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盾
摘要:大学生创新创业是多元主体参与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全程的管理与服务。湖北高校应构建并不断完善以高校为核心,校外、校内协同合作的管理与服务体系,还需加强创新创业国际化合作。
关键词:湖北高校;创新创业;管理体系
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知识更新和技术创新速度明显加快,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创新创业成为时代最显著特征。高校担负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任,创新创业教育成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而创新创业管理体系的构建则是创新创业教育重要的抓手,是校内多部门协同、跨专业融合、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系统工程。2016——2017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12所高校人围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同期,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7所高校人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因此,在此背景下,探究湖北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体系构建现状、存在问题、如何完善,对推进创新创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湖北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体系构建的现状
(一)构建了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2017年,教育部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到目前,湖北高校基本建立了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武汉大学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程体系由四大类构成:创新创业基础知识课程、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创新创业专业特色课程、创新创业实训项目。其中,基础知识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实践课程面向有一定创新创业实践基础的学生,专业特色课程则面向对某一专业领域创新创业有兴趣或有特殊专长的学生。该校先后开设了《创新思维与方法》、《创新与创造》、《创新与实践》、《创业学》、《创业管理》、《创业金融》、《创业营销》、《创业运营模拟课程》、《KAB创业基础》等34门创新创业通识课程及13个实训项目。同时,通过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知名学者、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行业专家与校内师资合作授课。创业实践类课程1/3以上的学时,由行业专家讲授。如《创业论坛》课程设计了9个讲座,全部由各行各业的知名校友企业家讲授;《创业导航》均由校外知名企业家讲授。
华中科技大学整合校内、业界、国际优质资源,开设了名师课程、业界课程、国际课程等42门创新创业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业学》、《创业讲座》等近10门公共选修课。启明学院开设《工程创新的设计思维》、《科技创业》、《批判性思维》等特别课程,引入《发明、创新和创业》等国际课程。机械、光电、生命等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开设《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实践》等实践类课程。引入业界资源,开设与行业和市场紧密结合的新技术课程。
(二)出台了系列鼓励创新创业规章制度
湖北各类高校从经费、平台、师资、管理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全方位支持。
1.经费支持。湖北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构成的创新创业基金资助体系。
近年,武汉大学为支持学生开展自主研究课题、学科竞赛、科研训练等创新实践活动,每年投入500万元专项经费;同时还投入700萬元专项经费,支持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和创业实践。另外还设立1.5亿元校外资源扶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支持在校大学生和青年校友开展创业实践。
华中科技大学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创新研究院博士生课程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等,不断完善创新创业基金资助体系,仅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各类专项基金就达1.5亿元。
2.平台建设。湖北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形式多样,有创客中心、创业孵化器、创新创业俱乐部、实践园、实验室、创新创业中心和基地等。
华中科技大学依托教学及禾日开平台、校内外实验实践教学基地,建成24个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并在华工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专区,为较为成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综合性孵化服务。
华中师范大学设置了阳光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特区、华创俱乐部等多个平台,服务于大学生创业。
湖北工业大学依托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了实训、实验创新基地,打造系列学科全、技术新、专业强的创新创业训练平台,还成立大学生创业园。
3.师资队伍支持。湖北高校依据各自资源,组建了包括优秀教师、企业家、风险投资人、创业成功者等在内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
华中农业大学组建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知名企业家、校内专业教师、创业成功校友构成的“大学生创业导师团”,指导学生创业实践活动,担任创业教育课程教学任务。并且选派创业指导教师、辅导员参加创业和就业指导职业资格培训,每年安排若干名创业指导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参与创业实践,提高教师指导大学生创业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管理服务。一是加强制度管理。华中科技大学制定了《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使用制度》、《启德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管理办法》等,对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众创空间细化管理措施。设置了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并实施了最长可休学四年创业的学籍管理制度。引入技术市场,提供金融、法律、税务等服务,实现创新创业帮扶链条上的无缝对接。
二是提供财会、法律援助服务。湖北工业大学与武汉市“同心”律师服务团合作,提供咨询服务,引进财务管理公司,为学生企业提供代账服务,用于资助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活动。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针对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专利易被侵权的现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共青团湖北省委、省知识产权局共同设立湖北大学生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中心,组建专业维权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大学生双创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咨询、法律维权和培训等工作。
二、湖北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创业管理体系结构较为单一,协调服务能力有限
相比湖北其他高校,华中科技大学创新创业管理体系由综合管理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二套系统构成,二套系统协调、有序运行,较为完善。一是作为综合管理机构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与教务处、校团委——创新创业、创新研究院——博士生、启明学院——本科生、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构成协同管理体系。二是作为日常管理机构的教务处,其下设置实践教学管理科,主要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管理、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
然而大多数湖北高校创新创业管理体系结构单一,有的挂靠教务处或者校团委,有的成立名义上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或创新创业学院。单.的管理机构受职能权限限制,协调服务能力有限;另外,单一的管理机构受人员配置、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难以承担繁杂的创新创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加之一些学院没有专门的组织、评审机构,创新创业工作推进缓慢。
(二)创新创业课程未能持续,忽视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很多课程没能坚持下来。2001年以来,武汉大学先后开设了10余门创新创业选修课程,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多课程没能坚持下来。
二是配套教材率不高的问题依旧凸显。只有少数高校开发了创新创业课程的相关配套和辅导教材,而大多数高校几乎是空白。
三是创新创业教育涉及学生有限。目前仍有高校将创新创业视作少部分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理念学生的培养工作,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尚未成体系,无法与专业课程学习紧密结合,忽视了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
(三)创新创业缺乏教师引导,管理与服务未能贯穿整个时期
除了示范院校,部分湖北高校以下问题常见。学生参与科研项目仍处于自发状态,参与面不广;缺乏教师引导,作品科技含量较低;不少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仍局限在老师科研的框架中;学校管理与服务未能贯穿大学生创业的前、中、后三个时期,且成果转化率低,学生一旦毕业,似乎管理服务工作完成。
(四)创新创业基金扶持能力相对较弱,创新创业计划付诸实施困难
与全国类似,湖北高校大学生筹集资金渠道主要是家庭支持、国家扶持。当前部分湖北高校创新创业基金扶持能力仍相对较弱,除了2所985高校较高外,甚至有的国家创新创业示范高校,项目平均受助金额1万元以下。另外,由于高校学生没有相关的信用信息和固定资产,获得银行贷款、风险投资资金支持的可能性相对较低。即使有一些政府优惠贷款政策,受信用影响,额度有限,往往不能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要,致使一些优秀的创新创业计划付诸实施困难。
(五)部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存在功利性,突击性较强,延续性不够
在政府推动下,部分湖北高校相继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并推出学分、保研、获取奖金、保留学籍等优惠措施,但是部分参赛学生把创新创业聚焦在保研、出国、创业做老板等目标上,完成项目存在突击性,而不是长期堅持对一个创新课题进行研究。
三、湖北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材
有的湖北高校将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简单地理解为在每一门课程中拿出几节课时做课堂讨论、演讲、讲座、参观等,其结果使得创新创业教育归为虚设。这些高校应向示范高校学习,根据学校的发展定位、学科特点和归属产业的差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鼓励院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开设研究与应用结合、教学与创新创业内容相衔接的新课程,促使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中。改变过去各高校“单打独斗”行为,转向联盟化方向发展,注重引进外部优质资源,参与学校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及专业教学。设立创新创业辅修专业,开展基于项目实践的创新创业教育。同时高校要与政府、企业、社会联手起来,编写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材,建立案例库。
(二)完善创新创业管理体系,强化校政企协同合作
湖北高校在学科竞争力和办学实力存在差异、创新创业管理体系模式不尽相同的背景下,各自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管理体系。湖北高校创新创业管理体系的构建,要以高校为核心,强化高校与政府、企业、社区(园区),以及其他高校间的协同合作。与此同时,在高校内部,须设立校级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或办公室高层机构,与教务处、校团委、学工部、院系、实验室(中心)、图书馆、后勤集团等单位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构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管理与服务的体系。
(三)加强、细化创新创业工作的日常管理,提高师生的积极性
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学科竞赛。注重动态跟踪,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在校生创新项目从研究培育、申报立项、后期孵化等环节进行分阶段、全程化资助。
加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政策、工商注册、投融资、法律、税务、会日、审计、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等各类专业服务。
遴选一批具有丰富一线创新创业教学经验的校内教师,以及企业研发人员、管理人员、投资人等担任导师,建立导师库,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校企联合横向课题项目、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等。学校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聘期考核、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激发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参与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湖北高校要走出校门、走出国门,加强与国际一流创业教育机构及社会组织加强在课程共享、师资交流、学术研究、联合孵化等领域的多方面、全方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