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贫困地区发展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思考

2018-05-14 11:31蓝芝霖
中国西部 2018年6期
关键词:脱贫攻坚集体经济乡村振兴

蓝芝霖

〔摘要〕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本文立足于广西河池市深度贫困地区的实践,总结其中11个县(区)发展集体经济做法;提出当前面临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力度不够、人才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农民增收乏力和发展项目单一等困境,最后提出盘活土地资源、聚集多方人才力量、加大政府政策投入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 集体经济 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2018)06-0105-07

一、发展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做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出了乡村振兴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义重大。产业兴旺是振兴乡村的重点和前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产业兴旺的有效载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也是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党心民心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抓手。发展集体经济通过壮大村级财力,能够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增收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发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奋发有为的内生动力,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正所谓“集体富,村民富;集体穷,村民穷。”因此,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还是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即通过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举集体之智,举集体之力,把贫困群众团结起来,拧成一股绳,抱团发展。当前,在我国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自然生态脆弱,脱贫攻击任务艰巨,其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集体经济非常薄弱,难以带动乡村振兴。

广西河池市是全国十八片石漠化地区之一,是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库”地区,石漠化严重,生存发展条件恶劣,耕地面积少、贫困面大。在河池市总面积中,石山地区占65%,耕地仅占11%,石漠化地区占25%,占全广西石漠化面积的35%以上,生态薄弱、灾害频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条件先天不足。根据2015年底统计数据,河池11个县(区)中有684个贫困村,共69.1万贫困人口。河池市作为后发展欠发达的大石山地区,是广西乃至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发展滞后,急迫需要贯彻落实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任务,全面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如何发展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是当前和今后河池市和其他类似区域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尝试立足广西深度贫困地区之一河池市的具体实践提出未来发展集体经济的解决思路和方法。

二、河池市深度贫困地区发展集体经济的实践探索

1.主要做法

(1)精心落实,调动积极性,汇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聚合力。

一是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书记工程”,逐级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门牵头、职能部门配合的领导小组,构建“党委全面抓、组织部门牵头抓、职能部门合力抓”的领导机制。

二是坚持把发展集体经济纳入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构建“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责任机制。

三是制定《河池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分片包干联系督导制度》,建立“红黑榜”通报制度,形成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挂帅、部门分片包干、定期督查指导的推进机制。对集体经济发展中贡献较大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鼓励县(区)从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村民合作社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獎励表现突出的个人;对发展集体经济成效不明显、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严格问责,从而构建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增强各级各部门抓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精细服务,提高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保障力。聚合各方资源,全方位支持、服务,群策群力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创建562个“星级”村党组织,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三分之一。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方式,在产业链上建立545个党支部,激活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多给、少取”的原则,指导县(区)根据经济薄弱村数量和年度脱贫计划,拿出配套资金,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2017年以来,河池市整合涉农财政资金4.36亿元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每个贫困村有50万元以上的资金发展集体经济,非贫困村也有一定资金助推发展集体经济。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加强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鼓励集体经济发展。制定《河池市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财政、土地、金融、保险、税费等扶持政策,破除政策机制障碍。如天峨县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在完成全县34788户共21.73万亩土地确权的基础上,通过出台奖补政策,安排土地流转补助,推进资源经营型集体经济发展。〔5〕

四是强化人力保障。坚持以“选准人”推动“去弱根”,2017年村“两委”换届时,全市精选出8219名经济、产业能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占全市村“两委”干部总数的66%。深化实施“红雁引飞——党员能人带富”工程,培养农村党员能人1万多名。立足精准选人、高标派人、因村用人,按照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工作作风实的要求,2018年新选派4696名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3名以上干部驻村帮扶。实施发展集体经济培训工程,轮训村“两委”干部、农村党员经济能人、财务人员等,提升其服务集体经济的能力。2017年以来,市县(区)两级共开展培训184场次,培训12625人次。

(3)精准施策,形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推动力。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行“党建+集体经济”,实施集体经济“清零达标”行动,坚决打赢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攻坚战。

一是“盘活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由各级党组织牵头盘活集体闲置资源,通过“确权登记、资源入股、定期分红”,壮大集体经济,惠及贫困群众。根据相关统计,全市共盘活集体资产9.71亿元,山林、田地1300万亩,集体获得收益604万元,吸纳11.2万贫困群众通过入股定期获得收益。南丹县六寨镇六寨社区将集体荒山土地300多亩,以资源入股南丹县群源农林专业合作社发展高产油茶项目,油茶丰产后按照每亩盈利的5%分红,每年可获得分红3万多元。

二是“产业带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结合实施“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工程,重点扶持核桃、油茶、香猪、生态富硒等特色优势产业,引导基层选准选好“5+2”“3+1”脱贫主导产业,集中力量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鼓足集体经济发展后劲。目前,全市有集体经济收入的1292个行政村均有2~3项特色增收产业。

三是“光伏增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力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农房屋顶、农业设施顶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并网发电获取集体经济收益。经过几年发展,目前河池市近220个贫困村实施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金城江区2017年率先整合96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为全区48个贫困村每村建设20千瓦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每个贫困村实现集体经济增收9000多元。

四是“入股分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资金入股资质好、信用好、收益好的“三好”龙头企业,按年获得分红、实现增收。目前,全市有597个村通过股份合作获得分红,2017年共获得收益1778万元。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组织贫困村以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入股天龙泉等优质企业,2017年全县32个贫困村通过入股企业获得集体经济收益30万元。

五是“旅游撬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17年,全市共有101个村民合作社参与旅游经营,集体经济增收213万元。宜州区祥贝乡古文村推行“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村民合作社通过出租景区餐饮楼获得集体经济收益,每年可以获得收入1.2万元。

六是“结对帮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展“千企助百村”“村企共建”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全市207家两新组织结对贫困村148个,不完全统计实施帮扶产业项目552个,投入资金物资7.95亿元,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实力。按行政村需求安排联系帮扶后援单位,发挥后援单位优势,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4)精确管理,增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防控力。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村财乡管”,推进村级财务会计基础规范达标、委托服务工作,建立起高效的村级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体系。全市各乡镇均成立“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起,加强对村级“三资”的管理监督。建立村民合作社财务审计整改责任制,开展专项审计,推动村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建立集体经济风险预警机制,健全集体经济项目部门联审机制,指导县(区)制定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禁入范围和高风险发展项目清单,加强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评估论证、分析研判,有效防止集体经济发展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2.初步成效

过去河池市农村集体经济的真实写照是“总量小、层次低、实力弱”,2016年底全市1629个行政村(农村社区)中有集体经济收入的599个,收入超过2万元/年的148个;684个贫困村中有集体经济收入的337个,收入超过2万元/年的仅有23个,仅占贫困村总数3.4%。2017年以来,该市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11个县(区)因地制宜,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夯实基层党建、决胜脱贫攻坚、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共推互促,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农村倾斜、政策向基层集聚,利用当地特色资源优势,找准发展路径,优化发展环境,多渠道助力集體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使得乡村振兴有了一定的集体经济作保障。截止2018年5月,全市1629个行政村全部成立村民合作社,完成率达100%,村民合作社社长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兼任的占总数的99.43%。在1629个村中,有集体经济收入的1292个,其中,收入超过2万元/年的701个,集体经济收入总额达2200万元;684个贫困村中,有集体经济收入的603个,较2016年底提高84.76个百分点,其中,收入超过2万元/年的430个,较2017年初增加407个。

三、河池市深度贫困地区发展集体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力度不够

长期以来,农村资源缺乏、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一是集体资源缺乏。集体的山林、荒坡、耕地等大多数由农户承包,集体资源匮乏。加上大部分村地处偏僻,山多地少,村落分散,集体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二是一些农村土地产权归属不清。因历史遗留等原因,一些山林、荒坡未能确权,权属不清,争议不断,有的山林、荒坡不能得到充分有效开发利用,形成资源浪费,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

2.集体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力量相对薄弱

一是发展动力不足。村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偏低,部分村干部发展观念滞后,对发展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对上级政策补助的依赖性较为突出。二是缺乏能人带动。贫困地区年轻劳力外出务工居多,不愿意回到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创业就业,而留守农村的老人和儿童无法成为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自给自足的小农思想普遍存在。三是人才支撑不足。发展集体经济需要人才支撑,人才支撑不足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特别是负责集体经济项目运行的专业人员、财务管理人员都有不小的缺口。

3.集体经济增收乏力

由于集体经济发展历史欠账多,短时间内难以发展壮大,自然资源、市场条件、资金投入等都面临很大的压力。按照到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的目标要求,当前全市只有72个贫困村达到这一目标,全市仍有14%的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还不到2万元,62.86%的贫困村收益刚过2万元,34%的贫困村刚过3万元,还有12%的贫困村是“空壳村”,越往后增收越困难,越是“难啃”的“硬骨头”。

4.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单一

通过调研发现,全市集体经济项目存在过于集中的倾向。有的县(区)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入到一项产业中获取集体收益;有的县(区)全部通过入股企业获得集体分红,据统计,全市597个村通过入股企业获得分红,占全市有集体经济收入村的一半以上。虽然入股分红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形式,但是项目过于集中可能造成集体经济发展不可持续,也增加了潜在投资的风险。

四、发展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思考

1.盘活土地资源,挖掘集体经济发展潜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一是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集体家底摸清摸准,稳步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范围,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二是加强土地资源利用。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集中连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复垦、开发,在征收土地时,应安排一定比例留用地,优先用于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依法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经营权前提下,鼓励平等使用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经营模式。

2.聚集多方人才力量,激发集体经济发展内在动力

一是吸收一些政治素质较好、坚持原则、群众拥戴、懂经营、善管理、年富力强的人才进入村民合作社,夯实村级经济发展人才基础,激发集体内生动力发展。同时,加大特殊人才向基层、向贫困村输送力度,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二是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应把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尤其是选好支部书记这一发展集体经济的核心力量和责任主体。组织开展农村党员大培训和村“两委”干部大培训,采取“专题培训、分类轮训”的方式,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服务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三是深化实施党员能人带富工程。采取“给项目、强培训、帮资金”的方式,鼓励引导外出人才、乡土人才本土创业。同时,通过培养本地新人、引进外地能人、联络成功名人等方式,把各种人才吸引到集体经济组织中来,拓宽集体经济发展多种渠道。四是发挥新生力量作用。重视新一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力量,引导他们依靠后盾单位优势,因村制宜推動集体经济发展。同时,及时健全集体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和村民合作社成员同意的情况下,探索拿出一定比例集体经济收益奖励有功人员,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3.加大政府政策投入,强化集体经济发展支撑

一是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二是强化财政资金扶持。应根据经济薄弱村数量和年度脱贫计划,制定资金支持计划,对“三资”少、底子薄、发展吃力的“后进村”特别是当年要脱贫的贫困村,要及时追加投入;对非贫困村,也应有计划的逐步扶持,保障面上集体经济收入实现从“零”到“有”。三是在政策、项目、资金上优先支持助推集体经济发展的企业,通过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其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村民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优先立项和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在安排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时,向农村的部分向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倾斜。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集体经济规范发展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以县(区)、乡(镇)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指导,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开展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和村集体经济项目库建设。二是突出典型引路。实施“品牌示范”行动,按照“一县一品牌、一乡一样板”的工作思路,积极挖掘、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先进典型,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3类村集体经济发展“品牌”模式,每个乡(镇)都有1个以上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亮点村,辐射带动区域集体经济蓬勃发展。三是加强风险防范。严格防范集体经济投资经营风险,加强组织开展自纠自查、专项审计,做到集体经济项目“开展前有把关、建设中有监督、运行后有审计”,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四是强化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基层民主决策机制,继续完善和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合作社“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多层次、内外互补、高效管用的监督管理网络,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农村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曹 超.乡村振兴视角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讨[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04).

〔2〕汪丽娟,明 敏.集体经济模式简析——以华西村为例[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2015,(18).

〔3〕肖 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调研综述[J].村委主任,2010,(14).

〔4〕王世杰.发展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塘约重走合作化道路的启示[J].理论与当代,2018,(04).

〔5〕施 展.凤山多渠道发展村级集体经济[N].广西日报,2018-01-11.

(责任编辑 博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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