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
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共有88家企业(以下简称“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了109家农业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88家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为207.45亿元,109家境外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1.85亿美元;境内企业的资产总额1752.4亿元,境外企业的资产总额18.24亿美元。
2016年,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净额(以下简称“投资流量”)7757.3万美元,较2015年的18765.38万美元下降了58.7%。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农业对外累计投资总额(以下简称“投资存量”)为143163.7万美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316.3万美元,增长43.4%。
从投资流量的区域分布来看,2016年对亚洲的投资规模最大,达2390.55万美元,占比30.8%;对非洲的投资规模位列第二,投资额为1738.02万美元,占比22.4%;对欧洲的投资额为1725万美元,占比22.2%;对南美洲的投资额为1115.81万美元,占比14.4%;对北美洲的投资额为687.91万美元,占比8.9%;对大洋洲的投资规模最小,投资额为100万美元,占比1.3%。亚洲、非洲是山东省农业对外投资的重点区域,合计占投资流量总额的53.2%。
从投资存量的区域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亚洲、大洋洲、非洲、欧洲、北美洲和南美洲。其中,在亚洲的投资存量最大,为60819.33万美元,占比42.5%;在大洋洲的投资存量位列第二,为32884.94万美元,占比23.0%;在非洲的投资存量位列第三,为20025.88万美元,占比14.0%;在欧洲的投资存量为13381.63万美元,占比9.3%;在北美洲的投资存量为10354.91万美元,占比7.2%;在南美洲的投资存量最小,为5697.03万美元,占比4.0%。山东省农业对外投资存量主要集中在亚洲、非洲和大洋洲,三大洲合计占投资存量总额的79.5%。
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共设立境外企业109家。从产业分布看,农业企业34家,占109家境外企业总数的31.2%;林业企业10家,占比9.2%;畜牧业企业6家,占比5.5%;渔业企业19家,占比17.4%;农副产品加工业11家,占比10.1%;农林牧渔服务业9家,占比8.3%;其他产业20家,占比18.3%。可见,农业、渔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的前三位行业。
2016年,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流量总额7757.29万美元。其中,农业的投资流量2565.96万美元,占比33.1%;林业的投资流量580.11万美元,占比7.5%;畜牧业的投资流量660.43万美元,占比8.5%;渔业的投资流量1860.16万美元,占比24.0%;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投资流量1041万美元,占比13.4%;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投资流量113万美元,占比1.5%;其他产业的投资流量936.63万美元,占比12.1%。可见,农业、渔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是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流量排名前三位的行业。
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存量总额143163.72万美元。其中,农业(种植业)的投资存量50458.76万美元,占比35.2%;林业的投资存量10567.75万美元,占比7.4%;畜牧业的投资存量4420.5万美元,占比3.1%;渔业的投资存量11461.08万美元,占比8.0%;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投资存量17589.46万美元,占比12.3%;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投资存量1255.96万美元,占比0.9%;其他产业的投资存量47410.21万美元,占比33.1%。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渔业分别是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存量排名前三位的行业。
在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的88家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64家,占企业总数的72.7%;股份有限公司12家,占企业总数的13.6%;私营企业7家,占企业总数的8.0%;外商投资企业2家,占企业总数的2.3%;国有企业2家,占企业总数的2.3%;其他类型企业1家,占企业总数的1.1%。
对外农业投资是国家“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国际化以及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目前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虽然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规模不断提高,但是,总体来看,投资规模仍然偏小,山东省农业企业对外投资仍处于初级阶段。第一,目前山东省“走出去”的企业数量还是很少,尤其是国有企业,在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的88家企业中,国有企业仅占两家。第二,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的境外企业规模偏小。截至2016年底,109家境外企业总资产18.24亿美元。其中,资产总额10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有3家,占企业总数的2.8%;资产总额在5001~10000万美元之间的企业2家,占比1.8%;资产总额在1001~5000万美元之间的企业27家,占比24.8%。第三,目前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的境外企业,绝大多数处于分散经营的状态,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未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第四,目前山东省涉农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人才结构尚需优化。由于受到种种条件的制约,涉外农业企业一直缺少具有国际化战略思维、熟悉东道国民族风情和精通国外法律法规、技术、跨国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近年来,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领域已发展到多个领域,主要包括农业(主要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等。但是,从109家境外企业的产业链建设情况来看,截止到2016年底,不同产业链环节业务的累计投资额143163.72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5%。其中,境外企业在生产环节的投资金额最大,共计44417.97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31.0%;在加工环节的投资金额位列第二,共计14364.3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10.0%;在仓储环节的投资金额为2402.2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1.7%;在物流环节的投资金额为2311.8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1.6%;在其他业务环节的投资金额为79667.45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55.7%。
总体来看,山东省境外企业在海外的农业投资主要集中在生产、加工等农业产业链的低端环节,而在仓储、物流等附加值较高环节的业务较少。这表明,山东省境外企业在农业产业链的高端环节尚有待突破。
虽然近年来山东对外农业投资领域不断扩大,涉农投资金额不断增多,但由于缺乏对外投资的总体战略及规划,对外农业投资活动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在决策前未对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论证,导致部分对外农业投资项目投资收益率低,甚至存在亏损的现象。具体来说,缺乏境外农业企业统一的总体规划和投资指导,政府尚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不能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对外投资企业状况;另外,由于对外农业投资企业缺乏政府的投资引导,加上“走出去”企业与东道国信息不对称,企业难以了解对方市场需求和投资需求,容易造成投资损失。
一是财政补贴支持力度不够,保险支持体系不健全。从2015年起,农产品出口补贴被全面取消,农产品出口的信贷被限制。农业企业投保的境外险种本来就少,补贴资金额度较小,企业出口和资源回运保费补贴项目被取消后,增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此外,农机购置补贴境外延伸政策目前尚未覆盖一些常用大型机械、加工设备等,使得境外企业无法得到这方面的财政补贴。二是税收优惠体系不完善。保障国家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是农业企业对外投资的主旨之一。但是,企业将产品返销回国时存在双重征税的现象,加大了企业成本。国内出口到东道国的农业生产资料,例如,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税费繁重,成本过高,不利于农业企业对外投资持续健康的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对外农业投资的发展,提高对外农业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获得稳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对外农业投资工作:
在开展对外投资前,对外农业投资的企业应广泛收集被投资国有关的制度环境、市场结构、文化习俗、宗教信仰等多方面的情况,尤其应重视文化差异。决策过程中,企业应在充分了解己方优劣势情况下,深入开展对被投资国的调研,明晰双方的差异,防范于未然。经营过程中,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意识,采取必要风险分散策略,包括投资方式多元化、融资渠道多元化、投资结构多元化和保险等,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实行生产经营本地化战略,降低风险和矛盾产生的可能性;理性地对产品进行定价,预先获得风险补偿准备金,尽可能减少损失甚至全部补偿风险导致的损失;当农业跨国企业在被投资国遭受不公正待遇时,应学会运用被投资国法律和国际法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对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的安排,制定灵活的生产和市场战略,避免农业企业被投资国政府在实施征用、国有化或没收政策后被征用的风险。
政府一方面应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如健全金融支农制度、完善财税农业信贷保险制度。在健全金融支农制度方面,政府应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如同扶持国内农业那样为境外企业提供优惠贷款,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地进入农业领域。在完善财税和农业信贷保险制度方面,政府应加强双边税收谈判,加大对农业企业重点投资领域的中长期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开发适应涉外农业企业经营和投资安全需求的特殊险种。另一方面,政府应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把一部分资金用于培育农业技术人员和发展农业科技。
要建立一批强大的农业企业集团,培育出大型的农业跨国公司,从而借助农业企业集团的力量增加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建立强大的农业企业集团主要靠市场机制自身的力量来实现,农业企业间要本着自愿和优势互补的原则,进行企化间的联合和合作,实现培育出大型农业跨国公司的目的,这不仅可改变在国际市场上每个农业企业为自身利益而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还可通过它们的联合使优势最大化,扩展利润空间。建立“联盟”“商会”或“协会”性质的协调机构,了解、研究拟投资国的政策、法律、人文、自然等环境因素,既为走出去企业迈出第一步奠定基础,又为已经走出去的企业协调各方关系服务,促进境外企业形成合力,增强竞争力。我省农业企业在进行投资中也应吸取发达国家和国内兄弟省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成功经验,充分运用投资所在国的资源,大力开发农业新技术和新型农产品,努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国际品牌。
当前,我们拥有许多可利用的高等教育资源,要充分发挥这种优势,加快推进“走出去”战略所需紧缺人才的培养步伐;采取政府适当资助,企业和高校密切合作的办法,使得人员培养能够将理论与业务相结合,培养造就精通业务、熟悉规则的高层次跨国型经营人才;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实行教育的“引进来”和人员的“走出去”形式进行培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率。境外投资企业还应努力培养本土专业人才。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鼓励国内农业科技人员赴国外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有关出国人员保留在国内的原有职务、岗位,以及不因驻外而中断评级、提拔等政策规定,切实解决农业科研单位的人员到国外工作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