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霖霖
摩尔根认为有亲属关系和领土毗邻的部落,极其自然地会有一种结成联盟以便于互相保卫的倾向[1]。随着结盟部落的日益增多,部落联盟亦由此产生。鲜卑是曾生活于我国北方地区的古老游牧民族,并一度建立了众多政权,这些政权的建立过程也大都经历了部落联盟阶段,可以说,鲜卑部落联盟是鲜卑国家建立的基石。关于部落联盟的研究,易建平先生开展得较早,其《部落联盟与酋邦——民主·专制·国家:起源问题比较研究》[2]一书对我国古代民族由部落联盟发展到酋邦的历程进行了探讨,也曾引发学界的讨论,但该作主要是对部落联盟整体情况的研究,缺乏对各个民族有针对性的分析。就鲜卑部落联盟而言,学者关注不多,研究成果也相对较少。申宪的《试论拓跋鲜卑部落联盟中的匈奴、高车、柔然族成分》[3],林干的《鲜卑拓跋、秃发、乞伏三部的早期历史及其南迁路线的初步探索》[4],张小虎的《拓跋鲜卑早期的权力继承》[5],杨学跃等的《“强者得立”与拓跋鲜卑早期权力继承》[6]和刘军的《论鲜卑拓跋氏族群结构的演变》[7]等文章则主要是集中在对鲜卑早期的某些具体问题的论述。鲜卑族自汉代开始活跃,十六国时期逐渐发展壮大,北朝时期建立与南方对峙的政权,其影响延续至唐末。对鲜卑部落联盟的研究不仅是对鲜卑早期历史的重识,更对重构整个鲜卑历史发展历程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试从鲜卑部落联盟发展历程的角度,对部落联盟的转变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探讨。
乌桓和鲜卑原本都是东胡部落联盟成员。当时我国北方地区生活着东胡、匈奴与月氏三个游牧民族,其中东胡的势力最大,匈奴居中,月氏较弱。匈奴冒顿单于继位后,以突袭的形式打败了东胡,导致东胡部落联盟解体,匈奴由此成为继东胡之后我国北方地区势力最强的一个民族,乌桓和鲜卑则脱离东胡部落联盟,成为两个独立的民族,“远窜辽东塞外,不与余国争衡,未有名通于汉,而由自与乌丸相接”[8]836。此时的乌桓和鲜卑则由于“人众孤弱,为匈奴臣服,常岁输牛马羊,过时不具,辄虏其妻子”[8]832。他们还在匈奴的带领下,随同匈奴所辖其他周边部族频繁侵扰西汉边郡,抢夺财物、人口和牲畜,成为西汉边疆的重大安全隐患。
为了分化、瓦解以匈奴为首,包括乌桓、鲜卑在内的北方民族势力,汉庭对乌桓、鲜卑进行扶植和笼络,对匈奴则不断进行军事打击。西汉武帝时期曾多次派兵攻打匈奴,帮助乌桓摆脱匈奴控制,乌桓与汉庭的关系也随之日益密切。东汉以来,双方时战时和,往来不断。建武二十五年(49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众向化,诣阙朝贡”[9]298。光武帝根据他们部落势力的大小,分别册封这些乌桓渠帅为侯、王、君长,并令他们率部迁居边郡,为东汉宿卫边界,以起到防范匈奴和鲜卑等周边民族进犯的作用。有鉴于“乌桓天性轻黠,好为寇贼”[9]298,为了防止他们在无人控制之下侵扰边郡居民,光武帝“复置校尉于上谷宁城,开营府,并领鲜卑,赏赐质子,岁时互市焉”[9]298。由此,东汉与鲜卑“始通驿使”[9]298。
“建武二十一年,鲜卑与匈奴入辽东,辽东太守祭肜击破之,斩获殆尽。”[9]298战争的失败极大地震慑了鲜卑部落。建武二十五年(49年),光武帝派祭肜“招呼鲜卑,示以财利”[9]745。自此,鲜卑也开始与东汉政府建立起联系。建武三十年(54年),鲜卑大人“于仇贲、满头等人率诣阙朝贺,慕义内属。帝封于仇贲为王,满头为侯”[9]2985。特别是在定居渔阳的乌桓歆志贲等边郡为乱被东汉打败后,鲜卑部落更加恐慌,“于是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9]2985。此后不时有鲜卑部落大人朝贡东汉、接受汉庭册封,双方联系也日益紧密。
就在鲜卑与东汉关系日益密切、鲜卑势力不断壮大的同时,匈奴则由于内有汗位继承危机,外受乌桓、鲜卑威胁,最终在内忧外患下分裂为南北二部。随后南匈奴内附汉庭,北匈奴则由于遭到“南部攻其前,丁零寇其后,鲜卑击其左,西域侵其右,不复自立,乃远引而去”[9]2945。鲜卑尽占匈奴故地,“匈奴余种留者尚有十余万落,皆自号鲜卑,鲜卑由此渐盛”[9]2986,以致中原政权认为“胡夷兽心,不与华同,鲜卑最甚”[10]1322。由于这一时期“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11]2972,这也造成乌桓人数虽多,却无法与鲜卑争雄。加之乌桓与鲜卑长久以来的同源共生关系,使二者逐渐结合成一个整体,鲜卑也最终跃居成为当时我国北方地区势力最大的民族。
这一时期的鲜卑族仍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其基层社会组织是邑落,“数百千落自为一部”[8]831,首领被称为“大人”,由全体部民选举产生。各鲜卑部落在部落大人的带领下“各自畜牧营产,不相徭役”[8]831。由于缺乏统一、强大的政治组织,这一时期的鲜卑族虽人数众多,却未能对东汉边疆造成实质威胁。
东汉桓帝时,鲜卑出现了一位“勇健,智略绝众”[8]831的部落大人檀石槐。在他的掌管下,其所部迅速成为周边部落中实力最强的一个,周边部落大人也都纷纷率部归附于他。随着自身势力的不断壮大,檀石槐乃率领所部“南抄缘边,北拒丁零,东却夫余,西击乌孙,尽据匈奴故地,东西万四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网罗山川水泽盐池”[9]2989,建立了以鲜卑为主体,包含匈奴、乌桓、高车等周边民族在内的部落军事大联盟,鲜卑族也由此开始进入部落联盟时代,鲜卑族历史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鲜卑迁居匈奴故地后,“才力劲健,意智益生。加以关塞不严,禁网多漏,精金良铁,皆为贼有;汉人逋逃,为之谋主,兵利马疾,过于匈奴”[9]2991。随着鲜卑势力的不断发展,周边部落纷纷主动与之结盟,并最终建立起了以鲜卑部落为主、涵盖周边民族的部落军事大联盟,鲜卑族历史也进入了部落联盟阶段。通过对鲜卑部落联盟发展程度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鲜卑部落联盟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
早期部落联盟是鲜卑部落联盟历史上的“英雄时代”。这一时期的部落联盟主要包括檀石槐部落联盟和轲比能部落联盟两支。这两个部落联盟分别以檀石槐和轲比能为核心建立,檀石槐和轲比能也由于个人卓越的才能受到部民的信赖,进而被部民推选为部落大人,部落联盟也以他们的名字命名,即分别被称为檀石槐部落联盟和轲比能部落联盟。其中,檀石槐“长大勇健,智略绝众”,“由是部落畏服,施法禁,平曲直,莫敢犯者,遂推以为大人”[8]837。轲比能也“以勇健,断法平端,不贪财物,众推以为大人”。在他们的率领下,所部势力不断壮大,周边部落也出于对英雄的崇敬而纷纷与之结盟,自愿在对外行动中配合他们并听从他们的调遣。鲜卑部落联盟由是建立,檀石槐和轲比能成为整个鲜卑部落联盟的总领袖。在这一时期,鲜卑部落联盟中的加盟部落“割地统御,各有分界”[8]727,各部落间没有隶属关系。他们在檀石槐和轲比能带领下对外作战,檀石槐和轲比能也“每钞略得财物,均平分付,一决目前,终无所私,故得众死力”[8]839。由此,部落联盟不仅实力迅速增强,更成为威胁当时东汉和曹魏边郡的重要民族势力。但是在檀石槐病逝、轲比能被曹魏暗杀后,鲜卑部落中未能再度出现一个如同他们一样能够统辖周边部落的英雄人物,鲜卑部落军事大联盟随之瓦解。
部落联盟解散后,鲜卑部落又回到了原来各自行动、互有边界、较少往来的状态。但是以拓跋部为代表的原檀石槐部落联盟中的加盟部落,却在部落联盟解散后仍按照檀石槐的军事部署进行迁徙。他们大都通过武力将迁徙途中实力较弱的部落吞并或与之结盟,并建立起以这些原檀石槐部落联盟加盟部落为中心、以他们的部落名命名的新部落联盟。由此,鲜卑部落联盟进入到晚期联盟时期。
随着晚期部落联盟与中原政权互动日益增多,部落联盟不免受到中原政权皇权体制的影响,而在其政治体制上产生了变化,并最终在部落联盟基础上建立起了游牧行国。以拓跋部落联盟为例,该部落联盟在与曹魏建立联系后,与之往来密切,以致“魏晋禅代,和好仍密”[11]4。晋怀帝曾册封拓跋部落联盟部帅拓跋猗卢为大单于、代国公,晋愍帝又加封拓跋猗卢为代王,并以代郡和常山郡作为其食邑。于是拓跋部便“城盛乐以为北都,修故平城以为南都”[11]8,“于灅水之阳黄瓜堆,筑新平城,晋人谓之小平城”[11]8,建立起了拓跋部落联盟历史上最早的都城。在拓跋什翼犍继任代王后,“始置百官,分掌众职”[11]12,建立起了行国政权,史称“代国”,并为日后封建王权北魏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此外,秃发部落联盟、乞伏部落联盟和吐谷浑部落联盟也先后建立了南凉、西秦和吐谷浑国等行国政权,部落联盟的历史又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通过对鲜卑部落联盟前后相继又经纬分明的三个历史阶段的分析、对比可以发现,每个时期的鲜卑部落联盟都有其独特的历史特征。
早期鲜卑部落联盟是以个人为中心建立的,各分部大人由全体部民选举 “能决斗讼相侵”[8]831“断法平端,不贪财物”[8]838者担任。部落大人尚不具备特殊的社会地位,他们在部落中没有特权,该职务无法也不必以世袭的方式在家族传承,部落权力仍归属全体部民。但在早期部落联盟解体后,受到中原王权体制的影响,部落联盟领袖的权力日益扩大,他们逐渐开始主宰部落事务,还以约法形式规定“若相贼杀者,令部落自相报,不止,诣大人告之,听出马牛羊以赎死”[9]2979,从而确立了部落大人的权威,最终形成大人在部落传行命令而“部众莫敢违犯”[8]832的局面。这种“阶级分化和私有制的确立反映在政治制度上面就是大人世袭制的出现”[12],部落大人也逐渐产生了皇权化倾向,并最终形成“自檀石槐后,诸大人遂世相传袭”[9]2994。此后,鲜卑部落长期存在的推举部落大人之风发生了改变,部落大人的选举被禁锢在某一家族之中,部落联盟中的统治家族藉此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是,部落大人也开始在部落中拥有特殊地位。但此时部落大人的权力和地位尚不稳定,“英勇善战”和“公正无私”仍是加盟部落和全体部民对他们的基本要求。如果新任部帅不能具备这些基本素质,他们便会遭到加盟部落的反对,有时还会导致整个部落联盟的分裂乃至彻底解体。如檀石槐的儿子和连继任部帅后,由于他“材力不及父,而贪淫,断法不平”[8]838,最终造成了加盟部落的叛离。
晚期部落继承了早期部落联盟“诸大人遂世相传袭”[9]2994的世袭制传统,将部帅传承由部民推选转变为在部帅家族中世袭,如拓跋部落联盟部帅、“代王翳槐之弟什翼犍质于赵,翳槐疾病,命诸大人立之”[13]。有时部帅之位也会成为部落核心家族成员争相抢夺的对象,这不仅对部落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有时甚至能造成部落的溃散乃至消亡。如拓跋部落联盟部帅拓跋诘汾逝世后,其长子拓跋匹孤和次子拓跋力微都有继承部帅的意愿,拓跋匹孤依靠妻族、拓跋力微则依靠母族部落势力,为争夺部帅之位进行了战争。虽然拓跋力微最终战胜了拓跋匹孤,却也导致拓跋部落联盟分裂:拓跋匹孤率领所部迁往陇西,另建秃发部落联盟;而拓跋力微则依靠没鹿回部势力,重建了拓跋部落联盟。
晚期部落联盟建立之初,由于实力较弱,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他们大都会选择与中原王朝或周边政权建立藩属关系,从而为部落联盟的发展和稳固争取有利的外部条件。如拓跋部落联盟部帅拓跋力微就曾先后与曹魏和西晋建立藩属关系,并多次派儿子沙漠汗赴曹魏和西晋朝贡;乞伏部落联盟、吐谷浑部落联盟则各自与前秦建立藩属关系;秃发部落联盟也曾称藩于后凉。这些部落联盟政权的宗主国由于较早建立政权,其国内政治体制已经基本完备。受其皇权体制的影响,部帅权力日益扩大,甚至还出现了“违大人言者,罪至死”[9]2979“大人有所召呼,刻木为信,邑落传行,无文字,而部众莫敢违犯”[8]832的现象,部落联盟领袖王权化倾向日益明显,而加盟部落的部帅则逐渐沦为部落联盟领袖管理下的官僚。此时,国家的法律也更为完备。由于鲜卑的部落体制特征,最初鲜卑部民并不接受法律的限制,于是鲜卑部帅“乃峻刑法,每以军令从事。民乘宽政,多以违命得罪,死者以万计”[11]2873。此后,鲜卑的习惯法得以顺利推行。但由于受到游牧经济体制的制约,早期鲜卑的习惯法内容简约,便于约束和执行[14]。其法律明确规定:
当死者,听其家献金马以赎;犯大逆者,亲族男女无少长皆斩;男女不以礼交,皆死;民相杀者,听与死家马牛四十九头,及送葬器物以平之;无系讯连逮之坐;盗官物,一备五,私则备十。法令明白,百姓晏然。[11]2873
随着部落联盟国家机器的逐渐完善,王权国家建立的条件也不断成熟,于是各鲜卑部落联盟建立起以行国为主要政治体制的王权国家。早期的鲜卑政权在建立之初仍延续着游牧习俗,大都没有固定的都城和疆域,有的政权甚至建立多个都城,并不断往来其中。在对国家的管理上,早期鲜卑国家仍延续鲜卑部落制时代的传统,“复置四部大人,坐王庭决辞讼,以言语约束,刻契记事,无囹圄考讯之法;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11]2873。随着部落联盟的不断发展,在部落大人之下的四部大人的权力逐渐收缩,但也仍保留着这一传统,并“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若今之侍中、散骑常侍也。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11]2971。这一部落联盟政治传统,即便是在北魏建国之初仍“因而不改,南北犹置大人,对治二部”[11]2972。但此时分管部落的大人权力已经有所扩大,其已经成为鲜卑国君统治之下的高级官吏,只是保有部落联盟传统政治组织形式而已,从而为日后“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15]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时值东晋末,各政权纷纷割据称雄。这些政权也都或多或少参与到与周边政权的领土与财物争夺,其中以建立在拓跋部落联盟基础上的代国建立最早,但其建国后不久便被前秦所灭。而后新任部帅又结合拓跋部残余势力,建立起了鲜卑政权中势力最强、影响最大并一度统一我国北方地区的北魏。几乎同一时期,秃发部落联盟建立了南凉,乞伏部落联盟建立了西秦,而吐谷浑部落联盟也建立了吐谷浑国。其中南凉和西秦由于过多卷入与周边政权的领土和财物争夺,过度消耗了国内的军事和经济力量,从而最终导致政权的迅速灭亡;而吐谷浑虽然是这些国家中势力最弱的,却由于地处边陲,极少发生与政权的战争,使政权能够保存实力而得以存续,并最终得以发展壮大。
鲜卑占据匈奴故地后,随着匈奴部落自号“鲜卑”,使得其部落实力迅速增长,檀石槐便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部落联盟,并将鲜卑历史带入到部落联盟时代。鲜卑部落联盟时代自东汉延续至东晋末,可以分为前后相继又经纬分明的三个历史时期。从发展历程上看,早期鲜卑部落联盟是以个人为中心建立的,部帅由全体部民选举产生,部落权力仍归属全体部民;晚期鲜卑部落联盟是以部落为中心建立的,部帅由中心部落家族以世袭方式传承,部帅及其家族逐渐获得特权。随着部帅权力的集中,部落联盟最终发展成了具有早期封建王权性质的游牧行国,部落联盟领袖发展为封建君主,而加盟部落大人则渐成为封建君主领导下的国家官僚,为其统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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