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璇同
监督权是人大的重要职权。要行使好监督权,首先要面对的就是监督选题的问题,即监督议题的选定。从地方人大的角度来看,做好监督选题工作,就能找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需求,对于提高地方人大权威、增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分重要。
近年来,由于监督选题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地方人大所选的监督议题针对性不够,监督工作不能很好地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和解決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问题,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
实践中的三重困境
地方人大监督选题工作对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能否取得实效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应该得到广大人大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但从工作实际来看,地方人大监督选题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存在偏差。从监督者的角度来看,部分地方人大存在既想监督又怕监督的思想,不愿使用硬性监督手段,怕得罪“一府两院”,被认为是不支持“ 一府两院”的工作。思想上的“怕”,表现为行动上的“慢”,监督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必然受到影响。从被监督者的角度来说,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缺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为人大监督只是一种程序性的需要,走走过场就可以了,甚至有人认为人大认真负责地履行监督职能是在找茬挑刺。这些思想观念上的偏差不利于监督选题工作的开展。
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从监督议题的征集机制来看,虽然许多地方人大在确定监督议题之前都会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议题征集信息,但大都只注重意见建议收集整理,与民众的互动交流不足,导致征集效果并不理想。从监督议题的筛选机制来看,少部分地方人大没有对监督议题进行科学的筛选,往往是几个工作人员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来确定监督议题的初选名单, 导致部分监督议题在一定程度上缺乏针对性与可行性。从监督议题的评估机制来看,部分地方人大通过临时发送通知或召开意见征求会的形式向各部门、各单位及群众征求意见,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估机制,导致收到的评估意见数量较少、质量较差。从监督议题的反馈机制来看,部分地方人大在议题选定之后就很少向社会公开了,往往是等监督进行中或完成后再进行宣传,忽略了监督议题确立之后根据群众意见进行调整、完善的过程。
三是自身建设不够完善。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不断深化,人大的监督任务也越来越重,如何选出“ 少而精”“ 有效管用”的监督议题,对加强人大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实践中发现,因自身建设不够完善,导致监督议题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兼职问题。地方人大常委会部分兼职委员的本职工作比较繁重,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人大工作。二是地方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地方人大,特别是区县人大的机构编制紧张,部分区县人大专工委只有 2- 3人 ,甚 至存在“官多兵少 ”的现象。人员的不足,直接影响监督议题的选定工作。三是人大机关干部年龄偏大,专门人才较少,而且精通法律、经济等专业知识的人才较少。
应对的四种手段
一要把握三个关系。地方人大监督选题工作,就是要围绕党委工作的重点、“ 一府两院”工作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选好监督议题。 而做好这一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把握好三个关系:人大监督和党的领导的关系、人大监督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认真领会和贯彻党委关于本地区事务的重大政策和意图,根据党委的政策主张确定监督议题的选题方向,通过地方人大监督推动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国家机关的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人大与“一府两院”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更是支持与促进的关系。 作为监督者 ,地方人大要理直气壮 ,要找准问题 、抓住关键,确保监督选题“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要消除顾虑、放开手脚,不仅要善用柔性的监督手段,也要在关键时候敢用硬性的监督手段。作为被监督者,“一府两院”要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到群众之中,了解本地区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把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作为地方人大监督议题的重点方向 ,反映群众意愿。要在监督议题的选定之中,充分征求人民群众对监督议题的意见建议,集中群众智慧。
二要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依法导向。地方人大监督选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选题,把督促“ 一府两院”依法行政作为监督的重要目标。坚持适度导向。议题的大小要适度,既不要选大而空的监督议题,也不要选过于琐碎的监督议题,要紧扣发展主线,选择对地方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着较大影响的监督议题;议题的数量要适度,如果选的监督议题过多,不利于地方人大监督职能有效发挥;议题的性质要适度,地方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主要目的是推动工作,监督议题所起到的作用应是补台不拆台、到位不越位,多提可靠可行的建议,与“一府两院”形成发展合力。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要优化组织结构。适当提高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在上级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的占比;适当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的比例,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咨询意见。要加强基层建设。乡镇人大应配备专职的主席、副主席, 并配备工作人员 1-2 名。加强县乡人大与党政机关部门的交流力度,畅通人才流通渠道,增强基层人大的人员配备。要增强工作力量。适应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需要,为基层人大机关配备与增设机构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要加强区县级人大的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力度,适当引进精通法律、经济等知识的专门人才。有机会选派人大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参加基层挂职锻炼,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工作队伍。
四要完善相关机制。完善监督选题工作机制是做好地方人大监督选题工作的基础。针对当前地方人大在监督议题的征集、筛选、评估、反馈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完善。
监督议题的征集机制。要注意宣传效果。不能简单刊发“ 征集通知”这样的“ 官样文章”,应该集中宣传人大监督工作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切实影响以及过去几年人大监督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使社会更加重视、更加关注人大监督工作,从而积极参与到选题工作中来。要注意互动交流。对于那些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人大监督选题工作有重要启发的公众,可以通过邀请列席常委会、专工委相关会议的形式加强沟通,增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选题工作的积极性。
监督议题的筛选机制。要注意议题的针对性和可行性。要在前期归纳整理的基础上,组织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工委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相关领域专家等共同组成的筛选小组,对监督议题进行筛选,形成具有针对性与可行性的监督议题初步方案。要注意议题的广泛性代表性。监督议题初选方案形成之后,可以通过内刊登载、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得出一份充分反映广大人大代表意愿的监督议题初选名单。
监督议题的评估机制。要加强内部评估。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前期筛选的基础上,组织社会各方开展评估工作,最终形成监督议题名单,向党委请示报送,并与“ 一府两院”充分沟通,最终根据党委的指示与“ 一府两院”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监督议题。要加强社会评估。制定一套科学完整的意见征求工作机制,向社会各个群体充分征求意见,并充分吸纳有关专家的意见。既要确保一般大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又要保证专家学者的专业意见得到有效吸纳。
监督议题的反馈机制。要注意选定议题的公开。要像议题征集时那样,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公布选定的监督议题,并总结回顾监督议题的选定过程,加深社会公众对这些监督议题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公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关注度,为下一步人大监督工作的具体开展作初步的宣传准备。要注意反馈意见的处理。监督议题不仅要公开,还要留下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监督议题大的方向虽然已经定了,但是在一些监督细节上还可以进行一定的微调,相关工作单位要及时处理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根据这些意见进行适度调整,以追求更好的监督效果, 使监督选题与监督成果更加符合人民的期待。编辑 郭刚 yuan377@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