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兔子
有位记者给我留言:“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每天工作都提不起精神,我该怎么办?”
我问他:“你从事文字行业,应该有很多自己的作品吧,可以选一些得意之作,找机会跳槽啊。”
他十分为难地回答:“其实我也没什么作品,我又不喜欢写,当然也写不出来好文章。”
像是一个带着魔咒的怪圈:我不喜欢——我做不好——我更不喜欢。
知乎上的大V“动机在杭州”曾讲过这样一段话:我们这个时代,兴趣爱好是一件被过分美化的事,它常常被当作激情、活力、坚持,乃至成功的代名词,以至于当有些人觉得自己过得不够好,第一反应便是:“我没有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但我真正感兴趣的,其实并不是兴趣爱好本身,而是它所能带来的东西。我们总想用兴趣爱好来换点别的,比如成功,比如名望,比如与众不同。
总是将“爱好”“天赋”等挂在嘴边的人,通常都有以下这种想法:某某做得好,是因为他有天赋,这件事不是我的真心所爱,所以我才一直做不好,等我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我也会变得很厉害。
我们往往太过看重“爱好”的力量,一路奔波寻找,却忽略了,爱好从来不会从天而降。
我大一时曾经非常不喜欢自己的专业,觉得英语本应该只作为工具,作为一门学科则是华而不实。我几乎是以抗拒的态度,过完了第一个学年,做了很多跟本专业毫无联系的兼职,并自以为是在体验人生。跟一位学霸学姐聊天时,我毫不掩饰地吐槽了自己对专业的不满,她听完很惊讶地问我:“难道在你眼里,学习英语专业就是在大街上跟外国人搭几句讪吗?”她说,“与其抱怨,不如改变,你先试着好好学一学,或许就会喜欢上它了呢。”
那个寒假,我听写完了整整10季《老友记》的剧本,刚开始的时候每10秒需要点击一次暂停,逐渐到1分钟、3分钟,再到后来,可以通过速记法连续听写十几分钟的内容。
大二的时候,我被老师推荐给一个美国老板做口译,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喜欢上了自己的专业。那年我19岁,戴着耳麦手心冒汗地坐在西装革履的老板身边,居然真的生出了一种奇妙的自豪感。而我的很多同学,依然如同大一的我一样,认为自己的专业没有意思,跟各种各样的机会失之交臂。
当你的水平泯然于众人,无法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无法得到他人的认可,便很容易心生倦怠。可是当你做的这件事可以让你区别于他人,可以为你带来认可之后,它就很容易转化成为爱好。你在一件事上达到的层次越低,就越容易放弃。我們不是因为喜欢一件事才能做好,而是因为做好而慢慢喜欢上它。
世界很广阔,但它也很深邃,别只远远看一眼就转身离开。对生活的体验如同潜水,从浅海进入,一点点深入,走到了下一个深度,才是不同颜色的天空。
(郭旺启摘自《恋爱婚姻家庭·上半月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