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食品药品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福建 泉州 362000)
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十九条规定申请生产许可的,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本文主要针对2017年度泉州市认证中心组织的415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各项数据,指出存在的严重和共性的问题,分析原因和表现形式,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383家,未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32家。
2.企业申报产品分布情况。
对415家企业的现场核查资料分析,共发现问题项2641条,其中轻微问题项2468条,严重问题项173条。
序号核查项目问题项范围问题项总数出现比率1生产场所1.1.1-1.3.375128.44%2设备设施2.1.1-2.988333.43%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3.1-3.2.2511.93%4人员管理4.1-4.335213.33%5管理制度5.1-5.759522.53%6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6.190.34%合计432641100%
序号核查项目问题项范围轻微问题严重问题问题项总数1生产场所1.1.1-1.3.3709427512设备设施2.1.1-2.9842418833人员管理4.1-4.3327253524管理制度5.1-5.753461595
序号核查项目问题项目出现频次占严重问题项总数的比例%1生产场所1.2.1105.78%2生产场所1.3.2116.36%3设备设施2.995.20%4人员管理4.11610.98%5人员管理4.295.20%6管理制度5.11810.40%7管理制度5.22313.29%
序号核查项目问题项目出现频次占严重问题项总数的比例%1生产场所1.2.22469.97%2生产场所1.3.11807.29%3生产场所1.3.21696.85%4设备设施2.51636.60%5人员管理4.11566.32%6管理制度5.12008.10%7管理制度5.22008.10%
从现场核查资料看,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生产,但仍有部分企业未能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的相关规定、标准及要求认真实施、规范经营,致使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无法通过,企业未能顺利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投产经营。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科学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的一次性通过率,现就企业现场核查资料整理出的一些问题项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做总结分析如下:
国家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相应食品种类的《良好规范》、《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强制性或推荐性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选址,厂区、车间及库房的设计规划。但目前有不少企业对国家相关要求不清楚,或理解不够透彻,因而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应付现场核查的情况比较普遍。
体现在车间清洁作业区与准清洁作业区未有效隔断;车间、库房墙面剥落、渗水、有霉斑;车间密闭性不强,防蝇虫措施不到位,现场发现苍蝇;卫生清洁工作有欠缺,窗台墙角等卫生死角有污垢及食物残渣;库房物料未分区分类别存放,标识内容不完整(1.2.1/1.2.2/1.3.1/1.3.2)。
生产设备设施是食品生产的关键,设备设施的性能、精度、清洁卫生关乎产品质量及安全,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基本能满足生产需要,但配套辅助设备设施均存在一定的缺陷。多数企业主认为只要主要设备在,能生产出产品就可以了,其他都是比较无关紧要的,但是细节决定成败,往往是一些没注意的细节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体现在设备卫生清洁不到位,食物接触面有食物残渣、铁锈;车间排水不畅,排水沟有积水;更衣室工作鞋及便鞋混放,洗手消毒设施故障;设备、物料上方照明设施缺防护装置;车间通风排气设施不足,现场油烟、蒸汽弥漫;检验设备缺失或故障,未提供检定或校准证书,标准溶液未配置(2.1.2/2.2.2/2.5/2.6/2.9)。
企业员工培训教育考核档案不全,开展的培训没有针对性,在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中,未结合各具体岗位职责分解进行,未有效开展企业年度培训及岗位培训。
体现在关键岗位人员现场考核不合格,对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检验员能力无法胜任出厂检验工作要求;职工培训工作不到位,员工着工作服出入生产车间,操作人员头发外露、佩戴首饰;一线员工未提供健康证明(4.1/4.2/4.3)。
企业未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操作性差,导致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未按规定程序方式完成;有的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对制度的宣贯、培训不到位,致使制度未有效运行;企业制度管理缺乏规范性,制度文本修订不及时,国家修订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未及时纳入企业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文件未能有效的执行。
体现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有效落实,原料供应商资质材料不完整,当批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缺失或不完整;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落实不足,关键控制环节、产品检验记录不完整或造假;企业安全自查工作落实情况略有不足(5.1/5.2/5.5)。
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的作用,通过新闻报道等形式使企业对食品生产许可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比较明确的认识,在思想上树立生产许可与时俱进的观念,才能使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促使企业化被动为主动,使食品生产许可这项工作从国家市场准入措施转化为企业求生存、谋发展的自觉变化,引导企业真正使用国家规定的各项规范、标准指导各项生产,按照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扎实的去落实和实施。
企业要深刻认识加强人员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制度,通过授课、讨论、自学、实操、考核等方式对食品加工人员以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促进各岗位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意识和责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适应市场变化、增强竞争优势,培养企业的后备力量,保持企业永继经营的生命力。
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完善的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企业的生产效率科学有效、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标准化,保证产品质量;制度的有效落实有助于企业将食品的生产及管理工作数据化、科学化、标准化,提高产品溯源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企业的监督检查,是巩固企业获证后能否规范生产经营的重要监管措施,可尽量避免企业在通过许可现场核查后,并没有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状态,在思想观念、质量管理上,又回到取证前的样子。采取日常监管、飞行检查、定期抽检等监管措施,能有效督促企业用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理念指导各项工作,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自觉地、持之以恒地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经营,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水平。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企业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学习,制定严格且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努力提高各岗位人员业务素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