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灵燕
2017年,海门市被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目前,全市239个村、8203个村民小组基本都已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和清产核资的基础性工作,进入了公开公示、查漏补缺和总结上报阶段。对有经营性集体资产的村,改革接下来将进入股权设置与量化及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阶段。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为副组长,35个相关部门和区镇为成员单位的海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市12个区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指导意见、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是列入考核。市委市政府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列入对区镇四个全面考核的内容,各区镇都将改革列入对村的重点考核内容。
三是研究出台改革文件。经多方调研,出台了《海门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海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暂行办法》《海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海门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海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办法》、《海门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全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纲领性意见。
一是宣传发动,夯实民众基础。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市农办通过主动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开设专题宣传栏节目;在微信公众号推广专题新闻;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解读重点政策等多种形式,解除了群众的疑惑,据初步统计,全市悬挂宣传标语394条、张贴标语890张。这些奠定了推进改革的广泛群众基础。
二是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力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6期专题培训班,并召开了多次推进会议,培训对象覆盖到区镇分管领导、农经服务中心主任、各区镇负责指导镇级、村级的具体工作人员、所有村具体负责业务工作的村会计等,覆盖面广,培训力度强,为深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财政扶持,强化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财政支持,2018年落实了1300万元的资金用于推进改革以及对村居的专项补助,并把这项工作列入市政府50项民生工程。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分三步走——摸家底、定身份和配股权,海门市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镇村两级在符合法规政策前提下,经民主协商,可实行“一镇一策”或“一村一策”。
一是在成员身份确认中,市出台了指导意见,列出14种可以确认的情形和5种不可以确认的情形作为参考,各村结合中央和地方再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民主协商。重点是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稳妥开展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并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备案机制,确保做到“复杂问题民主化、民主问题程序化”。
二是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将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摸清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据、账实相符,并将清核、评估后的资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向村民公示。
三是对已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并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在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预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等必须经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区镇政府备案后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四是资料留痕留档到位。高度重视工作留痕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清查核实、公开公示、讨论表决时,特别是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解决疑难问题时,确保“程序合法”,在记录会议记要、留存出席人员签字和现场照片、视频等时,均确保一一对应,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备查。
为确保改革工作在基层推进时不走样,市农办联合财政局、纪委等多部门组成3个督查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就目前改革进行中的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开展情况分赴各区镇、村开展督查。
一是督查形式多样。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汇报);看文件、台账资料、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查账、看现场等多种方式对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督查。
二是重点突出。在成员身份确认中,着重看镇村两级有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身份确认意见或方案、有无成员签字环节及村级确认办法是否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等环节;在清产核资中,着重对机构的组建,资产登记、清查、核实及审核公示、结果确认等环节督查。
三是对问题处理。针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督查结果将进行专项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结合市政府政务督查和市委大督查工作,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