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澳]杰妮·桑德斯
作为家长,我们希望时时刻刻保护孩子,让他们安全地成长。有时我们可以选择他们的成长环境,但总不可能一天24小时都伴随其左右。孩子们终有一天需要离开父母去独闯世界。外面的世界很大,既美好也危险。为了孩子,我们需要面对以下残酷的事实:
性侵害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显性性侵害,一类是隐性性侵害。
《联合国儿童公约》规定,将“儿童”界定为18岁或18岁以下,将“性接触”界定为包括身体接触和非身体接触的性活动,取消限定侵犯者与受害儿童之间的年龄差距,突出强调受害者与侵犯者之间不平等的权利关系。
对于儿童性侵犯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儿童性侵犯”是指儿童卷入参加不能够完全理解的性活动,或因不具备相关知识而同意的性活动,或因发育程度限制而无法知情同意的性活动,或破坏法律或社会禁忌的性活动。侵犯者因其年龄或身心发育程度相对处于强势地位,他(她)既可以是成年人也可以是儿童;既可以是承担照顾责任、被儿童信任的熟人,也可以是以暴力相胁的陌生人。侵犯者与儿童的性活动只是为了满足侵犯者自身的需要,包括:
(1)利用或强迫儿童从事任何性活动,包括娼妓活动;
(2)剥削利用儿童进行色情表演或观看色情材料。该定义强调侵犯者与儿童之间的权力差距,将性活动扩展到了非身体接触,强调性侵犯不仅侵犯了儿童的身体疆界,更侵犯了儿童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与意志。
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对儿童性侵犯的定义,建立在“侵犯者以满足自身性需要为目的”的基础上。而另一类对儿童的性侵害,侵害者不是处于满足自身性需要为目的,而是在无主观性侵害儿童的情况下,比如在照顾儿童生活或者对儿童表达爱意的方式中,出现了性侵害儿童的行为,这一类性侵害在美国学者约翰·布雷萧的著作《家庭会伤人》中被称为“隐性性虐待”,这让我们对儿童性侵害有了更多角度的认识。
当成年人的行为破坏了儿童的身体界限感和儿童的性心理正常发展轨迹,隐性性侵害就发生了。比如,成年人帮助6岁以后的孩子清洗生殖器、以逗弄孩子的生殖器来表达对孩子的爱意、父母做爱没有回避孩子等。侵害者也并不知道这些行为对孩子带来了性侵害。在本书中,我结合中国的国情与案例,详细讲解了这类隐性侵害给孩子带来的伤害,以此警醒养育者审视自己的养育行为。显性性侵害中侵害者是以满足自己的性需要为目的对孩子进行性侵害行为的,这是与隐性性侵害的本质区别。
在本书中,我没有使用“性侵犯”,而是使用了“性侵害”。我认为,“侵”这个字本身就带有“主观越过他人疆界”的含义,这个疆界既包括了身体,也包括了个体的精神,“侵”与“犯”有协同的含义,“侵犯”仅能够表达行为;“害”带有伤及对方的含义,表达了侵犯行为的后果。“侵害”合用便表达了两层意思,即“侵犯个体身体与精神的疆界,给受害者带来身心创伤”。
儿童性侵害与社会阶属无关。施暴者可能是任何人、民族、宗教、行业和教育背景;同理,各种背景的儿童都可能成为性侵的受害者。
根据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儿童及青年委员会2009年的统计数据,大约85%的受性侵儿童认识施暴者。施暴者通常是他们信任的熟人。施暴者“亲近”受害儿童和他/她的家人,寻找合适的时机下手,对儿童进行性侵害。大约95%的施暴者是男性,他们有的单身,有的已婚,还有的自己也有子女。
公开报道的性侵案中,大约三分之一是未成年人作案。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性侵案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大孩子对小孩子实施性侵。孩子最可能遭遇性侵的年龄是3-8岁,大部分性侵案的受害者都是这个年龄段的。
性侵害对于幸存者和他/她的家庭都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许多幸存者会焦虑、抑郁,发生进食障碍、吸毒、酗酒并患上创伤后压力症,缺乏信任感、安全感和自信,难以处理好人际关系。根据相关资料,遭受性侵的儿童自杀率很高,相当于常人的10-13倍。儿童遭受性侵的影响可能延续几代人。性侵幸存者为人父母后,他们在心理和身体上的问题可能会对子女造成影响。
这个话题对成年人来说很沉重,人人都想避而远之。但我们不能让这种心理影响了对孩子的教育。我们有责任教会孩子维护他们自己的权利,尤其是和身体有关的。许多儿童性侵案的幸存者都表示,他们要是早知道“这样的事”是错的就好了。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开展“身体安全教育”的原因。学习过相关知识的孩子从一开始就会知道,别人不怀好意的触摸是不对的,这样他们就能及时告诉别人,直到有人相信自己为止。孩子的教养者、看护者都有责任相信孩子的话,不能因为自己觉得儿童遭到性侵的事不大可能发生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就随意给孩子扣上“撒谎”的帽子。
人在不安全的环境里往往会收到“早期预警信号”。这是我们的身体在感到不安全时发出的。和孩子聊聊什么是“早期预警信号”。比如心跳加速、胸闷、恶心、肚子疼、掌心出汗、想哭、四肢无力、腿软等。让孩予渐渐形成相应的概念。告诉孩子,如果他们感到了身体的“早期预警信号”,必须告诉父母或安全信任圈里的其他大人。让他们明白,父母(以及安全信任圈里的其他大人)会相信他们的话,他们可以放心地说出一切。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不提倡让他们有自己的秘密。告诉他们什么是“安全/开心的惊喜”,比如不要告诉外婆,为她秘密准备了生日宴会;什么是“不安全/坏的秘密”,比如有人触摸他们的隐私部位。一定要让孩子知道,如果有人不怀好意地触摸了自己或者让他们看了隐私部位的照片,并且告诉他们要保守秘密的话,一定不要相信,而要把这种事情告诉家长或者安全信任圈里的其他人。教孩子保守秘密是性侵者惯用的诱骗手段,因此有必要让孩子知道令人开心的惊喜和令人难受的秘密有天壤之别。
告诉孩子什么情况下别人可以触摸隐私部位,比如生病时需要医生检查(但是告诉他们检查时你一定会在场)。此外,如果有人触摸孩子的隐私部位(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他们有权说“不”或者“住手”,同时伸出手示意,尽快逃走并告诉一个自己信任的大人。孩子(从很小时候开始)必须明白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没人可以随意触摸。
给孩子每月或者每两个月读一次《绝对不能保守的秘密》。这本书适合3-12岁的孩子反复阅读,尤其是在露营或去别人家过夜之前。书后的问题很适合一次次地跟孩子讨论。对于一个未曾经历过性侵的孩子而言,这本书只不过是“一本普通故事书”,但传递了很明确的信息。孩子学习知识主要靠看和读,所以他们可以很好地理解其中的安全常识。还可以教孩子唱简单有效的“身体安全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