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2018-05-14 13:04
农家致富顾问·下半月 2018年10期
关键词:流入地收益分配常住人口

日前,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省将强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實,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进一步畅通落户渠道,年内实现进城落户100万人以上。同时,将实现居住证制度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上学。

山东省住建厅负责人表示,全省17个设区市已全部制定了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城镇落户限制逐步放开。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成果,将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户籍通道,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将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推行落户便民利民措施。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据介绍,山东已全面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杂费和借读费。下一步,全省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上学。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职业教育。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山东农民工总量为2337万人,约占全国的8.14%。该省将明确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衔接办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社保关系顺畅转接。(信息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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