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发布,山西将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设置正高级职称。其中,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今后,山西将不以论文作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可将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参与教材开发和教学研究情况、指导学生实习的成果、专利成果、教学设计方案等作为评价条件。
此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本人获得或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勞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