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
经常可以看到商场、饭店前整整齐齐地站着一排排身穿制服的年轻男女员工,在领班的带领下像军事训练一样操练礼仪、接受职业规范训话,然后齐声高呼类似于口号的誓言。据说,这么做可以振奋员工精神、加强他们的团结一致和集体忠诚。
這种仪式化的忠诚操练是否真的能对每个员工产生预期的影响,这里姑且不论。倒是有一点颇为令人费解,那就是,为什么这种类似阅兵式和正步走的仪式非要在店堂外的大马路边演示不可,而不能在内部悄悄进行?
社会心理学为这种行为提供了解释——马路边的演示演示的是一种仪式化的“组织忠诚”。就像所有的仪式一样,忠诚仪式不仅需要有被组织了的人群,而且还需要有观看和见证仪式的观众。儿时就有被注视的需要,也能被他人的注视反馈所激励,这就是中国老话所说的“人来疯”。你不当他一回事,看见了只当不看见,他就会觉得无趣,慢慢也就安静下来。对于集体来说,仪式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形成一种与“外人”相区别的“我们”。大马路不仅提供了演示仪式的场所,而且也提供了来来往往的观众。观众的注视强化了仪式的心理反馈激励,也加强了参与者对“我们”的群体认同。
美国心理学家卡尔·维克认为,“组织”有一种共同预期结构,这些预期是和角色密切相连的,因为“角色会界定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对他人和自己应该有什么样的预期”。仪式化的组织——譬如需要“宣誓”加入的教会、帮会、团体等等——尤其能起到这样的作用。需要宣誓加入的政党就比不需要宣誓的更体现某种共同预期的结构。组织化过程特别强调具体的“可见行为”,而不是个体真正的意愿选择。可见仪式化的行为是做给别人看到,并通过别人的眼睛被自己看到。这样的行为成为组织内的“互相连锁行为”。企业的忠诚仪式所起的就是这种作用,那些本来不过是来打工讨生活,靠每日辛苦换取微薄工资的下层员工被迫与其他人,包括他们的老板,连锁在一个虚幻的利益和忠诚共同体中。这种忠诚实际上是雇主为了自身利益,希望在底层员工那里诱发出来的“共同确认”。
美国心理学家艾瑞克·弗洛姆曾指出,现代社会中“共同确认”的心理效果是一种有社会危险性的羊群效应。他说:“关于社会成员的精神状态,人们在观念上的‘共同确认非常具有欺骗性,与理性和精神健康毫不相干。我们可以说‘两个人发了疯,也可以说‘上百万人发了疯。数百万人都有同样的恶习,这并不能把恶习变成美德;数百万人都犯了错误,这并不能把错误变成真理;数百万人都患有同样的精神疾病,这并不能使这些人变成健全的人。”
大马路边的忠诚仪式,过路人大多不太理会,而只是置之一笑,将其视为不过是商业的花招和噱头。但是,其他一些仪式化的共同确认戏码却在学校里不断上演,例如,数千学生在操场上集体为父母洗脚的孝道仪式,幼儿园里小朋友们统一着汉服,拜孔子,背诵《弟子规》的国粹文化仪式……这些仪式虽然内容变了,但还是令人想起“文革”时代的“三忠于四无限”和重庆“唱红打黑”时代的“唱读讲传”(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
仪式是一种团队化和和组织化的表演性展示,它让人不知不觉地丧失自我;而组织化仪式的根本作用正在于有效而正当地消除个人存在的意识和行为选择的意愿,让个人融入到一个激情冲动的情绪性集体中去。以前人们所熟悉的各种批判会、声讨会、游行等等都是这种性质的仪式。
正因为“忠诚”和“信念”已经变得太不确定、太不牢靠、太虚假空洞,所以才会需要不断地用夸张的仪式行为来测试和演示。很难想象,在亲人或其他牢固可靠的伙伴关系中人们会需要用这种方式来考验或表演彼此间的忠实和信任。仪式不是实质的外显,而只是内在缺陷的掩饰,它虽然绚丽,但却不过是一个表面的虚假涂层。
(选自2015年8月20日《中国新闻周刊》,有删改)
【解 读】
“忠诚”是指出自内心的效忠,真心实意的尽力。从某种程度上说,忠诚是一种素养,一种信念,一种品德。作为素养,它是展示人的精神面貌与能力水平的,需要亲身实践长久训练,方能修炼而成,继而夯实提升;作为信念,它是支配人的行为的,可以支撑一个人为达到目的而锲而不舍,勇毅前行;作为品德,它是表现稳定的心理特征或倾向的,能够通过具体细微的言行表明尽职尽责的担当,真心实意的情怀。在“仪式化的‘忠诚”这一标题中,用“仪式化”来修饰“忠诚”,自然表明作者对这一仪式化做派的反感与否定。“据说,这么做可以振奋员工精神、加强他们的团结一致和集体忠诚”中的“据说”一词表明后面的这个结论不是作者认可的,仅仅是他人的说法而已。而强调“有一点颇为令人费解”,正是亮明作者对“这种仪式化的忠诚操练”不安排“在内部悄悄进行”而偏要“在店堂外的大马路边演示”这一做法的质疑批评态度。作者从社会心理学中为“马路边的演示”找到了一种解释,原来这种演示是一种仪式化的“组织忠诚”。作者援引美国心理学家卡尔·维克的观点,进一步揭示这种仪式化的“忠诚”的根本动机,原来搞这种仪式化演示需要产生一种“可见行为”,是通过演示“做给别人看到,并通过别人的眼睛被自己看到”。参与这种仪式化演示其实并“不是个体真正的意愿选择”,而活动的组织者则希望以此产生“共同确认”的效果。作者揭示这种仪式化演示的动机,其实就是揭露这种行为的虚假性。对待这种虚假性的“忠诚仪式”,应该如何对待呢?作者认为“置之一笑”,不必理会,才是正确的态度。毕竟它是活动组织者“商业的花招和噱头”,且让它自生自灭好了。
然而,这种“忠诚仪式”蔓延开来,后果非常严重。作者对在学校里不断上演的一些仪式化的共同确认戏码非常痛心,认为数千学生集体为父母洗脚的仪式,小朋友统一着汉服,拜孔子,背诵《弟子规》的国粹文化仪式简直与“文革”时代的“三忠于四无限”和重庆“唱红打黑”的“唱读讲传”一样滑稽可笑而贻害无穷。因为这种“忠诚仪式”会产生危险性的羊群效应,最终会“让人不知不觉地丧失自我”。当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忠诚”的不牢靠、“信念”的虚假空洞,所以组织者“才会需要不断地用夸张的仪式行为来测试和演示”。作者一针见血地揭示仪式化忠诚的实质是对“内在缺陷的掩饰”。
当然,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这种仪式化的“忠诚”。尽管仪式化活动的组织者或许真的出自“商业的花招和噱头”的目的,或者出于宣传自身、扩大影响的需要,无论如何,至少说明组织者有了某种自觉的意识,有了改变现状的努力。譬如作者列举的数千学生在操场上集体为父母洗脚的孝道仪式,至少说明学校领导意识到了现实生活中中华传统孝道的缺失,意识到了呼唤孝道回归的重要,也做出了倡导并践行孝道的切实努力,虽然这一活动存在“演示”“仪式化”的嫌疑,也不可能起到让参与活动的全体学生从此就完全成为能自觉行孝道的人,但至少在参与活动的学生与家长的心田里种下了孝道的种子,只要提供合适的空间,给予一定的时间,细心呵护、真诚鼓励这种孝道行为,学生与家长日渐懂孝道之理、行孝道之实必然可期。所以,从这一角度看,我们大可不必完全排弃这种仪式化的“忠诚”。更何况,在教会、帮会、政党等团队中必须建立自己的教义、宗旨、信仰,要有自己明确的学说规范、共同的理想信念,这种“宣誓”仪式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它起着强化信念、明确使命、激发动力、振奋精神、规范行为的重要作用。
[作者通联:湖南永州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