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国春:坚持管理改革,推动汽车发展

2018-05-14 07:48瞿国春
新能源汽车报 2018年34期
关键词:智能网汽车产业新能源

9月1日,以“改革开放四十年,产业开启新征程”为主题的第十四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在天津拉开帷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瞿国春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

发展新能源汽车

总体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经从培育期进入成长期,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一定的先发优势。

具体来说,一是建立了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培育了全球领先的市场规模。近五年来,年均复合增长率近130%,连续三年产销量居世界第一。

二是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产业体系,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涵盖关键材料、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整車开发、装备制造等产业链上下游,以实现贯通,形成了结构完整、自主可控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

三是我们的配套环境日益优化,充电网络建设稳步推进,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单位内部、高速公路等主要场所覆盖率大幅提升。

在取得来之不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晰地看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础还不牢固,动力电池综合性能仍需提升。

后续我们计划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做好双积分制度的实施工作,切实加强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快完善经济管理的措施,明确下一阶段积分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技术指标等内容,争取及早对外公布,为行业企业提供稳定的发展预期。

二是要完善扶持的政策体系,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坚持财政资金扶优扶强的导向,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倡导地方的优惠政策,从过去的购买鼓励向使用鼓励的环节转变。同时,加强新能源汽车金融信贷、保险租赁,维修保养、二手车交易等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选取政府有积极性和燃料电池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推广应用示范,打通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完善标准与体系。

四是要加强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要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的监管体系,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度制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升产品安全性能。安全是新能源汽车发展必须保持的底线。

发展智能网联汽车

智能网联汽车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一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从多方面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一是在顶层设计方面,我们成立了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车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委员会,制定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路线图、5G推进工作行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目标。

二是在协同创新方面指导成立了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加快组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

三是在标准法规方面,我们推动成立全国汽车标准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制定了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积极参与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标准法规的制定。

四是在测试示范方面,我们加强部省合作,支持上海、重庆、北京、河北、浙江、杭州等省市建设了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台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

五是在车联网的发展方面,组织开展了5G技术在车辆应用上的研发验证。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持续加速推进,在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产业链的布局测试示范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目前,我国在产业发展方面仍存在协同推进不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动汽车和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的建设,突破智能计算平台、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等核心关键技术,推动车规级芯片、北斗高精度定位等关键零部件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二是落实和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快重点急需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前瞻和交叉领域的团体标准研究,进一步提高国际标准法规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三是加快推进道路测试,指导地方开展道路测试工作,推动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道路智能化的改造,支持在雄安新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和智慧交通融合应用的示范。四是开展LTE-V2X,蜂窝网络通信等应用功能标准化和接口标准化的研究,明确LTE-V2X产业实施路径以及未来5G阶段的V2X通信整体发展规划。

实施公告管理改革

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启动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编制工作,今年4月份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目前办法还在持续的修改完善之中。

下一步将履行审核发布程序,预计年内发布。主要改革思路:

一是要简化准入的许可管理,除新建企业及新产品外,对已获得许可企业及产品的变更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大幅减少企业和产品许可的事项。

二是研究车辆产品系数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对同一系数的车型产品按照系统生成产品的准入,生产同一系族类的产品不需要重复的申请许可。

三是全面放开检测市场,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和国家级资质认定具备开展车辆产品准入、检验所需能力的检测单位,均可承担产品准入的检验工作。

四是推进集团管理的改革,鼓励企业集团对下属的企业进行统一的管理和产品的规划,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给予简化审查,允许集团内部代工生产,开展产品自我检验试点等优惠工作。

五是鼓励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对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导致相关准入事项不能满足或不适用于现行标准法规技术规范的应用,我们可以经过评估豁免部分,为智能网联汽车等创新产品进入公告做好铺垫工作。

本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瞿国春在2018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演讲速记整理,未经本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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