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桂媚 李健宇
[摘要]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理想,作为保障人基本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农村表现得更加突出。基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程、现状以及作用,分析其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影响,最后提出在人的全面发展视域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原则,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人的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原则
[中图分类号]D422.6;D921.8 [文献标识码]A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发展,是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更是社会公平正义与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视角去审视和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更能够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真正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目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进步。
1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历程、现状及作用
1.1 河池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特定社会发展阶段,以农村居民为参保对象和保障受益对象建立的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的首要任务是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在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保障为主、政府、社区适当扶助的制度,但没有建立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1978后,农村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和发展,就整体而言,尚未形成完善的基本制度框架,一些社会保障主要类型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广西河池市的农村社会保障起步较晚,大概从1992年逐步发展起来,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1.1 起步阶段(1992~1997年)。1992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展开。 随后,河池市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村社会保险处,主要负责农村社会保险事业。1996年底,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基金管理等工作。
1.1.2 加快发展阶段(1998~2010年)。2009年12月,河池市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制定并落实了城镇、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措施,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0年底,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实现应保尽保,“新农合”农民参合率达90.81%,帮助9639名返乡农民工、1359名大中专毕业生和689名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就业创业。2011年,全市共有43.86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加0.21万人。
1.1.3 整顿规范阶段(2010~至今)。新时期,在注重社会保障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了对机构、基金的规范管理,实现了业务和机构改革两不误的目标,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1.2 河池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现状
近年来,河池市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政策越来越完善,范围越来越广,水平越来越高,初步形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功能逐步显现,社会保险各项指标任务走在全区前列,为保民生,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20年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体现了对农民的关注和尊重,也满足了农民群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扩大收入的同时,农民自身素质提高,推动了农村城镇化以及农民市民化的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民增加收入及自身综合能力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城乡二元结构在一段时期内仍然无法完全改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仍然凸显,急需建立和完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影响
2.1 社会保障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
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解决一定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有效举措,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体现人类的进步与文明。2016年以来,在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河池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两创新两强化”,巩固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取得新成效,2016年一季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38.56万人,参保率99.84%;参保缴费36.97万人,缴费率39.45%,领取养老金45.06万人,养老金发放率100%。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进一步做好残联、红十字会工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求。
2.2 社会保障促进人的能力与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宗旨是一致的。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社会发展及个人的自身发展。河池市在促进农民的发展与提高农民能力上也积极探索,搭建就业服务平台,落实就业政策。另外,倾向于弱势群体,通过救济、保险、保障等帮助人民消除或缓解风险,通过提供培训、机会等条件保障人们公平地参与社会竞争。针对基层就业压力大、下岗失业人员多、就业再就业矛盾突出等困难,开展“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主题就业援助月活动。
2.3 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调节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减少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河池市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进步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缩小了城乡社会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另外,通过构建社会保障制度这个安全网,能够实现人的发展、自然环境和社会关系的统一、协调和发展。
3 人的全面发展视域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原则
3.1 大多数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了抵御风险、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应遵循“大多数原则”,而当前的社会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要着力于扩大保障的覆盖范围,尽可能的将所有贫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农民应保尽保,建立广泛覆盖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结合的保障体系等。
3.2 公平与效率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功能之一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公平,矫正市场失灵,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保护弱势群体的一项制度,最本质的体现应该是公平,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效率。为此,笔者认为,虽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但其本身却必须是公平优先,在这一基础上兼顾效率。
3.3 以人为中心的原则
社会保障体系就意味着要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统筹的层次。因此,应更充分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基本需求,各主体单位(政府、村委会、村民)应以人为中心,以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农村的根本利益出发促建设,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和谐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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