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浅探
——以山东省为例

2018-05-16 10:00王兴旺
财会研究 2018年4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山东省诚信

■//俞 懿 王兴旺

中小企业对于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就业率等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也困扰着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2017年度,做为经济总量全国排名第三的山东省GDP总值72678亿元,增速7.4%位列全国第17名,较2016年度增速放缓、排名下降,与广东省经济总量差距拉大,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实体经济动力不足。

一、山东省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分析

(一)山东省中小企业现状

中小企业在山东省发展迅速,截止到2016年,山东省中小企业总数突破200万户,并且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户数达到将近4万户。中小企业在山东省的数量逐渐增多,市场份额占比也逐年增加,见表1:

表1 2010-2016年山东省中小企业新增数量和就业岗位

(二)山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分为企业单位为了满足内部正常运营或发展投资等融资需要,通过自有资产或内部其他经济行为以获取资金的内源性融资,以及企业单位以其他各种方式向外部其他的经济主体获得融资、筹得资金的外源性融资。外源性融资主要靠金融中介的牵线来完成,据统计,山东省中小企业经营资金来源中,通过银行贷款的比例为39%、股票或证券融资为18%、自有资金投入为41%,其他方式占比2%。山东省只有五分之一的企业是通过证券市场股票或证券投资等其他方式融入资金,有近一半中小企业融资是通过自有资金完成;在创业初期,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来源于自有资金,在企业形成一定规模后,外源性融资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贷款。

由于大部分的中小企业的创业资金基本上筹于创业者自己或家族的积蓄存款,主要采用租赁和租购的方法来购买置办运营设备和办公场所等物品,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低。此类企业一旦在运营过程中形成坏账损失,导致最终资金较难补偿债权人的权益,所以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更加小心严苛,中小企业只有符合正规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获取贷款。对于刚刚处在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来说,很难满足金融机构的审批要求,所以山东省的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往往仅有很少一部分可以通过银行借贷方式来筹集资金,多数企业在创业初期很难获得较大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受资金投入规模的限制,规模发展的机会大大降低。

二、山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一)内部原因

1.中小企业自身综合实力薄弱,经营管理水平低。中小企业的经营者管理方式不规范,企业的经营者管理水平相对较低,企业决策凭经验判断,素质不高,自我责任约束力较差,缺乏长期经营战略,企业经营有一定的不稳定性,所以,企业投资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制度相当不完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低下,甚至将资金投入到了产能饱和行业,这些中小企业之间不能形成经营专业、分工明确、产出高效的企业链,只能各自为营、勉强经营,金融机构就不能通过企业链发挥作用,因此,中小企业也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筹得运营资金。

2.中小企业诚信意识较低,违约率高,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资产相对不足。中小企业存在很严重的诚信风险,企业的诚信意识很低,所以造成了很高的违约率。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面临着很大的违约风险,所以在贷款审批阶段,审查手续特别烦琐严苛,银行对企业的信息采集成本也很高,很多银行发放贷款的前提是贷款的中小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物和抵押物。对于当前的中小企业来说,企业资产与负债比率并不低,本身缺乏可抵押物,所以在向银行借贷时,往往因为没有担保和抵押物而被拒之门外。

(二)外部原因

1.针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缺乏具体可行的落地措施。部分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发展实体经济优惠政策的过程中,缺乏具体措施来保障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导致鼓励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地难。个别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在招商成功后,优惠政策迟迟未得到落实,导致个别地区投资环境差,影响中小企业投资者积极性,近期出现的企业家实名举报地方政府不作为事件就是此类事件的缩影。地方政府政策的不完备,中小企业在参与大型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中处于劣势或不利地位,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帮助,无法享受政策提供的投资补贴,获得贷款也很困难,造成企业生存艰难,发展滞后。

2.现有金融体系银行信贷扶持政策不足,融资渠道不通畅,社会融资中介服务机构运作不健全。

首先,对山东省来说,银行信贷体制改革缺乏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政策支持,金融产品不足,省内对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的激励机制缺乏,中小企业融资选择余地太小。对我国来说,国有的商业银行占大部分,防止不良贷款发生使得银行不敢去冒风险轻易放贷。而中小金融机构自身风险较大,针对金融机构愿意发放贷款的激励机制跟不上,所以一部分机构已经不再为中小企业服务,而是专注自身短期经营盈利,造成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高利贷融资维持经营资金流转。

其次,山东省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对国有大型企业相对较宽,而反观中小企业角度,因为自身的管理模式还很不规范,不具有完备的企业经营各项明细等因素,这使得企业自身就不具备符合企业上市的标准和政府政策支持的特点。所以,中小企业直接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渠道不通畅。

第三,就山东省当前社会融资服务机构设立情况来说,中介服务机构创新不足,而中小企业通常运营方式相对轻巧,周转资金期限很短,较短期限的贷款就要支付更高的抵押登记费,这就大大增加了贷款成本。导致有的中小企业往往选择放弃借贷这种渠道,同时也在最初失去了好的发展机会。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是一个复杂、长期的问题,其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社会改变观念、提高认识,从企业自身、社会中介、政府顶层设计等多角度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一)企业层面:提高经营者自身素质,树立企业诚信的形象,健全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管理

1.转变观念,提高经营者管理水平。企业管理者应当在管理理念上,正确把握企业的生命周期,及时制定契合的研发策略,去库存、去过剩产能投入,实现技术改造、产品创新等变革,保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远发展。在此基础上,经营管理者应提高自身素质,熟悉相关经济金融政策,熟练掌握经济金融知识,会灵活运用现代经济金融理论并结合企业自身条件与所处环境,制定并采取最佳的融资策略。

2.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应建立符合自身的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内控政策以及相关的监督机制规范日常经营活动,保证内部财务会计信息和经营明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增强信息披露意识,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与各种金融机构保持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提升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发放的信心。

3.培养企业信用观念,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中小企业难融资,很大程度要归结于自身在社会长期留存的欠债不还、假冒伪劣的印象,所以想要转变社会对于中小企业的这些不良的印象,中小企业必须提高信誉度,重视信用观念的培养,不管是从企业经营者到基层员工,都要培养诚信意识,避免各类失信行为的发生,切实提升自身的信用等级,树立起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企业形象。

(二)社会层面:多指标打造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创新民间融资模式,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体系

1.发挥金融机构自身优势,加强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改革。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开发多样化金融产品,提供多样化的信用评估指标,使中小企业能够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方位的评价,企业在向金融机构申请借贷的过程中,多维角度评估企业的信用水平,从而发掘具备潜在价值的优质企业,同时促进中小企业自身多方位进行自我约束,使其对自身信用水平要求不断提高,缓解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紧张关系,形成借贷信任的良性循环。

2.建立自我约束的民间诚信机制,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之一,在于企业间未形成合力,互相不愿意担保或提供抵押。应当引导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同行业或同地域企业,成立自我约束的行会或商会,通过相互合作的商会形式,形成商会资金池,同商会成员中相互扶持,企业家抱团取暖,协同发展,一旦失信,将失去商会成员的协助,失信者在商会中将难以立足,从而促进企业经营者更加注重诚信借贷,在金融机构难以取得融资资金的创业企业家,可以在商会中以个人信誉、人格受到其他投资者支持,提供担保实现融资目的。

3.将中小企业引入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体系。一方面,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的形成模式。风险投资基金能将许多零散的额度小的资金聚在一起,变为具有一定规模的风险投资。虽然这类投资成功的比例通常仅在20%到30%之间,但是,一旦投资成功,获得利润非常高。对山东省来说,未来应当主要形成从建立、发展各种风险投资基金和投资公司,过渡到把国有大型企业投资、民间资本和各种基金投资做为重点,将政府或金融机构的资金以及国外各种风险资金作为辅助的风险投资模式。

另一方面,形成有效的中小企业风险基金退出机制。因为风险投资基金并不是以长久控制投资企业为最终目的,所以在企业的成熟阶段,其正常稳定的运营利润使其不怎么感兴趣,一旦进入成熟期,危险企业就会谋求退出的方式。所以,开展这类基金的地区都必须确立适合本地区市场情况的资本退出途径。

(三)政府层面:发挥政府职能,加大金融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政策引导,开展民间借贷改革试点,建设多结构的金融扶持体系。政府应当加强债券融资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支持管理规范、发源于民营经济、并且将民营企业作为信贷对象的小规模债券发行体制改革试点。就目前的政策而言,我国对企业债的发展持谨慎态度,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批条件严格,受限制较多,未经批准的民间借贷极易成为“非法集资”,因此,针对中小企业极小规模的融资需求,政府应出台规范性指导文件对进行积极引导,适当降低极小规模企业债的发债条件,对该类融资需求在发债企业标准、发债方向或对象、上限控制(人数、金额)、对债权人的保障措施、债权人责任义务及风险、债务人承诺等等,做出具有针对性的要求,适当放宽极小规模的融资借债条件或采用替代条件,通过规范的指导性文件,引导良性的民间融资模式,从源头消灭违法违规的地下钱庄、高利贷等不良融资方式,形成“阳光下的民间借贷”,作为打击黑社会性质高利贷的克星,压缩高利贷等民间不良融资方式生存空间。

2.政府推动,加快大数据下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社会诚信风气的形成,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大数据下的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大力推动,打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诚信体系,集合当前正在建立的诚信黑名单大数据,对失信人员从经营、消费、从业、日常生活等各方面进行约束禁止。通过外力实现企业经营者承担失信的后果,如支付高额违约成本,促使企业经营管理者不愿失信、不敢失信。

参考文献:

[1]高登峰.我国当下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分析及出路探讨〔J〕.知识经济,2017(01).

[2]胡艺凡.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与融资渠道存在的问题分析〔J〕.中外企业家,2016(08).

[3]闫述丽.融资约束与中小企业成长问题分析〔J〕.财会学习,2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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