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
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我刚走出学校大门,意外地接到了四哥的电话。
四哥说,兄弟,我是四哥啊,好久没见面了,今天进城办事,想约你聚一聚。没其他人,就我一个,我在小广场乡村菜馆,你过来吧。
四哥的声音随风声飘来,忽高忽低,忽轻忽重,仿佛来自于遥远的世界。
我犹豫了一下,有点为难地说,好的,四哥,我这就过来。
我之所以犹豫,是因为四哥是乙肝病菌携带者。几年前,他患上了乙肝,一度非常严重,传染性特别强。医生警告他,必须小心护肝养肝,尤其要少劳累,禁喝酒,否则,他的乙肝极可能恶化。我不知道,当我们对桌而坐共进晚餐的时候,我该怎么面对?叫他用公筷吧,我说不出口;不用公筷吧,又担心被传染。哪怕是好弟兄,我也不想与他共享乙肝这鬼东西。
不过,我实在无法拒绝四哥。要知道,四哥家与我家是多年的亲戚,父辈交往甚密。四哥有五弟兄,他排名第四,我从记事起就叫他四哥。四哥比我大两岁,我们从小在一起厮混,用老家的话说,是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可以这样说吧,我们住过同一个村庄,走过同一条路,放过同一头牛,爬过同一棵树,钻过同一个林子……不是兄弟,胜似兄弟。从小学到中学,我们上同一所学校,读同一个班,接受同一个教师的教诲。后来,他读中专,我读中师,虽不同校,却同处一座城市,隔二差五总会聚聚。毕业后,我们都被分配到花嘎,他在政府,我在中学,工作性质虽然不同,但却不妨碍彼此交流。直到七八年后,我考进六盘水八中,他仍在花嘎工作,因为距离较远,彼此工作太忙,见面的机会这才少了。掐指算算,我和四哥已经快一年没见面了吧。这些年来,各忙各的,疏于联系,都快相忘于江湖了。很意外,那个残阳西下的下午,我忽然接到他的电话。虽然心有顾虑,我还是决定去见见四哥,一起吃顿饭。不管怎样说,他来到我的地盘,于情于理,我得尽尽地主之谊。
走进乡村菜馆,看见四哥独自坐在一张靠窗的桌子旁。他戴着眼镜,穿着黑西服,看上去比以前的四哥小了一圈。我的意思是说,他瘦多了,脸颊凹陷下去,下巴显得又尖又长。头发白了不少,闪耀着刺眼的光芒。桌子上放着一把茶壶,不用看,我就知道里面装着小餐馆常用的那种劣质茶水。见了我,四哥愣了一下,从座位上跳起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连声说,兄弟,你来了,我还担心你不来见我呢。
怎么会呢,四哥,我们是兄弟啊。我握了握四哥的手,表示强调。
我们对桌坐下。四哥倒了两杯茶水,把一杯放到我的面前。茶水酱红色,有点像血浆,端起来喝了一口,又苦又涩,还有种粘糊糊的感觉。这破馆子,搞的啥子东东,怎么比马尿还难喝。四哥也喝了一口,眉头立马皱了起来,大声叫喊服務员。一个穿红色毛衣的姑娘跑过来,四哥朝她吼道,怎么搞的?这茶还能喝吗?去,有什么好茶,重新泡一壶。红毛衣说没有,店里历来用的就是这种茶,四哥把桌子拍得山响,吼道,别哕嗦,叫你换你就换,又不是给不起钱。红毛衣满脸委屈,嘴巴翘起多高,似乎能挂得稳一瓶子。我赶紧打圆场,叫她换一壶凉白开。姑娘寒着脸,气呼呼地走了。四哥指着她的背影说,妈的,这些开馆子的咋都这破德性啊,地沟油、添加剂、病猪肉、毒大米……什么都敢往桌子上端,不毒死人不罢休。你说,一壶破茶水值多少钱嘛,他们偏要作假,偏要害人。我安慰了他几句,叫他别较真,吃什么喝什么都不要紧,主要是两兄弟好好聊聊。
四哥的脸色这才舒缓下来。这时,那个穿红毛衣的姑娘跑了过来,把一壶白开水放在桌上。我拿了两个一·次性杯子,给四哥倒了一杯,又给白己倒了一杯。姑娘递上点菜单,小心翼翼地问,两个大哥,你们想吃啥?四哥接过菜单,看了看,又递给我,叫我拿主意。我看了看,对四哥说,干脆整个排骨火锅吧。四哥说可以,顿了顿,又补充说,这天气,吃火锅最好了。
等菜期间,我们喝着白开水,拉拉杂杂地说着废话。确切点说,主要是四哥说,我听。四哥告诉我,他仍然在花嘎乡文化站上班,由于条件所限,文化活动根本无法开展。他的主要任务就是跑村串寨,给农户安装小锅儿(即卫星电视接收器)。四哥说,我们那山旮旯头,能整什么文化事业啊?所谓的狗屁文化,就是让老百姓看上电视节目罢了。按四哥所说,他的工作应该很轻松,过的是悠哉乐哉的神仙日子。没想到,四哥接下来却发了一通牢骚,说领导们才不管你负责哪块工作呢,在他们的眼里,你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可以用来铺路,垫桌子,垒台子,砌墙。至于干什么,这主要取决于他们的心情。一块砖能抗议什么呢?什么都不能,只得任由别人扔来扔去,渐渐破了,缺了,毁了,废了。说着说着,四哥面露悲戚之色,仿佛自己就是那块破损的旧砖头。
这时,排骨火锅端上来了,热气腾腾的,屋里顿时飘满了诱人的香味。红毛衣上了蘸水、碗筷、配菜,换了一张笑脸问,两位大哥,喝酒吗?
我想起四哥的病,就说,不喝不喝,直接上饭吧,肚子早就饿瘪了。
红毛衣转身要走,四哥却把她叫住了:等一等,先上点酒。
红毛衣问,大哥,上白酒还是啤酒。
四哥看了我一眼,说,上几瓶山城啤酒吧。
我赶紧阻拦:四哥,算了吧,酒就不喝了。
不,多少得喝一点,两兄弟难得见面,喝点助兴吧。你们这些搞文学的,不是总说酒是最好的语言吗?
可是,你的……身体。我忍了忍,没有说出乙肝那两个字。
兄弟,放心吧,我的病已经好了。我这次来,一是为了交工作资料,二是为了查身体,昨天,我去市医院做了彻底的检查,医生说我的乙肝已经转阴了。
我还想说什么,红毛衣已经把6瓶啤酒放到桌子上,快手快脚地拧开了盖子。头小肚子大的酒瓶·排排摆开,像一颗颗拉开引线的炸弹。四哥取下鼻梁上的眼镜,擦了擦,戴上,拿起一瓶啤酒,仔细查看上面的出产日期。红毛衣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指着标签说,大哥,放心吧,不会害你的。
四哥摆摆手,行了行了,你去忙吧,有事再叫你。
红毛衣走后,四哥把二颗炸弹推到我的面前,说,每人二瓶,谁也不吃亏。
我不好再说什么,担心扰了他的兴致。四哥拿起筷子,做了个动手的姿势,笑着说,兄弟,开干吧。我的心罩忽然紧张起来,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乙肝病菌似乎正倾巢而动,龇牙咧嘴,随时准备对我发起攻击。我承认,我是个胆小鬼,懦夫,四哥把我当好兄弟,我却害怕他的乙肝病菌。此时此刻,我其实挺想说一句话:四哥,你还是刚公筷吧。
可是,我无法说出口。试想一下,我怎么说得出口?
四哥微笑着,夹了一块硕大的焦黄的排骨放进我的碗中,又给自己夹了一块。随后,他放下于中的筷子,拿起另一双筷子,说,兄弟,吃吧。
那一刻,我如释重负。看着鼓着腮帮子啃骨头的四哥,我的脸不由发烫发热,火烧火燎。四哥虽然没有看我,但我却感觉他的眼光穿过我这张虚伪的脸,一直看进我暗黑的心底。在他的眼中,我还算兄弟吗?白私、龌龊、要心眼、打小算盘,这样的弟兄还算弟兄吗?也许,只能算小人,混球一个。别说他,连我都有点看不起白己。为了掩饰窘态,我端起酒杯说,四哥,这杯酒,我敬你,我干了,你随意。
怎么能够随意?四哥说,你干多少,我就干多少。
大块吃肉,大杯喝酒,想聊啥就聊啥。这样的聚餐,我已经很久没有过了。也许,只有遇上那些知根知底的故人,才有可能这样放纵。几杯酒下肚后,四哥的瘦脸泛起了·层黑红的颜色,有点像猪肝。四哥吃得少,喝得多,说得也多。他似乎忘记了喷香的排骨,不停地说,不停地喝,却很少动筷子。我试图控制他,叫他多吃肉,少喝酒。他嘴巴答应着,却很少去夹菜。没想到,.年不见,寡言的四哥竟然变成了话唠。我担心他的身体,就不停地招呼他吃菜,四哥却不上当,他高举杯子说,兄弟,你不要担心,我心里明白得很。别总苦着一张脸,让我们痛痛快快喝上几杯,好不?
我能说什么呢,只得点头称是。
四哥说,兄弟,还记得我们在顺场中学读书的口子吗?他妈的,那些日子真苦啊,不过想起来真有意思。每个周末,我、你和梁荣(我的表哥,后来当了花嘎医院的医生),都要走几十罩山路,回家拿下一周的口粮。你还记得我们走过的那些地方吗?打儿岩、狗钻洞、王家垭口、管家大沟、高坡、撑腰岩、关牛岩洞……几乎每个周日,我们都要从那些地方走一次。那时候我们真小,我最大,也不过15岁。刚进初一的时候,觉得时光多么多么漫长,担忧那么难走的路,不知多久才能走完。没想到,不知不觉之中,我们就把那条路走完了。不知不觉之中,我们就有了工作,成了家,立了业。不知不觉之中,我们都已经二十老几,嘴巴上长出了青油油的胡子。这段时间,我几乎夜夜梦见那条路。看见路上的草青了又黄,黄了又青;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路上一块石头,一棵树,一个坑,一道岩,我都看得清清楚楚,還和当年一样。我们仨背着粮食在路上走啊走,却总是走不到尽头。走着走着,梦就醒来,路也消失了。兄弟,我一直有个想法,等你放假了,我们叫上梁荣,每人背上一袋粮食,好好走上一回,行不?
不错,那些口子确实苦。不过,已经过去的事情,如同吐出的唾沫,放过的屁,还提它十啥?读初中那几年,是我饱受折磨的几年,是我生不如死的几年。我当然能够记得,我们背着几十斤粮食,或顶着烈口,或冒着风雨,行走在弯弯拐拐的山路上。肩膀上的袋子越来越沉,石头般往下坠。脚板磨出了血泡,却不得不梗着脖子往前走。肚子叽叽咕咕地乱叫,却找不到可以充饥的食物,只得反反复复地喝水。什么打儿岩、狗钻洞、王冢垭口、管家大沟、高坡、撑腰岩、关牛岩洞……是我们要攻克的一道道关口。每抵达一个关口,我们就放下袋子,稍微休息片刻。坐-坐,踢踢腿,伸伸腰,望望天,骂几句娘,然后再背起粮食,咬着牙关继续走。第一次走那条路的时候,我几乎被无休止的旅程搞崩溃了,丢下粮袋,乱叫乱骂,泪流满面。四哥默默地弯下腰,把我的粮袋捡起来,扛到自己的肩上。就这样,他驮着他的粮袋和我的粮袋,弯着腰,一言不发地向前走。我看着他的背影,就像看一匹负重的骆驼,显得异常坚定倔强。梁荣学着他的样子,背着粮袋跟在后面,是另一匹沉默的骆驼。他们一前一后地走着,整个世界似乎寂然无声,只有他们的汗水滴滴答答地砸落尘土,溅起灰尘。我抹掉泪水,咬咬牙,如掉队的士兵,迈出了沉重的步子。细如琴弦的山路上,我们是三只蚂蚁,倔强无声地沿着琴弦爬啊爬,就这样爬了三年。
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四哥竟然约我重走长征路,这让我啼笑皆非。四哥怎么了?絮絮叨叨地说着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老太婆似的。记得网上有一则文章,谈论人老的十个标志,标志之一就是喜欢谈论过去的事情。换句话说,四哥还不到四十,却已经老了。老人就是事多,当年还没走够,还想去吃一同苦头?真是闲得皮子发痒了。三个大男人,有活不干,有车不开,非要背袋粮食,沿着凸凹不平的老路嘿哧嘿哧走上一遍,不被别人当作疯子才怪。不过,我肯定不能这样说,对一个喝了酒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顺着他的话头往下接。
我说,四哥,你这主意好,兄弟举双手赞成,只要有时间,我一定去。
四哥叹道,兄弟,我知道你忙。也许,要想凑足我们三个人,重走那条路,这辈子都不太可能了。
我看了看四哥黯然的脸色,有点不忍心,就说,四哥,这事你说了算,等放了寒假,无论有多忙,我都和你们去。对了,就像你说的那样,每人背一袋粮食,从花嘎出发,一直走到顺场。
兄弟,好兄弟,一言为定。四哥抓住我的手,大声说,来,干杯,干杯。
6瓶酒已经干完,四哥又叫了6瓶。我本想拦阻他的,但他一把拽住我的手臂,铁夹似的,怎么也挣不开。看上去身材单薄的四哥,竟然有一手握碎鸡蛋之力。灯光下,他枯黑的手指铁条似的抓住我,闪耀着诡异的光芒。我有点吃惊,感觉到四哥的手掌有一层粗糙的老茧,老树皮似的。这不是我记忆中的手,这不是一双读书人的手。印象中,他的手指又长又白,手掌细皮嫩肉。就在我发愣的瞬间,四哥拿开了他的手,红毛衣已经把6瓶山城放在桌子上。
四哥拧开一瓶,给我倒满,又给自己倒满。他拿下鼻梁上的眼镜,用餐巾纸擦了擦,叹息说,我这眼睛越来越差劲了,看什么东西都雾蒙蒙的,我他妈会不会成为瞎子啊?
我夹了一块排骨,扔进嘴中,咀嚼了几下,笑着说,四哥,你看看我,能看得见吗?
四哥严肃地说,废话,哪怕闭上眼睛,也能看得见你。哪怕我成了瞎子,也能看得清你。兄弟,你是知道的,没上初中前,我的眼睛毒得很,就像两只小太阳。兄弟,你知道不,我这眼睛的毛病是读中学的时候落下的。那时候的条件太苦了,连盏像样的灯都没有。还记得二外公家那幢小木楼吧,又黑又小,我们仨就借居在里面,简直就是三只不见天日的老鼠。没有床,我们就在砖头上搭上几块木板,床的问题就解决了。没有书桌,我们就把几块砖垒在一起,铺上报纸,桌子也就有了。没有火炉,我们就自己动手,用铁丝把砖头箍起来,做成了简易火炉。那时候的我们真傻,不懂得怎样烧煤炭,火总熄,经常吃不上饭,只得饿着肚子去上学。走在路上,我们的肚子叽叽咕咕地叫着,此起彼伏,如阵阵蛙鸣。最悲惨的是,连电也没通,上千个夜晚,我们就伏在砖头上,对着萤火虫似的油灯,瞪着眼写似乎永远写不完的作业。没想到啊,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我们仨居然考取了中师或中专,成了吃皇粮的公家人。不过,我的一双好眼被煤油灯毁了,不得不戴上高度眼镜。对了,如果假期真能去顺场,我们一定去看看那幢小木楼。
四哥说的小楼,位于顺场街道码口路段,是一幢二层的木质结构青瓦房。一楼住着几头猪,两头牛。我们住在二楼,耳边时常传来猪的哼哼声.牛的哞哞声。有时在半夜醒来,耳边传来猪打鼾的声音,如一窜窜响亮的雷声。小楼的前面有一棵高大的梧桐树,顶着巨大的伞盖,遮天蔽日。每到四五月份,梧桐树缀满了粉红色的花朵,抬头仰望,仿佛满天璀璨的星光。我们常拿着书,绕着大树边走边读。不错,正如四哥所言,我们在小楼上度过了艰难而美好的三年时光,小楼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我们都能清清楚楚。小楼里哪里放着一个柜子,哪里摆着一张椅子,哪个角落住着一只蜘蛛……我们都能如数家珍。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我们的床分别靠三堵墙壁摆放,床前都有一张用砖头堆叠起来的“桌子”,桌子上摆满了小山一样的书,还有一盏油迹斑斑的煤油灯。不得不说,四哥是个做煤油灯的高手,他找一块金属皮,卷制成一个管子,里面串一根线绳做灯芯;再找一个墨水瓶,在盖子中央钻个孔,将串有灯芯的管子插上去,一盏灯就制成了。那时候,我和梁荣的灯都是他做的。每当夜幕降临,屋里就亮起三粒萤火虫般的灯火,我们每人对着一盏灯,埋头苦读。看书看得累了,脑袋就会往下坠,头发被灯火烧得焦黄。第二天去上学的时候,身上还有一股浓重的煤油味道。
多年之后,我因故去了顺场,远远地看见了那幢灰土土的小楼。小楼很老了,落寞地站在光鲜的水泥高楼中间,仿佛一个与时代格格不入的老人。楼前的梧桐树不见了,显得空空荡荡,肯定被谁砍掉了。不知为什么,我竟然没有勇气走进沧桑的小樓,看一看当年留下的足迹。我只是掏出手机,远远地拍了张照片,就坐车匆匆离开了。
兄弟,干,为煤油灯干杯,为小木楼干杯。四哥举起杯子说。
那一刻,我看见四哥的眼角流出几滴亮晶晶的液体,心里不F涌起一种悲怆之感。不经意间,我们已经走了这么远啊,煤油灯下苦读的时光,我们永远也回不去了。我端起酒,仰头朝天,一饮而尽。干吧,干吧,痛痛快快地干吧,人生难得几同醉?还有多少人,能够像我们这样,用一杯薄酒祭奠终将逝去的青春?
干了酒,不等四哥动手,我主动斟满酒。四哥说得对,痛痛快快地喝一场吧,已经过去了多少岁月,我们已经面目全非。也许,唯有喝上几杯,脸上那层老茧才会脱落。喝吧,干吧,什么乙肝,什么身体,都他妈滚一边去吧。
几瓶酒下肚后,四哥说话的声音高起来,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我们是在吵架。四哥有这样一个脾性,只要喝高了,声音就特别大,话也特别多。他拍打着我的肩膀,大着舌头说,兄弟,你离婚之后,找到女朋友了吗?
我看了看四周,还好,没有人注意我们。说真的,我不想谈这个话题,尤其不想在公开场合提。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值得大呼小叫大肆宣扬吗?我暗暗埋怨四哥,咋咋呼呼的,什么意思?
我一口干了杯中酒,闷头不语。离婚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但我不想提,一句也不想提。^人说得好,大丈夫何患无妻。唯一让人难过的是,苦了几岁的儿子。不过,哪怕再苦再痛,他总会慢慢长大,慢慢学会成长。十几几年后,他肯定会长成一条比我强壮的男子汉,这就够了。结婚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会离婚,从未想过自己竟赶了一次时代潮流。我终于明白,离婚就是这样一回事,一个女人来到你的身边,你们领了红色的证,然后换成绿色的证,如此而已。有个弟兄说得好,狗口的婚姻,离就离吧,谁离开谁照样活。比起那些没有离过婿的男人,死的时候还能多写上几笔。我能说些什么呢?我是个男人,是个白诩铁骨铮铮的男人,是个白认为有责任感的男人,我不能像个毛头小伙,我得忍,得学会往胸口插刀,哪怕再苦再累再痛。
四哥拍着桌子,大声叫喊服务员,红毛衣跑过来,四哥吼道,去,再给老子扛一打啤酒来。
看着四哥黑红的脸,我竟然没有拦阻。
红毛衣把一提酒放到桌子上,四哥叫她全部打开,随后挥挥手,叫她到一边去,有事再叫她。
四哥指着那一颗颗打开的炸弹,高声大气地说,兄弟,不用杯子了,直接提起杯子吹。
吹就吹,谁怕谁?
四哥和我站起来,各白举起一瓶山城。砰,砰砰,砰砰砰。连碰了几下,然后仰起脸,把瓶子嘴塞进嘴巴,咕咚咕咚往喉咙灌。
四哥放下瓶子,抹了抹嘴,妈的,这才叫喝酒啊,真爽。
我摸了摸鼓起来的肚子,觉得自己像个怀孕的女人。
四哥说,像这样痛痛快快地喝酒,应该是在我未患病之前了。那时候,我、你和梁荣,隔三差五总要喝上一顿。还记得吧,我们喝酒从不用杯子,就像刚才这样,直接对着瓶子吹。喝得最凶的一次,应该是我们考取学校的时候,三个人吹了三提酒,多牛掰啊。年轻就是好,好身体放在那里,吃肉喝酒泡妞,想怎么干都行。喝了酒,我们谈女人、谈事业、谈理想、谈人生。我们抱着吉他,摇来摆去,大吼大叫。我们互相扶着对方的肩膀,歪歪斜斜地行走在花嘎的马路上,把两片瓦式的头发甩了甩去。我们曾为了见一个女孩,顶着满天星光,醉意朦胧地跋涉在山路上…
说着说着,四哥忽然话锋一转,再次落到我的身上。
兄弟,离了就算,没什么大不了。人生短短几个秋,谁知道自己的明天会怎样?与生死相比,这些都是小事情。就拿我来说吧,所受的磨难比你多得多。你可能只知道我患了乙肝,却不知道我还患了甲亢。医生说,这两种病是冤家对头,偏偏凑到了一块,实在不好治。如果治疗乙肝,药物会加重甲亢;如果治疗甲亢,又会影响乙肝。两种病同时发作,在体内你争我夺,杀来杀去,真叫人生不如死。那时候,我多少次想到了死亡,觉得自己挺不下去了。还好,阎王爷最终放了我一马,让我活了过来。从那以后,我把一天当两天活,凡是该做的或想做的事情,我绝不会拖到下一天。你大概不知道,我除了干工作,还搞了一个养猪场。累是累点,但收入不错,数着红彤彤的票子,心里那个美就别提了。我身体不好,得抓紧时间挣点钱,万一哪天我走了,我媳妇儿子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四哥说完,叹了一口气,借着灯光,我再次看见了他眼角晶亮的液体。
不知喝了多少时候,我感觉脑袋昏昏沉沉,时不时往下掉,敲打着桌子。四哥倒满六杯酒,仰头看了看天花板,又看了看我,缓缓说,兄弟,我们再喝最后三杯。
我说,好的,四哥,你说了算。
四哥说,兄弟,喝这三杯酒之前,我想和你说说我的儿子,。
好的,四哥,你说吧。
我的儿子,也就是你的侄儿,名叫小东东,今年七岁。小家伙挺聪明的,从读幼儿园起,常常得到老师们的表扬。现在,他在市实验二小读一年级。市实验二小,你应该知道的,最好的小学。小家伙很争气,爱学习,爱看书,成绩从没有跌下前三。不过,小家伙他不喜欢说话,胆子比较小,班上的同学欺负他,他不敢跟老师说,也不敢告诉家长,而是偷偷躲在角落里哭泣。我只有这样一个儿子,说句不怕你见笑的话,我把他看得比我的命还重要。兄弟,你好好听着,如果有一天,小东东需要你的幫助,请你一定要帮他。
四哥,你这话见外了,那是必须的啊。
兄弟,答应我,请你一定帮助他。四哥盯着我,眼睛忽然发出耀眼的光芒。
四哥,你放心,我一定全力以赴。
四哥把手伸过来,使劲抓住我的手,一字一句地说,兄弟,记住了,如果有一天,我提前走了,你得帮帮小东东。
我想,四哥肯定喝高了,要不怎么说出这样的话。
我使劲摇着四哥的手说,四哥,你醉了。
四哥吼道,哪怕我不在了,你也一定要帮助他!
我只得大声说,放心吧,四哥,必须的,我一定全力以赴。
四哥松开了我的手,端起酒说,好兄弟,来,我们连干三杯。
干完最后三杯,我们扶着对方的肩膀,歪歪斜斜地走出店门。对了,饭钱是四哥给的,我本来要去结账的,但四哥的手铁钳一样夹住我,让我无法动弹。四哥含混不清地说,兄弟,你别争,这顿饭,四哥请你,下一次,你请我,请我。
走出乡村菜馆,已是晚上十点过,大街上灯火辉煌,车水马龙,人声鼎沸。没想到,一顿饭竟然吃了那么长的时间。我叫四哥去家里休息,但他坚定地拒绝了。四哥说他还要去办事,明天一早赶回花嘎。于是,我们在大街上挥手告别。我站在一根电线杆旁,看着四哥歪歪斜斜的背影沿着灯火璀璨的大街渐渐走远,混入来来往往的人流,最后走出了我的视线。那时候,我哪里会想到,那是四哥留给我的最后一个背影!
大概半年后的一个下午,我忽然接到梁荣的的电话,说四哥的乙肝恶化了,已是肝癌晚期。听了这话,我顿时懵了,怎么可能,他不是说已经好了吗?挂掉电话,大脑一片空白,我怎么也无法把死亡与三十多岁的四哥联系起来。会不会搞错了?或者,是我听错了?我再次拨打表哥的电话,再次向他核实消息。表哥说,这事千真万确,死神确实已经逮住了四哥,四哥已经成了砧板上的鱼肉。这一次,四哥真的在劫难逃了。大哥(四哥的大哥)已经把四哥送到重庆军医大,做了规范严格的检查,确认已是肝癌晚期。目前,大哥正护送四哥,从重庆赶赴贵州,如果不出意外,深夜就能赶赴花嘎。表哥还说,兄弟,回来吧,送他最后一程吧。
第二天清晨,我向学校请了假,心急火燎地往花嘎赶。路不好,客车走走停停,直到下午三点左右,我才赶到花嘎街上。大老远,我看见了穿白衣的孝子,听见了先生抑扬顿挫的念经声。我知道,我来晚了,四哥已经走了。
走进屋里,我没有看见四哥的棺木。问了表哥,才知道四哥死后不久,按照阴阳先生的意见,已经抬到山上了。表哥说,如果想见见四哥,第二日可以跟先生一起上山,先生会将棺木打开,查看尸体是否摆放端正。据说,人死后,得把尸体摆正,如果歪歪斜斜的,他会走得不安生。
听了尸体这个词,我悚然一惊。四哥?尸体?四哥竟然已成了尸体!
离开喧嚣的人群,我和表哥沿着两旁长满青杠树的公路,边走边聊。记忆中,我曾和表哥、四哥喝了酒后,经常沿着这条路,随心所欲地溜达,无休止地争论着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问题。现在,只剩下我与表哥缓缓走在路上,如同两个暮气沉沉的老头。是的,四哥已经走了,我们刹那间成了老头。
表哥告诉我,四哥回到花嘎后,已经陷入深度昏迷,人事不省。他的父母抱住他失声痛哭的时候,他忽然动了动,睁开了眼睛。他看着悲痛欲绝的父母,清清楚楚地说了最后一句话:爹,娘,对不起了,儿子不能为你们尽孝了。说完,朝四周看了看,轻轻叹息一声,再次陷入昏迷。大家都以为四哥不行了,可他却迟迟不肯落下最后一口气,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微的叫喊。仔细听,原来是在喊小东东的名字。表哥说,他肯定想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再看一眼自己的儿子,因为这一次是永别。可惜,他最终还是没能等到,当小东东终于从水城赶到花嘎时,凶狠的癌症吞噬了他最后一点生命。
说着说着,表哥哽咽起来。兄弟,四哥这一辈子,太苦了。病发前的几个月,除了工作时间,他几乎都守在养猪场,修猪圈,挑猪食,铲猪粪,洗猪圈。有一次,我从那里经过,看见他穿着高筒水靴,肩上挑着两桶热气腾腾的猪食,晃晃悠悠地向猪舍走去。我看着他瘦削的背影,心里很不好受,劝过他别太拼命,可他根本听不进去。他朝我晃了晃手臂,说他已经好了,得多于千活,活动活动筋骨。还引经据典,说什么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之类的大道理,说自己这样干是一箭双雕,即锻炼了身体,又挣了票子。我叫他小心体内的乙肝,那东西厉害得很,凶起来像疯狗。他却说我多虑了,疾病是弹簧,看你强不强。只要足够强大,就能把它死死压住,永世不得翻身。我说不过他,他就是头犟驴,什么话都听不进去。我气坏了,对他大吼大叫,他却嬉皮笑脸的,让人真不知说什么好。我当时虽然有些担心,但见他精神不错,也就没想那么多。我真是白当医生了,竟然被他骗过去了。直到前几天,他给猪喂食时猝然倒下去,再也没能爬起来。送往医院后,医生在他的贴身衣服里翻出一份检查诊断书,上面的时间已是半年之前。
表哥说完后,我们都沉默了,低着头缓缓向前走。风吹动路两旁的树枝,沙沙作响,恍若当年我们仨的吵闹声。如今,两个人走在路上,觉得道路宽了许多,身边仿佛空了一大块。就这样心事重重地走了许久,表哥忽然问,半年之前,四哥是不是请你吃了饭,喝了酒?
是啊,有这么回事。
几个月前,四哥也请我吃了饭,喝了酒。他说了许多古怪的话,说什么如果他走了,叫我要多帮帮小东东。还说要约上我,叫上你,背上粮食,重走当年的“长征路”呢。
听了表哥的话,我悚然一惊,想起放寒假期间,四哥曾经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提起重走“长征路”的事情。当时,我觉得四哥真迂,就随便找了个借口,把他打發了。
表哥看着我,叹息一声,说,当时他和我说这事的时候,我也没想那么多。早知如此,哪怕天上下刀子,我也会陪他走一遭。
是啊,早知如此,我肯定也会陪他走一次的。可是,谁知道会这样呢?
我们都以为,四哥不过是说一个笑话,发几句感慨而已!
第二天,我没去山上看四哥。我忽然害怕了,不敢去见他最后一面。我真的不知道见了他,该和他说些什么。只要没亲眼看见他的尸体,我就会觉得他只是暂时去了远方,总有一天会突然回来。如果目睹了那具尸体,我真的会受不了。我相信,如果他地下有知,肯定不会希望我们在那样的场合见面,肯定不会希望我看见那样的他,一定会选择独自远行。
几年过去了,我仍时不时会想起四哥,想起那个下午,想起四哥和我最后的晚餐,想起四哥的背影沿着灯火辉煌的大街走出我的视线,永远走出了我的视线。
我永远记得,最后的晚餐上,四哥说的那句话
兄弟,如果有一天,小东东需要你的帮助,你一定要帮他!编辑手记:
一场温暖而又欢乐的生日宴.一顿充满着回忆和豪情的晚餐,就在这两个凝聚的片段里,小说里的远方和四哥经历了人生的大半个过程,也经历了人生的悲欢离合。随着小说的缓缓展开,故事里的人物逐渐从断面里丰满和生动起来:李远方的生活经历,与儿子小木的疏离和爱,四哥罹患疾病之后的坚强与隐忍,“我”对生病四哥的矛盾心理等等都一一呈现出来。两篇小说都有一种暖色调下的悲凉之意,其中有温暖的友情、有难舍的回忆,抑或只是普通人之间的相互关爱,这些都是美好的,虽然小说的主题是沉重的,却不被痛苦和黑暗吞噬,在其中闪现出的是人性的光辉和生活的诗意。这些光和诗意如同悲凉之下的底色一般时隐时现地流露着,体现出了现实人生的悲喜交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