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加宽
[摘要]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当前农村形势发展需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分析德宏州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措施与建议,以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家庭农场;发展;研究;德宏州
[中图分类号]F324.1 [文献标识码]A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它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契合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特点,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
1 德宏州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2014年以来,德宏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发展家庭农场的有关精神,从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加强服务与指导等方面入手,加大了对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工作力度。州级研究出台了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制定下发了州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全州5个县(市)亦出台了本县(市)的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开展了家庭农场认定工作。截至2017年末,全州共有家庭农场209个,其中: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44个。从行业分布来看,从事种植业的81个,占38.75%;从事养殖业的119个,占 56.94%;从事种养结合的7个,占3.35%;从事其他行业的有2个,占 0.96%。总的来看,全州家庭农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总体呈现总量少、规模小、发展粗放的态势。
2 德宏州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尽管全州在发展家庭农场方面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但由于起步较晚以及全州农业发展水平总体较低的原因,全州家庭农场发展仍存在自身實力弱、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偏低、资金短缺等问题,更面临土地流转困难、财政投入不足等障碍。
2.1 自身实力弱
2017年全州家庭农场销售农产品总产值7163万元,产值超过 100万元的仅有11个,场均产值34.27万元。全州家庭农场总体规模较小,市场主体地位较弱,而且缺乏可依靠的龙头企业,产销衔接不紧密,对于产后的销售服务、市场开拓、产品深加工、营销策略等方面几乎空白。
2.2 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偏低
全州家庭农场主文化素质总体较低,209个家庭农场主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有15人(占比7.18%),大部分农场主在学习新技术,运用新设备,适应现代化的生产方式上能力不足,加之后继人才匮乏,30岁以下的农场主仅有65人(占比31.1%),直接导致全州家庭农场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2.3 资金短缺,融资难
从德宏州的实际情况来看,家庭农场的资金基本上都用在了基础设施建设和购买生产资料上,要想购买大型生产经营设备,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十分吃力。面对大量的资金投入大多数家庭农场都因生产规模较小或没有抵押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
2.4 土地流转困难
当前德宏州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进行,土地流转平台尚未建立,土地流转及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一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了解不够,思想顾虑较多,土地流转成本高,土地流转困难,尤其是成片流转更加困难,家庭农场规模经营受限。
2.5 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虽然中央和省都出台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但由于德宏州财政困难,无力配套相关扶持资金,全州家庭农场政策引导作用难以发挥。
3 促进德宏州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措施与建议
3.1 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营体制创新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有关精神,通过规范家庭农场认定与管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措施,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二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完善利益联结关系。依托地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建立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四位一体、交叉组合、分工协作、紧密连接、互惠互利的多元化经营体制。推动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组织模式,带动家庭农场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3.2 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培养家庭农场实用人才。一要扩大培训规模,增加补助经费,结合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探索建立适合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职业教育制度。二要落实和完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吸引毕业生兴办(或领办)各类家庭农场。
3.3 创新农村金融制度,破解资金瓶颈
一是开展家庭农场信用评级,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授信额度。二是探索新型金融担保机制。采取形式多样的担保办法,既可以由财政出资成立担保公司为家庭农场进行担保,也可以成立村级的互助担保资金对家庭农场贷款进行担保,还可以由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同时,扩展有效担保抵押物范围,将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权、农房、土地附属设施、大型农机具、仓单等纳入担保抵押物范围。
3.4 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一要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土地确权颁证明晰农民土地权益,稳定农民土地预期,使家庭农场获得稳定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保障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二要通过搭建流转平台、加强流转管理、完善流转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等手段,切实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向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3.5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全州各级政府要努力创造条件,在财政支农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一是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对有一定规模或较具代表性的家庭农场,要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规模经营、规范发展,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对从事粮食、蔬菜等种植的家庭农场流入土地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定的补助,以补偿当前较高的土地流转费用;对家庭农场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安全认证给予奖励,以提高家庭农场生产的标准化水平。三是安排专项资金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开展培训,以提高生产经营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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