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胜
2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2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监督工作计划作为工作要点的附件)。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聚焦中央和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着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上海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积极贡献。围绕这一总体要求,201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体现出三个方面的鲜明特点。
议题确定突出服务大局 注重问题导向
确定监督议题是常委会实施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把握监督方向,提高监督实效的首要环节。为确定好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议题,市人大相关工作部门从去年10月中旬开始启动监督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精心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议题选取的基本原则,做到“三个紧紧围绕”:一是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开展选题,为上海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二是紧紧围绕政府和社会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一府两院”补好“短板”;三是紧紧紧围绕人大代表和市民百姓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使监督议题真正能够聚焦重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建议;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和综合信息发布平台,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监督议题建议;向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函,征询监督议题建议,共收集监督议题86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时将这些建议提交给各委员会,作为酝酿监督议题的重要參考,并加强了与各委员会的沟通,召开了建议项目分析论证会。经过几番酝酿,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及风险防范、“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本市0—3岁婴幼儿托育、法律监督工作等开展专项监督,在听取和审议0—3岁婴幼儿托育情况的报告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及风险防范情况的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时开展询问。同时,增加执法检查的数量,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凸显人大法律监督的职能。
推进“全链条式”监督 打造“闭环”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执法检查六个环节工作的要求,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后,市人大财经委开展了跟踪调研,提出评价意见,并首次将市政府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在监督环节上实现了“全链条”和“闭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做好执法检查选题、搞好组织工作、全面准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认真进行审议、推动改进实际工作、向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等六个环节工作,形成完整工作体系。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道路交通问题,在去年开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同时,为做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后的跟踪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将委托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进行跟踪检查,跟踪检查报告拟提请常委会书面审议。对今年开展的五个执法检查项目的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后,视情将“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实现对法律实施情况“全链条式”的监督。
改进监督方式
提高监督实效
今年,市人大将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主要突出“四个环节”:
一是改进调研方式,提高调研成效。落实好中央提出的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和市委提出的在全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为主题的大调研活动,有关委员会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监督过程中,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倾听各方呼声,了解各方诉求,找准问题症结,汇集民意、民智,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推进“一府两院”切实解决一些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
二是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监督过程中,要邀请更多相关专业领域人大代表参加调研活动,并通过大数据、手机APP“随手拍”将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即时传送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关委员会和常委会宣传工作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策划,以坚持问题导向的专题报道方式,找准宣传切入点,全过程反映监督工作从启动至整改结束的全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倒逼”作用,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加强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要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水平。倡导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择1—2项其他委员会组织实施的专题调研活动,提前介入有关监督项目的调研工作。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常委会和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要认真研读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调研报告以及有关参阅材料,为审议发言做好准备。审议发言时,要简明扼要肯定成绩,直截了当指出问题,提出的建议要有针对性,对策措施要具体、明确,便于“一府两院”相关部门会后研究处理。要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的形成质量,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要进一步改进审议意见的写法,全面准确把握常委会和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发言要旨,站在常委会的高度提出“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应当整改的若干具体问题,使审议意见内容更加直接、清晰、准确,逐步向清单化方向靠近,便于“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和回应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要对照审议意见清单,逐一作出评价和提出建议。
四是继续开展市、区两级人大联动监督。根据工作需要,选取城市公共安全及风险防范、“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专项监督和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等开展联动监督,提高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