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等教育客观、公正的评价体制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笔者结合自身经验,通过查阅资料,对现有的高等教育评价体制改革的特征与不足进行了阐述。并提出建构新型评价体制的做法,以期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
关键词:高等教育;评价;体制;改革;路径
科学的教育评价体制是推动我国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的基础,它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路径。我国有很多学者对高等教育的评价体制进行过研究,有专家认为,高等教育评价体制在学校全面实现教育实践目标、教育实践系统科学运行中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由于高等教育所接触到的主体比较广泛,包括学生、教师、学校、家长、企业、社会等,因此,首先需要改变单一的评价方式,坚持评价主体多元化,将各评价主体之间的责任明确划分出来,在高等教育评价体系中应该纳入新的非政府机构。
一、高等教育评价体制改革的特征与不足
评价体制的改革目标是提升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高等教育质量没有确切的评价标准,并且其没有普遍认同的概念。在我国,近些年教育评价体制的改革初见成效,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以下对当下的高等教育评价体制的特征与不足进行论述。
(一)高等教育评价体制改革的特征
一是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主体多元化是高等教育评价体制的改革方向,只有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共存,强调政府、学校、家长、社会等共同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并且发挥各自的职责,在主体所在的法律或制度规定的权限内,履行各自的职责,从而达到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
二是评价主体间的责任界限明显。我国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国人的受教育水平,民生性是其显著的特点。高等教育的目的决定了其在评价体制中是以民生为导向的,各评价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合作、相互牵制的,就单纯从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看出。相互合作,主要表现在高校为社会培养人才、提供人才资源,而社会为学校提供学生就职的岗位。双方为了达成一种和谐的关系,从而完善评价结果。相互牵制的本质是各评价主體要自主管理,在严格遵守法律及制度要求的基础上,开展高等教育评价活动,明确履行的职责以及责任。
(二)高等教育评价体制改革存在的不足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当下的高等教育评价体制中,各评价主体,无论是学校、社会或者是非政府组织等,都与政府之间存在明显的从属关系。因此,各评价主体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过程或结果都会或多或少受到政府的影响。因此,我国现存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中,几种评价主体都会朝着政府评价的方向靠近,所以其评价结果多与政府评价的结果相似,没有自己的特点。那么各个主体存在的作用,即对高等教育的评价作用不能完全发挥,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评价的监督作用逐渐弱化。最终,评价机构很难客观公正的对我国高等教育做出评价,这些问题需要在构建“五位一体”的高等教育评价新机制中解决。
二、建构“五位一体”的高等教育评价新机制
(一)学校自评
学校自评的本质是学校对自我进行评价,通过开展一些自主的评价活动或构建自己的评价体系,对日常高校中的各方面活动,例如教学活动、学校管理、科研工作等进行评价。评价的意义在于,学校能够通过评价找到自身的不足与问题所在,并有针对性的解决,从而推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这是“五位一体”高等教育评价机制构建的首要条件。学校作为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主体,同时应该展现出对教育质量评价的主体性,打破政府作为评价体制中“独大”的局面,发挥学校的重要作用。学校作为新评价体制中的主体,应该在结合党的方针、政策,同时结合学校的治学理念等,进行评价标准的确立,并且要注意评价标准与学校的教学规律、管理理念等客观相适应。另外,在评价对象方面,应该兼顾到学校的教学活动、管理活动、学生学习、教学组织等各个评价对象。结合科学的评价方法,计算出每一评价指标的评价结果,最后经过数据统计、分析生成学校自评报告,反映出高校自身存在的状况。
(二)院系评价
“五位一体”的评价体系中,院系评价因为在课程设置、师资配置方面发挥着明显作用。因此其作为评价主体之一,是不可或缺的。院系评价中,其评价对象兼顾到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的合理性以及对教学资源等的配置以及学生的学习效果,同时以此为依据做出相应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的制定,除了按照高等教育方针实施,同时也要兼顾到各个院系的培养人才的特点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制定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评价标准。在评价指标的确立过程中,院系评价,应该针对教师、学生、教学成果、院系管理的各个方面构建相应的评价指标,从而确保院系评价能够客观反映出每一个院系教育质量提升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依据。
(三)专业认证
专业认证机构作为“五位一体”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的主体之一,它是独立于政府评价、学校评价等之外的专业评价机构。它不隶属于个人或某个团体,因此具有高度独立性,在评价体制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认证机构在评价体制中的意义,就是为高等教育提供评价服务,评价指标的选择会错开政府评价与高校或院系评价,从另一个层面进行认证,因此其评价结果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经过专业认证机构的认证,高等教育质量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为高等教育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具独到性的建议及指导,为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做出贡献。因此,认证机构在开展专业认证前应该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标准。一般认证机构都是派专业的人才进入到参与评价的学校进行专业的调研,从客观的角度对高校的教育质量做出客观衡量。因此,对于认证机构来说,开展每一次认证都必须是经过广泛调查、召开讨论会,尽可能保证专业认证标准的一致性。在专业认证标准与评价对象相适应的前提下,开展专业认证活动,评价结果反映出教育质量如何,并为日后的发展提供合理的对策和建议。
(四)国际评价
在“五位一体”的高等教育评价体制中,国际评价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帮助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朝着国际化发展方向的重要路径。其中,国际评价首先应该在充分了解国际评价中的评价标准、评价制度以及评价指标等各方面的基础上,从各个环节分析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是否与之相适应,或者是否适用。另外,还要履行国际评价中院校评价结果公布、专业认证结果公布、年度质检报告公开、周期性评价、常态数据监测等相关规定,确保国际评价结果公正透明。
(五)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
这是我国“五位一体”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新体制构建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以教学基本常态数据库为监测对象。教学基本常态数据库除了教学投入、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相关数据以外,还包括组织教师、学生、条件、专业与课程、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数据群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传统的高等教育评价体制受到政府评价的影响,使得其它评价主体做出的评价结果与政府评价结果类似,无法发挥学校、社会等评价主体的作用,政府对评价结果的监督作用同时弱化。因此,建立新型评价体制,是发挥各大主体评价作用,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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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方嘉(1979—)男,福建福州人,本科,主要研究方向:教育经济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