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德国积极探索新的养老方式,以缓解养老压力。在实践上,创新模式以服务型居家养老、共居养老、特殊机构养老这三大类发展较为成熟。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查阅,从核心理念、一般特点及适合的群体等方面对主要的创新模式进行了梳理。并进一步挖掘德国创新养老模式的文化内涵,与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比较,为中国借鉴德国经验提供参考。
关键词:创新养老模式 德国 文化视角
★基金项目: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从文化的角度解读德国的创新养老方式,编号:2016009,项目负责人:徐玲
根据联邦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截止2014年底,德国人口8120万,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高达2220万,超过总人口27%,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比约21%,75岁以上的占比11%。预计到2030年,6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35%,2050年达38%[1]。
为了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德国早已开始探索新的养老模式,并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中国同样面临巨大的养老压力,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给 “四二一” “四二二”结构的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仅依靠国家或家庭的力量,很难解决养老问题,亟需借鉴已有的养老经验。本文在梳理德国创新养老模式的基础上,探讨其背后文化内涵及与中国文化的相符性,为中国的养老改革提供文化上的参考。
一、德国创新的养老模式
在家中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这是绝大多数德国老年人的养老理想。为了避免入住养老院,让老年人尽可能不离开熟悉的环境,除了适老化住宅改造,德国还在传统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探索出服务型居家养老、共居养老和特殊机构养老等新的养老模式。
(一)服务型居家养老
老人仍然住在家里,根据个人需要签订合同,享受咨询和护理服务,以保证最大限度的生活自立。适合于生活自理能力较强的老年人。同传统的居家养老相比,服务型养老能够提高老年人的居住和生活质量。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居家服务。给居家老人提供专业的上门服务,包括一系列专业的护理、紧急呼叫和定期的上门门诊等。此外,还有专人定期上门,为老人提供全面的咨询并根据需要推荐相应的服务。提供居家服务的机构通常为签订合约的门诊、福利中心或保健协会等[2]。
第二,公寓服务。一般由小型组织如老年协会、个人或住户等发起。几个老人合租一套公寓[3],每人有自己的房间,可自带家具入住。客厅、厨房、浴室等公用。各人根据需求商定服务内容,可以只选择某些护理服务或家务辅助(例如购物、打扫等),老人们彼此照料。这样既能减少费用,还能避免养老院式的过度照顾。由于合租人数不多,还能得到比养老院更细致的服务。
第三,小区服务。如需获得更多保障,可入住专门的养老小区,享受较全面的服务,包括护理、餐饮、清洁、休闲活动等。开发者通常为政府、房产企业、老年人援助机构或公益协会。老人有个人空间,由专人提供咨询服务。此类小区内通常有公用区域,用于交流沟通和举办公共活动。相比之下,小区服务模式能够提供更全面、更有保障的服务,老年人能够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保持生活自立。
(二)共居型养老
几个人或十几人共同住在一套公寓、一层楼或一栋楼里,租住或购买产权均可。通常采用自治管理模式。每人有自己独立的居住空间,分享公用区域。共居养老既可减少孤独感,还可保持生活的独立性,彼此之间还能互相帮忙,适合喜欢集体生活并乐于互助的老人。还有一些专门为移民、残疾人、痴呆症老人等提供的共居公寓,比如WIG NRW e.V.的居住项目主要面向痴呆症老人及有特殊护理需求的老人。目前比较成功的两种新模式如下:
第一,多代居模式。目前德国30个城市建有多代居项目[3]。住户拥有各自独立的居住空间,厨房、花园、健身房、活动中心、接待室等公用区域共享。不同年龄段的人共同生活在一栋公寓楼里,形成了一种多代混居的、拟家庭的生活状态。比如弗莱堡的Genova多代居项目[4]。
多代居多代居是一个规模相对较大的住建项目,且多为新建的公寓,硬件设施和配套服务都相对比较完善。很多项目在设计或改造时住户的参与度较高,这些保证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合居援助模式。老人为年轻人提供住房,年轻人帮忙做家务、购物、一起散步等,以此抵租金,只需支付水电煤等杂费。目前,德国很多城市都有这样的项目,主要面向大学生,既能为大学生提供价格低廉住房,还能为老年人提供援助,避免孤独和社会隔离,促进代际沟通。
(三)特殊机构养老
即便有人照顾或者购买了上门护理服务,但生活仍很难自理的老年人可以选择养老院,享受全面专业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但是,传统机构养老限制了老年人的自主性,要遵守养老院各项统一的规定,护理需求不作细致区分。因此,一些新的方式也应运而生:
第一,半入院式护理。老年人可选择白天或夜间在养老机构里接受护理。适合不愿入住养老院但护理需求高的老年人。老年人既可获得全面专业的护理,也不必将生活重心转移到养老院。
第二,高端养老公寓。最大特点是环境位置好、配套齊全,高端舒适。内部建有各种休闲娱乐配套设施,比如咖啡馆、餐厅、健身房、图书馆等。定期举办文化娱乐活动,比如读书、培训、戏剧观赏等活动。同养老院一样提供24小时全方位护理服务,此外还享受签约医生的医疗服务。可以带个人物品入住。费用较高,适合于经济条件较好,追求高品质生活的老年人。例如法兰克福的GDA高端护理公寓,27-35平方米的单间,月基本费用1700-1900欧元,包括租金和基础服务,其他费用自付[5]。
二、文化解读和比较
上述新型养老模式打破了传统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养老方式,构建了一种非血缘式社会互助关系,以老年人的自立自主为目标,通过文化活动促进积极老龄化,体现了一种现代的养老理念,符合工业社会和城市发展的需要。
(一)养老责任
养老服务的责任主体包括个人、家庭(子女)、政府、社会组织等[6]。与中国不同,德国的《基本法》中未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7],也就是说养老不是子女的必然责任。随着独居老人的增多,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的照顾功能不断下降,而社会的服务功能则日益增强。比如服务型居家养老,上门护理机构、社区、福利机构等都在提供养老服务。还有其他个人或家庭也为老年人提供援助,比如多代居里的邻居以及合居援助模式下的大学生。
这与中国以“孝”为核心的养老文化有着明显的差异。在中国,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否则就是不孝这一观念根深蒂固。虽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人口跨区域流动,导致很多家庭的子女和父母无法生活在一起,传统的养老观念受到冲击,但是这一根本观念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不过,新的调查发现,人们已有了不依赖子女的独立养老观念,同时希望将来得到政府更高水平的制度性支持[8]。面对这种养老诉求,政府应积极承担起养老责任,建设有保障的养老体系,同时要倡导积极的养老观念。
(二)何处是“家”
在德国,养老的 “家” 就是自己所居住的地方,不管是否购买了产权。新型养老模式围绕在熟悉的地方养老这一基本诉求,提供各种服务,一些专门的养老公寓也都选在老人们的生活圈附近,一些小型的养老机构还会入驻小区,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或夜间护理服务。
对中国人而言,“家”除了是居住的地方,还包括产权和家人,是独立和尊严的象征,也是血缘家庭的体现[9]。老年人普遍希望在拥有产权的住宅里和后代一起生活,安享晚年。这样的愿望在很多家庭里难以实现,因此有必要打破传统,借鉴西方已有的经验,探索新的养老方式,但是中西方观念上的差异,是借鉴西方模式时最大的障碍。引导人们突破对“家”的狭隘理解,不再拘泥于自己的“产权”和“小家”,这必然经历一个很长的过渡期。
(三)邻里互助
很多新型养老项目都在力图构建一种拟家庭模式:除了居住地点和环境像“家”,还要营造一种“家”的氛围,满足老年人对家庭的渴望。尤其是共居模式,不同代际、不同群体、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彼此帮助,形成一种非血缘关系的大家庭。老年人帮忙照看小孩,年轻人把老年人当作自己的长辈,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与中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文化相合。
(四)自立自主
虽然养老院有全面的专业护理,但是个人自主性明显降低,因而德国老人普遍不愿入住养老院。生活的自主性是德国新兴养老模式的目标。无论是住宅的适老化改造,还是运用高新技术为老人及残障老人提供支持,亦或各种社会服务,都是为了能让老年人尽可能自立,从而自主决定生活。日间护理、夜间护理及高端养老公寓等新模式都是关注到了这一点。生活上自立自主的价值取向在中国也是可行的,能极大地促进老年人积极健康地养老。
(五)文化养老
文化养老是现代养老的重要内容之一。德国创新的养老方式都重视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无论是社区还是高级养老公寓都会定期举办读书会、知识讲座、郊游旅游等活动,不仅可以排解寂寞、促进社交沟通,还可以极大地丰富老年人的文娱生活,有益于身心愉悦,积极老龄化。文化养老在中国有良好的发展土壤,即社区文化。文化养老可以以社区文化为依托,以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核心,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三、结语
随着年龄增大,老人们越来越希望能够继续在熟悉的环境自立自主的生活。德国各种创新的养老模式充分考虑到了老人的这一心理需求,为不同的老年人提供不同养老方式,比如居家服务、多代居、合居援助、日间护理、夜间护理以及高端养老公寓等,这些创新的模式都在续地改善着老年人的生活状况。
新的养老方式突破了传统的、依靠血亲养老的家庭养老模式,构建了一种非血缘关系的邻里互助关系,并通过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的加入,共同承担老年人的养老责任。通过前面的分析,不难看出,虽然这种新型的关系虽然与中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文化相暗合,也符合目前父代子代分居两地,奉养父母日益困难的现状,但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养老观念仍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因此不能照搬德国的模式。目前需要积极地引导人们转变传统的养老观念,这必将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随着中国人独立养老意识的逐渐增强,应积极引导老年人突破“小家”的情感和地理界限,寻求更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养老方式。
参考文献
[1] Statistisches Bundesamt.ltere Menschen in Deutschland und der EU[R].Wiesbaden:Statistisches Bundesamt,2016.
[2] 黄翊,李潇,吕小勇.德国适老化居住模式解读:多维度融
合[J].国际城市规划,2015(1):56-61.
[3] Bundesministerium für Familie,Senioren,Frauen und Jugend.Wohnen für(Mehr)Generationen:Gemeinschaftstrken - Quartier beleben[R].Paderborn: Bonifatius GmbH,2012.
[4] Daten & Fakten[DB/OL].(2017-06-20)[2017-09-16].http://www.genova-freiburg.de/ DatenundFakten.html
[5] Preise im Wohnstift Frankfurt am Zoo[DB/OL].(2017-06-23)[2017-09-25].https://www.gda.de/standorte/ frankfurt-am-main/wohnstift/preise-wohnstift/.
[6] 穆光宗,張团.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及其战略应对[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29-36.
[7] 武萍,周卉,赵月.中国家庭养老方式的社会化机制研究——来自德国的启示[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90-96.
[8] 朱海龙,欧阳盼.中国人养老观念的转变与思考[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1):88-96.
[9] 褚湜婧,王猛,杨胜慧.典型福利类型下居家养老服务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人口与经济,2015(4):1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