮茶之风的盛行,它们从中国购买的茶叶也越来越多。太平天国战争平息之后,茶叶市场逐渐得以恢复,西方国家对中国茶叶商品的强烈需求,再次刺激了中国茶叶市场的复兴,导致同治、光绪年间外销茶叶“洋庄”茶十分盛行,出口大增。*王廷元、王世华:《徽商》,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6页。
外销“洋庄”茶的销售旺势,也给祁门贵溪红茶销售创造了历史机遇。光绪八年(1882),祁门红茶新品种首次在汉口销售,即受到海外茶商的青睐。*《祁门县志》,第197页。光绪十年,祁红每担售价34两*《九江茶市头盘行情》,《申报》光绪10年4月17日,上海书店影印本。;光绪十二年,每担40两-44两*《汉江茶市》,《申报》光绪12年4月初9日。;光绪十四年,每担45-52两*《汉皋茗话》,《申报》光绪14年4月初6日。;光绪二十一年每担茶价60两至50余两*《汉皋茶市》,《申报》光绪21年4月24日。;到了光绪二十九年,汉口祁红,“初闻开盘时,每担价值约须银六十两,不意数日来,忽骤涨至七十五两。”*《茶市开盘》,《申报》光绪29年4月27日。祁红售价达到了历史的最高点。尤其是光绪二十一年后,俄商打破英国商人对祁红的垄断局面,直接采购祁红,“俄商采办祁门茶,价码略高于昔”,推高了红茶价格。在此背景下,徽州茶商进一步改进制茶技术,对红茶进行了深加工,研制新产品,提高成品率,如“红茶筛下炭末碎片名曰花香,往时弃而不用”,但是,“自同治、光绪以来系西商以之轧成砖块,始得畅销。”*《汉皋茶市》,《申报》光绪21年4月24日。从此,祁门花香也很兴盛,甚至卖到每担12两的高价,不仅提高了祁红的利用率,也增加了祁门茶商的利润收入。因此,正是由于国际茶业市场价格一路攀升的影响,出现了胡廷卿以束修收入连年不断地购买茶棵地,全力生产红茶,并将所产红茶全部进入市场销售的现象。
在茶叶市场形势大好的背景下,秀才胡廷卿投入商品经济的大潮中,注资入伙茶号,成为茶号的股东,转身成为一名茶商。账簿记载了胡廷卿入伙福和祥、恒丰等茶号的资本金,以及作为茶号股东的售茶收益:
(光绪二十六年)四月廿四,支洋捌元,付福和祥本金。
福和祥号四月廿四结,共付过亦洋47.961元,入代做红茶生意本金。*《光绪二十六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总登〉》第17卷,第60页。
(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七,支亦洋捌元,付恒丰茶号本金。
十五,支亦洋四元,付恒丰茶号本金。
廿六,收恒丰茶洋二元,又茶洋廿四元,当付号本金。*《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洋趺总〉》,第16卷,第409,441,384、385、395、410、411页。
由账簿记载可知,茶号经营取得收益后即进行利润分配,光绪二十四年账簿详细记载了胡廷卿投资福和祥茶号本金及利润分配:
五月十六日。
福和祥号结账,本金亦洋38元8角7分。
本身获利余赀亦洋9元4角,作235利分派。
又箱头钱3474,入洋3元8角6分。
又阳开回来轿马亦洋2元5角。
又分红亦洋7角8分。
共计亦洋55元2角9分。*《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总登〉》第16卷,第331页。
由上述记载可知,福和祥茶号采用合伙制经营,股东利润实行正利、余利制分配模式。所谓正利,不论盈亏,入伙股东均按事先约定的利率分配。正利分配后仍有盈余,再行分配,是为余利。胡廷卿入伙本金洋38元8角7分*《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洋趺总〉》,第16卷,第409,441,384、385、395、410、411页。,按2角3分5厘利率分配利润,正利9元4角。*股本按40元计算。参见《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洋趺总〉》第16卷,第443页。在扣除箱头钱、回家交通旅费后,又得分红余利7角8分。可以看出,正利23.5%、余利2%,表明茶号赢利较为丰厚。但是,合伙制又采用经营风险共担的模式,一旦亏损,股东均按股本大小分摊经营亏损,如民国元年“七月初一日,支洋拾二元,茶号耗本派认”。*《光绪三十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账簿〉》第18卷,第8页。即是胡廷卿作为茶号股东分摊经营亏损的记载。
徽州是徽商的桑梓之地,徽商以其资本雄厚、经营地域遍及海内外而著称。合伙、合作经营以及正、余利分配制度和风险分摊机制正是明清徽商惯用的经营制度。*张海鹏、王廷元:《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胡廷卿入伙茶号,以及作为股东享有的利润分配和承担经营风险的记载表明,近代绅商在经营制度上仍然承袭明清徽商原有的机制,没有出现制度创新。
茶叶经营有利可图,胡廷卿的两个儿子相继下海经商,其中长子阳开则由科举童生转身变为一名茶叶商人,远赴广州、汉口、九江等地贩茶。
前文已述,阳开多次参加县试、府试和院试,但仅获童生功名。屡次不中后,阳开走父亲之路,做起了乡村塾师。据账簿记载,光绪十四年“正月念五日,阳开发市开学,收喜包钱500文”。端午、中秋等节日云青也收受贽敬、节礼,如“七月初八,收侯潭翰廷叔……糕子八元,送阳开作伊令郎读书礼。”*《光绪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进出总登〉》第14册,第498页;第15卷,第14、26页。按照张仲礼的分类,童生功名的云青只能是普通塾师*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第101页。,属于瞿同祖所言“学绅”中的最底层。*瞿同祖著、范忠信等译:《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89页。由于仅有二、三名学生,其束修收入极为有限,远远低于父亲当塾师的收入。即便父亲胡廷卿以秀才功名充当塾师,仍然需要借助茶叶经营,或者为村民合八字、合婚等赚取额外收入以补贴家用。因此,在红茶市场看好,经营有利可图的形势下,下海经商成为阳开的必然选择。据账簿记载,自光绪二十四年始,阳开投入商海,前引福和祥茶号“阳开回来轿马亦洋2元5角”即是其贩茶回程的开支。账簿还详细记载了阳开参与瑞芳祥茶号经营的工资俸金收入:
光绪廿五年正月十一日,收阳开帮瑞芳祥俸亦洋拾元,并前共12元。
六月十二日,收阳开帮瑞芳祥俸亦洋五元。
光绪廿六年三月廿五,收阳开帮福和祥俸亦洋拾元。
光绪廿七年三月十四,收福和祥亦洋六元,阳开俸。
四月廿四,收福和祥亦洋六元,阳开俸。
六月初一,收阳开工俸洋四元。
光绪廿八年四月初七,收福和祥阳开辛俸亦洋八元。
五月廿四,收阳开福和祥工俸洋四元。
十一月廿三,收俊明叔亦洋一元,酬劳阳开往镇卖柴。
光绪廿九年六月初一,收阳开来辛俸亦洋四元。*《光绪二十八年祁门胡廷卿立〈各项謄清〉》第17卷,第328、331、335、341,309,325、350,325页。
光绪三十年五月廿二,收阳开俸亦洋十六元,福和祥茶号。*《光绪二十九年祁门胡廷卿立〈各项謄清〉》第17卷,第401页。
阳开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经商游刃有余,穿梭于市场之间,如光绪二十二年“暑月十二日,阳开往镇,十三(日)到镇,交细茶二包,计二斤,送方长春店。”*《光绪二十二年祁门胡廷卿立〈进出总登〉》第16卷,第210页。“镇”即景德镇,方长春店开设于景德镇毕家卫,经营药材、茶叶生意。*《光绪二十二年祁门胡廷卿立〈春茶总登〉》第16卷,第299页。阳开长途贩茶远达九江、汉口、广东等地,如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六,阳开买来浔、汉货。”*《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总登〉》第16卷,第331。“浔、汉买来货物列左,阳开手。”*《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洋趺总〉》第16卷,第464、389页。祁门茶叶运销汉口、广东等地,水陆交通极为凶险,沿途需要经受税卡衙役等勒索、盘剥,对于远销茶商极大的考验,必须具备一定的交际、公关能力。显然,阳开的市场经营能力受到同行的认可,茶号甚至以提前预付工资的方式聘用阳开,争取经营人才,如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三,收阳开手亦洋壹元,俊明叔定来年工(钱)。”*《光绪二十四年祁门胡廷卿立〈收支洋趺总〉》第16卷,第464、389页。阳开甚至得到店主信任,直接代替茶号主人远赴广东售茶,如“癸卯(年),阳开今年往东粤沽茶,代俊明叔。”*《光绪二十八年祁门胡廷卿立〈各项謄清〉》第17卷,第328、331、335、341,309,325、350,325页。
胡廷卿父子经商后,家庭收入有所增加的同时,家庭消费品结构出现了部分新变化。如上所述,阳开多次从汉口、九江等贩茶地采购家庭所需商品,其弟云鹄光绪二十八年汉口“所买各物”、“往浔所买各物”*《光绪二十八年祁门胡廷卿立〈各项謄清〉》第17卷,第328、331、335、341,309,325、350,325页。中,出现了“洋肥皂”、“洋面盆”、“洋枚毬”和“洋缎”等西方进口商品。*《光绪二十八年祁门胡廷卿立〈各项謄清〉》第17卷,第328、331、335、341,309,325、350,325页。进口商品的采购,不仅反映了家庭消费结构的变化,也说明经商所得增加了家庭收入,士绅之家生活状态有所改善。
总之,胡廷卿父子以秀才、童生身份从事红茶生产、销售,较为典型地反映了近代普通绅商的商业经营。近代绅商虽然不乏状元张謇等著名绅商,但活跃于基层社会, 往来于城乡市场之间的绅商, 大多是类似胡廷卿父
表6 胡廷卿家庭总收入简表 单位:元、%
数据来源:表1、表2、表5;第16卷,第432页。其他数据源自账簿统计。
说明:光绪28、29年账簿未见喜包钱记载;表2中洋钱与制钱兑价按1:1100折算。
子的下层士绅、普通绅商。胡氏父子转身从事红茶生产、销售,意味着其谋生方式的变化,这一变化增加了红茶新品种在茶叶市场供应总量,远赴广州、汉口、九江等地长途贩茶,又进一步扩大了红茶销售市场,对于茶叶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从中还是不难发现,胡氏父子从士绅走入茶商行列,其根本原因在于教学收入过低, 而家乡出产茶叶的自然资源优势, 以及祁门红茶热销的市场条件则是他们转变谋生方式,获取收入的外在条件,对于近代士绅转型的认识,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线索。
综上所述,胡廷卿的收入主要有作为士绅的教学及公共管理收入和作为商绅的茶叶经营所得两部分组成。表6为胡廷卿家庭总收入及士绅收入、商绅收入所占比例,从中可以观察不同类型收入对家庭经济生活影响力的大小,也可以进一步考察其谋生之道的变化。
表6数据主要集中于光绪二十五年至宣统三年。之所以选择此时间段收入数据,主要考虑光绪二十五至三十年胡廷卿的长、幼子均已成年并结婚,且长子阳开已能为家庭创造收入,此时的胡家可谓达到兴盛的顶点。而光绪三十年七月胡廷卿决定分家,所有茶园地均分子孙,自己不再经营茶叶生意,而是专职从事教学,以束修和“喜包钱”为生活来源,过着单纯的士绅生活。因此,分家前后的两个阶段,胡廷卿的收入来源变化较大,反映了不同状态下的收入结构。
从表6中可以看出,分家前胡廷卿士绅收入虽然约占家庭总收入的50%,但束修收入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家庭成员日常生活主要经济来源。然而,士绅收入仅能满足糊口,不仅难以使胡家达到张仲礼所称的“绅士小康”生活标准*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第197页。,也不足以支撑家庭重大经济开支。因此,利用本地出产茶叶的资源优势,以及祁门红茶市场走俏的时机,从茶叶市场谋利就成为胡廷卿的必然选择。胡廷卿父子经商收入不仅达到家庭总收入的50%,而且使得胡家可以采购西洋消费品,生活窘迫的局面开始改变。从中可以看出,胡廷卿完成了由士绅向商绅角色的转换,其中士绅收入不足是其角色转换的内在原因,而红茶市场的兴旺则是外在原因、诱导因素。
分家后胡廷卿不再从事茶叶经营,单纯地依靠束修金和喜包钱生活。表6所见,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胡廷卿束修收入呈上升趋势,宣统二年达到68元的最高点。而光绪三十一年恰是清政府宣布废除科举之年,但胡廷卿并未因废科举而影响其束修收入,说明乡村教育需求并不因考试制度的改变而减弱。结合表5可以看出,光绪二十五年后祁门红茶价格上涨,茶叶经济效益显著增长。茶叶经济增长为更多学童入学,以及增加束修金提供了可能。可以看出,区域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影响塾师的收入水平。
表6还可看出,分家后“喜包钱”在胡廷卿士绅收入中的地位日渐突出,其比例由11.8%上升到41%,成为士绅胡廷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喜包钱比重的增加以及地位的变化,虽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胡廷卿金钱意识的增强,但主要原因则是胡廷卿不再经营茶叶生意之后,失去了经商收入,不得不转而以此为谋生手段的结果,反映了胡廷卿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谋生方式也出现相应的变化。
综观胡廷卿的一生,无论何时,束修收入一直是其生活的基本经济来源,可谓安身立命之本。于此不难理解为何民国成立后,秀才胡廷卿却成为本村养正国民小学的倡办者,*民国十三年《胡氏支谱》。其目的无外乎是希望继续从新式学校教育中获得收入。而经商和“喜包钱”收入虽是胡廷卿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也是其谋生之道变化的结果,但是其谋生方式总是随着内在、外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出多重角色与多样收入不断交织的复杂面相。也正因为如此,胡廷卿的职业生涯,为近代士绅与社会变迁研究,提供了可以实际观察的生动个案。
[本文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资助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3&ZD088)和一般项目(14BZS10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3YJAZH064)、安徽省高校拔尖人才重点项目(gxbjZD2016080)和2013年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人才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