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雨
我的盗墓贼朋友李潇潇告诉我,他找到吴县令的墓葬了。
我说:“滚你妈,这话你都不知说过多少遍了。”他说:“这次是真的,从种种迹象来看不可能是假的,否则我就真他妈一辈子要栽在这上头了。”我说:“那我就姑且再信你一次,你想怎么办呢?”他说了一个字:“挖。”
我们说的吴县令是四百多年前在这一带做过地方一把手的男人,全名吴兴才。这家伙在这一带很有名,真的,没人比他更有名了。四百多年来,少说总有几十个县令,别人连写进《地方志》的资格都没有,他却活在了老百姓的口中。他以传奇的形式代代相传,传说中,他身高七尺(一米九多),人中宽阔、额头饱满、臂长过膝,有异象,他妻妾满床、子嗣遍地、仆役满堂。他是个十足的混蛋,搜刮民脂民膏不算什么,让他看中的东西,不用自己动手,家里养着一帮闲客,就是一帮打手土匪强盗,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为他得到他想要的。此人能稳坐县令三十年,有他的行政秘方,在他任内,刑事案件特别少,他是个酷吏,没人敢作奸犯科,一被逮到衙门,连偷根赶鸭棒都要被砍手指的,这对老百姓倒是好事,谁不喜欢天下太平没有罪犯呢。
他在生前完成了一件壮举,在生命最后几年挖空心思为自己修筑坟冢,这其实是僭越之举,你又不是帝王将相,考虑死后灵魂不朽干什么呢。他让风水大师选了一处宝地,雇请工匠挖地凿石,足足花了五年时间才修建完毕。五年后,他死翘翘了。生前勘测过不下一百次的坟墓,据说陪葬的宝贝数不胜数,其中有三件稀世珍宝,一把玉光剑、一颗夜明珠、一条金丝腰带。四百年来,这些东西就成了每一位有抱负有野心的盗墓贼的梦寐之物,但是没人能找到,他的坟墓选址之地是个惊天大谜团。
我的盗墓贼朋友李潇潇步前辈的后尘,立志解开这个大谜团。
李潇潇也是个混蛋,我们这地方混蛋特别多,李潇潇可挤进前五。他在读书的时候就劣迹斑斑,打架、喝酒、偷东西、调戏女同学什么都干,这要在吴兴才年代,是要被砍头的。十五岁那年,李潇潇把一个女同学的肚子搞大了,从此退出学堂,正式混迹社会,成了一名闲散人员。那一年,他在录像厅看了一部叫《东陵大盗》的电影,被混蛋军阀孙殿英的风采所折服,决定苦学盗墓之技。他拜了镇上盗墓第一把手王坎为师,这王坎倒是个正义之人,干的虽是摆不上台面的事,却把这事上升到了艺术层面。他说“盗墓古已有之,夫盗者,贼也,墓者,古人安寝之处,盗亦有道,盗之所致,是为地下世界重见天日也。”李潇潇心想:“你他妈在说什么屁话呢。”王坎说:“你明白了吗?”李潇潇跪下磕头:“明白了师傅。”其实王坎应该去干考古——这是我的想法。
三年后,李潇潇出师,又两年,王坎病死,李潇潇成了镇上盗墓第一把手,有人问他:“你学了这些年手艺,有何打算?”他说:“我要去找吴兴才那老混蛋的墓。”
他找了十年,足迹踏遍了这里的每一寸土地,下铲不下千余次,每回都自以为找到了,兴冲冲跑到我跟前给我看证据,每一回都是不准确的。
这十年,本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发展了,城市化来了,土地开始每寸每寸消失,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人们穿上了美丽的衣裳,住进了富丽堂皇的小区,开上了油耗各异的汽车。李潇潇每次听说哪片地被征用了,都会怒目圆睁、青筋毕现、骂骂咧咧,因为找到吴兴才墓的机会离他又远了。他从十五岁拜师学艺的有志少年变成了三十好几的待业待婚青年,唇上蓄起了胡子,眼神少了光芒,不管从哪方面看他都和这个新兴城区格格不入,有时我觉得他本身就是出土文物。
现在,他又一次站到我面前,跟我说他找到了吴兴才的墓。“吴兴才”这三個字对我已经很陌生了,我也已离开了故土——那个和李潇潇一块儿长大,有许多盗墓贼身影的城东农村,搬到了城南开发区,往事渐行渐远。近几年,我和李潇潇见面的机会屈指可数,若不是他隔段时间出现,跟我聊些老黄历,我们早就断了联系。
李潇潇说,我们走吧。
我说,去哪里?
李潇潇说,去吴兴才的墓地啊。
我说,这就去?
李潇潇说,对。
我说,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啊。
李潇潇说,干这种事当然要在这个时候。
我说,我不去,我没时间。
李潇潇说,你要做什么?
我说,我没你这么空,我有好多事做,过几天吧。
我确实没时间,确切地说,是没兴趣。因为就在几天前,我被公司炒了,真的,这太他妈让人沮丧了,我在那鬼地方上了七年班,读完书就去的,那时候,这里还没几家像模像样的公司。我不能算是个兢兢业业的职工,偶尔偷个小懒实属正常,谁不这么做呢。我知道自己被炒的深层原因是没有和领导处好关系,逢年过节,部门其他同事都提礼品去领导家拜访。我不乐意做这事,要做也做不来,把礼品塞到领导手里说几句蠢头蠢脑的奉承话,一起呵呵呵笑笑,想起这场面我就觉得傻得像头熊。所以当公司遇到金融危机决定裁员,有人要被炒的时候我就首当其冲了。我说了,这是几天前的事,刚被炒那会儿我蛮难受的,毕竟这是失业不是儿戏,失业就意味着没钱,虽然我现在单身一人,开销也挺大,我一度怀疑我会饿死街头。
幸好天无绝人之路,就在两天前,有个陌生的电话打进我手机,是个女的,问我是赵肖吗,我说我是赵肖,对方自称是某机关刊物的编辑部,一个编辑刚离职,问我有没有兴趣来这边。我说:“你是怎么打听到我的?”对方说:“我们总有途径的,我们获悉你是本市创作风头正健的青年小说家。”这话说得我沾沾自喜。
确实,公司职员作为我的社会身份只是表象,暗地里我是一名小说家(业余)。我写了十多年小说,最近有了起色,有个三万字的中篇发表到了省级刊物上,这多少缓和了被炒之初的难受劲,但小说不能当饭吃,否则我怎么到现在还是个可怜的业余小说家呢你说是吧。一家毫无联系的机关刊物找上了我,这终归是件振奋人心的事,我就答应了。
明天就是我第一天去上班的日子,这节骨眼上,你说我怎么可能半夜三更跟着李潇潇这无业游民去不知哪个破地方找一位四百多年前的古人遗骸呢。
我送走李潇潇,离开前,他还一个劲说:“过几天再来找你,别忘啦。”
编辑部在市中心,翌日一早,我搭乘地铁去上班。这地铁半年前通的车,小镇人谁见过这玩意儿?通车第一天,试运营不收费,男女老少全去挤,差点没把整辆车挤下轨道。半年后,人们兴致消减,地铁作为交通工具的性能才体现出来,从本地到市区上班的人日益增多,大家都有一个进城梦,仿佛去城里上班就高人一等。
我第一回见识早高峰的地铁盛况,在售票机前买票要排队,电梯上行要排队,候车站台也要排队。列车进站的五分钟里,人多了一圈,一眼望去,每个候车门前都人满为患,眼看列车“刷刷刷”从远处驶近,刚停稳,打开车门,人们一拥而入。我被人流推着往前进,毫不费力就占据了车厢正中的位置,只是手脚被围夹着不听使唤。
车开了,每隔十分钟停一站,前十站都是市郊,下车的人寥寥无几,上车的人还在源源增多。乡野的景致被钢筋水泥代替,透过车窗望出去,离地数十米的半空有鸟雀飞过,轨道旁的空地上,间距均等的石基砌了起来,看来第二条轨道线要开启了。过了差不多五站,这才进了城,下了一大拨人,又填补上来一批。这回上来的人穿着打扮都和原本在车厢里的人大不一样,特别是年轻的女士,性感妖娆,高跟鞋、超短裙,抹着鲜艳的口红。
仍然是挤,好不容易到了我要下的站,出车厢,只觉一阵头晕目眩,两脚发酸。还没出站,还没适应明晃晃的太阳和挺拔高楼闪光的玻璃窗,就被五个身穿制服的特警同志攔住,说要出示身份证。他们一副大敌当头的架势,神情严肃,我不敢怠慢,把身份证交出去,其中一位放在一个小仪器里照了照,我趁机问道:“怎么了?”那位特警瞥了我一眼说:“这么多话,走吧。”我收起身份证,刷卡出站,身后有几位同样遭遇盘查的乘客,这会儿都出来了,我偷听他们说,有个家伙放言要用炸弹炸了地铁,我心下一惊,凑上去问:“有这回事?”他们对我说:“你还不知道呀。”指着一旁的电线柱子给我看,上面贴了张黑白照片,一个贼眉鼠脸的男人,我说:“他为什么要炸地铁?”他们说:“传言建地铁征了他家的地,赔偿不合理,他怀恨在心,要报复。”
我走了几十步,肯定没到一百步,就不想走了,这是心血来潮的一阵厌恶,类似的感受最近频发,每当被它席卷时,我甚至会有厌世的念头。我想,坐在一截车厢里赶这么多路被这么多人挤着去接受一份职业,是为了什么?这有什么意义吗?越想越心灰意懒,就不想去上班了。我转身往地铁口走,坐上反方向的车。
早高峰已过,车厢内人烟稀少,和来时大相径庭,我有了座位。这可真他妈让人沮丧,我满怀热情来上班,连单位的门往哪开都没搞清就灰溜溜打道回府了,但如果不这么做,我想我会发疯的。地铁的座位相对而设,人们身上没了那种急哄哄的样子,取而代之的是疲惫和懒散,时间才九点刚过,他们应该都是无业人员。我的视线落在了一个坐在我对面的女孩身上,她穿着连衣裙,短头发,跟听着耳机划着手机的人有所不同,脑袋微侧,面朝我这边的窗口,观望窗外的风景。她没发现我正在看她,我盯着她的侧脸,美丽的轮廓线,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细长的眼梢,眼珠闪闪发亮。我被这双眼睛迷住了,当她的眼珠顺过来时,我反应不及,一秒的时差,我们的目光衔接在一起,我即刻移开去,看向车厢地板,心突突跳跃,担心被她察觉。过了一会儿,忍不住又去看她,她恢复了侧面的姿势,但很快又将目光顺过来。如此一来二去,我们目光交接的次数越来越多,我想她肯定发现了我的偷视。这是一段微妙的时刻,两个原本毫无交集的人,在此刻共享了彼此的存在,互相不知道经历,只是存在本身,透过两双眼睛贯通。
到了该下的站,我起身走出车厢,在列车重新开动时,我回头看了一眼,她正在看我,透过窗户朝我笑。
回到家,我想写点什么,作为一名小说家,虽被人称风头正健,但好一阵子没动笔了。我一头扎进书房,打开电脑,坐了十分钟、二十分钟、半小时……一个小时后,我知道不会有一个文字如期蹦出来,不觉心灰意懒。
然后我听到一些奇怪的声响。
是从窗外隐隐飘来的,初听像某首流行歌曲的旋律,该是离小区不远的那个刚落成的购物中心传来的吧我想。后来变成单调的几个音节,反复不断在我耳边回荡,既像佛经的梵唱,又像毫无意义的蜂鸣,就是这诡异的回响简直把我逼疯。购物中心这么晚了还在放音乐?会不会是工作人员忘了关?难道不会遭到居民的投诉?这个夜晚,我就这样在床上坐了一夜,倚着靠枕,窗外“咿咿呀呀”闹腾着,直到东方发白才消停。
我补了一觉,睡了个整白天,醒来已是傍晚六点。我想我得去找找昨晚的声音,弄清楚它到底来自何处,但还没等我行动,电话就来了。
不出所料是李潇潇,这混蛋当然不会这么善罢甘休,他是一定要把我拖下水的。他问我考虑得怎样?我补完觉,精力充沛,工作又告吹(编辑部没再来电,我怀疑那是一个打错的电话),无所事事陪他去玩玩何妨呢我想。
“可以。”我说。
“太好了,”他说,“今晚就行动,我介绍个新朋友给你认识。”
他带了个女人过来,他不知从哪里找来这么漂亮的女人,乍看之下我愣住了,长这么大我很少见到一个女人当面愣住。她的美是能让男人想歪的那种美,身高在一米七以上,穿着平底鞋比我和李潇潇还高,皮肤白皙,胸部紧紧绷在白衬衣里面,形成完美的弧度,腿上的黑色丝袜散发出诱人的光泽。
李潇潇给我介绍说这是张玲——“向阳五金店”老板的女儿,他说他是去五金店购买这次行动所需的工具时认识她的。她听说他要去盗墓,表露出极大的兴趣,想一起加入,她从小就是个古墓迷。
“是这样我说得没错吧?”李潇潇介绍完,看着张玲,张玲笑而不语。我看出来虽然他们认识还不到一天,李潇潇已对她产生了邪念,这很正常,换成我,我也会产生邪念,可悲的是,张玲不可能爱上李潇潇,这我第一眼就看出来了。李潇潇鞍前马后取悦她,在我面前故作亲密,他单身实在太久了。
没过多久,我和张玲也熟了,这女人跟谁都是一副自来熟的样子,我们三人一块儿讨论盗墓事项。天已黑沉,李潇潇建议立刻走,张玲走进我的卫生间,换上一套白色运动装,就像《古墓丽影》的劳拉。我们出了门,门口停着李潇潇的摩托车,这车他买了足有十年之久,陈旧得像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他让我坐后座,张玲坐在加油座,摩托踩了五下才发动,发出拖拉机般的声音。我不屑用手环住他的腰,他用手扶着把手,张玲几乎被他抱住,我想这家伙是有意这么安排的。
一路向东,上了高架桥,从出口下来,不到半小时便开进一片眼熟的地界。这是我和李潇潇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村庄,如今变成了工业开发区,我还记得拆迁那年的场景,夷平的房屋、填平的河流、翻挖的泥土,以及被重型机械冒着的浓烟遮蔽的天空,历历在目。开发区四周围着铁丝网,规模宏大的厂区静静地趴伏在夜幕下,六根大烟囱日夜不停地排放着废气。李潇潇没有开进园区,而是从外围绕道向北,迎着夜风我能闻到刺鼻的工业气息萦绕在空气的每个分子中。
他最后在园区背面一片山丘脚下停下,这是村庄遗留的唯一凭证,因毁山成本太大,才得以幸存。山头共有五个,彼此连在一起。我们下了车,他指着第三个山头,说“上”,从摩托车排气管下解开绑着的工具袋,我们从斜坡取道而上,十多分钟就登了顶。上面的空间比我想象的要宽敞,像直升飞机的停机坪,长着不少杂草,还有歪歪斜斜的树木。李潇潇说就是这里了。到这时我才想起那个早该问的问题:“你是怎么发现墓的?”他取下背包,拿出一张折起来的牛皮纸,摊开来,拧亮手电筒,让张玲照着给我看。
“藏宝图。”他说。
我惊讶道:“哪来的藏宝图?”
他说这是他在档案馆找到的,这几年他把绝大部分精力都耗在了档案馆,那真是个神奇的地方,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往事都被编撰入册,妥善保管。他一册册翻过去,就像穿梭在时空隧道中,他重点翻找的自然是关于吴县令的资料,他说随着掌握资料的增多,一个更为清晰的吴县令展现在他面前,跟传说中的形象大有出入。据《地方志》记载,吴县令在任内做了不少好事,修桥、修路、减税、施粥、救济孤寡老人、领养无亲孩子……各种民生事件都有他的影子。看到后来,他怀疑吴县令是一个被民众恶意丑化的好官,民众为什么这么做?一代代都这么做,其中必有蹊跷。有一天,他在一本毫不起眼的书中找到了这张藏宝图,那本书夹在一堆古籍中,连封面都没有,书脊松散,不少页面脱落了。藏宝图夹在书的中间靠后位置,他一看,脑海“嗡”一响,知道这就是了。图上清楚地写明这是吴兴才的坟冢所在地,经度、纬度准确地标示出具体的方位,在山丘上打了个叉叉。
我把这张图倒腾来、倒腾去,看了好几遍,牛皮纸皴皱不堪,很有年头的样子。不像假的,但也不能相信就是真的,哪有这么巧,躲在公共档案棺里,谁都翻不到就让你李潇潇翻到了?在我迟疑间,李潇潇已解开工具袋,倒出里面的工具,让我惊讶的是所谓工具,其实就是两把铁铲和一个铁桶。我说:“就这些?”李潇潇说:“就这些,我们可以开工了。”我说:“你他妈的别糊弄我,用两把铁铲盗墓?”李潇潇说:“对啊。”我说:“王坎那混蛋当年怎么教你的?”李潇潇说:“师傅教的那些太玄乎,我听不懂,这些年我就是用最简单的工具盗墓的。”我说:“你这不叫盗墓,叫挖坟。”
站在一旁的张玲笑了出来,我问她:“我说得不对吗?”她说,对,不过她觉得盗墓和挖坟还真没什么大差别,就是往地下挖罢了。李潇潇气焰顿长,说:“你看,还是玲玲明事理。”我听他喊玲玲,差点没把隔夜饭吐出来。
李潇潇说,我们开始吧。
我说,这样子没法开始。
李潇潇说,为什么没法开始?
我说,你这是在瞎折腾。
我甩臂想走人,却被一只手拉住,张玲轻轻拉住我的手腕,手掌肌肤的绵软渗透到我骨髓里去,这一拉就埋下了今后龌龊的种子,只听她道:“小赵哥,你就帮潇潇一起挖一挖吧,挖不到再走不迟嘛。”山上的风有点凉,我的心头热乎了起来,但这样就答应下来未免太过刻意,幸好李潇潇这时也过来,说:“兄弟,就帮我一回。”我顺坡下驴说:“哎,看在这么多年的情面。”拍了拍他的肩。
我们你一铲我一铲动起手,张玲在一旁打着手电,寂静的黑夜,盗墓行动就此拉开帷幕。土质比较松软,下铲不费多大力气,我们挖开一个一米直径的坑,一小时后,坑有半人多高,挖出来的土转移到铁桶上,抬去山坡倒掉,然后回转来继续挖。又干了一小时,已是凌晨两点,我犯了困意,张玲提议今天就到此吧,明晚继续。看得出李潇潇还不愿罢手,但听从了张玲的话,我们收拾起工具,下山骑摩托返回。
他们住进了我家,我把沙发给李潇潇,整理出另一张弹簧床给张玲,我们又聊了一会儿,草拟了今后的计划,各自睡了。
从那天起,我们晚上挖坑,白天张玲回五金店,李潇潇不知去哪里厮混,而我神奇地迷上了坐地铁。
坐地铁的目的当然是想再邂逅那位女孩,我避开了早高峰,地铁上的时光不再难以忍受,反倒生出一股舒惬的意味,它作为交通工具的作用被抽离,身在其中的我不需在任何一个站点下车,上上下下的人变成了可供观赏的匆匆过客,就像路边遇到的花花草草。
女孩的形象在我脑海愈发清晰,我忘不掉她的侧脸、她的眼神以及最后给我的那个微笑,一个陌生的女孩竟有如此大的魅力,她从我生命中挖走了一段记忆——只被形象占据的记忆,没有实质性内容,或许正因此,才显得弥足珍贵。
地铁出入口的安保措施增强了,打火机、金属刀具、易燃物品一律被扣下,连携带的水都要打开来喝一口,传说中的危险分子一直未现身,这让每次搭乘地铁对我来说都像一次冒险。我想象终有一天当列车开到半途,会传来惊天动地的一声爆炸,或许这爆炸正发生在我所在的那节车厢,危险分子就在我身边。我会看到他亲手引爆炸弹,那张黑白照片上贼眉鼠眼的脸绽放出狰狞的笑容。我會看到火光四溅的瞬间,强大的气流撑裂铁皮,将我粉身碎骨弹出车厢,曝尸田野,或被一根凌空的电线挂住,让从山区飞来的老鹰饱食一顿。这种想象赋予坐地铁神圣壮烈的仪式感,我在手机上写下一句话:陌生的女孩,我通过重重危机只为赶来与你见一面。
这是句他妈的多么脑残装逼的话。
我最终还是见到了她,在差不多就要放弃时,她像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出现了。她还是坐在上次差不多的位置,一进车厢就看到她,正巧对面有个空位,我坐上了它,然后装着漫不经心往四周扫了几眼,将目光移到她身上。一切都像上一回的重演,她盯着我背后的车窗,欣赏沿途的风景,但我怀疑她也在假装,有可能也认出了我。我对自己说,大胆一点,索性盯牢了她,等待目光交汇的那一刻。
那一刻到来了,她没有回避,对我笑笑,是上次临别的一笑。接下去,每一站都有人下车,她身边的座位空了出来,我记得她下车的点,还有四五站,我想何不再大胆一点呢,站起来,扶着栏杆站了會儿,坐到了她旁边。
她的衣角蹭到我的身子,像是有一股暖流传递过来,为了掩饰尴尬,我拿出手机划了划,该怎么开口搭讪?尽量显得得体点,这么做有两种结果:一、被当作勾搭陌生女人的老手而遭到嫌弃;二、顺利取得联系。
我豁出去,侧过身子,对她说了声:“你好。”
“你好。”她说。
我的预感没错,她还记得我,不讨厌我。
我们聊起了天,我问她经常坐这班车吗?她说是的,我们好像见过。我说是的。
我问她在市区上班吗?她说没上班,她还在读书。
“还在读书?”
“觉得我不像学生?”她笑道。
“不是。”其实是。
“我在读博。”
“博士生?”
“是的。”
她居然是个博士生,我脑子咣当一下,心想不妙。
我当年连大学都没考上,连续两年落榜,和本科分数线差了十来分,在高复班钻营了七百多个日夜,有一天我意识到不能再沿这条路走下去了,否则就要变成孔乙己了。我把教科书打包,叫辆三轮车,趁着夜色捎到废品收购站。收购站老板(一个胖墩墩的围着围兜的男人)说奇怪,高考还没结束,怎么卖书?我说我不读了,老板说为什么不读?我说我他妈的读不读跟你有什么狗屁关系,称一下,多少钱。结果他称了十五块钱给我,这么两大堆拎都拎不动的书,只值十五块。我连夜从寝室逃离,逃回家,我爹正在喝酒,他两眼通红问我怎么,不读了?我说不读了,他说终于不读了,再读他也没钱供我了。他倒了杯酒给我,分了支烟给我,问我以后想干什么?我一口饮干酒,猛吸一口烟,说我要写小说,顺便打点工什么的。
写小说不用学历、不用知识,真的,相信我,但我写了这么多年小说,一看到高学历的人还是会忍不住退避三尺,仿佛从那些人身上能看出自己前世僵死的灵魂,那种感觉很糟糕。眼前这位朝思暮想的女士,不幸就在此列,这真的很不妙。
我的舌头僵住两寸,接着说了些大而无当的空话,她就到站下车了。她起身离去时说,希望还能见到我,我说我也是。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她叫张琴。
李潇潇搞来了一顶露营帐篷,他嫌挖掘进度太慢,这几天连夜赶工,累了,就在帐篷里躺一躺。他不要求我和他住在一起,我毕竟只是帮工,能帮他一起挖,他就很知足了。他也不要求张玲,她连帮工都算不上,她只要在他成功的那一刻,在一旁欢呼雀跃明白他是个伟大男人就行了。
坑的横截面已拓宽成两米,往下也挖到了两米,现在我们两人跳进去作业,身子完全被淹没,我们可以在里面自由转动、下铲、掀土,一边干活一边聊天。
他告诉我,他爱上了张玲。我说这在意料之中。他说他现在一天看不到她就浑身不舒服,像是没吃饭、像是没睡觉。我说这就是爱的感觉。他说他这辈子从没像现在这样爱上过一个女孩,他妈的他这辈子过的都是什么鬼日子。我说一辈子还没到呢。他说是的,一辈子还没到,还能做点像样的事,比如去挖一个古人的坟。他说干成这件事后就跟张玲表白,他相信好人会有好报的,虽然他不能算是好人。我说你真的觉得照这样挖下去能挖到吴兴才吗?他说当然,看着好了。
有一天晚上,飘起了雨丝,雨丝飘到他脸上时他大喊一声不妙,跳上来说要去山下寻找一块防雨布,否则好不容易挖的坑就有被淹没的危险,就是这块防雨布后来把事情带到了糟糕的方向。他走后,我和张玲站了一会儿,雨丝变成了雨滴,气温下降,我提议去帐篷里避避雨。我们一前一后钻了进去,帐篷里只有一块防潮垫,垫子上搁着一块干净的毛毯,张玲坐在靠里的位置,我坐在帐篷拉链后看雨,空气中有一股潮湿的水草的气息。后来张玲说挺无聊的,让我过去,我们说说话。我转身挪到防潮垫中间,跟她面对面坐着。我说聊什么呢?她说随便什么,聊聊你自己。我说我没什么好聊的,我的经历平淡得像张纸。她说我和李潇潇都挺奇怪,一副苦大仇深、看破红尘的样子,好像遭遇过什么特大变故,不愿对生活发表任何评论。我说特大变故倒是没遇到,就是觉得挺没意思,什么都没意思,你觉得有意思吗?对了,聊聊你吧。她说她的经历也平淡得像一张纸,不,像一杯白开水。上过职高,毕业后在老爸的五金店待了五年,每天和店里的螺丝螺帽扳手榔头起子铁铲锄头钉耙金刚钻打交道。为了不让那些鬼东西磨光她的朝气,她学会了打扮,每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像坐台的小姐,每个进店的男人都会朝她多看几眼,这让她觉得挺不错。她问我,她漂亮吗?我说很漂亮。她问我想不想跟她做爱?我说你说什么?她又重复一遍问我想不想跟她做爱?她说在这荒郊野岭,在这一刻,她特别想和一个男人做爱。
她把手伸了过来,捏住我的手腕,就是上回捏过的同个部位,然后把我的手放到她的胸部上。那晚她还是穿着那套白色运动装,看起来像劳拉。我想起在地铁上邂逅的女博士张琴,她怎么会是博士呢。我想不管了,不管今晚过后天崩地裂,这一刻我应该做这件事。水草的气息越来越强烈,雨势噼里啪啦砸着帐篷。我担心帐篷会被雨水冲走,带着我们冲进旁边的坑里。我们穿上衣服,又恢复到合理的距离,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走出帐篷,雨后的夜空干净透彻,竟能看到久违的星子和月亮,空气清新。山脚下的工业区闪着忽明忽灭的灯光,六根大烟囱奇怪地兀立着,我想李潇潇你他妈的怎么还没把那张该死的防雨布找到。
李潇潇来了,我一看时间,过了五十分钟,他爬上山坡,带着一张直径不到一米的灰黄色防雨布。我说李潇潇你这张防雨布再怎么都盖不住那个坑啊。他过去一看,忍不住笑了。我去一看,真他妈奇怪,这么大的雨,坑里居然没有一滴水。他说此必乃宝地无疑,滴水不渗,他见我不说话,看了看我,问张玲呢?我说在帐篷里,他站起来,抽出一根烟给我,我们坐在一块石头上。
我觉得特沮丧,好多事都特荒唐:在动车上看到一女孩,把地铁坐来坐去想再遇见她,结果人家是该死的女博士;深更半夜在山顶上挖了大半个月古坟,结果一场这么大的雨都淹不没它;我还莫名其妙上了好朋友喜欢的女人。
再次遇见张琴是在三天后。
根源当然是我还在继续坐地铁,坐在那辆潜伏着危机随时准备爆炸的列车上,坐在那辆如今已不觉得它拥挤的列车上,坐在那辆所有乘客都挂着一张死鱼脸的列车上,来来回回。我怀疑自己中了邪,想起曾笑话过李潇潇无所事事,我现在不比他更无所事事吗?至少他一门心思扑在了挖坟上。
那个叫张琴的女孩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吸引我,让我冲破学历壁垒,明知其女博士的身份还不肯退步,等着撞个头破血流,这第三次遇见正是在既想她出现又不想她出现的矛盾心理作用下发生的。
我们像一对朋友认出了彼此,不由分说坐到一起,嘴里却说:“这么巧,你也在这里。”听着有点张爱玲的感觉。其时天快黑了,她脚下放着个行李袋,超大型的,这种袋子里只可能放着棉被什么的,我们一路聊来,到她下站的点,不管怎样我都必须表示要送她一程,读书的女孩基本没力气,带着这么个袋子,她难以行走。她大方地说过谢谢,接受了我的提议,我一把提起袋子,扛到肩上,跟个民工似的,走出地铁。
这个站我是第一次下,周边没什么现代化建筑,凭直觉应该在老街一带。她叫了辆三轮车,上前跟车夫说了个地址,我没听清,车夫把袋子挂在座位后,这年过五十的男子,骑起车来,深一脚浅一脚,屁股离开坐垫,把全身重量都往踩下去的脚上压。我有点过意不去,人力车好多年前就不坐了,感觉像在剥削劳动力,而张琴之所以叫人力车不叫出租车是因为路程太近。骑了十来分钟,就拐进老街,这是本地唯一一条古风保存完好的街,平整的石板路,石板缝里常能见到冒出头的小草,清一色的上个世纪遗留的黑瓦平房,门前偶有在煤球炉上坐着的铁茶壶。店是南货店、剃头店、图书出租店、音响出租店、纯手工打造木家具店……
我隐约有种预感,在三轮车朝目的地驶近时,这预感变得越来越强烈。直到奔向一家五金店,看到“向阳”这个招牌,我觉得某件东西绷断了。
张琴让车夫在此下车,付过车钱(我忘了抢付),把袋子取下来(她走了几步我才想起这应该是我提的),走进店铺。
一个幽暗的铺子,接受不到外面的阳光,地上、架子上摆满五金工具,就连天花板上也绑满绳子,各种尺寸的电缆、橡皮圈挂在绳子上,犹如黑色经幡。在这一堆杂七杂八的物件之间,坐着个女人,她面前有个“凹”型柜台,把她圈在里面。
张琴管她喊了声“姐”,她抬起头,看了张琴又看了我。
“赵肖,你怎么跟我妹在一起?”正是打扮艳丽的张玲。
“姐,你们认识啊?”张琴说。
“对,我们认识。”我说。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张玲说。
“我们坐地铁时认识的。”张琴说。
“对,坐地铁认识的。”我说。
我把行李放在一边,张玲站了起来,我能看到她脸上阴沉的表情,这件事确实太巧了,给我一百个脑子也想不到前后不出一个月认识的两个女人竟是姐妹。这时里屋走出一个中年妇女,是这姐妹的娘了。张琴说:“妈,这是我朋友。”妇女朝我看一眼,眼神怪怪的,张琴转向对我说:“不早了,晚饭就在这吃吧。”我说:“这怎么好意思。”张琴说:“没事,就当感谢你帮我提了这么重的行李。”她让我坐一会儿,她去洗把脸。
铺子里就剩我和张玲,气氛尴尬起来,满脑子抑制不住跳出那晚在山头帐篷的一幕,这是我现在最后悔的事了。她还是那么性感,与这间暗无天日的屋子格格不入。我们沉默片刻,她说:“行啊赵肖,我妹都能勾搭上。”我说:“别这么说,我们只是意外在地铁上认识。”她说:“世界就这么小。”我说:“对啊。”
她问我晚饭真在这里吃?我说你妹让我吃,她说吃就吃吧,算缘分。我说你妹真厉害,读了博士。她问我还记得山头跟我说过的话,她在这里被这些该死的五金埋没,现在我亲眼看到了。她做这些,就是為了让她妹有书可读,读好书,一直读上去,一个靠一爿小店维生的家,只能出一个博士,另一个去坐柜台。我心想“你怨气不小啊,你以为读博士比坐柜台容易吗?”但我嘴上说辛苦你了,你做了很大的牺牲。她说别讲这些让人恶心的话,她还问我是不是爱上了她妹?我说没这回事,我们真的只是认识。
吃饭时,她们的爹也出现了,一个老实本分的店主,更像种地的,拿着个二两杯喝烧酒,他和她们的娘一样不知为何总是怪怪地看我,仿佛在提防什么。张玲和张琴坐在一起,更能显出这对姐妹的大不同,张琴一会儿招呼我吃菜,一会儿给她爹倒酒,一会儿跑去厨房看还在炖的一锅菜好了没,张玲则在吃饭时都是端着的,我觉得她这气质其实应该去做模特,走T台。
她爸喝下第三杯后,问我是做什么呢?
“您是指我的工作吗?”我说。
“对的,你做哪一行?”
“我坐过办公室,现在自己写点东西。”我不确定他能否听懂什么叫“写点东西”。
“多少钱一月?”他又问。
“这不好说,因为办公室现在不坐了。”
“你是说辞职了?”
“是的。”
“那现在做什么?”
我不想再回答“写点东西”,因为那不是我的职业,现在我明白他在提防什么。作为女博士的父亲,辛辛苦苦把女儿培养成才,看到她把男的带回家,当然先要打听清楚对方的情况,我估计下一步他会问我爹娘是干什么的。
不料张玲开口了,她放下筷子说:“赵肖现在就是一盗墓的。”此话一出,众人都张大嘴,我吓了一跳,她这是故意拆台。
“盗墓?”她爹说。
“对,就是挖古人的坟,你在电视里看过,这就是他现在干的事。”
“真的?太酷了。”张琴说。
“小孩子懂什么!”她娘瞥了张琴一眼,对我说小赵啊,你挖坟这是犯法啊。
“不是那样的,随便玩玩。”我说。
“你是怎么知道的?”她爹把头扭向张玲。
“我也在和他一块儿玩啊。”张玲说。
我告诉自己,没事的,我没想和张琴发展关系,被她爹娘难看有什么要紧呢,即便如此,这顿饭吃下去还是跟吃临刑饭一样。我承认张琴她娘的厨艺很不错,但我无心消受,好不容易扒拉干净碗里的饭粒,她爹还在慢悠悠喝酒,永无尽头的样子。她娘说我们去一旁坐坐吧,我趁机站起来说阿姨我要回去了。
姐妹俩送我出门,张琴一到外面就说:“姐,你们明晚带我去挖掘现场看看吧。”张玲说:“坟地有什么好看的,又没挖到什么。”张琴说:“我特感兴趣,赵肖行吗?”我没料到她会提这要求,一个女博士怎么会对挖坟感兴趣呢!我说我是无所谓,只要你姐答应。张玲说:“我有什么不答应的,想去就去呗,只要不告诉爸妈,让他们知道非昏过去不可。”我说:“那你还把这事告诉他们。”张玲说:“说漏嘴了。”
次日夜里,我们聚到一起,李潇潇见到张琴,把遇见她的经过向我问了十遍,还拉我到一边,说你小子行啊,这姑娘不比她姐难看,是不是在追她?我说不是,他说,那怎么带她一起来?我说他妈的是她自己想看看你那伟大的工程。
行,李潇潇说。
你那破摩托能载下四个人不?我问。
行,李潇潇说。
于是在张玲的座位前又塞了个张琴,路上我真担心会被交警拦下来。那晚吹起了偏南风,摩托以六十迈的速度匀速前进,张琴情绪亢奋。我想她是不是读书太无聊,想找点刺激的事做,女博士的生活在我想象范畴外,肯定要背很多教义,考很多试,再怎么我都不会去读博的。
到了山头,现场一目了然,眼前的坑早已今非昔比,严格意义上说,不能称它为坑而应称它为洞,豁开的黑沉沉的面积像一处真正的考古发掘现场。我怀疑这真是我和李潇潇干的?就靠两把铁铲,怎么能干成这样呢,我有点佩服起自己来。我们四个一排溜站在坑沿,最激动的当然是张琴,她第一回见,叹为观止,忙不迭问她姐这下面真的躺着四百年前的古人吗?张玲说鬼知道,她也是闲得牙疼,才趟了这趟水。李潇潇说不能这么说,我们会有收获的。
张琴想下去看看,我说我陪你吧。这坑的坑底离地面有三米多高,直接跳下去会崴到脚,李潇潇在坑壁上保留了一截泥土,可供中转落脚,我想这货倒是想得很周到,都他一人干的。我和张琴下去后,张琴站在干巴巴的坑底,打着手电各处看了看,深土里掺杂着不少石子,还有一节节短碎的根株,甚至有编织袋的边角料残余。张琴说她真想不到自己正站在一座古坟上,这种感觉太奇妙了,像是穿越。我说我也想象过下面是另一个世界,它能散发出强大的磁场,把我们全都卷跑带走。张玲在上面说你们在说什么呢,上来吧,快下雨了。
话音刚落,雨丝果然飘了起来。
这是我们在山头遇到的第二场雨,下得和第一场一样突兀迅猛,我和张琴刚爬上地面,雨就大了。李潇潇说,去帐篷避避吧。我问李潇潇那张防雨布呢?盖一盖。他说这么大坑哪里还盖得住,放心,不会进水的,上回验证过了!
我们鱼贯进帐篷,防潮垫还是老样子,上面的毯子脏得不成样子,李潇潇无数个夜晚在此独自卧眠,不知有没有闻到毯子上的异味。我看了张玲一眼,她坐的地方和上一次坐的差不多,她就是在那里跟我说,在这荒郊野岭,她特别想和一个男人做爱。那时我们两个人在帐篷里,现在变成了四个,李潇潇对张玲怀着爱意,我对张琴的感觉错综复杂。张琴拉过毯子一角,盖住自己的膝盖,潮气太重。我们四人听着打在帐篷上的雨声,等待它的停歇。
雨停了,我们鱼贯出帐篷,山头的空气一如既往清新。李潇潇伸了个懒腰,对着夜空舒了口长气,然后才去坑边看。这时听得他大喊一声,吓了我们一跳,我看到他抱头蹲在地上,一副万念俱灰的样子。我过去一看,坑里积满了水,这让我恍然这场雨有多大。张玲说,完了,坑都被淹了。张琴说,雨虽然大,但下的时间短,照理说不至于积那么多水。李潇潇仍抱着头,像偏头痛病人似的,他说完了,辛苦这么多天白干了。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别气馁,等明天我们拿铁桶把水舀出来。他看了看我,说:“怎么会这样呢,上次的雨那么下法,我去找防雨布,屁水都没一滴,这回也那么下法,结果淹成了河,这雨跟我开玩笑,这坑也跟我开玩笑,妈的。”
我觉得有必要说出我的想法了,這想法在我心里压了好多日子。
我说李潇潇我们不干了吧,可能这里真的不是吴兴才那混蛋的葬身之处,可能我们一辈子都找不到他的玉光剑、夜明珠和金丝腰带,可能你当初应该跟王坎把盗墓技术学精,现在就不是这个局面了。李潇潇咽了口口水,说其实吴兴才的宝物早就对他没吸引力了,自从他在档案馆发现吴兴才的另一面后,就把兴趣落到了想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人上。挖出他的坟冢,就能知道他是不是搜刮了大量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如果坟里什么都没有,就证明民众丑化了他,一个人的真实形象如此大相径庭,揭示他的本来面目才是盗墓的真正意义所在。我说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你真的那么无所事事要来打一个死了四百年的古人的主意吗?他突然捂着脸哭了起来,说自己就是一个废物,我说我才是一个废物。我们争抢着谁才是废物,张玲和张琴站在一旁,有些不知所措,后来张玲说你们够了没,能回家了吗?
我们把姐妹俩送到大门深锁的五金店,告别前张玲说她不想加入我们的行动了,她要退出。李潇潇说他会成功的,她说预祝他成功。张琴也说预祝他成功,她相信他能成功的。我想女博士说话就是不一样,能安慰人,过了今晚她就回学校了。
接着李潇潇把我送到家,我说我也暂时不想去挖了,我有点累。他说好的,你们都退出吧,他一个人就能搞定。
两个月后,我看到一条本地新闻,说经人举报,发现有人夜间在“马扎”山头进行盗墓行为,办案人员经过连夜蹲点,终将此盗墓贼抓获。经审讯,该犯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被判处两个月刑拘。我想公安干警同志你们弄错了,你们见过用一把铁铲一个铁桶盗墓的盗墓贼吗?李潇潇是假盗墓贼啊,他是故弄玄虚啊。但新闻接下去播报的内容让我目瞪口呆:鉴于此地地形特殊,相关部门立刻对“马扎”山头开展抢救式考古,发现此处正为明万历年间本地吴姓县令的坟冢所在地。该盗墓贼挖掘的地层深度离摆放棺椁的主墓室仅三十厘米距离,考古人员用科学方法进入主墓室,遗憾地发现,此墓夯土层在四百多年间已遍布二十三个盗洞,里面空空如也,连主棺内的尸体也不知去向。
我想李潇潇啊李潇潇,你阴差阳错还真找对了地儿,但你为何不再往下挖个三十厘米呢?三十厘米是多浅的深度啊!不过就算你挖到了,你的疑惑也无法解开,吴兴才的墓里是本来就没有宝物?还是本来有宝物,只是被技艺高超的盗墓贼捷足先登了?前者证明他是个清官,后者证明他是个贪官,你想认清一个古人的真面目,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你说你是不是个傻蛋。
一个月后,我见到了李潇潇。
那天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他迎面走过来。他有点胖了,精神气倒挺足,他主动跟我打招呼,分了支烟给我,我们就站在街边聊起来。
我说:“你出来了?”他说:“你知道这事?”我说:“新闻报过。”他说:“新闻就爱报这些狗屁事。”我说:“现在还行吧?”他说:“还行,我跟张玲在一起了。”我说:“可以啊,怎么追到她的?”他说:“盗墓没干成,总要找一件事来干,人不可能一件事都不干。”我说:“恭喜你。”他说:“你呢?追到张琴没?”我说:“我从没说过要追她,我连自己是不是喜欢她都不确定。”他说:“你也该考虑考虑正事了,我听张玲说她妹对你有好感,但看不出你有行动,心也就淡了,你现在没跟她联系了吧?可惜。”我说:“你少来教训我,管好自己的事吧。”
后来——很久的后来,李潇潇和张玲结婚了,我去喝了他们的喜酒,张玲没有告诉他,我跟她的事——怎么可能说呢。我们都喝得人仰马翻,喝高的李潇潇重提当年盗墓之事,俨然又把自己当成了英雄人物,张玲在旁一言不发,我想她到底怎么会爱上了李潇潇那混蛋呢。那天我也遇到了张琴,还有她爹娘,她爹娘(那个烧酒喝不够的男人和问我盗墓是不是犯罪的妇女)早就忘掉了我这号人,张琴当然没忘掉,她主动跟我打了招呼,感谢我来参加她姐的婚礼。我问她博士读完了吗?她说还有半年,半年后就要找工作了。她问我现在还坐地铁吗?我说不坐了,她说那阵子我到底在哪儿上班?我说一个编辑部。其实我很想告诉她,那编辑部我连门都没摸到就打道回府了,我坐地铁的目的只为遇见你,那句脑残的话至今还在我的手机记事簿里——陌生的女孩,我通过重重危机只为赶来与你见一面。
几年后,李潇潇和张玲生了个儿子,我又去喝了满月酒,没见到张琴,听说她找了个也是博士生的对象,正在谈婚论嫁,李潇潇的儿子生得白白胖胖,有几分像他。几年的几年后,有一天,李潇潇骑着摩托车带儿子在路上蹦跶,经过一个没有摄像头的十字路口时,与一辆装满泥沙的车子相撞,泥沙车侧翻,将他整个身子压在車下,他没来得及叫一声就死翘翘了,儿子也死了。这些都是后话,与我在街头相遇的那一天,他不可能知道等待他的厄运,他的脸被阳光照着,笑得特别灿烂,仿佛他的人生即将展开一片美好的蓝图。我为他感到高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心情也不错,好像我也理应得到一份似锦的前程。
那天的天空很蓝,微风和煦,阳光明媚,生活待他、待我都不薄,这就够了。
责任编辑:李 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