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德政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安徽 合肥 23003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1]。随后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再次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2]。根本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须抓早抓小抓实,找准切入点。党的组织生活就是最有力最得力的切入点。组织生活质量高低直接决定着农村党组织是否有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十八届六中全会特别强调: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3]。显然,抓好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推进标准化建设,把每一个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教管监之中,使农村每一个党支部担负起基础组织的职责,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才能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组织建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基础性工作,是伟大斗争、伟大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降,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呈现出良好态势。问卷调研显示,对党组织生活“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四个选项的单选题,选择满意的占86.3%(见图1)。然而,在整体向好的态势下,并不意味着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就已经尽善尽美。课题组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主体班课堂结构化研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走访、文献检索等多种调研形式,对安徽省会、皖西、皖北和皖南有代表性的乡村地区党组织生活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还存在诸多新老问题。基于农村各地党组织生活的同质性,此次调查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当下农村党组织生活的普遍概况。
图1 农村基层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存在哪些现象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涉及会议、学习(理论学习和参观考察等)、汇报、交流、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服务、民主评议、表决等多方面的内容[4]。但从调研情况看,农村基层党组织没有严格执行“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的要求,主要表象有以下几点。
(1)组织生活内容以学习为主。问卷调查中82.1%的选择,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是组织学习(见图1)。一是把组织生活等同于共同(集中)学习。在一些乡村老党员的心中集体学习是基层组织生活的代名词。二是把组织生活等同于政治学习。三是学习存在着活动式。四是应付上级检查突击学习,学习的连贯性与系统性不够。(2)组织生活方式以会议为主。问卷调查中83.5%的选择组织生活主要形式是开会。一是组织生活形式单调。当电话采访一些欠发达地区的50后农民党员中,其中29.5%的党员将“组织生活”等同于“去开会”。二是组织生活存在娱乐化庸俗化现象。单纯追求形式创新,缺乏思想性、严肃性。
从调研情况看,农村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够高。(1)组织生活的安排以党员被动接受为主。问卷调查中84.9%的选择,组织生活是被动接受的,服从组织安排。一是组织活动之前缺少民主程序,通常,只通知活动时间地点而无主题,被通知的部分党员也对会议内容漠不关心,消极对待组织生活。二是活动内容形式简单生硬,党员只是听众,主体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三是存在着应付上级检查而开展组织生活,缺少主动性深刻性思想性,组织生活不能震撼人心。(2)民主生活会普遍存在着开展严肃批评 “辣味”不足现象。(3)活动特色不鲜明,组织生活重频次轻质量。一是没有把组织生活与农村中心业务工作一体化布局,搞成两张皮。二是没有把组织生活与基层党建工作融为一体,致使党组织生活找不准定位。(4)没有形成合力。惯性思维认为党组织生活属于“政治”部门的事,很难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致使组织生活工作落实力度不够。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不允许搞特殊化。“参加支部生活会,我们都是平等的、普通的一员,这也是作为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在组织里的人,就要过组织生活,不参加组织活动的人,也就脱离党了。”[6]但在调研中发现,组织生活存在着受党内权力影响的现象。(1)存在“一把手”重视与否决定组织生活效果与否。(2)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很好践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3)组织生活的实施以书记为主。问卷调查中91.00%的选择,组织生活由书记实施。有相当一部分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都是书记“一手包办”模式。显然,这样有着诸多的优点,但也存在着诸多缺陷。
从调研中发现,存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自由化、随意化,管理不硬的问题。(1)对党组织生活缺乏规划或者即使有计划也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落实并不到位,缺乏应有的严肃性。存在组织随意、管理松散现象。(2)对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考勤不严。党员参加不参加组织生活,往往就是“一声招呼”而已,出现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的现象。(3)一些离退休属地管理的党员、流动党员等常态化组织生活管理上也存在空洞现象。凡此种种,主要是制度管理刚性执行力不强。
解决农村党的组织生活不够正常规范的问题,必须探析其产生的症结根源。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研讨课、实地调研、资料查询等诸多形式,将问题产生的主要根因归结为四大类影响因素。
2.1.1 有些领导党性不强,实用主义、本位主义色彩比较浓。(1)有的对党组织生活重视不够,认识有偏差,使组织生活被弱化。一是思想上没有把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仍然重业务重经济重行政事务,轻视党建。二是因公务繁忙,把党组织生活作为“选修课”,甚至有的主体意识不强,不能以上率下。三是能力不足或因书记往往都是兼职的,精力不够,不能把抓党建与抓业务紧密联系,顾此失彼。(2)有的领导民主意识不强,存在权力本位主义,干预组织生活正常开展。一是习惯个人说了算,使规定的程序流于形式;二是现有的党内权力体制,很难进行自下而上强而有力的制约与监督,进而会影响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对民主生活有畏难心理,担心开展批评会影响班子团结,伤及感情,失去威信等,不能正确对待。
2.1.2 有些党务工作者素质不高,组织能力不强。(1)党务工作者队伍不专一、不稳定。由于兼职或因分管事务过多、业务工作繁忙,从而影响了党组织生活的质量。(2)党务工作者敬业精神不够。(3)自身素质不高,组织工作能力不强。调研中发现一些村支书不能很好的区分“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4)党组织负责人知识结构老化,不能创新发展。在调研之中,有78%的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对于 “供给侧改革结构性改革”“互联网+”“五大发展理念”“一带一路”等不能很好地理解。
图2 平均“一个月或更短时间”开展一次组织生活
2.1.3 有些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素质不高。(1)一些党员对自觉参与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缺乏应有的认识。在一些农村仍有通过发补贴或管饭“利诱”参加组织生活的。甚至还出现了部分党员对于党组织登记调查党员基本信息的理解失误,认为组织侵犯隐私,不愿填写。究其根由最为关键的一条还是早些年入党的门槛太低,加之长期缺少教育和严肃党纪。(2)党组织生活开展频率“短斤少两”,不能规范。在“您所在的党支部大约平均多长时间过一次组织生活”这个问题调研上,选择“一个月或更短”这一选项的,机关党组织成员占到96.1%,农村基层党组织达到74.8%,企业基层党组织69.4%,高校基层党组织57.2%(见图2)。(3)受生产、工作方面的因素影响。主要是农村、社区和“两新”组织中的党员流动性大,工作情况复杂,组织生活开展的时间没保证,人数不齐。(4)农村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存在困难。因为退休党员流动大,情况特殊,受身体因素、子女因素、支部设置等因素影响,组织生活不够正常。
80%被调查的人表示,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是因为“缺乏一个规范的制度”。
2.2.1 缺少保障“三会一课”制度执行的制度。根据中央的精神“三会一课”要“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7]。而在一些基层党组织仍然笼统开展,没有很好地分层分类。对没有执行到位的组织到底怎么处理,缺少刚性约束机制。
2.2.2 对党员的考评力度不够。调研显示党员评议中往往只评优不评劣,奖惩不挂钩,重奖励轻处罚或不处罚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是否参加组织生活对党员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因为熟人社会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生活形态,对于组织生活的管理很难严肃认真。尤其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之中,除了党内的约束还会存在“宗法的干预”,时常会出现书记的家人、长辈是普通党员的情况,甚至还会有村霸、乡霸的现象出现。
2.2.3 激励机制不完善,吸引力不够。在书记负责制、活动形式单一、频次低的情况下,普通党员往往只是充当着学习者、记录者、传达者的角色,使得党员尤其是年轻党员感觉不能凸显价值,缺少荣誉感与获得感而对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不高。培养年轻党员对组织生活的参与和认同决定了未来组织生活的治理,激励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落实与加强。
2.2.4 党内外监督检查合力不够。《党章》明文规定,“不允许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8]。调研显示,基层党组织党内外的监督仍然不足,尤其是党外监督,基层党组织生活之中是很少有党外人员参与监督的,将基层党组织生活视作是纯粹党员的事。实际上,党外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对于组织生活的健康开展是十分有必要有意义的。
2.3.1 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和重视不够。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虽纳入了组织生活的相关内容,但形式主义较重,侧重检查纪要,偏向材料考评,对组织生活质量、成效的测评考核虚化。对如何有效开展组织生活等这些基础性操作性问题研究重视不够。上级党组织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指导、培训、督评都不够。
2.3.2 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缺少专人专岗,缺少组织经费。由于缺人手,书记负责制往往等同于全然书记负责。配合书记开展工作的人员,往往具有临时性与随意性;没有固定的经费自然会影响组织生活的正常、有序的开展,一些奖励的办法也就无从实施。
2.3.3 组织生活“大会式”,没有考虑党员之间的差异性,效果变差。“大会式”“一刀切”的学习,势必会让许多农民党员囫囵吞枣,既没有消化,也很难在组织生活中找到存在感。
2.3.4 活动单一、频次低、无创意,失去吸引力。组织生活开展不接地气,老办法读报看文件,不能围绕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开展,不能很好把握党员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针对性不强,呈现党组织生活与实际生活“两张皮”的现象。
2.3.5 服务党员意识不强。调研中,诸多党员提到并没有在组织生活之中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需要从政治、物质、精神三个维度极大的提高服务农村基层党员的意识。
2.4.1 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功利心驱使,一些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滑坡。出现党员意识淡化,不热心党组织生活,凡事讲实惠,凡事以钱来衡量,集体意识与合作意识逐渐淡化等现象,这迫切需要在新时代寻找到杜绝的方案。
2.4.2 流动党员人数增加,党组织生活更难组织。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下的迁徙加剧了党员的流动,必然让诸多党组织活动开展增加了难度。2016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以致90%的失联党员回归组织。然而,寻找到了失联党员与让党员重回组织生活还是两个概念。诸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克服。
2.4.3 科技讯息的发达影响了党员对会议的参与度。科技讯息的发达对于基层党组织生活而言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利于改变过去陈旧的组织生活模式,同时以会议为组织形式的活动势必被信息化时代所冲击。
党的组织生活质量高低决定着党的肌体是否具有生机和活力,决定着地方政治生态是否优良,决定着乡村振兴战略能否落地生根,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绕不开严格基层党组织生活这一最基本环节。必须不断推进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更好发挥党组织在农村的重大政治优势。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9]。“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党内法规制度是管党治党的根本。
3.1.1 构建周延简便的党内生活法规制度执行机制。完善包括党的组织生活在内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注重实践操作尤其便于基层操作的实用性和灵活性,形成干事创业的制度遵循,严肃净化的法规利器。
3.1.2 在抓“关键少数”的同时,党内法规要进一步“向下看”。党的立法工作要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大针对地方、基层党组织进行立法,需要深化、细化、实化。可用条例细则等法规形式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内容加以具体化。
3.1.3 地方党建制度建设要具有可行性普适性,而不能流于形式。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党建工作创新初衷是好的,但操作中却存在着“水土不服”,不适合农村党员。
3.1.4 要使顶层设计、中层建设、底层立规的制度建设一体化、网状化。对于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要遵从顶层设计,同时更要加强省、市、区县制定出符合地方特色的相关制度,基层党组织也要善于建章立制,形成纵横之间相互搭配,从而使得党内法规制度不是点状的分布,而是网状的立体化,进而达到“无死角”,行之有效,执行得力,不再是一纸空文。
3.1.5 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落实。更好解决基层组织党内权力的干预性。推动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加强对基层党员和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培训教育;建立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考评机制,杜绝独断专行避免软弱涣散,使得党内的组织生活走向风清气正。
优化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必须锤炼党性加强队伍建设。“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10]
3.2.1 健全农村党务工作者队伍的培养机制。党务工作者的能力、个人觉悟和素质是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健全选拔培养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机制,加大党务知识党务工作的综合培训,强化党性教育,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做党务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农村基层的指导和帮扶,定目标定任务,帮助厘清党建工作思路,解决党组织生活现实操作中的难题。
3.2.2 提高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党性,建立新老书记升调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1],最重要的是带头人的党性修养,他们的党性决定着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水准。一是通过党校学习、“微党课”等多种形式进行精准化培训,提升他们的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二是加快书记岗位的新陈代谢,让知识结构老化的年老村书记退居二线,让学历高、知识新的年轻党员走向台前。三是制定更加明晰的党支部书记晋升机制,全面实施村(居)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积极推进村(居)党组织书记跨村(居)任职,完善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制度,健全不胜任现职村(居)党组织书记调整制度。
3.2.3 加大大学生村官的招聘力度,完善政策保障待遇。调研发现,大学生村官队伍不稳定,流失特别严重。为了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整体水准,则必须加大大学生村官的招聘力度,提升大学生村官的待遇,推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激发他们工作的热情豪情。
3.2.4 向农村地区增派“第一书记”,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党性水平。抓好农村党建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大学生村官、选派到农村的“第一书记”[11]等三类人至关重要。中组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选派“第一书记”。可以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也可以选请退下来的“老干部”,尤其鼓励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回归故里的“新乡贤”担当农村的“第一书记”。
3.2.5 抬高入党门槛,优化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素质。只有提高入党的门槛,严把“入口关”,“正其源”方能“清其流”。“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5]。建议建立党员严进宽出机制,加强教育监管,严把质量关,纯洁队伍,保证其真正发挥先锋性。
“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12]。明确职责权限,才能推进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运行。
3.3.1 通过党内问责,提高“一把手”的重视程度。要构建书记层层负责制度,形成上级组织抓总抓统筹,支部书记抓落实格局;强化“一把手”的思想教育,以普通党员身份在党内平等地过组织生活;要构建“一把手”参与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考勤评价机制,督促以上率下;构建基层党建责任清单体系强化党内问责力度。“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13];要在加强监督问责的同时,不断提升能力改进方法,善于把握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切合点,根本解决避重就轻或两张皮的问题,使党的执政兴国事业一体化推进。
3.3.2 构建规范组织生活的立体监督体系。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监督,党内组织生活也不例外。一是建立巡察制度和通报机制。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巡察检查予以督促指导,做好定期通报工作。二是完善党内的上下左右互动监督与党外监督合力机制。监督才能由点状变为网状,从而真正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党组织生活。加强党员之间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通道。适时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基层党组织生活活动,特别是要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监督党员干部兑现公开承诺的为民服务事项,使严格组织生活成为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一种自觉。
3.3.3 制定科学的考评指标体系,推行完善的奖惩制度。在明确责任前提下,完善组织与个人两个相互关联的考评体系。一是完善组织生活质量考核机制。既要有定性指标也要有定量指标。在党建目标管理中要增加党组织生活的权重,设置组织生活质量、效果等满意度测评等定量指标。二是完善个人的考评与结果运用机制。设计科学的考核监管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考评结果进行较为客观公正的奖惩。要将参与组织生活状况与评优评奖挂钩,提高年轻党员的参与度以及存在感,加大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3.3.4 完善经费保障体系,经费使用专项化、透明化。利用新型的金融管理平台,将党建费用专门化与公开化,既使基层党员了解缴纳的党费去向,也有利于党组织活动的开展。一要完善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专项资金,把党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活动正常开展。二要建立党建工作经费监督机制,必须接受行政财务部门和党内监督。三要做到经费专项化、透明化,要与参加组织活动的优秀分子激励机制相挂钩。
3.3.5 设置专人专岗制度,尽快做到有“守土”之人。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守土有责”。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有“守土”之人,党在农村才能真正发挥领导作用,同时无论是奖励还是问责才有可行性的空间。因而,解决党建工作严重缺编问题,尽快落实专人专岗是基层党组织生活常态化的当务之急。
新时代的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机遇与挑战,怎么趋利避害才是关键。“在党内生活方面,一个是坚持、一个是加强、一个是创新。”[14]我们必须顺应新时代,坚持加强创新基层党组织生活。
3.4.1 针对差异性,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施策。针对农村党员分布在不同领域的特点,建立科学明晰的各领域党支部组织生活建设标准,坚持分类研究制定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落实措施办法。尽量贴合农村党员的生活实际,发挥优势和特长资源共享受益,扩大组织活动参与对象和范围。
3.4.2 丰富载体,创新方式,突出形式多样性。“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1]一要推出党员“轮流主持”等新机制。由书记“一枝独秀”向党员“百花齐放”转型。二要变封闭式为开放式。把党内的组织生活延伸到社会,积极探索开放式组织生活模式,将组织生活延伸到创先争优、脱贫攻坚、为民服务、乡村振兴等活动中去。三要变单一式为多元化。党组织学习培训活动要有针对性,内容方式满足党员干部多层次的学习需求,呈现多方位多样化;民主评议范围内容扩大化,充分行使党员政治权利,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
3.4.3 多元化人性化思路,使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正常化。加强退休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党组织设置,使其退休不退党,不论身在何方,都能归属组织参加活动;定期通过电讯等方式,加强对长期在外的退休党员的联系和沟通;增加党费返还比例,并适当补贴,确保活动的开展;切实做好关怀服务工作,活动形式多样化人性化,确保老党员知党情、民情,更好地发挥余光。
3.4.4 强化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必须摸清底子建立台账因地因人因业因情区别建立育管监制度。一是建议简化申领活动证方式,通过网络等途径验明身份,就地就近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是建立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手管理机制,定期通气制度。三是建立灵动的学习网点。进一步规范与落实流动党员的组织生活的平台与载体,通过网站化网格化等多途径,让流动人员切实的找到归属感与存在感。四是建立关爱帮扶激励机制。党员流动在外,有的生活十分艰辛,通过建立关爱帮扶激励机制,满足他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让他们感受到“家”温暖,培养自觉的追随认同。
3.4.5 有甄别的搭建各种党建平台,实现党员教育便捷化经常化。搭建各种党建活动教育宣传平台,让党员组织生活方便快捷,实现党性教育无盲区。搭建方式可以是多样的,要以实用为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能为了“时髦”,不考虑当地的实际,为了搭建而搭建,过分追求网络化、数字化,使得文化程度不高的党员无法正常过上组织生活,致使平台建设流于形式。
乡村振兴战略是鸿篇巨制,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当前,迫切需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下,坚持以党建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发挥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凝心聚魂聚力效应,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领导保障和统筹治理能力,把社会主义新时代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好。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1、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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